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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政府采购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名录】

      任:刘恒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全额拨款非营利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1人,实际在编30人。内设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是:受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内有特殊要求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投标活动,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报告中标结果;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部门、单位的委托,代理区直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独立承担集中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主要指标】2009年, 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担完成各类采购任务151 432.21万元,较上年增加3亿多元,再创历史新高。实际签订采购合同134 279.65万元,节约采购预算资金17 978.6万元,平均节资率11.87%。其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的各类采购活动182次,完成采购预算133 453.61万元,实际签约金额119 040.67万元,节约采购预算资金14 412.94万元,平均节资率为10.8%;组织完成公务用车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8 256.12万元;服务类定点采购总额实现9 722.48万元。 

    【业务拓展】创新协议供货采购方式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实行了两步法采购模式。第一步招品牌,即招厂家。第二步招供货商。通过跟厂家谈判来确定每个品种的入围品牌、型号及优惠率和服务承诺。2009年还将电器设备、照摄器材、网络设备、通用软件及安全产品纳入到协议供货采购的范围,共计27个品种。

    推进办公自动化协议供货的全区联动通过整合网络平台,改版升级网上竞价系统,实行中标产品价格数据库动态管理,为全区实现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和采购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锡林郭勒盟、赤峰市、二连浩特市相继采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建设的网上竞价系统开展了数十次采购活动。

    加强对协议供货的后期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网上询价管理办法》,规范了网上竞价的操作程序;通过实行网上竞价最高限价制度,强化采购中心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价格的监督;通过制定和实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流程》,增加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采购公务用车报价确认环节,对中标价格进行有效控制。

    【制定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在去年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基础上,围绕中心提出的“依法采购、廉政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工作目标,对“采购业务内部监督管理办法”、“采购业务流程”等14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开标、评标(谈判)操作规程”、“采购项目论证程序”、“采购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等8项新制度;对“电话费管理”、“考勤制度”等4项与现行政策不符的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废止。经过系统梳理,最终形成了23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位员工,方便大家学习执行。

    围绕公开 透明 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在接受委托环节,依法修订了《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验收环节的工作职责。如果采购人要求采购中心参与验收工作的,采购中心出具项目验收单,如不要求采购中心参与验收工作的,采购中心将不再出具项目验收单。

    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中心先后4次大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范本进行系统修改,在采购文件中重申了废标条款的使用原则,从严控制采购文件中限制性条款的使用,加大对编制采购文件环节的内部审核和监管力度。在信息公开环节,除所有的采购公告,资格预审、评审情况,评标、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部在指定媒体发布外,各类采购文件全部实现了网上发布,方便供应商网上阅读,免费下载,免费投标。

    在开标、评标环节,对所有的重大项目和情况比较特殊的项目全都邀请社会监督员到现场监督,让他们监督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和评委是否按规程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就评审环节发生的重大事项记录,对评审程序提出评判意见,确保了开标、评标环节的公开、透明。中心还改进和完善了开评标现场实况录音、录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对采购当事人的言行进行监督。

    【廉政建设】重视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 。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要求,联系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为了切实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遏制违规操作问题的发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工作体制的同时,对重要环节不断强化监督力度。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外,对采用招标方式和竞争性谈判的项目全都派员进行了现场监督。同时在项目受理、公告发布、保证金收取、专家使用、合同审核等诸多方面严格把关,尽量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沟通与交流努力实现“和谐采购”】政府采购涉及各方当事人,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实现“和谐采购”的基础。中心以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合理需求为目标,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科学合理地编制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签订采购合同,完成的项目普遍受到了采购人的好评。对广大投标供应商,利用各种场合向他们宣传、讲解采购中心推行的业务流程,引导他们靠自身实力和公平竞争赢得中标,合法获取经济收益。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都能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切实维护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规范操作,对在采购执行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中心都能从大局出发,主动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协商、沟通,在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下,及时有效地处置和解决了大量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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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名录】

      任:刘恒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全额拨款非营利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1人,实际在编30人。内设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是:受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内有特殊要求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投标活动,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报告中标结果;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部门、单位的委托,代理区直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独立承担集中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主要指标】2009年, 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担完成各类采购任务151 432.21万元,较上年增加3亿多元,再创历史新高。实际签订采购合同134 279.65万元,节约采购预算资金17 978.6万元,平均节资率11.87%。其中,按标前、标后分段组织实施的各类采购活动182次,完成采购预算133 453.61万元,实际签约金额119 040.67万元,节约采购预算资金14 412.94万元,平均节资率为10.8%;组织完成公务用车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8 256.12万元;服务类定点采购总额实现9 722.48万元。 

    【业务拓展】创新协议供货采购方式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实行了两步法采购模式。第一步招品牌,即招厂家。第二步招供货商。通过跟厂家谈判来确定每个品种的入围品牌、型号及优惠率和服务承诺。2009年还将电器设备、照摄器材、网络设备、通用软件及安全产品纳入到协议供货采购的范围,共计27个品种。

    推进办公自动化协议供货的全区联动通过整合网络平台,改版升级网上竞价系统,实行中标产品价格数据库动态管理,为全区实现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和采购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锡林郭勒盟、赤峰市、二连浩特市相继采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建设的网上竞价系统开展了数十次采购活动。

    加强对协议供货的后期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网上询价管理办法》,规范了网上竞价的操作程序;通过实行网上竞价最高限价制度,强化采购中心对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采购价格的监督;通过制定和实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流程》,增加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采购公务用车报价确认环节,对中标价格进行有效控制。

    【制定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在去年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基础上,围绕中心提出的“依法采购、廉政采购、科学采购、和谐采购”工作目标,对“采购业务内部监督管理办法”、“采购业务流程”等14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开标、评标(谈判)操作规程”、“采购项目论证程序”、“采购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等8项新制度;对“电话费管理”、“考勤制度”等4项与现行政策不符的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废止。经过系统梳理,最终形成了23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位员工,方便大家学习执行。

    围绕公开 透明 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在接受委托环节,依法修订了《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验收环节的工作职责。如果采购人要求采购中心参与验收工作的,采购中心出具项目验收单,如不要求采购中心参与验收工作的,采购中心将不再出具项目验收单。

    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中心先后4次大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范本进行系统修改,在采购文件中重申了废标条款的使用原则,从严控制采购文件中限制性条款的使用,加大对编制采购文件环节的内部审核和监管力度。在信息公开环节,除所有的采购公告,资格预审、评审情况,评标、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部在指定媒体发布外,各类采购文件全部实现了网上发布,方便供应商网上阅读,免费下载,免费投标。

    在开标、评标环节,对所有的重大项目和情况比较特殊的项目全都邀请社会监督员到现场监督,让他们监督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和评委是否按规程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就评审环节发生的重大事项记录,对评审程序提出评判意见,确保了开标、评标环节的公开、透明。中心还改进和完善了开评标现场实况录音、录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对采购当事人的言行进行监督。

    【廉政建设】重视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 。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要求,联系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为了切实从制度上和源头上遏制违规操作问题的发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工作体制的同时,对重要环节不断强化监督力度。除单一来源和询价采购外,对采用招标方式和竞争性谈判的项目全都派员进行了现场监督。同时在项目受理、公告发布、保证金收取、专家使用、合同审核等诸多方面严格把关,尽量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沟通与交流努力实现“和谐采购”】政府采购涉及各方当事人,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实现“和谐采购”的基础。中心以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合理需求为目标,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科学合理地编制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签订采购合同,完成的项目普遍受到了采购人的好评。对广大投标供应商,利用各种场合向他们宣传、讲解采购中心推行的业务流程,引导他们靠自身实力和公平竞争赢得中标,合法获取经济收益。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都能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切实维护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规范操作,对在采购执行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中心都能从大局出发,主动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协商、沟通,在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下,及时有效地处置和解决了大量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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