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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完善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
  • 内政办发〔2014115   201411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完善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农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完善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实施方案

    我区地域辽阔,农牧业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次高、危害严重。为加强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提高减灾能力建设,保证农牧业生产安全、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牧渔业生产和草原生态(以下简称为农牧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生态)安全为出发点,以增强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牧业灾害防御机制,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思路

    我区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农牧业自然灾害防御以防为主,防灾与救灾相结合。防灾以改善农牧业生产基础条件为基础,以增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为重要科技手段,实现自身抗灾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同步提高;救灾以农牧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社会救助和保险赔付为补充,采取工程和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工作内容及目标

    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农业部农业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健全农牧业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防灾备灾和灾后重建相衔接的综合减灾管理机制。加强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巨灾综合应对、防灾减灾工程等规划建设,推进防灾备灾物资储备机制、灾害保险制度、大灾风险准备金、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灾害专业防御队伍建设等,提高农牧业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形成灾害应对合力,为科学做好防灾、减灾、控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提供保障。

    目标:利用58年时间,构建有效的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的灾害防御机制,提高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提高水、草、料、棚、机、药物为重点的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减轻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的影响,促进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建设任务

    (一)构建农牧业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成立农牧业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农牧业部门;办公室下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生态等专业协作组。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的农牧业灾害防御和抗灾减灾工作;研究提出农牧业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农牧业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农牧业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预案和应急工作规程;建立农牧业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做好农牧业灾害信息应急管理;建立农牧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农牧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农牧业灾害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大农牧业灾害抢险救灾联动协调和灾害应急动员机制。各盟市、旗县(市、区)农牧业部门重点负责同级指挥部下的办公室及各专业协作组的工作,由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负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灾害防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农牧业灾害发展变化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下达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组织、协调开展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做好灾情统计、评估以及资料调查整理;负责农牧业灾害防御经费、抗灾物资的计划、调配与管理。

    (二)提高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各级农牧业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技术互补,依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共同搞好旱霜雹洪涝、病虫鼠害等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交换工作机制,建设农牧业灾害监测和风险评估平台。建立联合调查制度和农牧业灾害预警预报会商制度,提高灾害应对服务水平。在全区建立12个盟市级农牧业灾害监测站,随时掌握灾情动态及程度,正确指导防抗减灾工作。利用现代化媒体、通信工具和通信资源实现灾害监测预报结果适时会商,及时发布灾害的监测预警、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实现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提升农牧业灾害的防灾减灾决策能力。组织开展农牧业基础设施防御灾害能力普查,加强农牧业灾害防御技术评价、推广应用、技术培训服务、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工作,为农牧业灾害防御提供有力支撑。

    (三)提高农牧业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生态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农牧业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并延伸旗县级农牧业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到人的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启动实施农村牧区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灌溉、人畜安全饮水、灭蝗治鼠、疫病防控工程建设及防冻防霜、牲畜棚圈、青贮窖和防灾机械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保护、动物疫病防控等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农村牧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三级物资储备库建设要从实际需求出发,需要自治区储备的,自治区储备,实地应急需要的重点是做好盟市、旗县(市、区)储备。农区主要以种子、化肥、地膜、农药、柴油、防疫药品等各种应急生产资料为主;牧区主要以饲草料、治虫灭鼠药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及破雪、运输机械为主。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支持户储为主,苏木或嘎查建设小型饲草料储备库为辅,旗县建设大型饲草料应急储备库为补充的应急饲草料储备体系建设,确保牲畜安全过冬渡春。

    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农牧业灾害风险救助保险体系,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农牧业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分散农牧业灾害风险,降低灾害损失。各级财政、银行、信用社、保险等部门要加强农牧业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将农牧业防灾减损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防灾减损技术推广补贴和救灾。信贷部门迅速落实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保险部门做好灾后农牧业损失、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四)强化农牧业防灾救灾队伍建设。坚持走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加强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灾害防御专业化队伍。各级政府要组织各地青壮年农牧民组建以农牧民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骨干的抗灾救灾专业服务队伍,针对各类农牧业灾害和突发事件,迅速开展自救和互救,进行抗灾减灾和灾后的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农牧业、水利、气象等部门专家联合组成技术指导组,开展针对各类农牧业灾害的防灾减损技术培训,组织指导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通过政策扶持、设备补贴、技术服务、示范带动等形式,积极推进农牧业专业化灾害防控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牧业灾害防控专业化水平,提升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和灾害防控组织管理能力。重点抓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专业化组织病虫鼠害统防统治能力建设,提升我区病虫鼠害应急防控能力。

    (五)扩大农牧业保险范围。继续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农牧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构建保险防灾减损补贴机制,加大对防灾减损的投入力度;实行特色种养业保险后补助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开展特色优势农畜产品保险,开展地方特色农畜产品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逐步增加新的农牧业保险主体,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制度设计,增强农牧业灾害社会救助能力。

    (六)提高农牧业次生灾害处置能力。加强对遭受自然灾害、病虫鼠害等灾害中死亡牲畜、家禽、水产品及霉烂农作物的无害化处置能力,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动植物灾害无害化处置机制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严防灾害中死、烂农畜产品流向市场、流向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牧业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把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各级公共服务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中,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蓄水产品的有效供给。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救援队伍、物资保障、应急平台、科技支撑等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牧业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建立农牧业灾害防御机构和应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推进专业化防治,推行生物防治。加强专业测报和农牧民测报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适当聘请一定数量的农牧民灾害测报员。农牧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农牧业灾害的特点和防御重点,组织编制本地的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牧业灾害防御重大工程建设。层层落实农牧业灾害防御责任制,把防灾救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灾害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统一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开展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物资投入机制。建立以自治区级农牧业防灾减损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储备为支撑,商业储备为基础,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的全区防灾减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各类防灾减损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统一高效调运。科学制定全区农牧业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和整合各类农牧业防灾救灾资金,加快全区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尽义务”和“市场化运作,国家适当补助”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各类公司企业和农牧民投入救灾物资储备。

    (三)转变防灾减灾理念,优化应急处置措施。农牧业灾害防灾减损工作应从“以事中事后处置为主”向“以事前预防为主,事中、事后全程管理”转变;从“以部门为主”向“政府主导、社会全面参与”转变;由“单一灾种处置”向“综合灾种应对”转变,以实现农牧业灾害防灾减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提高农牧业灾害防御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对农牧业灾害的危害和案例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农牧业自然灾害风险与避险知识,逐步形成农牧民自觉参与的灾害风险综合防范体系。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牧业灾害易发、多发区农牧民广泛参与的防灾避灾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灾害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农牧民抗御自然灾害的信心。

     

    内蒙古自治区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有序推进改革的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农牧业科技在我区现代农牧业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优势农畜产品区域布局要求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以提高优质农畜产品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推动农牧业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普及推广优良品种及增产增效适用技术为措施,依托农牧业科技资源,稳定投入渠道,提升农牧业科技对主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的保障能力、对农牧民持续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为实现农牧民持续增收和现代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

    1.突出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规划为指导,以农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发展为主线,加大投入,优化配置资源和技术要素,实现农牧业科技在产业各环节的有机链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2.整合科技资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科研、教学、推广、企业等部门之间,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之间的科技资源,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高效运转、产学研企互补的战略技术联盟,加快构筑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3.健全服务网络。统筹优化科技力量布局,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广泛凝聚农牧业科技力量,加快构建科研到推广、实验室到田间、科技人员到农户、科技成果到生产力转化各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高效快捷的农牧业科技服务网络。

    4.强化服务功能。以服务主导产业为目标,研发集成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等新成果,推广农牧业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快形成“课题来自于生产、成果应用于生产”的良性循环,实现“落地效应”,有效解决农牧业科技成果应用“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全面推进农牧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到田到场,使农牧民真正受益。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高产优质、轻简高效的技术体系构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农牧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农牧业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取得显著成绩。到2017年,力争取得一批农牧业科技成果,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品系,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装备研发,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每年推广玉米、小麦、马铃薯、大豆、向日葵五大作物五项核心技术5000万亩以上,粮食单产年均增长2%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家畜良种和改良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93%以上;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81%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到2015年达到52%以上,到2017年,达到5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围绕我区优势主导产业,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应对农牧业灾害重大关键技术、节本增效关键技术、生态保护与利用技术。组织农牧业科研院所、涉农涉牧专业大中专院校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市场潜力巨大、需求强烈的新品种、新技术进行联合科研攻关,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动植物新品种,在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培育上取得新突破。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装备研发,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实现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

    (二)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明确职能任务,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农牧业主管部门对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健全人员聘用制度,规范上岗资格条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农技人员队伍,加强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全面开展乡镇苏木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引导农牧业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技服务。建立完善职称评聘、工作考评等各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牧业科研教育机构及其科技人员面向生产一线,促进农牧业科研与生产的有效对接;培育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应农牧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需求,大力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农涉牧企业、农牧业专业服务组织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农资供应监管、标准化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牧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三)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结合粮油糖高产创建工程、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程、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与产业示范工程、病虫害统防统治工程、农牧业信息服务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等农牧业科技推广重点工程,围绕我区优势主导产业,加大成熟品种和技术推广力度,实现普及应用,创造效益。加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关键农时、关键环节的技术服务,全面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牧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

    (四)创新农牧业科技管理机制。继续实施好玉米、马铃薯、设施蔬菜、肉羊、奶牛、向日葵、旱作农业、肉牛、绒毛用羊、草业10个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整合农牧业科技资源,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构建农科教、产学研联合协作的农牧业科技服务新格局,成为支撑农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力量;产业体系将技术创新集成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快速通道。

    (五)加强农牧业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农牧业科研机构及涉农院校的指导和支持,着力培养在创新性研究上有基础、有实力的农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大力实施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百万中专生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牧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等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牧业科研和推广队伍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组织保障

    (一)构建部门协调机制。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为核心,优化配置农牧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的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普及工作;建立科技供需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教学部门、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单位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建立研发机构、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其他技术创新组织;建立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结合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加强与龙头企业结合,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形成产学研大联合、多部门大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农牧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农牧民培训的项目支持,把农牧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设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三)创新推广工作模式。巩固近年来已经形成的好机制、好模式。坚持完善“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完善“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包社联户、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科技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技术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在坚持手把手、面对面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书屋、多媒体、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农牧业科技下乡活动。

    (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基层科技人员的考核要实行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考核结果与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挂钩。

    全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主要任务计划

     

    全区主要推广种植、养殖技术任务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进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保障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农畜产品消费安全、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正确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遵循“属地管理、依法履责、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工作方针,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手段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可追溯体系,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步伐,提升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完善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
  • 内政办发〔2014115   201411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完善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和农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构建和完善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实施方案

    我区地域辽阔,农牧业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次高、危害严重。为加强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提高减灾能力建设,保证农牧业生产安全、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牧渔业生产和草原生态(以下简称为农牧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生态)安全为出发点,以增强灾害防御能力为核心,综合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牧业灾害防御机制,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思路

    我区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农牧业自然灾害防御以防为主,防灾与救灾相结合。防灾以改善农牧业生产基础条件为基础,以增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为重要科技手段,实现自身抗灾能力和应急救灾能力同步提高;救灾以农牧民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社会救助和保险赔付为补充,采取工程和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工作内容及目标

    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农业部农业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健全农牧业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防灾备灾和灾后重建相衔接的综合减灾管理机制。加强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巨灾综合应对、防灾减灾工程等规划建设,推进防灾备灾物资储备机制、灾害保险制度、大灾风险准备金、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灾害专业防御队伍建设等,提高农牧业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形成灾害应对合力,为科学做好防灾、减灾、控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提供保障。

    目标:利用58年时间,构建有效的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的灾害防御机制,提高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提高水、草、料、棚、机、药物为重点的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减轻自然灾害对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的影响,促进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建设任务

    (一)构建农牧业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成立农牧业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农牧业部门;办公室下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生态等专业协作组。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的农牧业灾害防御和抗灾减灾工作;研究提出农牧业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农牧业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农牧业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具有操作性的预案和应急工作规程;建立农牧业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做好农牧业灾害信息应急管理;建立农牧业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农牧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农牧业灾害预警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大农牧业灾害抢险救灾联动协调和灾害应急动员机制。各盟市、旗县(市、区)农牧业部门重点负责同级指挥部下的办公室及各专业协作组的工作,由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负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灾害防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农牧业灾害发展变化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下达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组织、协调开展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做好灾情统计、评估以及资料调查整理;负责农牧业灾害防御经费、抗灾物资的计划、调配与管理。

    (二)提高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能力。各级农牧业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技术互补,依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共同搞好旱霜雹洪涝、病虫鼠害等农牧业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交换工作机制,建设农牧业灾害监测和风险评估平台。建立联合调查制度和农牧业灾害预警预报会商制度,提高灾害应对服务水平。在全区建立12个盟市级农牧业灾害监测站,随时掌握灾情动态及程度,正确指导防抗减灾工作。利用现代化媒体、通信工具和通信资源实现灾害监测预报结果适时会商,及时发布灾害的监测预警、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实现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提升农牧业灾害的防灾减灾决策能力。组织开展农牧业基础设施防御灾害能力普查,加强农牧业灾害防御技术评价、推广应用、技术培训服务、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工作,为农牧业灾害防御提供有力支撑。

    (三)提高农牧业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生态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各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农牧业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并延伸旗县级农牧业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到人的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启动实施农村牧区防灾减灾工程,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灌溉、人畜安全饮水、灭蝗治鼠、疫病防控工程建设及防冻防霜、牲畜棚圈、青贮窖和防灾机械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草原保护、动物疫病防控等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农村牧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三级物资储备库建设要从实际需求出发,需要自治区储备的,自治区储备,实地应急需要的重点是做好盟市、旗县(市、区)储备。农区主要以种子、化肥、地膜、农药、柴油、防疫药品等各种应急生产资料为主;牧区主要以饲草料、治虫灭鼠药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及破雪、运输机械为主。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支持户储为主,苏木或嘎查建设小型饲草料储备库为辅,旗县建设大型饲草料应急储备库为补充的应急饲草料储备体系建设,确保牲畜安全过冬渡春。

    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农牧业灾害风险救助保险体系,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农牧业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分散农牧业灾害风险,降低灾害损失。各级财政、银行、信用社、保险等部门要加强农牧业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将农牧业防灾减损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防灾减损技术推广补贴和救灾。信贷部门迅速落实灾后农牧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保险部门做好灾后农牧业损失、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四)强化农牧业防灾救灾队伍建设。坚持走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加强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灾害防御专业化队伍。各级政府要组织各地青壮年农牧民组建以农牧民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骨干的抗灾救灾专业服务队伍,针对各类农牧业灾害和突发事件,迅速开展自救和互救,进行抗灾减灾和灾后的生产恢复工作。组织农牧业、水利、气象等部门专家联合组成技术指导组,开展针对各类农牧业灾害的防灾减损技术培训,组织指导农牧业灾后恢复生产。通过政策扶持、设备补贴、技术服务、示范带动等形式,积极推进农牧业专业化灾害防控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牧业灾害防控专业化水平,提升灾害应急防控能力和灾害防控组织管理能力。重点抓好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专业化组织病虫鼠害统防统治能力建设,提升我区病虫鼠害应急防控能力。

    (五)扩大农牧业保险范围。继续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农牧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构建保险防灾减损补贴机制,加大对防灾减损的投入力度;实行特色种养业保险后补助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开展特色优势农畜产品保险,开展地方特色农畜产品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逐步增加新的农牧业保险主体,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制度设计,增强农牧业灾害社会救助能力。

    (六)提高农牧业次生灾害处置能力。加强对遭受自然灾害、病虫鼠害等灾害中死亡牲畜、家禽、水产品及霉烂农作物的无害化处置能力,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动植物灾害无害化处置机制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严防灾害中死、烂农畜产品流向市场、流向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牧业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把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各级公共服务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中,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蓄水产品的有效供给。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救援队伍、物资保障、应急平台、科技支撑等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牧业灾害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建立农牧业灾害防御机构和应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推进专业化防治,推行生物防治。加强专业测报和农牧民测报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适当聘请一定数量的农牧民灾害测报员。农牧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农牧业灾害的特点和防御重点,组织编制本地的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牧业灾害防御重大工程建设。层层落实农牧业灾害防御责任制,把防灾救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灾害信息通报与协调机制,统一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开展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

    (二)完善防灾减灾资金物资投入机制。建立以自治区级农牧业防灾减损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盟市、旗县(市、区)两级储备为支撑,商业储备为基础,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的全区防灾减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各类防灾减损物资的综合动态管理和统一高效调运。科学制定全区农牧业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和整合各类农牧业防灾救灾资金,加快全区农牧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尽义务”和“市场化运作,国家适当补助”的原则,支持民间资本、各类公司企业和农牧民投入救灾物资储备。

    (三)转变防灾减灾理念,优化应急处置措施。农牧业灾害防灾减损工作应从“以事中事后处置为主”向“以事前预防为主,事中、事后全程管理”转变;从“以部门为主”向“政府主导、社会全面参与”转变;由“单一灾种处置”向“综合灾种应对”转变,以实现农牧业灾害防灾减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提高农牧业灾害防御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对农牧业灾害的危害和案例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农牧业自然灾害风险与避险知识,逐步形成农牧民自觉参与的灾害风险综合防范体系。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农牧业灾害易发、多发区农牧民广泛参与的防灾避灾演练,提高防范与处理灾害突发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科学解释和说明工作,增强农牧民抗御自然灾害的信心。

     

    内蒙古自治区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印发《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有序推进改革的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农牧业科技在我区现代农牧业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定构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优势农畜产品区域布局要求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以提高优质农畜产品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推动农牧业产业发展为主线,以普及推广优良品种及增产增效适用技术为措施,依托农牧业科技资源,稳定投入渠道,提升农牧业科技对主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的保障能力、对农牧民持续增收的支撑能力、对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为实现农牧民持续增收和现代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

    1.突出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规划为指导,以农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发展为主线,加大投入,优化配置资源和技术要素,实现农牧业科技在产业各环节的有机链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2.整合科技资源。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科研、教学、推广、企业等部门之间,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之间的科技资源,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高效运转、产学研企互补的战略技术联盟,加快构筑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3.健全服务网络。统筹优化科技力量布局,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广泛凝聚农牧业科技力量,加快构建科研到推广、实验室到田间、科技人员到农户、科技成果到生产力转化各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高效快捷的农牧业科技服务网络。

    4.强化服务功能。以服务主导产业为目标,研发集成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等新成果,推广农牧业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快形成“课题来自于生产、成果应用于生产”的良性循环,实现“落地效应”,有效解决农牧业科技成果应用“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全面推进农牧业科技服务进村入户、到田到场,使农牧民真正受益。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高产优质、轻简高效的技术体系构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农牧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农牧业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取得显著成绩。到2017年,力争取得一批农牧业科技成果,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新品系,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装备研发,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每年推广玉米、小麦、马铃薯、大豆、向日葵五大作物五项核心技术5000万亩以上,粮食单产年均增长2%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家畜良种和改良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93%以上;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81%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到2015年达到52%以上,到2017年,达到5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围绕我区优势主导产业,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应对农牧业灾害重大关键技术、节本增效关键技术、生态保护与利用技术。组织农牧业科研院所、涉农涉牧专业大中专院校和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市场潜力巨大、需求强烈的新品种、新技术进行联合科研攻关,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动植物新品种,在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培育上取得新突破。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装备研发,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实现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加速推进全程机械化。

    (二)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强化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明确职能任务,合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完善改革配套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农牧业主管部门对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健全人员聘用制度,规范上岗资格条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农技人员队伍,加强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全面开展乡镇苏木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引导农牧业科研教育机构开展农技服务。建立完善职称评聘、工作考评等各方面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牧业科研教育机构及其科技人员面向生产一线,促进农牧业科研与生产的有效对接;培育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适应农牧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需求,大力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农涉牧企业、农牧业专业服务组织等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农资供应监管、标准化生产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作业、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提高农牧业科技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三)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结合粮油糖高产创建工程、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程、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关键技术与产业示范工程、病虫害统防统治工程、农牧业信息服务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清洁工程等农牧业科技推广重点工程,围绕我区优势主导产业,加大成熟品种和技术推广力度,实现普及应用,创造效益。加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技术推广力度,开展关键农时、关键环节的技术服务,全面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村入户,提升农牧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到位率和覆盖率。

    (四)创新农牧业科技管理机制。继续实施好玉米、马铃薯、设施蔬菜、肉羊、奶牛、向日葵、旱作农业、肉牛、绒毛用羊、草业10个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整合农牧业科技资源,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构建农科教、产学研联合协作的农牧业科技服务新格局,成为支撑农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力量;产业体系将技术创新集成与示范推广相结合,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快速通道。

    (五)加强农牧业人才培养与教育培训。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对农牧业科研机构及涉农院校的指导和支持,着力培养在创新性研究上有基础、有实力的农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大力实施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计划、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百万中专生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牧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等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牧业科研和推广队伍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组织保障

    (一)构建部门协调机制。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为核心,优化配置农牧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的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普及工作;建立科技供需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教学部门、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单位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带动社会各方力量建立研发机构、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其他技术创新组织;建立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结合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加强与龙头企业结合,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形成产学研大联合、多部门大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农牧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农牧民培训的项目支持,把农牧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设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三)创新推广工作模式。巩固近年来已经形成的好机制、好模式。坚持完善“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机制;完善“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包社联户、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科技服务机制;完善“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技术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在坚持手把手、面对面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书屋、多媒体、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农牧业科技下乡活动。

    (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知识产权和成果管理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基层科技人员的考核要实行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把考核结果与科技人员职称评聘和绩效工资挂钩。

    全区现代农牧业科技支撑主要任务计划

     

    全区主要推广种植、养殖技术任务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进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保障我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农畜产品消费安全、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正确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当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遵循“属地管理、依法履责、保障安全、服务产业”的工作方针,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以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完善监管手段为抓手,以形成完整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为核心,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可追溯体系,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步伐,提升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建设我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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