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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司法行政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厅长: ***(蒙古族)

    副厅长:岩英

    杜志刚(蒙古族)

    徐贵中

    翟贵文

    纪委书记:王洪中(蒙古族)

    副厅长:王健(女)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副巡视员:王曰群

    张德成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保工作】司法厅高度重视建国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国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特别是对监狱、劳教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广大干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实现了确保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了良好环境。

    【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四项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专项治理活动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实战演练,全区监所总体保持了安全稳定态势。全年发生罪犯脱逃14人,脱逃率为1‰;发生狱内案件2起,发案率为0.7‰,未发生重大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在“10·17”案件发生后,紧急动员,快速行动,深入查找和分析事故原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认真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被动局面。全区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推动监狱工作重心向教育改造工作转移,罪犯改好率达96%以上。

    全区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日趋规范,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执法和管理程序,做到了依法收治、应收尽收,戒毒康复工作条件日臻完善。开展以“三课”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课堂化教学,三种管理模式的区别处遇教育功效进一步提升,生活卫生标准化管理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凸显,习艺劳动的矫治功能进一步增强,主题文化教育作用进一步彰显。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广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等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了全区“法律六进”工作经验交流会,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区直机关有近2万人参加考试。以法治城市、法治旗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创建活动为龙头,切实加强基层和行业、部门的依法治理,推进地方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考评验收,395个司法所被评为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 713件,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948件,避免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12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32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 355起。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矫正工作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907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12月底,社区矫正机构累计接收矫正对象6 887名,其中重新犯罪2人,重新犯罪率0.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全信息管理台账和管理制度,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和统计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司法所“无缝衔接”机制,共帮教11 598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6.1%;安置10 162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4.2%

    【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保持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介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税务代理等法律事务和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大幅度提高,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万余件。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制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便民利民措施,实施法律服务执业公示、首问责任、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处理等措施。深入开展“农资消费律师维权行动”、“农牧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公证送法下乡”等专项活动,努力满足广大农牧民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律师参加政府涉法上访接待工作,接待涉法信访2 300余件,参与处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畅通法律援助申请和办理渠道。扎实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 401件,接待咨询69 548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5 870件,挽回经济损失5 033.31万元。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圆满完成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区报名人数7 882人,比上年增长10.5%,有1 626人达到合格分数线。为兴安盟、阿拉善盟争取司法考试优惠政策,列为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地区,有39人取得特殊C类资格。认真做好2008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全区共有1 600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他们建立职业资格档案,并就职业现状和职业意向进行调查摸底,为用人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基础信息。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制定司法鉴定文书评查办法,开展司法鉴定执法检查,强化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及时受理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达到36家,司法鉴定583人。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认真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组织开展旗县(市、区)司法局长、监狱劳教所长、百名监区长、教导员和警察警衔晋升、新录用民警培训。三是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执法道德和执法执纪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司法厅“七条禁令”,强化警务督察,促进执法公正。四是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共建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33个,涉及210家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84%。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派驻了指导员或联络员,已基本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行风评议、“无职务犯罪年”活动,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执纪监督,严肃查办各类案件。年内,全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1件,立案查处监狱劳教单位违纪案件26件,结案26件,处分干警40人。

    【重要活动】19日,党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长韩亨林等一行6人,先后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和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司法局考察司法行政工作,并慰问基层司法行政民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10·17”重大事件】1017日,中午130分,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四名罪犯杀害民警兰建国后强行脱逃。案发后,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总队调集大批警力,全力展开追捕。自治区领导接到案件报告后即刻做出批示,并亲临现场查看,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1019,自治区领导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以政法委书记 **、政府副主席连辑总负责,公安厅长为组长的“10·17”案件侦破指挥部。

    1020,上午810分,“10·17”案件四名逃犯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西7公里处被追捕人员发现,罪犯高博拒捕被当场击毙,另三名逃犯被捕获。

    【荣誉】1212日,图牧吉劳教所、赤峰市劳教所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1214日,司法部追授兰建国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

    (李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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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厅长: ***(蒙古族)

    副厅长:岩英

    杜志刚(蒙古族)

    徐贵中

    翟贵文

    纪委书记:王洪中(蒙古族)

    副厅长:王健(女)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副巡视员:王曰群

    张德成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保工作】司法厅高度重视建国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国6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特别是对监狱、劳教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广大干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实现了确保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了良好环境。

    【监狱劳教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四项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专项治理活动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实战演练,全区监所总体保持了安全稳定态势。全年发生罪犯脱逃14人,脱逃率为1‰;发生狱内案件2起,发案率为0.7‰,未发生重大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在“10·17”案件发生后,紧急动员,快速行动,深入查找和分析事故原因,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认真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被动局面。全区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推动监狱工作重心向教育改造工作转移,罪犯改好率达96%以上。

    全区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日趋规范,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执法和管理程序,做到了依法收治、应收尽收,戒毒康复工作条件日臻完善。开展以“三课”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课堂化教学,三种管理模式的区别处遇教育功效进一步提升,生活卫生标准化管理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凸显,习艺劳动的矫治功能进一步增强,主题文化教育作用进一步彰显。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广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等主题宣传活动,认真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了全区“法律六进”工作经验交流会,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区直机关有近2万人参加考试。以法治城市、法治旗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社区)”创建活动为龙头,切实加强基层和行业、部门的依法治理,推进地方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考评验收,395个司法所被评为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 713件,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948件,避免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12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32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 355起。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矫正工作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907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12月底,社区矫正机构累计接收矫正对象6 887名,其中重新犯罪2人,重新犯罪率0.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全信息管理台账和管理制度,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和统计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司法所“无缝衔接”机制,共帮教11 598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6.1%;安置10 162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4.2%

    【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保持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主动介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活动,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税务代理等法律事务和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民事诉讼代理案件大幅度提高,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4万余件。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制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便民利民措施,实施法律服务执业公示、首问责任、服务质量监督、投诉处理等措施。深入开展“农资消费律师维权行动”、“农牧民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律师公证送法下乡”等专项活动,努力满足广大农牧民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律师参加政府涉法上访接待工作,接待涉法信访2 300余件,参与处理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畅通法律援助申请和办理渠道。扎实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 401件,接待咨询69 548人次,办理农民工案件5 870件,挽回经济损失5 033.31万元。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圆满完成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全区报名人数7 882人,比上年增长10.5%,有1 626人达到合格分数线。为兴安盟、阿拉善盟争取司法考试优惠政策,列为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地区,有39人取得特殊C类资格。认真做好2008年司法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申报工作,全区共有1 600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他们建立职业资格档案,并就职业现状和职业意向进行调查摸底,为用人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基础信息。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制定司法鉴定文书评查办法,开展司法鉴定执法检查,强化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及时受理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达到36家,司法鉴定583人。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认真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组织开展旗县(市、区)司法局长、监狱劳教所长、百名监区长、教导员和警察警衔晋升、新录用民警培训。三是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执法道德和执法执纪教育,认真落实司法部“双六条禁令”和司法厅“七条禁令”,强化警务督察,促进执法公正。四是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共建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33个,涉及210家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84%。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派驻了指导员或联络员,已基本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行风评议、“无职务犯罪年”活动,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执纪监督,严肃查办各类案件。年内,全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1件,立案查处监狱劳教单位违纪案件26件,结案26件,处分干警40人。

    【重要活动】19日,党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长韩亨林等一行6人,先后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和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司法局考察司法行政工作,并慰问基层司法行政民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10·17”重大事件】1017日,中午130分,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四名罪犯杀害民警兰建国后强行脱逃。案发后,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总队调集大批警力,全力展开追捕。自治区领导接到案件报告后即刻做出批示,并亲临现场查看,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1019,自治区领导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以政法委书记 **、政府副主席连辑总负责,公安厅长为组长的“10·17”案件侦破指挥部。

    1020,上午810分,“10·17”案件四名逃犯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西7公里处被追捕人员发现,罪犯高博拒捕被当场击毙,另三名逃犯被捕获。

    【荣誉】1212日,图牧吉劳教所、赤峰市劳教所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1214日,司法部追授兰建国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

    (李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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