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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卫生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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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欧阳晓晖

    党组书记:云文霞(女 蒙古族)

    巡视员:贺丰奇 保勒德巴根(蒙古族)

    副主任:云治厚(蒙古族) 乌兰(女 蒙古族) 尹赤林(蒙古族) 胡文义(12月任职) 张小勤

    纪检组长:王占国

    【概况】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2014,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和原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计委),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财务处、法制处、体改处、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处、妇幼处、监督处、药政处、考评处、指导处、家庭处、流动人口处、宣传处、科教处、保健局、蒙中医药局一处、蒙中医药局二处、蒙中医药局三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监察室共26个处室。

    【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出台《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关于深化全区旗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在全自治区40个旗县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面达到50%以上。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了全成本核算,开展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清理工作,为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各试点地区和医院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基本医疗保障】2014年,全区新农合参合率为97%,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90元,政策内住院费报销比例75%以上,累计支出资金50.73亿元,受益人口980万。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24种,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商业购买大病保险试点覆盖了7个盟市630万农牧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3.93亿元。同时,自治区卫计委还强化了采购、配送、结算和使用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进常用低价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范了药品地配备和使用。在16个旗县启动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全面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和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工率96.74%。小药箱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名医工作室”进社区试点扎实推进,“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计划生育】单独两孩政策实施2014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自治区卫计委及时制定完善了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强化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6982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审批6785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同时,继续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出生率9.31‰,符合政策生育率94.14%,继续保持了适度的低生育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2014年,自治区卫计委开展了出生登记及性别统计数据质量调查评估,升级了“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了打击“两非”的“一盘棋”格局。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提高了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07.84,低于国家年度和自治区“十二五”控制目标。

    家庭发展工作是年,自治区卫计委组织开展了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使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大幅提高并实现了城乡统一。全年,计划生育奖扶“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有序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等项目试点稳步推进。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了动态监测调查,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年,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为99.8%,免费“四术”服务率达到9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为66%,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

    【公共卫生】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防控2014年,适龄儿童免疫接种率95%以上。继续保持了无脊灰和艾滋病低发态势,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制定了新一轮重点传染病防控规划,重点强化了布病、结核病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率达到86.5%。饮水型地方病砷中毒等防治项目通过国家考核。3个旗县通过国家慢病示范区验收。6个卫生县城通过国家暗访验收。新创建自治区卫生旗县(市)4个。

    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能力2014年,自治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全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了84.9%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6.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稳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先后妥善处置12起突发公共事件。积极做好埃博拉疫情防控,完成西非疫区回国人员健康监控任务。

    妇幼健康服务全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4.7%94.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3.8%,住院分娩补助13.1万人次,补服叶酸、两癌筛查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面开展了母婴安全大检查和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排查,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和妇幼保健机构“手拉手”对口支援项目,指导基层有序开展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综合监督执法2014年,自治区卫计委继续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覆盖了12盟市76个旗县区。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研判交流,开展技能培训,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制定和修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对国家标准进行了跟踪评价;强化了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等重点领域,以及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等重点机构的日常监督;集中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全年查处无证行医1151起。

    【医疗服务】继续强化医疗质量和技术管理,全面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开展医疗安全、血液安全等重点督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强化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感染控制。对普外科等10个专业的腔镜、内镜诊疗技术进行了现场审核。完成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项目任务,累计开展手术示教3000余例、教学讲座1356次、新技术新业务23项,建立特色专科12个。进一步完善了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修订了自治区临床领先重点学科评审标准和管理办法;投入专项资金869万元,重点支持了13个全区领先学科建设;出台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全区6家医疗机构作为国家首批培训基地,招录学员275名。全年,共有444项科研课题通过审核立项,23项适宜技术得到推广。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90人,招录定向医学本科生300人,卫生院在职人员大专学历教育670人,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注册培养1.2万人。

    【蒙中医药】蒙中医药统筹领导、跨部门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试点开展了服务价格动态研究,调整了387项蒙医服务价格。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等3家医院为龙头,组建了50多家蒙医中医机构组成的医疗联合体。2014年,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3.1亿元,重点加强了43所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服务能力和优势重点专科建设,支持了295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二期扩建列入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项目。73所蒙医中医医院通过国家二、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国家和自治区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级蒙医药学术流派工作室建设进展顺利。2名蒙医专家分别获“国医大师”称号和“终身成就奖”。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蒙医药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有6个蒙中医特色专科获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7个国家“十二五”重点专科通过中期评估。37个科研项目和学术著作入围全国民族医药科研奖。2所蒙医医院被国家确定为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蒙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被纳入《中蒙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作为全国民族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建设骨干,与蒙古国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被蒙古国卫生部授予“功勋医院”称号。

    【综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在全区开展了《执业医师法》等10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修订纳入自治区人大20142017年立法计划。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下放行政许可项目9项,保留15项。重新梳理行政权力,列出138项权力目录清单,优化了工作流程。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自治区级卫生云平台和2个盟市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远程医疗系统、居民健康卡建设稳步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初步上线运行,基本信息的覆盖率、准确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围绕“三好一满意”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区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举办卫生计生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完成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巩固反对“四风”成果。深入落实卫生行业“九不准”要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强化典型宣传,全年有2名个人和2个机构荣获国家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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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任:欧阳晓晖

    党组书记:云文霞(女 蒙古族)

    巡视员:贺丰奇 保勒德巴根(蒙古族)

    副主任:云治厚(蒙古族) 乌兰(女 蒙古族) 尹赤林(蒙古族) 胡文义(12月任职) 张小勤

    纪检组长:王占国

    【概况】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2014,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和原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计委),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财务处、法制处、体改处、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处、妇幼处、监督处、药政处、考评处、指导处、家庭处、流动人口处、宣传处、科教处、保健局、蒙中医药局一处、蒙中医药局二处、蒙中医药局三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监察室共26个处室。

    【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出台《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关于深化全区旗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等配套文件,在全自治区40个旗县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面达到50%以上。在二级以上医院推行了全成本核算,开展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清理工作,为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各试点地区和医院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基本医疗保障】2014年,全区新农合参合率为97%,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90元,政策内住院费报销比例75%以上,累计支出资金50.73亿元,受益人口980万。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24种,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商业购买大病保险试点覆盖了7个盟市630万农牧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3.93亿元。同时,自治区卫计委还强化了采购、配送、结算和使用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进常用低价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规范了药品地配备和使用。在16个旗县启动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全面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苏木乡镇卫生院”活动和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工率96.74%。小药箱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名医工作室”进社区试点扎实推进,“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基层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计划生育】单独两孩政策实施20143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自治区卫计委及时制定完善了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强化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截至2014年底,全区共有6982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审批6785对,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平稳有序。同时,继续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出生率9.31‰,符合政策生育率94.14%,继续保持了适度的低生育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2014年,自治区卫计委开展了出生登记及性别统计数据质量调查评估,升级了“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建立了打击“两非”的“一盘棋”格局。通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提高了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07.84,低于国家年度和自治区“十二五”控制目标。

    家庭发展工作是年,自治区卫计委组织开展了家庭发展追踪调查,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使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大幅提高并实现了城乡统一。全年,计划生育奖扶“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有序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育儿”、“青少年健康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等项目试点稳步推进。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开展了动态监测调查,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年,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为99.8%,免费“四术”服务率达到9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为66%,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

    【公共卫生】重大疾病得到有效防控2014年,适龄儿童免疫接种率95%以上。继续保持了无脊灰和艾滋病低发态势,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制定了新一轮重点传染病防控规划,重点强化了布病、结核病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率达到86.5%。饮水型地方病砷中毒等防治项目通过国家考核。3个旗县通过国家慢病示范区验收。6个卫生县城通过国家暗访验收。新创建自治区卫生旗县(市)4个。

    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能力2014年,自治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全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了84.9%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6.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稳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先后妥善处置12起突发公共事件。积极做好埃博拉疫情防控,完成西非疫区回国人员健康监控任务。

    妇幼健康服务全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4.7%94.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3.8%,住院分娩补助13.1万人次,补服叶酸、两癌筛查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面开展了母婴安全大检查和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排查,深入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和妇幼保健机构“手拉手”对口支援项目,指导基层有序开展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综合监督执法2014年,自治区卫计委继续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覆盖了12盟市76个旗县区。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研判交流,开展技能培训,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制定和修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对国家标准进行了跟踪评价;强化了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等重点领域,以及妇幼保健、计生服务等重点机构的日常监督;集中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全年查处无证行医1151起。

    【医疗服务】继续强化医疗质量和技术管理,全面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开展医疗安全、血液安全等重点督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强化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感染控制。对普外科等10个专业的腔镜、内镜诊疗技术进行了现场审核。完成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项目任务,累计开展手术示教3000余例、教学讲座1356次、新技术新业务23项,建立特色专科12个。进一步完善了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修订了自治区临床领先重点学科评审标准和管理办法;投入专项资金869万元,重点支持了13个全区领先学科建设;出台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全区6家医疗机构作为国家首批培训基地,招录学员275名。全年,共有444项科研课题通过审核立项,23项适宜技术得到推广。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90人,招录定向医学本科生300人,卫生院在职人员大专学历教育670人,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注册培养1.2万人。

    【蒙中医药】蒙中医药统筹领导、跨部门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试点开展了服务价格动态研究,调整了387项蒙医服务价格。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等3家医院为龙头,组建了50多家蒙医中医机构组成的医疗联合体。2014年,国家和自治区累计投入3.1亿元,重点加强了43所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服务能力和优势重点专科建设,支持了295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二期扩建列入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项目。73所蒙医中医医院通过国家二、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国家和自治区名老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级蒙医药学术流派工作室建设进展顺利。2名蒙医专家分别获“国医大师”称号和“终身成就奖”。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蒙医药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有6个蒙中医特色专科获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7个国家“十二五”重点专科通过中期评估。37个科研项目和学术著作入围全国民族医药科研奖。2所蒙医医院被国家确定为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蒙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被纳入《中蒙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作为全国民族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建设骨干,与蒙古国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被蒙古国卫生部授予“功勋医院”称号。

    【综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在全区开展了《执业医师法》等10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修订纳入自治区人大20142017年立法计划。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下放行政许可项目9项,保留15项。重新梳理行政权力,列出138项权力目录清单,优化了工作流程。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自治区级卫生云平台和2个盟市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远程医疗系统、居民健康卡建设稳步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初步上线运行,基本信息的覆盖率、准确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党风政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围绕“三好一满意”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区行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举办卫生计生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业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完成纪检监察“三转”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巩固反对“四风”成果。深入落实卫生行业“九不准”要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强化典型宣传,全年有2名个人和2个机构荣获国家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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