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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长:赵志华(蒙古族1 2月离任) 王景武(12月任职)

    副行长:张子君 曹元芳(女)  人(蒙古族)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纪检委书记:肖长江

    工委主任:包  健(蒙古族)

    调研员:李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完善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边境贸易结算报告》、《国库资金运行分析报告》、《金融运行分析报告》、《边境地区境外投资监测报告》、《支付信息分析报告》等宣传政策、反映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制度,认真组织答复全国及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项提案建议,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金融运行分析会、金融工作汇报会、金融外汇工作联席会、银企项目对接会、经济金融专家咨询小组会等各类形式的经济金融会议,加强政策引导和舆情监测,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各阶层组织的联系,取得货币政策理解和实施过程的一致。中心支行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用,并能够运用到指导自治区金融工作实践中。

    【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和服务水平】一是按照总行积极发挥信贷政策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新增信贷资金的总体要求,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了金融业支持“三农三牧”、改进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金融业支持产业结构调整3个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重点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撬动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作用。至2009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和贷款同比增长32.1%38.97%,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1 784.2亿元,是2008年新增贷款额的2倍。信贷的快速增长对自治区经济企稳回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是积极推动信贷方式改进,在全自治区推广“信用协会+互助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农牧业保险+银行贷款”五位一体的信贷运行新模式,积极寻找缓解农牧民“贷款难”的新途径,探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新方式。全年自治区金融机构累计向信用协会会员发放贷款2.6亿元,较好地破解了制约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和信用缺失问题。三是推动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加大对弱势群体信贷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长效联动机制建设;结合实际改进和完善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金融服务,全年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9.4亿元,同比多发放6.1亿元,增长2.9倍。积极协调和督促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助学贷款发放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年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7亿元,共支持3.1万名贫困学生进入大学。

    【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功能】一是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操作规程》,加强对支农再贷款的管理。2009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87.9亿元,支持自治区“三农三牧”经济的发展。二是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政策,继续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农村信用社可用资金35亿元。三是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质押回购式再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促进金融机构通过再贴现票据的选择,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四是加强利率报备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利率监测报告程序,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进行利率定价,推动信贷市场有序竞争,不断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定价的能力和水平。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与自治区金融办联合举办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业务推介座谈会,积极推进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全年共有10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66亿元,1家企业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加强债券市场管理,对发生异常交易情况的包商银行和华宸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见谈话,不断规范其运行秩序,确保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全年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对20家农村信用社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兑付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总行确定的3家申请专项票据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现场检查。至200912月末,共对全区89家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15.8亿元,占全区发行总额度的97%。同时,建立了从2002年至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济金融数据库,密切监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改革成效。

    【组织开展特色研究】进一步完善调研信息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围绕制约货币信贷政策区域传导效果、金融危机对自治区经济的影响等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信息反馈,形成一批质量较高、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信息。全年完成《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背景下金融支持能源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蒙贸易边境发展与金融服务研究》两部特色研究专著及46项重点调研。上报金融信息340期、《专题调研》60期,被国办采用2篇,被总分行、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75篇,在自治区政府信息考评中列前三位。完成自治区255户大中型工业企业数据库近4年数据的填充工作,为分析预测经济运行态势和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

    【加强风险防范】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在推动金融创新,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金融风险防控,做到了日常监督与深入实际监测相结合、系统金融评估与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相结合、风险预警与化解相结合、风险监测与金融调研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金融稳定工作。全年全区各级人民银行对16家法人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30次(份),高度关注7起金融案件,并提出处置和化解措施以及政策建议,对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难点、风险点等12项专题进行了调研,首次运用定量评估方法对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稳定总体状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评估和预警水平,扩大金融稳定工作的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地方金融稳定。

    以加强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为重点全力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妥善解决”的方针,积极运行“属地监测+属地风险提示+全区风险排查、汇总、分析”的三级行共同参与的联动监测工作模式,实施预防和化解风险关口前移,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风险意识、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经营风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密切关注金融改革继续做好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对辖区2家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情况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状况和风险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加强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全年累计收回金融稳定再贷款本金4 720万元。组织完成辖内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后人民银行受偿资产委托总行汇达公司进行处置前的清理、移交工作。继续做好全区原人民银行系统历史遗留剩余资产移交总行汇达公司后的相关后续工作。

    【深化金融业务标准化管理】不断延伸和扩展管理内容及范围。以“排查风险隐患、增强防范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将标准化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案件防范、反腐倡廉、金融现代化服务手段、提升业务人员素质相结合,通过对岗位风险多角度地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有效率达到98.8%,有效地防范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加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组织完成党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在内蒙古上线、呼和浩特城市处理中心向清算总中心CCPC集中应急备份系统的切换演练、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账户管理系统新增协助查询功能业务验证及两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平台系统正式运行,现代化支付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二是积极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牧区的辐射范围,为4家村镇银行办理了支付系统代理、系统接入等相关业务,促进了农村牧区支付环境的改善。深入拓展农牧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至200912月末,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2 286个网点及邮政储蓄银行440个网点开通了受理业务,农牧民工银行卡交易总金额达3 246.3万元。三是有效推动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和城镇居民补贴“一卡通”业务。是年,全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已发放30.1亿元,惠及472万农牧户。城镇银行卡支付环境居民补贴“一卡通”发放130.3万元,惠及4 089户居民。四是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推进自治区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年内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利用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28起。积极推广公务卡运用,全区85家本级预算单位、9家二级单位已全部实施了公务卡改革,4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股份制银行实现公务卡受理发行。截至200912月末全区累计发行银行卡2 805万张,持卡消费450亿元,银行卡在全区的渗透率为22%

    【货币发行管理改革】一是认真做好发行基金调拨管理,保证发行基金合理供应。全年全区累计投放发行基金1 336.4亿元、回笼1 048.9亿元,净投放287.5亿元,同比增长11.5%;全区累计清分回笼券225.8亿元、累计销毁残损人民币67.7亿元。二是积极开展货币金银业务创新。实行回笼券集束包装入库模式,提高了发行库科技作业水平和回笼券入库效率。为从根本上解决硬币流通供应不足、回收难问题,尝试开展硬币包装、清分、回收、调剂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硬币管理水平。三是完成对20个发行库达标升级考核验收,促进发行库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打防并举,开展特色鲜明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农村牧区”两个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设,全区反假宣传知晓率达75%,同比提高3%;反假货币宣传站(点)11 857个,较上年增加3 157个。积极配合公安部“09行动”,加大对假币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收缴假人民币2 210万元,破获假人民币案件44起,金额1 465.8万元。五是加强现金供应,做好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和监测。认真履行中蒙商业银行合作协议,确保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合理供应。全年共办理人民币押运出境62次,金额13.5亿元。扩大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监测范围,在二连浩特口岸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了满都拉公路口岸等6个边境口岸的监测,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监测体系基本形成。

    【构建现代新型国库】一是继续实施国库监管工作情况逐级报告、监管案例即发即报制度,成功研发并试点运行内蒙古人民银行国库预算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年全区共上划党中央预算收入529.6亿元,办理自治区级预算收入入库1 547.8亿元,办理自治区级财政库款支拨及财政集中支付清算资金1 444.3亿元,发行国债25.3亿元,均做到准确无误。二是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视电话会议,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横向联网工程开始运行。三是及时启动国库应急预案,将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资金257万元拨付到指定收款账户,保障防控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维护群众的利益,得到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心的好评。

    【加快信贷征信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金融机构征信数据上报达标方案》,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实施有效监控,全区地方性金融机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上报通过率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上报入库率达到95%99%以上。二是从提高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入手,建立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数据与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制度,系统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至12月末,企业系统共为全区11.8万户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月均查询超过1.8万次;个人系统为990万个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月均查询量15.3万次。稳步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制定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指标体系。全区有1 355个金融机构为225万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对182万农户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175万户获得贷款。目前征信系统在政府、金融、法院、企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提供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健全异议处理组织体系,切实提高异议处理的时效性。全年全区受理企业异议申请16笔,全部进行回复和处理;受理个人异议申请194笔,97%已进行回复和处理。四是继续加大非银行信息采集力度。至12月末,共采集83.6万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559户企业法院诉讼信息、企业环保执法行政信息和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并与电信、工商、税务、自来水公司、交通征费稽查等部门签订了数据采集协议。五是积极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大力推进借款企业评级,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2月末,全区共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25 123户,完成借款企业信用评级137户,4 178户取得银行授信,3 289户已获得银行融资。六是深入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增强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全年全区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达18 932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三倍多,社会信用意识有了极大地提高。

    【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反洗钱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全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报告制度、考评制度、预警制度和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2年反洗钱发展规划》,反洗钱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完善。二是以反洗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为平台,继续加大与检察院、海关、公安机关反洗钱合作力度,建立中心支行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洗钱协作机制,开通“蒙冀辽”三省区三地市反洗钱信息交流网站,积极推进“黑蒙”三地县、“蒙陕晋”五县(旗)反洗钱合作机制建设,跨部门、跨省区反洗钱协调合作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继续加大反洗钱调查和案件协查力度。按照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和报案程序,向公安机关报案3起,涉嫌案值9.8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协查案件12起,案值15.7亿元。积极开展“护航2009”反恐融资专项行动,密切监控跨区域可疑资金流动和跨境可疑外汇资金异常流动,关注国际“热钱”通过边境口岸出入境和国内地下钱庄与国外恐怖组织的关联,加大与口岸地区相关部门合作力度,全区未发生一起涉恐资金案件。四是积极探索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新模式。采取非现场监管质询、重点辅导、约谈高管等辅助监管手段,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政策传导,增强了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实施外汇管理创新】认真组织实施外汇金宏系统试点和上线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内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区14家银行已全部正式上线。加强结售汇统计现场核查,全区涉外收支申报率一直保持100%

    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来料加工收汇比例”,适当调整核销单发放比例,改进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管理,便利企业结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积极协助出台了边贸结算账户结售汇限额管理政策,解决中蒙银行双边本币账户结算过程中形成的结售汇需求。不断拓宽边境地区银行跨境本外币结算渠道,积极推动自治区政府申请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全区商业银行已与俄蒙21家商业银行建立了70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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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领导名录】

      长:赵志华(蒙古族1 2月离任) 王景武(12月任职)

    副行长:张子君 曹元芳(女)  人(蒙古族)高兰根 额尔德尼(蒙古族)

    纪检委书记:肖长江

    工委主任:包  健(蒙古族)

    调研员:李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完善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边境贸易结算报告》、《国库资金运行分析报告》、《金融运行分析报告》、《边境地区境外投资监测报告》、《支付信息分析报告》等宣传政策、反映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制度,认真组织答复全国及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项提案建议,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金融运行分析会、金融工作汇报会、金融外汇工作联席会、银企项目对接会、经济金融专家咨询小组会等各类形式的经济金融会议,加强政策引导和舆情监测,进一步密切与社会各阶层组织的联系,取得货币政策理解和实施过程的一致。中心支行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用,并能够运用到指导自治区金融工作实践中。

    【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和服务水平】一是按照总行积极发挥信贷政策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新增信贷资金的总体要求,结合自治区经济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了金融业支持“三农三牧”、改进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金融业支持产业结构调整3个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重点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撬动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作用。至200912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和贷款同比增长32.1%38.97%,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1 784.2亿元,是2008年新增贷款额的2倍。信贷的快速增长对自治区经济企稳回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是积极推动信贷方式改进,在全自治区推广“信用协会+互助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农牧业保险+银行贷款”五位一体的信贷运行新模式,积极寻找缓解农牧民“贷款难”的新途径,探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新方式。全年自治区金融机构累计向信用协会会员发放贷款2.6亿元,较好地破解了制约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和信用缺失问题。三是推动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加大对弱势群体信贷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长效联动机制建设;结合实际改进和完善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金融服务,全年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9.4亿元,同比多发放6.1亿元,增长2.9倍。积极协调和督促经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助学贷款发放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年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7亿元,共支持3.1万名贫困学生进入大学。

    【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功能】一是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操作规程》,加强对支农再贷款的管理。2009年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87.9亿元,支持自治区“三农三牧”经济的发展。二是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政策,继续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农村信用社可用资金35亿元。三是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质押回购式再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促进金融机构通过再贴现票据的选择,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四是加强利率报备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利率监测报告程序,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进行利率定价,推动信贷市场有序竞争,不断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定价的能力和水平。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与自治区金融办联合举办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业务推介座谈会,积极推进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工作。全年共有10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66亿元,1家企业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加强债券市场管理,对发生异常交易情况的包商银行和华宸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见谈话,不断规范其运行秩序,确保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全年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对20家农村信用社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兑付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总行确定的3家申请专项票据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现场检查。至200912月末,共对全区89家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党中央银行票据15.8亿元,占全区发行总额度的97%。同时,建立了从2002年至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济金融数据库,密切监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改革成效。

    【组织开展特色研究】进一步完善调研信息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围绕制约货币信贷政策区域传导效果、金融危机对自治区经济的影响等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信息反馈,形成一批质量较高、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信息。全年完成《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背景下金融支持能源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蒙贸易边境发展与金融服务研究》两部特色研究专著及46项重点调研。上报金融信息340期、《专题调研》60期,被国办采用2篇,被总分行、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175篇,在自治区政府信息考评中列前三位。完成自治区255户大中型工业企业数据库近4年数据的填充工作,为分析预测经济运行态势和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

    【加强风险防范】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在推动金融创新,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金融风险防控,做到了日常监督与深入实际监测相结合、系统金融评估与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相结合、风险预警与化解相结合、风险监测与金融调研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金融稳定工作。全年全区各级人民银行对16家法人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30次(份),高度关注7起金融案件,并提出处置和化解措施以及政策建议,对金融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难点、风险点等12项专题进行了调研,首次运用定量评估方法对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稳定总体状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评估和预警水平,扩大金融稳定工作的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地方金融稳定。

    以加强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为重点全力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妥善解决”的方针,积极运行“属地监测+属地风险提示+全区风险排查、汇总、分析”的三级行共同参与的联动监测工作模式,实施预防和化解风险关口前移,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地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风险意识、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经营风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密切关注金融改革继续做好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对辖区2家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情况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状况和风险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加强金融稳定再贷款管理,全年累计收回金融稳定再贷款本金4 720万元。组织完成辖内停业整顿城市信用社退出市场后人民银行受偿资产委托总行汇达公司进行处置前的清理、移交工作。继续做好全区原人民银行系统历史遗留剩余资产移交总行汇达公司后的相关后续工作。

    【深化金融业务标准化管理】不断延伸和扩展管理内容及范围。以“排查风险隐患、增强防范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将标准化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案件防范、反腐倡廉、金融现代化服务手段、提升业务人员素质相结合,通过对岗位风险多角度地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有效率达到98.8%,有效地防范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加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组织完成党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在内蒙古上线、呼和浩特城市处理中心向清算总中心CCPC集中应急备份系统的切换演练、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账户管理系统新增协助查询功能业务验证及两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平台系统正式运行,现代化支付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二是积极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牧区的辐射范围,为4家村镇银行办理了支付系统代理、系统接入等相关业务,促进了农村牧区支付环境的改善。深入拓展农牧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至200912月末,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2 286个网点及邮政储蓄银行440个网点开通了受理业务,农牧民工银行卡交易总金额达3 246.3万元。三是有效推动财政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和城镇居民补贴“一卡通”业务。是年,全区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已发放30.1亿元,惠及472万农牧户。城镇银行卡支付环境居民补贴“一卡通”发放130.3万元,惠及4 089户居民。四是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银行卡犯罪活动,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推进自治区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年内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利用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28起。积极推广公务卡运用,全区85家本级预算单位、9家二级单位已全部实施了公务卡改革,4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股份制银行实现公务卡受理发行。截至200912月末全区累计发行银行卡2 805万张,持卡消费450亿元,银行卡在全区的渗透率为22%

    【货币发行管理改革】一是认真做好发行基金调拨管理,保证发行基金合理供应。全年全区累计投放发行基金1 336.4亿元、回笼1 048.9亿元,净投放287.5亿元,同比增长11.5%;全区累计清分回笼券225.8亿元、累计销毁残损人民币67.7亿元。二是积极开展货币金银业务创新。实行回笼券集束包装入库模式,提高了发行库科技作业水平和回笼券入库效率。为从根本上解决硬币流通供应不足、回收难问题,尝试开展硬币包装、清分、回收、调剂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硬币管理水平。三是完成对20个发行库达标升级考核验收,促进发行库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打防并举,开展特色鲜明的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农村牧区”两个反假货币宣传网络建设,全区反假宣传知晓率达75%,同比提高3%;反假货币宣传站(点)11 857个,较上年增加3 157个。积极配合公安部“09行动”,加大对假币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收缴假人民币2 210万元,破获假人民币案件44起,金额1 465.8万元。五是加强现金供应,做好人民币现钞出入境管理和监测。认真履行中蒙商业银行合作协议,确保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合理供应。全年共办理人民币押运出境62次,金额13.5亿元。扩大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监测范围,在二连浩特口岸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了满都拉公路口岸等6个边境口岸的监测,对蒙古国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监测体系基本形成。

    【构建现代新型国库】一是继续实施国库监管工作情况逐级报告、监管案例即发即报制度,成功研发并试点运行内蒙古人民银行国库预算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年全区共上划党中央预算收入529.6亿元,办理自治区级预算收入入库1 547.8亿元,办理自治区级财政库款支拨及财政集中支付清算资金1 444.3亿元,发行国债25.3亿元,均做到准确无误。二是推动自治区政府召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视电话会议,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横向联网工程开始运行。三是及时启动国库应急预案,将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资金257万元拨付到指定收款账户,保障防控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维护群众的利益,得到自治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心的好评。

    【加快信贷征信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金融机构征信数据上报达标方案》,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实施有效监控,全区地方性金融机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上报通过率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上报入库率达到95%99%以上。二是从提高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入手,建立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数据与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制度,系统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至12月末,企业系统共为全区11.8万户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月均查询超过1.8万次;个人系统为990万个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月均查询量15.3万次。稳步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制定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指标体系。全区有1 355个金融机构为225万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对182万农户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其中175万户获得贷款。目前征信系统在政府、金融、法院、企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为金融机构防范风险、提供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健全异议处理组织体系,切实提高异议处理的时效性。全年全区受理企业异议申请16笔,全部进行回复和处理;受理个人异议申请194笔,97%已进行回复和处理。四是继续加大非银行信息采集力度。至12月末,共采集83.6万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559户企业法院诉讼信息、企业环保执法行政信息和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并与电信、工商、税务、自来水公司、交通征费稽查等部门签订了数据采集协议。五是积极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大力推进借款企业评级,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2月末,全区共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25 123户,完成借款企业信用评级137户,4 178户取得银行授信,3 289户已获得银行融资。六是深入开展征信宣传活动,增强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全年全区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达18 932人,比上年同期增加三倍多,社会信用意识有了极大地提高。

    【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反洗钱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全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报告制度、考评制度、预警制度和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2年反洗钱发展规划》,反洗钱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完善。二是以反洗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为平台,继续加大与检察院、海关、公安机关反洗钱合作力度,建立中心支行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洗钱协作机制,开通“蒙冀辽”三省区三地市反洗钱信息交流网站,积极推进“黑蒙”三地县、“蒙陕晋”五县(旗)反洗钱合作机制建设,跨部门、跨省区反洗钱协调合作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继续加大反洗钱调查和案件协查力度。按照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和报案程序,向公安机关报案3起,涉嫌案值9.8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协查案件12起,案值15.7亿元。积极开展“护航2009”反恐融资专项行动,密切监控跨区域可疑资金流动和跨境可疑外汇资金异常流动,关注国际“热钱”通过边境口岸出入境和国内地下钱庄与国外恐怖组织的关联,加大与口岸地区相关部门合作力度,全区未发生一起涉恐资金案件。四是积极探索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新模式。采取非现场监管质询、重点辅导、约谈高管等辅助监管手段,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政策传导,增强了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实施外汇管理创新】认真组织实施外汇金宏系统试点和上线的各项工作,确保辖内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区14家银行已全部正式上线。加强结售汇统计现场核查,全区涉外收支申报率一直保持100%

    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来料加工收汇比例”,适当调整核销单发放比例,改进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管理,便利企业结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积极协助出台了边贸结算账户结售汇限额管理政策,解决中蒙银行双边本币账户结算过程中形成的结售汇需求。不断拓宽边境地区银行跨境本外币结算渠道,积极推动自治区政府申请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全区商业银行已与俄蒙21家商业银行建立了70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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