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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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厅长:呼群(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厅长:龚家栋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汪治和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高桂英(女)

    党组成员 副厅长自治区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阿勇嘎(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设有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治沙造林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处、科技宣传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林业产业处、森林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等10个机构,以及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森林培育】全年共完成造林绿化作业面积67.23万公顷,超额完成66.67万公顷年度任务。其中人工造林46.57万公顷,飞播造林6.94万公顷,封山(沙)育林13.7万公顷。完成中幼林抚育6.94万公顷,义务植树7137余万株。41926日,北京军区7000多官兵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二个5年义务植树基地共栽植各类苗木75万株。全区重点区域绿化共完成13.95万公顷,超额完成13.33万公顷年度计划。其中:公路绿化4679公里、4.21万公顷;城镇绿化355个、4.6万公顷;村屯绿化1336个、2.56万公顷;厂矿园区绿化384个、1.1万公顷;黄河两岸绿化1.03万公顷;大青山前坡绿化0.44万公顷。

    【森林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继续执行厅领导防火分片包干制度,全面加强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实现了“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62起。其中:一般火灾82起,较大火灾79起,特大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0.34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37‰;共发生草原火灾96起。其中:一般火灾90起,较大火灾5起,重大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3.59万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0.409‰。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99.4%。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同时,成功堵截蒙古国和俄罗斯大的境外火25起,确保了边境地区的安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推进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有害生物入侵防控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全区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98.31万公顷,其中轻度54.73万公顷、中度32.27万公顷、重度11.3万公顷,成灾率为2.05‰,无公害防治率94%,成灾率和无公害防治率均在规定范围内,有害生物发生与2013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以及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核查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对25处全区重点湿地进行日常监测,监测湿地面积78万公顷。完成内蒙古乌兰坝、沙日温都等自然保护区的晋升、整改工作。

    森林公安工作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坚持严打方针,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全区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34692起,侦破、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34144起,综合查处率98.4%,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45.87万元。

    林业法制工作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立法调研及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执法检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打击林业侵权行为组织开展全区春季林木种苗调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林木种苗行为。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62起,罚款33万多元,退回原产地不合格苗木1.5万株。

    【资源林政管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等各项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定额管理。坚持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用地,从严限制矿产、商业性开发用地,规范用地行为,全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707项、面积1039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9亿元。落实恢复森林植被“占一补二”制度,恢复森林植被合格面积是同期征占用林地面积的2.9倍。自1110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排查高尔夫球场、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采石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清理整治擅自流转国有林地、林木行为等,依法对各类林地流失案件进行查处,取得阶段性成果。合成额尔古纳市、红花尔基林业局和克什克腾旗等9个旗县(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调查林地面积257万公顷。扎兰屯市等5个旗县(局)和翁牛特旗3个林场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和鄂尔多斯市各旗县森林经营方案通过审定。

    【林业产业】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推动力度,落实自治区财政资金1000万元,扶持名优特新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改造经济林面积3.3万公顷、木本药材0.3万公顷。积极培育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新认定31家,全区总数达到82家,落实林业产业化资金1150万元。完成全区林业产业普查工作,为下一步优化林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510元。

    【林业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力推进配套改革,在建立和落实林业公共财政支撑制度、林权流转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金融保险支持制度,以及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确权集体林地2173.3万公顷,累计发证面积2167万公顷;全区集体林地确权率和发证率达99%以上。全区实现参保森林面积2513.3万公顷,其中公益林面积2246.7万公顷,各级财政保费投入总计达到6.4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2.56亿元。森林保险的规模与财政保费补贴总量居全国首位。全区共有479起森林灾害报案,保险直接赔付总额1.93亿元,直接赔付率达到30%。林业基层单位和林农总体受益率超过50%。完成全区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和改革调研,修订完善自治区《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指导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修订集体人工商品林、农田防护林、公益林采伐更新3个管理办法(暂行)。确定3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1个国有林场开展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制定《自治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启动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林业科技】成立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专家团队,制定《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组织开展全区科技培训和送科技下乡活动,共培训20万余人次;分三批发布重点区域绿化、林业产业、经济林林业科技成果35项;成立生态定位观测网络中心。

    【重要活动】126-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党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期间,深入林区看望了林业职工,多场合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强调内蒙古的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转变,走到了“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要继续组织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胆先行先试,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然规律、具有地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荣誉】916日,在“全国生态文化村经验交流会”上,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等109个行政村“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杜祥村、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联乐村、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希日特奇村和赤峰市元宝山区前进村等4个行政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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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厅长:呼群(蒙古族)

    党组成员 副厅长:龚家栋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汪治和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高桂英(女)

    党组成员 副厅长自治区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阿勇嘎(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设有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治沙造林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处、科技宣传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林业产业处、森林公安局、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等10个机构,以及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森林培育】全年共完成造林绿化作业面积67.23万公顷,超额完成66.67万公顷年度任务。其中人工造林46.57万公顷,飞播造林6.94万公顷,封山(沙)育林13.7万公顷。完成中幼林抚育6.94万公顷,义务植树7137余万株。41926日,北京军区7000多官兵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二个5年义务植树基地共栽植各类苗木75万株。全区重点区域绿化共完成13.95万公顷,超额完成13.33万公顷年度计划。其中:公路绿化4679公里、4.21万公顷;城镇绿化355个、4.6万公顷;村屯绿化1336个、2.56万公顷;厂矿园区绿化384个、1.1万公顷;黄河两岸绿化1.03万公顷;大青山前坡绿化0.44万公顷。

    【森林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继续执行厅领导防火分片包干制度,全面加强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实现了“力争不发生大的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62起。其中:一般火灾82起,较大火灾79起,特大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0.34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137‰;共发生草原火灾96起。其中:一般火灾90起,较大火灾5起,重大火灾1起,受害草原面积3.59万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0.409‰。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99.4%。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均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同时,成功堵截蒙古国和俄罗斯大的境外火25起,确保了边境地区的安全。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推进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有害生物入侵防控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全区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98.31万公顷,其中轻度54.73万公顷、中度32.27万公顷、重度11.3万公顷,成灾率为2.05‰,无公害防治率94%,成灾率和无公害防治率均在规定范围内,有害生物发生与2013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调查,以及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核查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对25处全区重点湿地进行日常监测,监测湿地面积78万公顷。完成内蒙古乌兰坝、沙日温都等自然保护区的晋升、整改工作。

    森林公安工作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划建设,坚持严打方针,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全区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34692起,侦破、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34144起,综合查处率98.4%,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45.87万元。

    林业法制工作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立法调研及修订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执法检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打击林业侵权行为组织开展全区春季林木种苗调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林木种苗行为。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62起,罚款33万多元,退回原产地不合格苗木1.5万株。

    【资源林政管理】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等各项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定额管理。坚持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用地,从严限制矿产、商业性开发用地,规范用地行为,全年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707项、面积1039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9亿元。落实恢复森林植被“占一补二”制度,恢复森林植被合格面积是同期征占用林地面积的2.9倍。自1110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排查高尔夫球场、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采石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清理整治擅自流转国有林地、林木行为等,依法对各类林地流失案件进行查处,取得阶段性成果。合成额尔古纳市、红花尔基林业局和克什克腾旗等9个旗县(局)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调查林地面积257万公顷。扎兰屯市等5个旗县(局)和翁牛特旗3个林场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和鄂尔多斯市各旗县森林经营方案通过审定。

    【林业产业】进一步加大林业产业推动力度,落实自治区财政资金1000万元,扶持名优特新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改造经济林面积3.3万公顷、木本药材0.3万公顷。积极培育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新认定31家,全区总数达到82家,落实林业产业化资金1150万元。完成全区林业产业普查工作,为下一步优化林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制定发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农牧民人均林业收入510元。

    【林业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力推进配套改革,在建立和落实林业公共财政支撑制度、林权流转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金融保险支持制度,以及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确权集体林地2173.3万公顷,累计发证面积2167万公顷;全区集体林地确权率和发证率达99%以上。全区实现参保森林面积2513.3万公顷,其中公益林面积2246.7万公顷,各级财政保费投入总计达到6.4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2.56亿元。森林保险的规模与财政保费补贴总量居全国首位。全区共有479起森林灾害报案,保险直接赔付总额1.93亿元,直接赔付率达到30%。林业基层单位和林农总体受益率超过50%。完成全区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和改革调研,修订完善自治区《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指导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林西县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修订集体人工商品林、农田防护林、公益林采伐更新3个管理办法(暂行)。确定3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1个国有林场开展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制定《自治区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启动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林业科技】成立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专家团队,制定《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组织开展全区科技培训和送科技下乡活动,共培训20万余人次;分三批发布重点区域绿化、林业产业、经济林林业科技成果35项;成立生态定位观测网络中心。

    【重要活动】126-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党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期间,深入林区看望了林业职工,多场合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到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强调内蒙古的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转变,走到了“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要继续组织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大胆先行先试,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然规律、具有地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荣誉】916日,在“全国生态文化村经验交流会”上,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等109个行政村“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杜祥村、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联乐村、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希日特奇村和赤峰市元宝山区前进村等4个行政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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