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厅长:萨仁(女 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厅长:丁飞

    党组成员 驻厅纪检组长:武玉学

    党组成员 副厅长:乌伟东(蒙古族)王燕峰(蒙古族)王永明(蒙古族)林丛虎 彭来锁

    党组成员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又红

    党组成员 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利

    党组成员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张东风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机关内设机构25个,核定行政编制117名。自治区公务员局内设机构4个,核定行政编制20名。厅属事业单位18个,核定事业编制358个。

    【就业工作】全区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和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城乡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2万人,城镇失业再就业人数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9%

    就业创业政策围绕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先后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援助“零就业”家庭等一系列针对性强、扶持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重点群体就业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扩大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规模,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展了创业就业政策进校园、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全区有14.5万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同时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9万人。帮助990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099人实现就业,保持了动态清零。继续做好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实现转移就业256.7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落实“以奖代补”项目资金5100万元,累计认定盟市标准化基地71个,盟市级示范性基地2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4个。全区认定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447家,培育打造了58个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实施了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8.7万人,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占全部培训人数的73%。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2.7万人,评选出自治区“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54家。

    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700万元,全区已建成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338个,累计认定盟市级标准化基地113个,盟市级示范性基地62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16个,赤峰蒙东云计算创业孵化园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基地。认定了1个创业型盟市、4个创业型旗县。加强了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2亿元,扶持创业成功4.7万人,带动就业17.4万人。

    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成了自治区本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的整合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采集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923.6万人。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监测范围由1000户企业扩大到2000户。实施了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万人培训项目”,培训业务人员4000人。建成了“一厅三网一图”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得到了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的肯定。精心组织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区举办各类招聘会773场,提供就业岗位74.8万个。圆满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区就业促进工作进行的专项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在中国就业促进会评选的20146类地方就业创新事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信息“云服务”、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人大常委会评议就业工作入选其中5类创新事件。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按病种付费结算和付费总额控制试点工作。

    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524.9万人、761.9万人、998.1万人、236.3万人、289.6万人和293.8万人,均超额完成了年度扩面任务。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工作,月人均增加19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5元。提高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20元。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8种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和经办服务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核算工作,开展了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启动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工作。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持卡人数达到1012万。

    【人才工作】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评价机制,修订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完善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合作开展了“促进自治区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向企业生产一线集聚机制”等课题研究。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人才培养选拔、人才合作交流等专项工程,培训高层次人才1200余人。启动了201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组织开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等4期高级研修班。与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开展了人才培养合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97人,引进技术合作机构和企业74家。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新设立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团队和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名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对240名一体化师资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了培训,首次组织高技能人才赴韩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新建国家级、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4个。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5.7万人,2人获“中华技能大奖”,4人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开展了“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等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区近80万一线职工参与竞赛活动。

    外国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77项,5项引智项目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名外国专家入选国家第四批“外专”,1名外国专家获国家“友谊奖”。

    【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工作推进公务员阳光考录,开展从优秀嘎查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生中招录乡镇苏木公务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四级联考,录用4202人。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稳步推进,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培训机制,出台了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组织了2014年度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

    军转干部安置积极推进军转干部安置改革,在自治区本级实行了积分选岗分配安置政策,并在7个盟市进行推广,推动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会同组织、财政和审计部门,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专项督查。认真贯彻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扩大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2.61%。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启动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明确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标准。出台了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推动形成全社会约束和惩戒劳动保障失信行为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全区已有效备案职工90.5万人。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规定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权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得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在2014年的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作了劳动关系工作的典型交流发言。

    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仲裁机构实体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盟市、旗县仲裁机构实体化分别达到80%72%,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率达70%以上。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加强与审判机关和工会的联系,建立了诉裁调三方对接机制,全年受理案件1.07万件,结案率达到96%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实现11个盟市“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全覆盖。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6万户,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检查,补签劳动合同17.7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24.7亿元。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厅长:萨仁(女 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厅长:丁飞

    党组成员 驻厅纪检组长:武玉学

    党组成员 副厅长:乌伟东(蒙古族)王燕峰(蒙古族)王永明(蒙古族)林丛虎 彭来锁

    党组成员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王又红

    党组成员 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利

    党组成员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张东风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机关内设机构25个,核定行政编制117名。自治区公务员局内设机构4个,核定行政编制20名。厅属事业单位18个,核定事业编制358个。

    【就业工作】全区人社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和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城乡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2万人,城镇失业再就业人数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9%

    就业创业政策围绕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先后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援助“零就业”家庭等一系列针对性强、扶持力度大、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重点群体就业始终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扩大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规模,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展了创业就业政策进校园、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全区有14.5万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同时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9万人。帮助990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099人实现就业,保持了动态清零。继续做好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实现转移就业256.7万人。

    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落实“以奖代补”项目资金5100万元,累计认定盟市标准化基地71个,盟市级示范性基地23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4个。全区认定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447家,培育打造了58个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实施了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8.7万人,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占全部培训人数的73%。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2.7万人,评选出自治区“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54家。

    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700万元,全区已建成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338个,累计认定盟市级标准化基地113个,盟市级示范性基地62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基地16个,赤峰蒙东云计算创业孵化园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基地。认定了1个创业型盟市、4个创业型旗县。加强了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2亿元,扶持创业成功4.7万人,带动就业17.4万人。

    公共就业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成了自治区本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的整合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采集录入劳动力资源信息923.6万人。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监测范围由1000户企业扩大到2000户。实施了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万人培训项目”,培训业务人员4000人。建成了“一厅三网一图”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得到了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的肯定。精心组织了“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区举办各类招聘会773场,提供就业岗位74.8万个。圆满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区就业促进工作进行的专项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在中国就业促进会评选的20146类地方就业创新事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信息“云服务”、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人大常委会评议就业工作入选其中5类创新事件。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按病种付费结算和付费总额控制试点工作。

    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524.9万人、761.9万人、998.1万人、236.3万人、289.6万人和293.8万人,均超额完成了年度扩面任务。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工作,月人均增加19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5元。提高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320元。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8种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和经办服务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计核算工作,开展了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启动医疗保险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工作。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持卡人数达到1012万。

    【人才工作】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评价机制,修订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完善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合作开展了“促进自治区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向企业生产一线集聚机制”等课题研究。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人才培养选拔、人才合作交流等专项工程,培训高层次人才1200余人。启动了201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组织开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等4期高级研修班。与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开展了人才培养合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97人,引进技术合作机构和企业74家。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新设立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团队和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名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对240名一体化师资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了培训,首次组织高技能人才赴韩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新建国家级、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4个。全区新增高技能人才5.7万人,2人获“中华技能大奖”,4人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开展了“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等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全区近80万一线职工参与竞赛活动。

    外国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国外智力引进项目77项,5项引智项目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名外国专家入选国家第四批“外专”,1名外国专家获国家“友谊奖”。

    【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管理工作推进公务员阳光考录,开展从优秀嘎查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生中招录乡镇苏木公务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四级联考,录用4202人。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稳步推进,启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培训机制,出台了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组织了2014年度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

    军转干部安置积极推进军转干部安置改革,在自治区本级实行了积分选岗分配安置政策,并在7个盟市进行推广,推动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实训基地。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会同组织、财政和审计部门,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专项督查。认真贯彻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扩大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2.61%。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启动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明确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标准。出台了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推动形成全社会约束和惩戒劳动保障失信行为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全区已有效备案职工90.5万人。规范劳务派遣行为,规定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权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得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在2014年的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作了劳动关系工作的典型交流发言。

    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仲裁机构实体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盟市、旗县仲裁机构实体化分别达到80%72%,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率达70%以上。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加强与审判机关和工会的联系,建立了诉裁调三方对接机制,全年受理案件1.07万件,结案率达到96%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实现11个盟市“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全覆盖。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6万户,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检查,补签劳动合同17.7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24.7亿元。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