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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重点区域实行戒严防火的命令内政发电〔2014〕14号2014年4月15日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入春以来,由于各地气温持续偏高,降水持续偏少,我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始终居高不下。目前,全区已进入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管控好野外违规用火,确保关键时期的防火安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森林草原重点区域实行防火戒严管制。

    一、划定戒严管制期和管制区域

    2014416日至531日为今春我区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期。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可结合实际,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戒严管制期,科学划定防火戒严管制区域,做好戒严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

    各地区要将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层层细化责任,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地块和防火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防火工作,亲自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出现火情时,要亲临一线指挥扑救。

    三、切实强化戒严管理工作

    防火戒严期内,各地区防火戒严管制区域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特殊原因需使用的生产、生活用火,须经当地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落实好管理责任,采取好防范措施,准备好扑火工具,严防跑火失火。在全面做好戒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区要及时开展清山、清沟、清河套工作,彻底清理擅自进入戒严管制区域的闲散人员。凡不服从管理或故意违反者,要依规对其实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力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级防火部门要全时段、全方位监测火情,随时掌握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动态,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和航空护林飞机要靠前布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各有关部门要补充应急物资,检修好机具和装备。一旦发现火情,确保能够迅速反应,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力争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在扑火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支援和服务工作。

    五、认真开展防火值班调度工作

    各级防火部门要选派精干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禁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等情况发生,确保政令信息畅通。要强化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行为。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火灾新闻报道规定,确保宣传报道的准确性。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区要通过新闻媒体、通信平台以及防火部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防火工作和戒严命令的宣传。特别要在偏远地区、林农、林草交错地区强化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责任意识。

    七、切实加强火案查处工作

    各级司法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责任,对火案报警,要从快查办,从严结案,坚决做到火灾案件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重点区域实行戒严防火的命令内政发电〔2014〕14号2014年4月15日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入春以来,由于各地气温持续偏高,降水持续偏少,我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始终居高不下。目前,全区已进入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管控好野外违规用火,确保关键时期的防火安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森林草原重点区域实行防火戒严管制。

    一、划定戒严管制期和管制区域

    2014416日至531日为今春我区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管制期。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可结合实际,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戒严管制期,科学划定防火戒严管制区域,做好戒严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

    各地区要将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层层细化责任,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地块和防火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防火工作,亲自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出现火情时,要亲临一线指挥扑救。

    三、切实强化戒严管理工作

    防火戒严期内,各地区防火戒严管制区域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特殊原因需使用的生产、生活用火,须经当地旗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落实好管理责任,采取好防范措施,准备好扑火工具,严防跑火失火。在全面做好戒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区要及时开展清山、清沟、清河套工作,彻底清理擅自进入戒严管制区域的闲散人员。凡不服从管理或故意违反者,要依规对其实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力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级防火部门要全时段、全方位监测火情,随时掌握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动态,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和航空护林飞机要靠前布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各有关部门要补充应急物资,检修好机具和装备。一旦发现火情,确保能够迅速反应,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重兵扑救,力争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在扑火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支援和服务工作。

    五、认真开展防火值班调度工作

    各级防火部门要选派精干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禁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等情况发生,确保政令信息畅通。要强化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行为。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火灾新闻报道规定,确保宣传报道的准确性。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区要通过新闻媒体、通信平台以及防火部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防火工作和戒严命令的宣传。特别要在偏远地区、林农、林草交错地区强化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责任意识。

    七、切实加强火案查处工作

    各级司法机关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责任,对火案报警,要从快查办,从严结案,坚决做到火灾案件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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