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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农村信用社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理事长: ***

    党委委员 副主任:东  方(蒙古族) 巴  勇(满族)  张建成

    党委委员:于学忠

    副厅级待遇:贾埃兵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820日,是由全区88家旗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商行)5家单一法人社入股组成,自治区政府授权对全区农村信用社行使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机关内部设有综合管理部(理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财务部、业务发展部、风险合规和法律事务部、稽核监察部(纪委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稽查大队办公室)、培训教育部、科技部、电子银行部91室和科技信息中心、资金营运中心2个直属机构。

    【业务经营】至2009年底,资产总额达1 473亿元,比上年增加315亿元,增长27%。各项存款突破1 000亿元大关,余额达1 145亿元,比上年增加279亿元,增长32%。各项贷款余额755亿元,比上年增加218亿元,增长41%,超全国农村信用社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60.1亿元,比上年减少6.5亿元,不良贷款率8%,下降4.4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各项收入95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24.6%。实现利润24.2亿元,比上年增加9.8亿元,增长68.3%,超全国农村信用社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消化历年亏损挂账0.9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8.5%,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11%,比上年提高33.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57.3%,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全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规模均列全区金融机构第四位。

    【产权改革】经过四年的努力,基本上完成首轮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区除包头市郊区和南郊联社外,其余91家分别组建了农商行、农合行、以旗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社。启动第二轮产权制度改革,阿拉善左旗、二连浩特农合行挂牌开业,托克托农合行获准筹建,根河市两家信用社合并重组为一家联社,新组建霍林郭勒市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产权进一步清晰,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机制正在转换。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1家农商行,6家农合行,84家旗县统一法人社,2家两级法人社。有89家旗县联社完成专项央行票据兑付15.8亿元,分别占应兑付机构和额度的96%97%

    【服务地方经济】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和立足“三农”、服务县域的市场定位,通过有效增加存款、申请使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加强系统内资金调剂等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扩大贷款投放,最大限度满足“三农”资金需要,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适应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开办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机具购置专项贷款,青年能人兴业计划小额贷款和返乡务工妇女微贷款等新产品。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965亿元,同比多放234亿元。其中发放农牧业贷款677亿元,同比多放157亿元,占全区金融机构农牧业贷款投量的90%以上。发放中小企业贷款189亿元,同比多放54亿元。发放各类创业贷款18亿元,助学贷款1 606万元,农机具购置贷款1 146万元。

    【风险防控】组织制定和修订53项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在90%以上的旗县联社推行会计委派制,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管理行为。建立信贷风险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千万元以上大额贷款监测和咨询备案贷款审查力度。深入推广“阳光信贷”模式,规范自然人贷款流程。继续开展不良贷款集中清收行动,推进不良资产集中管理工作。信贷风险管控能力逐步增强。组织开展了会计决算、大额存款、贷款管理、承兑汇票业务等稽核检查18次,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启动三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治理“百日排雷”专项行动。按照内蒙古银监局的要求,开展“三自一承诺”工作,清理高管人员违规贷款184笔,金额2 189万元。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发现并查处案件9起,涉案金额4 38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0起和6 737万元,挽回资金2 488万元。在部分地区推广安装隐藏式升降金库,进一步规范安防监控设备购置安装工作,90%的营业网点安防设施实现达标。

    【信息化建设】成功研发信贷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筹共19个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筹6个项目开始启动。开通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门户网站。组织开展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百日推进”活动,加大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到2009年末,共发行金牛借记卡538万张,市场占有量居第二位。布设ATM265台,POS200台,发生业务202万笔,金额15亿元。实现收单业务收入695万元。

    【履行职责】正确处理自治区联社与旗县联社两级法人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自治区联社行业管理职能新途径,坚持以服务为主,寓管理、指导、协调于服务之中,努力为全区农村信用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协调兴安盟行署和通辽、赤峰、乌兰察布、巴彦淖尔市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综合采取林权置换、土地置换、财政归还、税收返还等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组织资金、壮大实力。组织系统内资金调剂93.4亿元,为61家联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其中采用优惠利率为43家经营困难联社提供扶持资金28.7亿元。在全系统发出“富社帮贫社”倡议,组织开展对口捐赠帮扶活动,共有17家联社捐赠资金4 300万元,帮助科左中旗等5家联社消化部分历年亏损挂账。与荷兰合作银行就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技术咨询和战略投资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会谈备忘录。两次召开社团贷款项目推介会,组织发放社团贷款34笔,额度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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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信用社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 理事长: ***

    党委委员 副主任:东  方(蒙古族) 巴  勇(满族)  张建成

    党委委员:于学忠

    副厅级待遇:贾埃兵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820日,是由全区88家旗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商行)5家单一法人社入股组成,自治区政府授权对全区农村信用社行使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机关内部设有综合管理部(理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计划财务部、业务发展部、风险合规和法律事务部、稽核监察部(纪委办公室、安全保卫部、稽查大队办公室)、培训教育部、科技部、电子银行部91室和科技信息中心、资金营运中心2个直属机构。

    【业务经营】至2009年底,资产总额达1 473亿元,比上年增加315亿元,增长27%。各项存款突破1 000亿元大关,余额达1 145亿元,比上年增加279亿元,增长32%。各项贷款余额755亿元,比上年增加218亿元,增长41%,超全国农村信用社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60.1亿元,比上年减少6.5亿元,不良贷款率8%,下降4.4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各项收入95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24.6%。实现利润24.2亿元,比上年增加9.8亿元,增长68.3%,超全国农村信用社平均水平40个百分点。消化历年亏损挂账0.9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8.5%,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11%,比上年提高33.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57.3%,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全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规模均列全区金融机构第四位。

    【产权改革】经过四年的努力,基本上完成首轮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区除包头市郊区和南郊联社外,其余91家分别组建了农商行、农合行、以旗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社。启动第二轮产权制度改革,阿拉善左旗、二连浩特农合行挂牌开业,托克托农合行获准筹建,根河市两家信用社合并重组为一家联社,新组建霍林郭勒市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产权进一步清晰,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机制正在转换。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1家农商行,6家农合行,84家旗县统一法人社,2家两级法人社。有89家旗县联社完成专项央行票据兑付15.8亿元,分别占应兑付机构和额度的96%97%

    【服务地方经济】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和立足“三农”、服务县域的市场定位,通过有效增加存款、申请使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加强系统内资金调剂等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扩大贷款投放,最大限度满足“三农”资金需要,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生工程的信贷支持。适应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开办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机具购置专项贷款,青年能人兴业计划小额贷款和返乡务工妇女微贷款等新产品。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965亿元,同比多放234亿元。其中发放农牧业贷款677亿元,同比多放157亿元,占全区金融机构农牧业贷款投量的90%以上。发放中小企业贷款189亿元,同比多放54亿元。发放各类创业贷款18亿元,助学贷款1 606万元,农机具购置贷款1 146万元。

    【风险防控】组织制定和修订53项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在90%以上的旗县联社推行会计委派制,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管理行为。建立信贷风险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对千万元以上大额贷款监测和咨询备案贷款审查力度。深入推广“阳光信贷”模式,规范自然人贷款流程。继续开展不良贷款集中清收行动,推进不良资产集中管理工作。信贷风险管控能力逐步增强。组织开展了会计决算、大额存款、贷款管理、承兑汇票业务等稽核检查18次,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启动三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治理“百日排雷”专项行动。按照内蒙古银监局的要求,开展“三自一承诺”工作,清理高管人员违规贷款184笔,金额2 189万元。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发现并查处案件9起,涉案金额4 38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0起和6 737万元,挽回资金2 488万元。在部分地区推广安装隐藏式升降金库,进一步规范安防监控设备购置安装工作,90%的营业网点安防设施实现达标。

    【信息化建设】成功研发信贷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筹共19个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筹6个项目开始启动。开通内蒙古农村信用社门户网站。组织开展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百日推进”活动,加大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到2009年末,共发行金牛借记卡538万张,市场占有量居第二位。布设ATM265台,POS200台,发生业务202万笔,金额15亿元。实现收单业务收入695万元。

    【履行职责】正确处理自治区联社与旗县联社两级法人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自治区联社行业管理职能新途径,坚持以服务为主,寓管理、指导、协调于服务之中,努力为全区农村信用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协调兴安盟行署和通辽、赤峰、乌兰察布、巴彦淖尔市政府出台扶持政策,综合采取林权置换、土地置换、财政归还、税收返还等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组织资金、壮大实力。组织系统内资金调剂93.4亿元,为61家联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其中采用优惠利率为43家经营困难联社提供扶持资金28.7亿元。在全系统发出“富社帮贫社”倡议,组织开展对口捐赠帮扶活动,共有17家联社捐赠资金4 300万元,帮助科左中旗等5家联社消化部分历年亏损挂账。与荷兰合作银行就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技术咨询和战略投资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签署会谈备忘录。两次召开社团贷款项目推介会,组织发放社团贷款34笔,额度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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