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 国土资源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副厅长: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元重举(蒙古族 5月任巡视员)杨仁选 王富友

    纪检组长:孙建华

    副巡视员:高  陈喜良

    【概况】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有国家公务员90人。

    事业单位14个: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厅级)、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副厅级)、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副厅级)、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土地管理】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利用制度创新来解决用地矛盾,缓解计划指标的不足,全年可使用的用地指标达到2.15万公顷,保证了扩内需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服务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规范管理保耕地红线专项活动,采取简化土地审批程序、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先行用地等措施,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前介入,组织完成用地预(初)审316项,拟用地总规模为2.22万公顷。全年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总面积3.04万公顷。有力保障了一大批交通、能源、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对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土地整理】采取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加大土地整理等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保证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项目用地的同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区域地理环境、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的前提下,会同财政厅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额度切块分配到盟市、旗县(区),由盟市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年内投入资金12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18个,项目建设规模13.88万公顷,新增耕地9 231公顷。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实现自治区粮食生产的丰收和粮食安全。

    【建设用地供应】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效果,体现为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显著增长、政策性住房用地大幅增长。全年建设用地供应5 0331.93万公顷,同比增加84%;出让土地3 699宗,面积1.05万公顷,出让成交价款193亿元,同比增加25%。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为各地土地储备项目协调银行融资18亿元,收储土地1 991公顷。通过严把项目准入门槛、投资强度,使有限的土地发挥巨大的资产效应,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利用效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范土地市场】通过开展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对20062008年以来土地管理、开发整理项目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党中央出台拉动内需政策后的建设用地征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全面运行,对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拓展土地产权市场空间、加强供地和供地监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质找矿】全区地质勘查资金投入274.3亿元,其中:油气项目194.2亿元、国家投入3.8亿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投入25.3亿元、社会投入51亿元;勘查面积10.7万平方公里。全区油气勘查面积36.97万平方公里,在银额盆地、二连盆地油气勘探中取得一定进展,局部钻孔见油气显示。仅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估算新增煤炭资源储量约500亿吨、提高级别的资源储量约280亿吨,使查明煤炭资源储量达7 323亿吨,新增岩盐储量57.36亿吨、铁矿石1 000万吨、金资源量17.42吨、银417.66吨、铜金属量10.46万吨、铅锌金属量17.21万吨、钼金属量2 695.81吨、钨资源量约6万吨、石墨矿石4 200万吨,新增矿产地70处,在察右中旗、太仆寺旗找水取得重大突破,通辽市地热普查项目完成深度3 000米的地热井一眼。以上新增资源储量,按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市值计算,潜在经济价值约9.5万亿元,是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0倍,为自治区煤炭、电力、冶金等资源性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资源配置和市场出让】自治区政府研究通过15个煤炭资源配置和接续项目,共配置煤炭资源量287.74亿吨。自治区矿业权市场出让交易平台完成四个批次105个非煤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出让90个,出让总价款1.436亿元。为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权抵押贷款150多亿元。

    【地质环境保护】投入5.36亿元。用于54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项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验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158项,完成土石方工作量876万立方米,治理面积17.65平方公里,恢复地貌植被9.84平方公里。积极推进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区1 673个矿山共存储保证金4.36亿元。地质公园建设有力带动旅游业发展,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等三处地质公园实现旅游收入20.32亿元,接待旅游人数384万人次,繁荣当地第三产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制定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和改造沉陷区,解决资源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和国有矿山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治理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主要城市周围采砂石场,此举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评价。

    【地勘单位改革】完成经营性收入66亿元,增长6%;实现利税12亿元,增长5%,净资产34.67亿元,增长8%;经营性资产28.73亿元,增长20%;职工年均收入3.7万元,增长15%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制定防范违法用地警示约谈暂行办法,开通违法举报电话。年内公开曝光6起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1 029件,结案率99.5%。卫片执法检查中,对145宗违法用地已全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

    【非煤资源整合】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资源整合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非煤资源整合,始终坚持案件举报查处、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探索形成了以矿种分类及大型冶炼企业为龙头,下游整合上游,采取政策上倾斜、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整合周边矿业权的做法;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矿产品下游企业整合上游企业的做法;以及先关闭、再规划整合的做法。非煤矿业权数从整合前的2 572个减少到整合后的1 386个,减少了46%

    【卫片执法检查】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乌海市五个城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采用5各国土资源综合执法专员各包一市和督察组重点督察的工作方法,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专门跟踪督促和检查。目前,五城市对145宗违法用地已全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维护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

    【国土资源信访举报和信息宣传】通过采取制定下发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要点、落实执法监察各项长效机制、发挥协调配合联动机制作用、实行敏感和重点时段信访接待“零报告制度”、轮流接访等措施,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专员作用,按照专员专区,上包片、下联点的工作思路,对包片区域内的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受理群众来信314件次,来信同比减少7.4%,已全部交由盟市处理。受理群众来访187批次、1 012人次,其中集体访52批次、662人次,来访批次同比减少36.4%、人次减少19%。较好地履行了维护权益的职责,构建保障民生权益的机制。

    【规划修编】国家批复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国土资源部批复了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为自治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基础测绘】投入1.15亿元,其中:国家0.15亿元、自治区1亿元,用于基础测绘,完成11万地形图3 100幅,增加11万地形图覆盖面积7.7万平方公里,增加覆盖率6.5%,使全区11万地形图覆盖率提高到32.2%,普查测量标志点1.5万个,已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存储的1万多张航拍图片、10万多张图纸全部数字化入库,在全国尚属首家。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地图市场、测绘资质、测量标志、测绘行业质量等监督管理工作,启动了自治区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自治区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以及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的自治区农村土地调查单元的数据库成果审查上报工作,在全国排第12名;完成全区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土地调查面积5 574平方公里,建立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库39个。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费用预算5.88亿元。

    【基层所建设】投入7 000万元,用于12个盟市357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标准化建设,逐步使每一个基层国土所在达到“五个一”(一个办公场所、一部通讯电话、一台电脑、一辆交通工具、每名职工一套办公桌椅)的基础上,进而实现电子政务办公,改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工作条件,更好地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保护耕地、动态巡查、调处纠纷、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前沿服务作用,筑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为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101个旗县区、10个开发区局、10个国土所搭建了国土资源业务网网络平台共计2 000余台套,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国土资源业务网全线贯通并正式投入运行。厅本级所属89项行政审批事务基本全部上线运行,盟市局行政审批系统正在开发中。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国土资源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副厅长:孔燕燕(女 蒙古族) ***(蒙古族)元重举(蒙古族 5月任巡视员)杨仁选 王富友

    纪检组长:孙建华

    副巡视员:高  陈喜良

    【概况】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设处室17个: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有国家公务员90人。

    事业单位14个: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副厅级)、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副厅级)、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副厅级)、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土地管理】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利用制度创新来解决用地矛盾,缓解计划指标的不足,全年可使用的用地指标达到2.15万公顷,保证了扩内需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服务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规范管理保耕地红线专项活动,采取简化土地审批程序、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先行用地等措施,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前介入,组织完成用地预(初)审316项,拟用地总规模为2.22万公顷。全年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总面积3.04万公顷。有力保障了一大批交通、能源、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对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土地整理】采取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加大土地整理等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保证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项目用地的同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综合考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区域地理环境、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的前提下,会同财政厅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额度切块分配到盟市、旗县(区),由盟市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年内投入资金12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18个,项目建设规模13.88万公顷,新增耕地9 231公顷。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实现自治区粮食生产的丰收和粮食安全。

    【建设用地供应】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效果,体现为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显著增长、政策性住房用地大幅增长。全年建设用地供应5 0331.93万公顷,同比增加84%;出让土地3 699宗,面积1.05万公顷,出让成交价款193亿元,同比增加25%。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为各地土地储备项目协调银行融资18亿元,收储土地1 991公顷。通过严把项目准入门槛、投资强度,使有限的土地发挥巨大的资产效应,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利用效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范土地市场】通过开展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对20062008年以来土地管理、开发整理项目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党中央出台拉动内需政策后的建设用地征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全面运行,对规范土地市场行为、拓展土地产权市场空间、加强供地和供地监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质找矿】全区地质勘查资金投入274.3亿元,其中:油气项目194.2亿元、国家投入3.8亿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投入25.3亿元、社会投入51亿元;勘查面积10.7万平方公里。全区油气勘查面积36.97万平方公里,在银额盆地、二连盆地油气勘探中取得一定进展,局部钻孔见油气显示。仅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估算新增煤炭资源储量约500亿吨、提高级别的资源储量约280亿吨,使查明煤炭资源储量达7 323亿吨,新增岩盐储量57.36亿吨、铁矿石1 000万吨、金资源量17.42吨、银417.66吨、铜金属量10.46万吨、铅锌金属量17.21万吨、钼金属量2 695.81吨、钨资源量约6万吨、石墨矿石4 200万吨,新增矿产地70处,在察右中旗、太仆寺旗找水取得重大突破,通辽市地热普查项目完成深度3 000米的地热井一眼。以上新增资源储量,按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市值计算,潜在经济价值约9.5万亿元,是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10倍,为自治区煤炭、电力、冶金等资源性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资源配置和市场出让】自治区政府研究通过15个煤炭资源配置和接续项目,共配置煤炭资源量287.74亿吨。自治区矿业权市场出让交易平台完成四个批次105个非煤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出让90个,出让总价款1.436亿元。为矿山企业办理采矿权抵押贷款150多亿元。

    【地质环境保护】投入5.36亿元。用于54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项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验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158项,完成土石方工作量876万立方米,治理面积17.65平方公里,恢复地貌植被9.84平方公里。积极推进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区1 673个矿山共存储保证金4.36亿元。地质公园建设有力带动旅游业发展,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等三处地质公园实现旅游收入20.32亿元,接待旅游人数384万人次,繁荣当地第三产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制定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和改造沉陷区,解决资源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和国有矿山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问题,治理主要交通干线两侧、主要城市周围采砂石场,此举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评价。

    【地勘单位改革】完成经营性收入66亿元,增长6%;实现利税12亿元,增长5%,净资产34.67亿元,增长8%;经营性资产28.73亿元,增长20%;职工年均收入3.7万元,增长15%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制定防范违法用地警示约谈暂行办法,开通违法举报电话。年内公开曝光6起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1 029件,结案率99.5%。卫片执法检查中,对145宗违法用地已全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

    【非煤资源整合】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资源整合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非煤资源整合,始终坚持案件举报查处、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探索形成了以矿种分类及大型冶炼企业为龙头,下游整合上游,采取政策上倾斜、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整合周边矿业权的做法;大矿兼并小矿、小矿联合做大,矿产品下游企业整合上游企业的做法;以及先关闭、再规划整合的做法。非煤矿业权数从整合前的2 572个减少到整合后的1 386个,减少了46%

    【卫片执法检查】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乌海市五个城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采用5各国土资源综合执法专员各包一市和督察组重点督察的工作方法,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专门跟踪督促和检查。目前,五城市对145宗违法用地已全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立案率、结案率均为100%。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维护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有效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

    【国土资源信访举报和信息宣传】通过采取制定下发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要点、落实执法监察各项长效机制、发挥协调配合联动机制作用、实行敏感和重点时段信访接待“零报告制度”、轮流接访等措施,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专员作用,按照专员专区,上包片、下联点的工作思路,对包片区域内的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受理群众来信314件次,来信同比减少7.4%,已全部交由盟市处理。受理群众来访187批次、1 012人次,其中集体访52批次、662人次,来访批次同比减少36.4%、人次减少19%。较好地履行了维护权益的职责,构建保障民生权益的机制。

    【规划修编】国家批复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国土资源部批复了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为自治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基础测绘】投入1.15亿元,其中:国家0.15亿元、自治区1亿元,用于基础测绘,完成11万地形图3 100幅,增加11万地形图覆盖面积7.7万平方公里,增加覆盖率6.5%,使全区11万地形图覆盖率提高到32.2%,普查测量标志点1.5万个,已将新中国成立以来存储的1万多张航拍图片、10万多张图纸全部数字化入库,在全国尚属首家。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了对地图市场、测绘资质、测量标志、测绘行业质量等监督管理工作,启动了自治区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自治区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以及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的自治区农村土地调查单元的数据库成果审查上报工作,在全国排第12名;完成全区旗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镇土地调查面积5 574平方公里,建立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库39个。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费用预算5.88亿元。

    【基层所建设】投入7 000万元,用于12个盟市357个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标准化建设,逐步使每一个基层国土所在达到“五个一”(一个办公场所、一部通讯电话、一台电脑、一辆交通工具、每名职工一套办公桌椅)的基础上,进而实现电子政务办公,改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工作条件,更好地发挥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保护耕地、动态巡查、调处纠纷、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前沿服务作用,筑牢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根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为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101个旗县区、10个开发区局、10个国土所搭建了国土资源业务网网络平台共计2 000余台套,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国土资源业务网全线贯通并正式投入运行。厅本级所属89项行政审批事务基本全部上线运行,盟市局行政审批系统正在开发中。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