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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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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录】

    主席:陈羽(女 蒙古族 8月离任)胡达古拉(女 蒙古族 8月任职)

    副主席:张淑华(女) 李雪梅(女) 云翠荣(女) 包晓春(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妇联)下设7个处室。现有编制37人。2014年底,在编人员共36人。其中:女25人,男11人;蒙古族13人,满族1人;研究生学历3人,硕士学位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0人。自治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召开各族各界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在内蒙古妇女网、《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开设学习专栏、专版,编印蒙汉文的《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创美好家园》学习手册,开展宣传培训、交流研讨、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筑牢全区妇女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指示精神,注重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区“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倡扬文明新风、共筑幸福家园”公益集体婚礼,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情系国防、共筑北疆安全屏障”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家庭作为妇联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着力点,召开全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德润草原、美在家庭”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区“妇女之家”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共晒出家庭照片19万幅,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家风家训展示评议会1.2万次,各级妇联共评出“最美家庭”9249户。举办第七届草原儿童艺术节,开展“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最美孝心少年”、“说说我身边的雷锋故事”、“周末妈妈”服务流动留守儿童等活动。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家庭亲子阅读、净化网络环境宣传等活动,引导广大家长科学教子、以德育人。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0.6亿元,获贷妇女2万多人,促进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妇女创业就业。推进巾帼家政服务新发展,举办家政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班604期,培训下岗失业和转移进城妇女2.1万人,实现就业1.7万人。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业创业,成立内蒙古妇女手工业协会,召开全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推进会,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女大学生和妇女专场招聘会等,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助推女大学生和妇女就业创业。

    【推进城乡妇女发展】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加大培训力度,自治区妇联举办第七期农畜产品女经纪人培训班、第五期全区女大学生村干部和女村干部培训班。各级妇联共举办技能培训3767场,培训农牧民妇女24万人次,引导农牧民妇女树立新观念、掌握新技术、提升发展能力。开展“巾帼绿色家园行动”、“美丽乡村、从我家开始”等活动,引领农牧区妇女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传承草原生态文明。新建国家级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在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对国家和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村联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实施公益项目】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8场次,为2.4万余名妇女免费体检。新争取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资金375万元,375名妇女受益。实施“微笑行动”,为24名唇腭裂儿童免费手术治疗。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为近万名婴幼儿发放爱心营养包。承办“守护童年与爱同行――美丽中国爱心行走进内蒙古”活动,为140名听障儿童筛查、培训、进行人工耳蜗康复手术。开展守护童年安全童行活动,为部分家长发放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母亲水窖项目新投入资金150万元,受益人口1.3万人。母亲小额循环项目资金150万元。发放母亲邮包5792个,价值105万元。新争取春蕾计划资金420万元,资助春蕾女童4916名、春蕾女童班13个。新建16个包括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儿童家园,“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园”项目获得“中国儿童慈善项目创新奖”。举办恒爱行动10周年“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援疆活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法工委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建立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推动与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发文在土地草场承包确权工作中保障农牧民妇女权益。大力推进“两纲”实施。实施平安家庭创建“双百佳”示范工程,开展首次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增强普法实效,自治区妇联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先进单位。举办第二期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召开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专项组工作会议,表彰全区第三届“维权贡献奖”。完善信访代理、法律援助、重大案件研商等机制,成立自治区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提高维权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接待处理妇女群众信访2755件,结案率97%。实施“幸福人生导航”项目,开办“幸福讲堂”系列公益讲座,开通幸福人生导航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制定《20142018年内蒙古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分级负责、层层实施。举办第八期全区女领导干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举办第五期全区女大学生村干部和嘎查村女干部示范培训班。组织盟市妇联主席开展观摩活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推动解决“三有”(“有人办事”、“有阵地办事”、“有钱办事”)问题。全区所有盟市、部分旗县(市区)妇联落实妇女人均“一元钱”专项工作经费,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为旗县、乡镇级妇联进一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提供政策保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集中下拨45万元奖励经费,推动全区“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和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微信群、QQ群,团体会员服务和联系制度等,加强组织和工作覆盖。全区有巾帼志愿者队伍7900多支,实名登记在册巾帼志愿者12.5万多人。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配套规定,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对兴安盟帮扶工作投入各类项目资金247.6万元,帮助帮扶点建立秸杆转化和养殖基地,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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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录】

    主席:陈羽(女 蒙古族 8月离任)胡达古拉(女 蒙古族 8月任职)

    副主席:张淑华(女) 李雪梅(女) 云翠荣(女) 包晓春(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妇联)下设7个处室。现有编制37人。2014年底,在编人员共36人。其中:女25人,男11人;蒙古族13人,满族1人;研究生学历3人,硕士学位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0人。自治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召开各族各界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在内蒙古妇女网、《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开设学习专栏、专版,编印蒙汉文的《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创美好家园》学习手册,开展宣传培训、交流研讨、巡回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筑牢全区妇女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指示精神,注重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区“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倡扬文明新风、共筑幸福家园”公益集体婚礼,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情系国防、共筑北疆安全屏障”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家庭作为妇联组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着力点,召开全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德润草原、美在家庭”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区“妇女之家”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共晒出家庭照片19万幅,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家风家训展示评议会1.2万次,各级妇联共评出“最美家庭”9249户。举办第七届草原儿童艺术节,开展“好妈好爸好家风”宣传展示、“最美孝心少年”、“说说我身边的雷锋故事”、“周末妈妈”服务流动留守儿童等活动。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家庭亲子阅读、净化网络环境宣传等活动,引导广大家长科学教子、以德育人。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发放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0.6亿元,获贷妇女2万多人,促进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妇女创业就业。推进巾帼家政服务新发展,举办家政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班604期,培训下岗失业和转移进城妇女2.1万人,实现就业1.7万人。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业创业,成立内蒙古妇女手工业协会,召开全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推进会,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女大学生和妇女专场招聘会等,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助推女大学生和妇女就业创业。

    【推进城乡妇女发展】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加大培训力度,自治区妇联举办第七期农畜产品女经纪人培训班、第五期全区女大学生村干部和女村干部培训班。各级妇联共举办技能培训3767场,培训农牧民妇女24万人次,引导农牧民妇女树立新观念、掌握新技术、提升发展能力。开展“巾帼绿色家园行动”、“美丽乡村、从我家开始”等活动,引领农牧区妇女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传承草原生态文明。新建国家级巾帼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在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对国家和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全面检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村联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实施公益项目】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8场次,为2.4万余名妇女免费体检。新争取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资金375万元,375名妇女受益。实施“微笑行动”,为24名唇腭裂儿童免费手术治疗。实施“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项目,为近万名婴幼儿发放爱心营养包。承办“守护童年与爱同行――美丽中国爱心行走进内蒙古”活动,为140名听障儿童筛查、培训、进行人工耳蜗康复手术。开展守护童年安全童行活动,为部分家长发放儿童汽车安全座椅。母亲水窖项目新投入资金150万元,受益人口1.3万人。母亲小额循环项目资金150万元。发放母亲邮包5792个,价值105万元。新争取春蕾计划资金420万元,资助春蕾女童4916名、春蕾女童班13个。新建16个包括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儿童家园,“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园”项目获得“中国儿童慈善项目创新奖”。举办恒爱行动10周年“百万家庭亲情一线牵”援疆活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法工委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建立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推动与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发文在土地草场承包确权工作中保障农牧民妇女权益。大力推进“两纲”实施。实施平安家庭创建“双百佳”示范工程,开展首次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增强普法实效,自治区妇联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先进单位。举办第二期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召开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专项组工作会议,表彰全区第三届“维权贡献奖”。完善信访代理、法律援助、重大案件研商等机制,成立自治区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提高维权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接待处理妇女群众信访2755件,结案率97%。实施“幸福人生导航”项目,开办“幸福讲堂”系列公益讲座,开通幸福人生导航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制定《20142018年内蒙古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分级负责、层层实施。举办第八期全区女领导干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举办第五期全区女大学生村干部和嘎查村女干部示范培训班。组织盟市妇联主席开展观摩活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推动解决“三有”(“有人办事”、“有阵地办事”、“有钱办事”)问题。全区所有盟市、部分旗县(市区)妇联落实妇女人均“一元钱”专项工作经费,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为旗县、乡镇级妇联进一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提供政策保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集中下拨45万元奖励经费,推动全区“妇女之家”建设工作和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微信群、QQ群,团体会员服务和联系制度等,加强组织和工作覆盖。全区有巾帼志愿者队伍7900多支,实名登记在册巾帼志愿者12.5万多人。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配套规定,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对兴安盟帮扶工作投入各类项目资金247.6万元,帮助帮扶点建立秸杆转化和养殖基地,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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