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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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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名录】

    高校工委副书记 教育厅副厅长:姚云峰(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张亚民(5月任职正厅级)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巡视员:满达(蒙古族 11月离任)董方成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奇锦玉(蒙古族 11月离任)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教育厅纪检组长:钱晓颍(女)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总督学:张志宽

    教育厅党组成员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韩荣飞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内设21个职能处室,分别为:高校工委、教育厅办公室、高校工委组织部、教育厅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校工委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教育厅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驻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014825日,经自治区编办批复,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教育厅部分内设机构做了相应调整:撤销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设立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和学校安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更名为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科学技术处更名为科学技术与教育信息化处。调整后的内设机构数和领导职数不变。

    2014年,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九届七次、九次、十次全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三个联动”“六个结合”的工作要求及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促进富民强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内蒙古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科技贡献。

    【党建工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16项领导班子整改任务全部实施。主要领导全面落实整改措施,19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全面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围绕“四风”突出问题,落实专项整治任务8个。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制度37项,内容涵盖全系统人、财、物、事的各个方面,建立健全了便于遵循、便于操作、便于落实的制度体系。

    党的建设起草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先后召开2014年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座谈会、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深化高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座谈会,成立全区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有170个“较好”基层组织升级为“好”,37个“一般”基层组织升级为“较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四型机关”建设,建立机关党支部联系高校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召开2014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21所高校党委书记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积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三转”,撤销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审计处,将监察职能归入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将审计职能划转财务处。充实纪检部门力量,工作人员由5人增加到7人,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进一步梳理并编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系统研究谋划部署,从问题导向出发,明确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即坚持以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及保障机制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推进我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明确7个方面重点任务及16项改革项目。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取得20多项制度性成果,特别是在营造有利于深化综合改革的良好环境、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有效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草拟《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制订《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执行的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

    校园足球工作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统筹谋划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制定印发《内蒙古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启动自治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举办“主席杯”校园足球小学、初中、大学组邀请赛和足球教练员培训班。对北京、大连、青岛、武汉以及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开展校园足球工作进行了考察和调研,分别组织召开校园足球工作座谈会和工作研讨会。

    【依法治教】成立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方案(20142015)》,年内所有高校均启动章程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并报自治区法制办提请自治区人大审议,以法律形式保障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

    【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深入落实2013年底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学前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广通辽市的做法经验,多措并举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工程(2014-2016)。统筹推进“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截至2014年,全区有幼儿园3140所。其中:新建400所,同比增加14.6%;在园幼儿总数55.9万人,同比增加8.4%。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52.3%。全区学前3年毛入园率为85.42%,在2013年毛入园率78.04%(高出全国10.54个百分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7.38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起草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东胜区、新巴尔虎右旗率先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继续实施示范性、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政策,分招比例稳定在60%

    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全面梳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编印《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汇编》。研究拟定了全区“全面改薄”工作方案,明确了纳入规划实施的旗县以及资金分配因素等具体事宜,形成全区“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五年规划总投入65.01亿元。

    【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年内评选教学名师41人、教坛新秀35人、精品课程97门,重点建设专业40个、教学团队40个。高校学分制改革取得新进展,13所本科院校制定了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参加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支持10个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199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评选了5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和101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支持举办了4个全区研究生学术论坛,建立了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制度。

    科研工作加快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建了2个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基地。继续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批准创新团队6个,资助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34人。高校科研力量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13个增加到19个。增加和扩大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领域,全区硕士专业学位由24个类别36个授权点增加到27个类别51个授权点,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由40个增加到43个。

    【职业教育】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并先后召开本科高校科学定位转型发展工作座谈会和全区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促进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积极探索推进中高职和应用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首次在7所示范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试点举办五年制职业本科教育,列招生计划700人;校企合作进一步推进,部署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1所中职教育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全部实现企业参与共建。

    【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全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4000/生。

    【民族教育】谋划推进蒙古语授课专业大学生辅修二学位工作,着力提升蒙古语授课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进“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各盟市均出台《健全民族教育健康发展政策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及贯彻落实意见。蒙古语授课学生人数稳步增加。其中:在校中小学生比上年增加5644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上年增加4603人。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蒙汉双语教学各学科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免费培训,全年培训4350人次。

    【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冠以“内蒙古”字样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清理整顿工作。深入实施“开放教育进军营计划”。积极发展网络教育,累计批准成立74家民办网络教育中心,引进并开放1000多门名校网络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万人次。

    【汉语言文字工作】协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区中学生汉字听写大会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教育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小学和幼儿园“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累计开工学校498所,占年度规划改造学校的91.04%,累计开工面积42.2万平方米,占年度规划改造面积的87.28%,累计投入工程建设资金4.31亿元,占全年规划投入资金的38.14%。落实资金6.54亿元,对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当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高职高专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全年共有18600名学生受益。

    【重要活动】828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工作座谈会暨资助金发放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与接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并为受资助学生代表每人发放资助金4万元。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要求,顺应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新期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困难家庭孩子上学问题,不让贫困地区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重要举措。

    1012日,内蒙古2014年“主席杯”全区校园足球高中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在包头市开赛,自治区副主席出席并为大赛开球。这次赛事是内蒙古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学生足球赛事,共有来自全区各盟市29支高中参赛队,600余名在校高中生运动员参赛,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正式启动。

    111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会暨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东胜区和新巴尔虎右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国家教育督导评估验收,成为自治区首批通过的两个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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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名录】

    高校工委副书记 教育厅副厅长:姚云峰(蒙古族)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张亚民(5月任职正厅级)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巡视员:满达(蒙古族 11月离任)董方成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奇锦玉(蒙古族 11月离任)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教育厅纪检组长:钱晓颍(女)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

    高校工委委员 教育厅副总督学:张志宽

    教育厅党组成员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韩荣飞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内设21个职能处室,分别为:高校工委、教育厅办公室、高校工委组织部、教育厅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校工委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部、教育厅思想政治与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驻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014825日,经自治区编办批复,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教育厅部分内设机构做了相应调整:撤销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民办教育管理处(高校工委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部),设立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和学校安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更名为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科学技术处更名为科学技术与教育信息化处。调整后的内设机构数和领导职数不变。

    2014年,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九届七次、九次、十次全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三个联动”“六个结合”的工作要求及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促进富民强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内蒙古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科技贡献。

    【党建工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16项领导班子整改任务全部实施。主要领导全面落实整改措施,19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全面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围绕“四风”突出问题,落实专项整治任务8个。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制度37项,内容涵盖全系统人、财、物、事的各个方面,建立健全了便于遵循、便于操作、便于落实的制度体系。

    党的建设起草并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先后召开2014年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座谈会、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深化高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座谈会,成立全区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有170个“较好”基层组织升级为“好”,37个“一般”基层组织升级为“较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四型机关”建设,建立机关党支部联系高校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召开2014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21所高校党委书记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积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三转”,撤销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审计处,将监察职能归入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高校纪工委),将审计职能划转财务处。充实纪检部门力量,工作人员由5人增加到7人,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进一步梳理并编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材料汇编》。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系统研究谋划部署,从问题导向出发,明确自治区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即坚持以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以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及保障机制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推进我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明确7个方面重点任务及16项改革项目。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取得20多项制度性成果,特别是在营造有利于深化综合改革的良好环境、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有效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草拟《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制订《内蒙古自治区从2015年起执行的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实施方案》。

    校园足球工作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统筹谋划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制定印发《内蒙古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2015-2017年)》。启动自治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举办“主席杯”校园足球小学、初中、大学组邀请赛和足球教练员培训班。对北京、大连、青岛、武汉以及同济大学、浙江大学等开展校园足球工作进行了考察和调研,分别组织召开校园足球工作座谈会和工作研讨会。

    【依法治教】成立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方案(20142015)》,年内所有高校均启动章程建设工作。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完成《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并报自治区法制办提请自治区人大审议,以法律形式保障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

    【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深入落实2013年底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学前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推广通辽市的做法经验,多措并举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工程(2014-2016)。统筹推进“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截至2014年,全区有幼儿园3140所。其中:新建400所,同比增加14.6%;在园幼儿总数55.9万人,同比增加8.4%。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52.3%。全区学前3年毛入园率为85.42%,在2013年毛入园率78.04%(高出全国10.54个百分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7.38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起草并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东胜区、新巴尔虎右旗率先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继续实施示范性、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政策,分招比例稳定在60%

    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全面梳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编印《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汇编》。研究拟定了全区“全面改薄”工作方案,明确了纳入规划实施的旗县以及资金分配因素等具体事宜,形成全区“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五年规划总投入65.01亿元。

    【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年内评选教学名师41人、教坛新秀35人、精品课程97门,重点建设专业40个、教学团队40个。高校学分制改革取得新进展,13所本科院校制定了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参加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支持10个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和199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评选了50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和101篇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支持举办了4个全区研究生学术论坛,建立了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制度。

    科研工作加快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建了2个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基地。继续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批准创新团队6个,资助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34人。高校科研力量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由13个增加到19个。增加和扩大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学科领域,全区硕士专业学位由24个类别36个授权点增加到27个类别51个授权点,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由40个增加到43个。

    【职业教育】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并先后召开本科高校科学定位转型发展工作座谈会和全区职业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促进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积极探索推进中高职和应用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首次在7所示范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试点举办五年制职业本科教育,列招生计划700人;校企合作进一步推进,部署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1所中职教育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全部实现企业参与共建。

    【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全区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4000/生。

    【民族教育】谋划推进蒙古语授课专业大学生辅修二学位工作,着力提升蒙古语授课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进“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各盟市均出台《健全民族教育健康发展政策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及贯彻落实意见。蒙古语授课学生人数稳步增加。其中:在校中小学生比上年增加5644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上年增加4603人。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蒙汉双语教学各学科骨干教师自治区级免费培训,全年培训4350人次。

    【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冠以“内蒙古”字样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清理整顿工作。深入实施“开放教育进军营计划”。积极发展网络教育,累计批准成立74家民办网络教育中心,引进并开放1000多门名校网络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万人次。

    【汉语言文字工作】协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区中学生汉字听写大会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教育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小学和幼儿园“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累计开工学校498所,占年度规划改造学校的91.04%,累计开工面积42.2万平方米,占年度规划改造面积的87.28%,累计投入工程建设资金4.31亿元,占全年规划投入资金的38.14%。落实资金6.54亿元,对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当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高职高专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全年共有18600名学生受益。

    【重要活动】828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工作座谈会暨资助金发放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与接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代表座谈,并为受资助学生代表每人发放资助金4万元。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指示要求,顺应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新期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困难家庭孩子上学问题,不让贫困地区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重要举措。

    1012日,内蒙古2014年“主席杯”全区校园足球高中联赛暨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在包头市开赛,自治区副主席出席并为大赛开球。这次赛事是内蒙古有史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学生足球赛事,共有来自全区各盟市29支高中参赛队,600余名在校高中生运动员参赛,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正式启动。

    111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会暨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东胜区和新巴尔虎右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通过国家教育督导评估验收,成为自治区首批通过的两个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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