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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保监局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局  长 党委书记:毋育生

    副巡视员 副局长:刘 

    副局长 党委委员:徐德宁

    【概况】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内蒙古保监局履行如下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据中国保监会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保险市场】到2009年底,全区保险分支机构达1 701家,其中省级保险分公司25家、中心支公司176家,已有11个盟市保险公司主体超过1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25家(含分公司7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 439家,保险营销员67 704人,初步形成布局基本合理、服务城乡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公司资产总计293.2亿元,较年初增长20.5%。其中,财产险公司资产总计33.8亿元,较年初增长21.7%;人身险公司资产总计259.4亿元,较年初增长20.4%

    【保费规模】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71.3亿元,同比增长21.2%,高于全国平均增速7.4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67.3亿元,同比增长25.7%,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突破百亿元,达103.97亿元,同比增长18.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7.5个百分点。

    【保险功能】全年保险业共支付各种赔款和给付57.02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发挥保险功能。

    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险覆盖面其中,政策性种植险共承保各类农作物6 041万亩,参保农户268万户次,实现签单保费12.64亿元,同比增长26%;政策性养殖保险承保能繁母猪44.9万头、奶牛26.5万头,参保农户21万户次,实现签单保费1.34亿元,同比增长52.3%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区44 个旗县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实现保费收入360万元,覆盖人群约10万人,承保风险金额达14.8亿元。

    推动责任险发展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年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1.3亿元,同比增长23%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内蒙古地区保险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内蒙古保监局整合保险监管资源,按照上下联动、同查同处、即查即处、查处分离原则,针对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高手续费率、高返还率、低费率、销售误导、收付费管理等问题和机动车辆保险、银邮代理、短期意外险、政策性农险等业务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累计处罚违法违规保险机构5家,其中1家停止接受新业务,对4家进行罚款;累计处罚高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12人,其中罚款6人,警告4人,责令撤换2人;全年累计罚款26万,有效的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开展打击“三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并下发打击“三假”工作方案,与内蒙古公安厅联合转发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成立打击保险违法犯罪活动联络机构,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工作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联合打击保险业存在“三假”现象。截至年底,各公司共清查保险骗赔、诈骗案件141起,涉案金额609.01万元。

    【信访投诉】内蒙古保监局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建立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良好环境。2009年共处理群众信访件125件次,接待来访42批次、来访群众68人次,接听解答电话投诉咨询600余件。

    【结构调整】内蒙古保监局积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并取得一定实效。从财产险看,车险业务占比过高的情况逐步扭转,农业保险、工程险、货运险、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证保险同比分别增长29%80%11%23%,非车险业务占比已经上升为32%。从人身险看,标准保费同比增长24%,高于同期规模保费增速5.7个百分点,表现在业务结构上,主要是:新单期交保费占比45%,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占比20个百分点,其中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交保费比重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个人代理业务占比6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高于全国平均占比22个百分点,银邮代理占比24.4%,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占比23个百分点。

    【营造环境】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政策性农险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有效解决拖欠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等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保险宣传教育,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制定下发《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网站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开辟消费者教育专栏,搭建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教育平台。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知识竞赛,积极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闻宣传工作;健全了包括中介分会在内的行业协会组织架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营造健康和谐的行业发展环境。在车险、非车险、银邮代理、从业人员行为等方面完善了自律公约,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自律检查,全年共查出违反自律公约的成员单位18,罚收违约金12.5万元,有力地维护市场秩序。

    【风险防范化解】开展风险排查成立应对金融危机工作小组,跟踪研究保险风险状况及应对措施。由局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各盟市开展专项调研,分析金融危机对我区保险业的影响,研究制定应对策略。

    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健全了非现场监管制度,加强非现场分析与监测,形成按月、按季以及分专业的非现场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市场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和重点领域的风险跟踪监测,对指标异动情况及时进行预警。

    突出风险防范重点在财产险领域,重点关注和防范在承保、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以及理赔等环节由于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带来的风险。在人身险领域,制定出台《内蒙古保险业非正常集中退保应急预案》,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中介领域,对全区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年度审计,落实保险中介机构缴存保证金和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保险监管大事记】120日,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召开全区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区保险工作,安排部署落实2009年全区保险工作。

    312,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召开人身保险监管新规新闻发布会,通报保监会出台的“全面实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制度”等五项人身保险监管政策,阐明政策的有关内容、政策背景以及行业影响,明确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315,内蒙古保监局与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区各保险公司开展“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正式启动以“让消费者放心买保险”为主题的服务质量年活动。

    421,内蒙古保监局与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共同召开自治区反洗钱金融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09年辖区保险业反洗钱监管重点工作。

    5月,针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和保险理算环节存在的按责任比例调解和理算的问题,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问题的通知》。

    6月,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管理 切实做好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的通知》,提升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质量。

    9月,内蒙古保监局制定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办法》,围绕平均结案周期、结案率、平均付款时效和现场查勘时效等指标,对辖区财产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并将根据测评结果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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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 党委书记:毋育生

    副巡视员 副局长:刘 

    副局长 党委委员:徐德宁

    【概况】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内蒙古保监局履行如下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据中国保监会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保险市场】到2009年底,全区保险分支机构达1 701家,其中省级保险分公司25家、中心支公司176家,已有11个盟市保险公司主体超过10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25家(含分公司71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 439家,保险营销员67 704人,初步形成布局基本合理、服务城乡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公司资产总计293.2亿元,较年初增长20.5%。其中,财产险公司资产总计33.8亿元,较年初增长21.7%;人身险公司资产总计259.4亿元,较年初增长20.4%

    【保费规模】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71.3亿元,同比增长21.2%,高于全国平均增速7.4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67.3亿元,同比增长25.7%,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突破百亿元,达103.97亿元,同比增长18.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7.5个百分点。

    【保险功能】全年保险业共支付各种赔款和给付57.02亿元,同比增加13.5亿元。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发挥保险功能。

    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险覆盖面其中,政策性种植险共承保各类农作物6 041万亩,参保农户268万户次,实现签单保费12.64亿元,同比增长26%;政策性养殖保险承保能繁母猪44.9万头、奶牛26.5万头,参保农户21万户次,实现签单保费1.34亿元,同比增长52.3%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区44 个旗县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实现保费收入360万元,覆盖人群约10万人,承保风险金额达14.8亿元。

    推动责任险发展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配合有关部门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全年责任险实现保费收入1.3亿元,同比增长23%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内蒙古地区保险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年,内蒙古保监局整合保险监管资源,按照上下联动、同查同处、即查即处、查处分离原则,针对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高手续费率、高返还率、低费率、销售误导、收付费管理等问题和机动车辆保险、银邮代理、短期意外险、政策性农险等业务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累计处罚违法违规保险机构5家,其中1家停止接受新业务,对4家进行罚款;累计处罚高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12人,其中罚款6人,警告4人,责令撤换2人;全年累计罚款26万,有效的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开展打击“三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并下发打击“三假”工作方案,与内蒙古公安厅联合转发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成立打击保险违法犯罪活动联络机构,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工作联络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联合打击保险业存在“三假”现象。截至年底,各公司共清查保险骗赔、诈骗案件141起,涉案金额609.01万元。

    【信访投诉】内蒙古保监局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建立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良好环境。2009年共处理群众信访件125件次,接待来访42批次、来访群众68人次,接听解答电话投诉咨询600余件。

    【结构调整】内蒙古保监局积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并取得一定实效。从财产险看,车险业务占比过高的情况逐步扭转,农业保险、工程险、货运险、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证保险同比分别增长29%80%11%23%,非车险业务占比已经上升为32%。从人身险看,标准保费同比增长24%,高于同期规模保费增速5.7个百分点,表现在业务结构上,主要是:新单期交保费占比45%,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占比20个百分点,其中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交保费比重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个人代理业务占比6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高于全国平均占比22个百分点,银邮代理占比24.4%,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占比23个百分点。

    【营造环境】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政策性农险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有效解决拖欠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等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保险宣传教育,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制定下发《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网站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开辟消费者教育专栏,搭建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教育平台。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知识竞赛,积极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新闻宣传工作;健全了包括中介分会在内的行业协会组织架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营造健康和谐的行业发展环境。在车险、非车险、银邮代理、从业人员行为等方面完善了自律公约,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自律检查,全年共查出违反自律公约的成员单位18,罚收违约金12.5万元,有力地维护市场秩序。

    【风险防范化解】开展风险排查成立应对金融危机工作小组,跟踪研究保险风险状况及应对措施。由局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各盟市开展专项调研,分析金融危机对我区保险业的影响,研究制定应对策略。

    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健全了非现场监管制度,加强非现场分析与监测,形成按月、按季以及分专业的非现场分析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市场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公司和重点领域的风险跟踪监测,对指标异动情况及时进行预警。

    突出风险防范重点在财产险领域,重点关注和防范在承保、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以及理赔等环节由于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带来的风险。在人身险领域,制定出台《内蒙古保险业非正常集中退保应急预案》,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在中介领域,对全区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年度审计,落实保险中介机构缴存保证金和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保险监管大事记】120日,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召开全区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全区保险工作,安排部署落实2009年全区保险工作。

    312,内蒙古保监局组织召开人身保险监管新规新闻发布会,通报保监会出台的“全面实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制度”等五项人身保险监管政策,阐明政策的有关内容、政策背景以及行业影响,明确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315,内蒙古保监局与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区各保险公司开展“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正式启动以“让消费者放心买保险”为主题的服务质量年活动。

    421,内蒙古保监局与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共同召开自治区反洗钱金融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09年辖区保险业反洗钱监管重点工作。

    5月,针对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和保险理算环节存在的按责任比例调解和理算的问题,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问题的通知》。

    6月,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管理 切实做好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的通知》,提升交强险承保和理赔服务质量。

    9月,内蒙古保监局制定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办法》,围绕平均结案周期、结案率、平均付款时效和现场查勘时效等指标,对辖区财产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并将根据测评结果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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