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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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名录】

    纪检组长:甄小兵(10月退休)

    副主任:赵永华(蒙古族)吴忠岩(1月任职)韩建刚(蒙古族 1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承担着全区扶贫开发的综合、组织、协调、管理任务。内设综合处、计划财务与社会扶贫处、项目管理处、移民扶贫开发处和革命老区建设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所属4个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发展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4年是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扶贫启动年,扶贫体制机制创新年。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指示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办25号文件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以“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为龙头,以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以“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为抓手,狠抓六项重点任务落实,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00多亿元,40万人实现脱贫,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

    【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大力简政放权,从自治区层面把原有13类扶贫项目精简整合为“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金融扶贫、生态移民、雨露计划4项,并将扶贫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旗县,资金项目直接到村到户,结束了近20年来扶贫项目由自治区审批的历史。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印发《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制定《各级领导联系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工作方案》和《“三到村三到户”工作驻嘎查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积极改进贫困旗县考核机制和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25号文件关于扶贫机制六项改革、10项重点工作落实,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扶贫政策体系。

    【扶贫资金投入】争取党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89亿元,比2013年增加7.9%,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8.1亿元。盟市、旗县财政投入扶贫资金8亿元,调动金融扶贫资金62亿元,各盟市、旗县多渠道整合资金项目,筹集社会资金近7亿元,全区共投入扶贫资金100多亿元,集中对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形成了“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社会筹、群众集”的多元投入机制。

    【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38位省级领导继续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事业、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村容村貌,加强生态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深入38个贫困旗县调研指导,平均每季度到联系旗县调研一次,帮助解决制约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部门联系工作办公室积极与盟市、旗县对接,分解细化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调研督查力度,及时反馈情况。盟市和旗县抓住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有利机遇,集中财力物力向贫困旗县、嘎查村倾斜,逐项落实规划内项目。38个贫困旗县开工建设项目9200多个,完成投资790多亿元。带动和健全各级干部包联机制,全区465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8万多名党员干部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

    【精准扶贫】把开展建档立卡作为2014年扶贫开发1号工程来抓,安排600万元专项经费,精准识别出2834个贫困嘎查村、58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建立电子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4月,启动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和“两委”班子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分析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帮扶措施,统筹落实帮扶单位3000多个,下派驻村干部1.1万多名,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8万多名,为每个村投入45万元(累计12.75亿元)作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到村到户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覆盖贫困户42.55万户,扶持贫困人口125.44万人。

    【金融扶贫】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合作,继续在57个贫困旗县组织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本级财政投入4.75亿元,撬动农行62.1亿元的金融贷款,覆盖40余万农牧民、93家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缓解了贫困户抵押难、担保难问题。新启动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旗县16个,使项目旗县总数达到36个,累计放款2.6万笔,放款金额5.79亿元,户均贷款1万元,有11.34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在全区80个旗县(市、区)、1110个嘎查村实施,资金总规模达到2.3亿元,已有10万农牧户(贫困户6.4万户)加入互助组织,组建互助小组1.3万多个,累计借款18万人次,借款5.4亿元(贫困户借款3.05亿元)。

    【贫困地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各级扶贫部门把“十个全覆盖”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按照缺什么建设什么的原则,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整体推进,集中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滞后问题。年内,除安全饮水工程完成70%、农网改造工程完成95%外,其它工程全部完工,有1366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实现“十个全覆盖”,平均每个村整合的项目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

    【异地移民搬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2013-2017年)》,由自治区农牧办牵头,整合生态、扶贫、草原奖补等项目,继续对居住在生态脆弱区的贫困地区农牧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截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14.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4.4%,完成住房面积84.8万平方米,新建养殖棚圈20.1万平方米,日光温室和冷棚1300亩,开发建设基本农田3.2万亩,生态建设和植被恢复173万亩,完成搬迁2.3万户7.3万人,涉及69个旗县区、3个国营农牧林场。部分旗县主体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无土安置就业人数1073人。自治区扶贫办配合农牧办完成2013年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项目验收工作。

    【雨露计划】全年给12个盟市下达“雨露计划”试点补助资金3520万元,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在校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使2.4万农村贫困生受到资助。

    【定点扶贫】党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自治区31个国家级贫困旗县,投入4000多万元帮扶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京蒙东西扶贫协作,北京市投入帮扶资金9078万元,自治区配套8858万元,全部用于赤峰和乌兰察布两市产业发展及民生领域建设项目。区直属机关105个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及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兴安盟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6亿元,22个厅局对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和俄罗斯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实施定点帮扶,投入资金和物资折款达4亿多元。2014年,又确定66个自治区厅局企事业单位帮扶乌兰察布市和额尔古纳市。自治区工商联、经信委、国资委分别动员百户企业对口帮扶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及大青山贫困片区,实现帮扶自治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

    【社会扶贫】把办实事与解民忧相结合,连续第二年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发放l吨取暖煤,投入21亿元。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从2014年起,为每名考上大专以上学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并一次性补贴到位,累计发放6.54亿元,资助1.86万人,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l人就业,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为贫困旗县、乡镇医疗机构捐赠医疗设备,着力解决事关困难群众看病、上学、取暖等生活现实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利。

    【扶持贫困革命老区旗县建设】完成自治区认定的22个革命老区旗县在国家的备案工作。通过了国务院扶贫办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党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终期绩效考评验收,在4个革命老区旗县争取党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4200万元,用于整村推进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覆盖贫困户2229户,贫困人口6475人。

    【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切实加强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两次组织召开全区扶贫系统纪检监察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扶贫开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4次对各盟市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推行扶贫项目村义务监督员制度,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完善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扶贫监管制度。

    【启动“扶贫日”活动】1017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扶贫日”。是日,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举办了首个“扶贫日”内蒙古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善”,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出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出《社会扶贫倡议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开展以“扶贫公募”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活动,部分企业现场捐赠6300万元。

    【扶贫宣传】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刊稿569篇(条),其中,在党中央电视台播出视频新闻10条,“走基层—扶贫在攻坚”内蒙古扶贫专题5集;中国广播电台(网)2篇(条);瞭望1条;人民网57条;新华网127条;《中国扶贫》杂志刊稿25篇;《扶贫开发》1篇。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络刊稿670篇(条),报送各类信息110篇,结合“扶贫日”活动向全区手机用户免费发送宣传短信,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大力开展网络宣传,广泛宣传扶贫先进典型事迹。

    【扶贫培训工作】围绕自治区“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建档立卡”、“自治区直属厅局驻村帮扶”、“致富带头人”等重点扶贫开发工程,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全区扶贫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以及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16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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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领导名录】

    纪检组长:甄小兵(10月退休)

    副主任:赵永华(蒙古族)吴忠岩(1月任职)韩建刚(蒙古族 1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扶贫办)承担着全区扶贫开发的综合、组织、协调、管理任务。内设综合处、计划财务与社会扶贫处、项目管理处、移民扶贫开发处和革命老区建设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所属4个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与扶贫项目管理站、内蒙古自治区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发展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4年是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扶贫启动年,扶贫体制机制创新年。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指示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办25号文件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以“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为龙头,以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以“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为抓手,狠抓六项重点任务落实,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00多亿元,40万人实现脱贫,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

    【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大力简政放权,从自治区层面把原有13类扶贫项目精简整合为“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金融扶贫、生态移民、雨露计划4项,并将扶贫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旗县,资金项目直接到村到户,结束了近20年来扶贫项目由自治区审批的历史。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印发《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制定《各级领导联系贫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工作方案》和《“三到村三到户”工作驻嘎查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积极改进贫困旗县考核机制和改革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25号文件关于扶贫机制六项改革、10项重点工作落实,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扶贫政策体系。

    【扶贫资金投入】争取党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4.89亿元,比2013年增加7.9%,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8.1亿元。盟市、旗县财政投入扶贫资金8亿元,调动金融扶贫资金62亿元,各盟市、旗县多渠道整合资金项目,筹集社会资金近7亿元,全区共投入扶贫资金100多亿元,集中对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脱贫攻坚,形成了“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社会筹、群众集”的多元投入机制。

    【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38位省级领导继续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事业、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村容村貌,加强生态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深入38个贫困旗县调研指导,平均每季度到联系旗县调研一次,帮助解决制约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各部门联系工作办公室积极与盟市、旗县对接,分解细化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调研督查力度,及时反馈情况。盟市和旗县抓住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有利机遇,集中财力物力向贫困旗县、嘎查村倾斜,逐项落实规划内项目。38个贫困旗县开工建设项目9200多个,完成投资790多亿元。带动和健全各级干部包联机制,全区465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8万多名党员干部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

    【精准扶贫】把开展建档立卡作为2014年扶贫开发1号工程来抓,安排600万元专项经费,精准识别出2834个贫困嘎查村、58万贫困户、157万贫困人口,建立电子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4月,启动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和“两委”班子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分析致贫原因,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帮扶措施,统筹落实帮扶单位3000多个,下派驻村干部1.1万多名,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8万多名,为每个村投入45万元(累计12.75亿元)作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到村到户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覆盖贫困户42.55万户,扶持贫困人口125.44万人。

    【金融扶贫】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合作,继续在57个贫困旗县组织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本级财政投入4.75亿元,撬动农行62.1亿元的金融贷款,覆盖40余万农牧民、93家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缓解了贫困户抵押难、担保难问题。新启动中和农信小额信贷项目旗县16个,使项目旗县总数达到36个,累计放款2.6万笔,放款金额5.79亿元,户均贷款1万元,有11.34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互助资金试点项目在全区80个旗县(市、区)、1110个嘎查村实施,资金总规模达到2.3亿元,已有10万农牧户(贫困户6.4万户)加入互助组织,组建互助小组1.3万多个,累计借款18万人次,借款5.4亿元(贫困户借款3.05亿元)。

    【贫困地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各级扶贫部门把“十个全覆盖”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按照缺什么建设什么的原则,统筹规划、同步建设、整体推进,集中解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滞后问题。年内,除安全饮水工程完成70%、农网改造工程完成95%外,其它工程全部完工,有1366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实现“十个全覆盖”,平均每个村整合的项目资金在1000万元左右。

    【异地移民搬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2013-2017年)》,由自治区农牧办牵头,整合生态、扶贫、草原奖补等项目,继续对居住在生态脆弱区的贫困地区农牧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截至10月底,已完成投资14.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44.4%,完成住房面积84.8万平方米,新建养殖棚圈20.1万平方米,日光温室和冷棚1300亩,开发建设基本农田3.2万亩,生态建设和植被恢复173万亩,完成搬迁2.3万户7.3万人,涉及69个旗县区、3个国营农牧林场。部分旗县主体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无土安置就业人数1073人。自治区扶贫办配合农牧办完成2013年生态脆弱地区扶贫移民项目验收工作。

    【雨露计划】全年给12个盟市下达“雨露计划”试点补助资金3520万元,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在校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家庭,使2.4万农村贫困生受到资助。

    【定点扶贫】党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自治区31个国家级贫困旗县,投入4000多万元帮扶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京蒙东西扶贫协作,北京市投入帮扶资金9078万元,自治区配套8858万元,全部用于赤峰和乌兰察布两市产业发展及民生领域建设项目。区直属机关105个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及鄂尔多斯市对口支援兴安盟共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6亿元,22个厅局对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和俄罗斯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实施定点帮扶,投入资金和物资折款达4亿多元。2014年,又确定66个自治区厅局企事业单位帮扶乌兰察布市和额尔古纳市。自治区工商联、经信委、国资委分别动员百户企业对口帮扶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及大青山贫困片区,实现帮扶自治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覆盖。

    【社会扶贫】把办实事与解民忧相结合,连续第二年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发放l吨取暖煤,投入21亿元。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从2014年起,为每名考上大专以上学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并一次性补贴到位,累计发放6.54亿元,资助1.86万人,确保贫困家庭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l人就业,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为贫困旗县、乡镇医疗机构捐赠医疗设备,着力解决事关困难群众看病、上学、取暖等生活现实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利。

    【扶持贫困革命老区旗县建设】完成自治区认定的22个革命老区旗县在国家的备案工作。通过了国务院扶贫办对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党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终期绩效考评验收,在4个革命老区旗县争取党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4200万元,用于整村推进和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覆盖贫困户2229户,贫困人口6475人。

    【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切实加强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两次组织召开全区扶贫系统纪检监察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扶贫开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4次对各盟市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推行扶贫项目村义务监督员制度,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完善专项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扶贫监管制度。

    【启动“扶贫日”活动】1017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扶贫日”。是日,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时,举办了首个“扶贫日”内蒙古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善”,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出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出《社会扶贫倡议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开展以“扶贫公募”为核心内容的系列活动,部分企业现场捐赠6300万元。

    【扶贫宣传】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刊稿569篇(条),其中,在党中央电视台播出视频新闻10条,“走基层—扶贫在攻坚”内蒙古扶贫专题5集;中国广播电台(网)2篇(条);瞭望1条;人民网57条;新华网127条;《中国扶贫》杂志刊稿25篇;《扶贫开发》1篇。在省级报刊杂志、网络刊稿670篇(条),报送各类信息110篇,结合“扶贫日”活动向全区手机用户免费发送宣传短信,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大力开展网络宣传,广泛宣传扶贫先进典型事迹。

    【扶贫培训工作】围绕自治区“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建档立卡”、“自治区直属厅局驻村帮扶”、“致富带头人”等重点扶贫开发工程,认真做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和全区扶贫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以及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16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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