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直属机关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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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书记: 符太增    
      常务副书记: 李华(女 4月离任) 高慧广(4月任职)  
      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张琛(女 蒙古族)    
      副书记: 王君 孙艾芳(女) 王学文

    【概况】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9名,事业编制16名(参公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8个内设机构;工委党校(参照管理)和机关事务中心2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临时机构帮扶办,负责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以下简称鄂伦春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2名。其中:处级干部30名;离退休人员36名。党的关系隶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单位有94个,基层党组织2769个,共有党员39511名。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2014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在年初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一个集中、两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和“两层三级”的落实体系,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紧扣全区工作的总要求、总基调,把党建工作与当前的中心工作统一起来,研究确定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任务书,用100余天的时间集中力量抓了9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的深入贯彻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区盟市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区形成从严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落实“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工作要求,从严组织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抓了实地走访查看、述职评议、反馈意见三个环节的工作,完成89个机关单位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增强了区直机关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问题导向。

    【理论武装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区直机关党员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处级干部轮训工作,共举办轮训班8期,轮训机关处级干部近4000名;组织召开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座谈会。指导和推动区直机关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干部大讲堂建设为载体,推动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努力提升党务培训工作水平,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举办支部书记、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8期,培训学员1160名;举办区直机关纪检干部、工会干部、团青干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理论骨干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5期,培训干部300多人次。

    【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础工作,努力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严肃对待部分机关党组织不能正常换届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推进机关党委换届作为全年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集中调研督促,分类指导、面对面沟通。认真履行机关党委换届把关的组织程序,做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考核和审批工作,推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年内,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新任机关党委书记19名,考核、批准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6名。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新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新发展党员490名。为推动区直机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与自治区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机关纪委建设的督促指导。年内,应设立机关纪委的82个部门单位已有71个单位成立了机关纪委,批准任命机关纪委书记42名,还有单位将在近期完成该项工作。在区直2630个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新一轮的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根据新的要求,对2014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采取动态管理和限定一类党组织比例的办法,扎实推进晋位升级工作。

    【帮扶工作】把定点帮扶兴安盟、区域帮扶鄂伦春旗和莫旗作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与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帮扶单位一道,努力推动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区直各厅局、单位深入到兴安盟开展帮扶工作的干部达1730人次。其中,厅级干部384人次,主要负责同志为110人次,驻村调研、蹲点干部数量与2013年相比有大幅增加。定点帮扶兴安盟的105个厅局单位在兴安盟联系点落实资金3.03亿元,比上年增长50.7%;延伸帮扶资金11.33亿元,比上年增加141%22个帮扶厅局在鄂伦春旗和莫旗落实帮扶项目167个,到位资金13.36亿元,比上年增加42.7%。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启动了帮扶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书记符太增亲自主持动员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协调15个帮扶厅局与额尔古纳市进行项目对接,组织编制了三年帮扶工作规划。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与自治区组织部、扶贫办在兴安盟共同举办了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启动仪式和驻村干部培训班;召开了帮扶鄂伦春旗和莫旗现场会,着重落实差别化的帮扶工作要求;在广东省清远市举办了帮扶工作培训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帮扶经验;组织推荐帮扶工作典型,协调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北方新报等7个自治区新闻媒体集中到兴安盟采访报道帮扶工作,刊发40篇宣传报道文章;申报的《以“三到村三到户”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入选全国30个“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最佳案例”,得到党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表彰;1个帮扶单位和1名驻村干部被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帮扶兴安工作队”被推荐为感动内蒙古群体。年底组织帮扶工作考核,通过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持续推进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自治区党委的总体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动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以及加强作风建设一系列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79月,分3个阶段对65个委办厅局及其二级单位执行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其中:对18个机关进行了暗访;对5个机关进行了突击检查;向30余个机关反馈了具体意见,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区直机关警示教育报告会。与自治区纪委联合举办了区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各部门单位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以及专职党务干部300多人参加培训。举办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廉政书画摄影展。

    【群团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年内,举办了区直机关第四届职工运动会,有67个单位、50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16个项目的比赛;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足球运动的要求,开展了“公仆杯”足球联赛,组织区直机关带头开展足球运动,自治区有关领导亲自主持开赛仪式并带头参加比赛。团青工作采取片区制的方式,组织开展了走进基层体验式调研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团青工作的实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观摩活动,考核评定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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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 符太增    
      常务副书记: 李华(女 4月离任) 高慧广(4月任职)  
      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张琛(女 蒙古族)    
      副书记: 王君 孙艾芳(女) 王学文

    【概况】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9名,事业编制16名(参公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纪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工会工委(妇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8个内设机构;工委党校(参照管理)和机关事务中心2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临时机构帮扶办,负责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以下简称鄂伦春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2名。其中:处级干部30名;离退休人员36名。党的关系隶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单位有94个,基层党组织2769个,共有党员39511名。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2014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在年初工作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一个集中、两个突出”的工作思路和“两层三级”的落实体系,推动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紧扣全区工作的总要求、总基调,把党建工作与当前的中心工作统一起来,研究确定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任务书,用100余天的时间集中力量抓了9项重点工作,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的深入贯彻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区盟市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区形成从严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落实“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工作要求,从严组织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抓了实地走访查看、述职评议、反馈意见三个环节的工作,完成89个机关单位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增强了区直机关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问题导向。

    【理论武装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区直机关党员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处级干部轮训工作,共举办轮训班8期,轮训机关处级干部近4000名;组织召开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座谈会。指导和推动区直机关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主题实践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干部大讲堂建设为载体,推动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努力提升党务培训工作水平,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举办支部书记、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8期,培训学员1160名;举办区直机关纪检干部、工会干部、团青干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理论骨干培训班等专题培训班5期,培训干部300多人次。

    【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础工作,努力抓好基层、打好基础。严肃对待部分机关党组织不能正常换届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推进机关党委换届作为全年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集中调研督促,分类指导、面对面沟通。认真履行机关党委换届把关的组织程序,做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考核和审批工作,推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年内,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新任机关党委书记19名,考核、批准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6名。严格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新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新发展党员490名。为推动区直机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与自治区纪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机关纪委建设的督促指导。年内,应设立机关纪委的82个部门单位已有71个单位成立了机关纪委,批准任命机关纪委书记42名,还有单位将在近期完成该项工作。在区直2630个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新一轮的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根据新的要求,对2014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采取动态管理和限定一类党组织比例的办法,扎实推进晋位升级工作。

    【帮扶工作】把定点帮扶兴安盟、区域帮扶鄂伦春旗和莫旗作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与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帮扶单位一道,努力推动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区直各厅局、单位深入到兴安盟开展帮扶工作的干部达1730人次。其中,厅级干部384人次,主要负责同志为110人次,驻村调研、蹲点干部数量与2013年相比有大幅增加。定点帮扶兴安盟的105个厅局单位在兴安盟联系点落实资金3.03亿元,比上年增长50.7%;延伸帮扶资金11.33亿元,比上年增加141%22个帮扶厅局在鄂伦春旗和莫旗落实帮扶项目167个,到位资金13.36亿元,比上年增加42.7%。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启动了帮扶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书记符太增亲自主持动员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协调15个帮扶厅局与额尔古纳市进行项目对接,组织编制了三年帮扶工作规划。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与自治区组织部、扶贫办在兴安盟共同举办了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启动仪式和驻村干部培训班;召开了帮扶鄂伦春旗和莫旗现场会,着重落实差别化的帮扶工作要求;在广东省清远市举办了帮扶工作培训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帮扶经验;组织推荐帮扶工作典型,协调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北方新报等7个自治区新闻媒体集中到兴安盟采访报道帮扶工作,刊发40篇宣传报道文章;申报的《以“三到村三到户”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入选全国30个“建设服务型机关党组织最佳案例”,得到党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表彰;1个帮扶单位和1名驻村干部被评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帮扶兴安工作队”被推荐为感动内蒙古群体。年底组织帮扶工作考核,通过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持续推进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自治区党委的总体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动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以及加强作风建设一系列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79月,分3个阶段对65个委办厅局及其二级单位执行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其中:对18个机关进行了暗访;对5个机关进行了突击检查;向30余个机关反馈了具体意见,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区直机关警示教育报告会。与自治区纪委联合举办了区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各部门单位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以及专职党务干部300多人参加培训。举办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廉政书画摄影展。

    【群团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年内,举办了区直机关第四届职工运动会,有67个单位、50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了16个项目的比赛;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足球运动的要求,开展了“公仆杯”足球联赛,组织区直机关带头开展足球运动,自治区有关领导亲自主持开赛仪式并带头参加比赛。团青工作采取片区制的方式,组织开展了走进基层体验式调研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团青工作的实效。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组织观摩活动,考核评定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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