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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王志诚

    副厅长:明  锐(蒙古族8月离任) 安泳锝(蒙古族) 赵新民(5月任职)

    副巡视员:李鸿英(回族) 程建林(2月离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打基础上项目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拉动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着眼文化长远发展,大力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建设工程。内蒙古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基本竣工,国庆期间正式向社会开放。内蒙古演艺大厦建设进入规划立项阶段。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工程投资7 100万元,规划建设407个项目。落实资金980万元,计划对245个文化站的设备配置进行改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投入2 090万元,完成第三批54个旗县支中心设备采购任务,工程建设正在实施中。第四批2 071万元建设资金已到位,15个旗县支中心和2 941个基层点项目正进行设备招标采购,年底前全区101个旗县(区)支中心建设任务将全部完成。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编制旗县“两馆”改造规划,计划投入6 850万元,用4年时间对面积不足800平方米的45个县级图书馆和面积不足1 500平方米的86个县级文化馆进行彻底改造升级。

    面向群众着眼基层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百团千场下基层”活动,全区109个艺术团体下基层演出2 500余场。投入574万元购置19台“流动舞台车”,赠发到部分旗县乌兰牧骑,解决了边远地区农牧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实施“送书下乡工程”,将10万余册图书配送至31个国贫旗县图书馆。积极推动全区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由去年的74家增加到108家,接待观众300多万人次,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管理典型引导群众文化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制定出台乡镇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办法。召开文化站建设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全区77个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对19个国家级文化先进旗县进行复查。广泛开展全区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大院(文化户)、文化广场、文化社区评先创优活动,特别加强对农村牧区文化大院(文化户)、业余乌兰牧区等基层文化社团组织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农村牧区文化等有组织和群众自办的文化活动遍及全区,群众性文艺创作、演出和展览活动蓬勃开展,呈现共建共享新格局。

    【艺术创作和演出】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加强指导,改进管理,通过举办各类创作培训班、开展舞台剧本征集、召开剧本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繁荣舞台艺术创作,推动民族艺术创新,努力在推出新作品、打造精品力作方面下工夫,涌现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特点、广受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题材体裁得到极大丰富,艺术创作呈现出繁荣活跃的新气象,特别是在舞台剧目创作方面有新突破,全区共推出《巴雅尔与大花眼》、《诺恩吉雅》、《草原记忆》、《花落花开》、《马头琴响起的时候》、《大汉骄子》等近40部重点舞台剧,大部分已投向市场,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舞蹈、曲艺、小戏、歌曲等创作也保持良好势头,全区涌现出300多个新创作品。一批优秀作品先后获得国家文化艺术政府奖和比赛大奖,其中《草原记忆》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舞蹈《东归兄弟》获得全国舞蹈比赛二等奖等,展示全区艺术创作风采。乌兰牧骑建设得到加强。开展评估调研工作,召开全区乌兰牧骑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将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实施,不断推动新形势下乌兰牧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全区各类文艺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主办和承办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第六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全区首届马头琴艺术节、首届二人台艺术节、首届全区民族文艺会演等一系列重大文艺活动。通过举办这些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艺术活动,使自治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全面深入的挖掘、梳理、展示和提升,对于弘扬草原文化核心理念,推动民族文化创新,促进全民文化自觉都有重要作用。出色完成了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活动内蒙古彩车《草原飞虹》的设计、制作、展出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团结奋进的内蒙古”大型展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充分展示60年来自治区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在北京民族宫连续展出20天,接待观众38万人次,15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参观展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

    【文化遗产保护】

    资源普查成果显著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已完成全区总面积的80%以上,验收扫尾工作全面铺开。全区101个旗县都开展实地调查,投入普查经费2 400多万元,向基层一线赠发普查车100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7 887处,其中有5处荣列国家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长城资源调查顺利进行,统计并公布全区明长城总里程712.6公里,查明全区战国秦汉长城900余公里。完成中蒙两国在自治区境内的蒙古族长调民歌田野调查任务,对5个盟市16个旗13个长调风格区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名录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930日,蒙古族呼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实现“非遗”申报和保护工作又一重大突破。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评审推荐97个项目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全区有16人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第二批自治区级“非遗”111个新增项目和27个扩展项目,自治区级名录项目已达251个,12个盟市全部建立本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正在向旗县延伸。古籍保护取得新成果,42部古籍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实施重大保护工程和项目全区“四少”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纳入国家工程;投入经费1 950万元,重点对辽陵、居延、辽上京等大遗址进行保护;赤峰市二道井子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成果;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入攻坚阶段,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文本编制、文物保护、环境恢复等工作有序推进;“草原神灯”安防工作成效明显;对自治区境内12 000公里长城遗址沿线设立保护碑,并对重点地段进行了抢修;启动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评审工作,锡林郭勒盟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工作正在稳步进行,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于年底公布。

    【博物馆建设】完成《内蒙古民族博物馆体系建设纲要》编制工作,加快民族特色博物馆布局调整和建设步伐。全区18座博物馆,分别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年接待观众近百万人次。

    【文化市场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文化市场管理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责任书制度,细化监管责任目标,与各地签订监管责任书。转变管理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了文化市场行政许可规范,统一许可文书格式,规范文化市场行政行为。

    创新和延伸管理手段推进网络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完成软件开发、线路改造,实现与文化部党中央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地对接,提高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和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建立网吧社会监督制度,全区共聘请“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2 484名,在网吧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停止了规划新增网吧的审批工作。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经营活动,强化对网吧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全年检查经营场所26 000多家次,办结行政案件618件,查处取缔“黑网吧”46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清理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网吧和娱乐场所。开展网络百日执法行动,治理互联网低俗之风,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组织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为网络游戏、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文化产业发展】

    健全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推动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先后参与起草和出台了自治区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关于促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和规划,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盟、赤峰、呼伦贝尔、乌海等地相继制定或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规划以及优惠政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加强典型引导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规模适度聚集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全区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两家,自治区级10家,已经规划和正在建设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20家,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区8家文化企业和单位参加了第四届北京国际创意产业博览会,开展宣传推介工作,达成多项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取得实效。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发展为全区10家文化企业向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协调解决融资难问题,已进入银行审核阶段。

    大力推动民族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7月份,举办“首届内蒙古文化产业工艺美术创新作品大赛”和工艺美术精品展,参赛作品800余件(套),评选命名6家自治区级优秀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和8位工艺美术家,此次活动受到自治区领导和业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培育新兴文化业态重点发展民族动漫产业举办第二届动漫展和动漫高峰论坛,成立自治区动漫游戏协会,制定出台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规程,开展对全区动漫企业认定工作,遴选并向文化部申报了4家企业,组织开展国家“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向文化部申报23个原创作品和团队,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推动全区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的起步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文艺演出院团改革拟定内蒙古民族演艺集团组建实施方案,完善路线图,明确时间表。确定内蒙古杂技团作为转企改制的试点单位,拟定改制方案,内蒙古杂技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工作正顺利推进。乌兰牧骑改革已基本定调,下一步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是强化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呼和浩特市整合市歌舞团、民间歌舞团、晋剧团和演出、舞美公司的艺术资源,筹建呼和浩特演艺集团,其中呼和浩特市歌舞团年底前将率先实现整体转制。包头市整合市漫瀚剧团、晋剧团、青年晋剧团等,组建包头市漫瀚剧院。

    推进文化单位职能撤建和资源整合根据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撤销原内蒙古文化艺术干部学校,成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整合内蒙古博物馆、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三个区直文博单位,组建内蒙古博物院,6月份完成领导班子配置和内部机构建制,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电影公司划转工作顺利推进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完成划转,各地划转工作年底前将基本完成。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自治区和盟市两级13个文化稽查队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67个旗县区已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为下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奠定基础。

    【对外文化交流】紧紧围绕国家“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在国内外举办的中国文化节、文化周以及各类重要演出、展览等,对外文化交流亮点迭出、空前活跃。全区各级艺术院团、文化单位分别赴21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481 103人次,引进24个国家39个文化代表团和艺术表演团(组)1 384人次,文化交流项目数量和人次创历年之最。

    对欧美国家交流日益深入“安达组合”在美国中西部5个州成功进行4065场巡演,还随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俄罗斯,参加“庆祝中俄两国建交60周年暨中国文化节开幕式”演出活动,得到党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文化部给予通报表扬。内蒙古杂技团在德国、瑞士、芬兰持续演出660多场,观众达273.8万人次。呼和浩特歌舞团赴德国、荷兰、比利时进行巡演,历时24天,演出32场。全区文物精品还参加“欧罗巴利亚中国艺术节”《丝绸之路展》。

    与周边国家交流更加活跃与韩国两个地区签订了文化交流协议,确定了交流项目。内蒙古博物院《成吉思汗——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展》在日本巡展。鄂尔多斯市5支乌兰牧骑赴亚洲8国访演,《鄂尔多斯婚礼》还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2009中国文化节开幕式”并进行专场演出。特别是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在鄂尔多斯市成功举办,极大提升了全区的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加深同亚洲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对蒙古国交流呈现全方位、多层次的新格局。党中央领导出席中蒙建交60周年“乌兰巴托·中国内蒙古文化周”开幕式,并为内蒙古摄影艺术展剪彩,“友谊彩虹”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与蒙古国在考古发掘、蒙古族长调保护、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和加强,取得了重要成果。

    对港澳台交流亮点纷呈内蒙古杂技团《成吉思汗风》在香港连演5场。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先后赴香港参加“第23届澳门国际音乐节”和“第三届中华民族文化周”演出活动,并随文化部团组赴台湾参加“国风·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内蒙古博物院《父亲的草原 母亲的河—蒙古族文物精品展》在台湾“故宫博物院”隆重开幕,“文化入台”系列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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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王志诚

    副厅长:明  锐(蒙古族8月离任) 安泳锝(蒙古族) 赵新民(5月任职)

    副巡视员:李鸿英(回族) 程建林(2月离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打基础上项目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和自治区拉动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着眼文化长远发展,大力实施重大公共文化建设工程。内蒙古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基本竣工,国庆期间正式向社会开放。内蒙古演艺大厦建设进入规划立项阶段。乡镇苏木综合文化站工程投资7 100万元,规划建设407个项目。落实资金980万元,计划对245个文化站的设备配置进行改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投入2 090万元,完成第三批54个旗县支中心设备采购任务,工程建设正在实施中。第四批2 071万元建设资金已到位,15个旗县支中心和2 941个基层点项目正进行设备招标采购,年底前全区101个旗县(区)支中心建设任务将全部完成。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编制旗县“两馆”改造规划,计划投入6 850万元,用4年时间对面积不足800平方米的45个县级图书馆和面积不足1 500平方米的86个县级文化馆进行彻底改造升级。

    面向群众着眼基层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组织“百团千场下基层”活动,全区109个艺术团体下基层演出2 500余场。投入574万元购置19台“流动舞台车”,赠发到部分旗县乌兰牧骑,解决了边远地区农牧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实施“送书下乡工程”,将10万余册图书配送至31个国贫旗县图书馆。积极推动全区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由去年的74家增加到108家,接待观众300多万人次,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管理典型引导群众文化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制定出台乡镇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办法。召开文化站建设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完成全区77个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对19个国家级文化先进旗县进行复查。广泛开展全区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民间剧团、文化大院(文化户)、文化广场、文化社区评先创优活动,特别加强对农村牧区文化大院(文化户)、业余乌兰牧区等基层文化社团组织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农村牧区文化等有组织和群众自办的文化活动遍及全区,群众性文艺创作、演出和展览活动蓬勃开展,呈现共建共享新格局。

    【艺术创作和演出】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加强指导,改进管理,通过举办各类创作培训班、开展舞台剧本征集、召开剧本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繁荣舞台艺术创作,推动民族艺术创新,努力在推出新作品、打造精品力作方面下工夫,涌现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特点、广受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题材体裁得到极大丰富,艺术创作呈现出繁荣活跃的新气象,特别是在舞台剧目创作方面有新突破,全区共推出《巴雅尔与大花眼》、《诺恩吉雅》、《草原记忆》、《花落花开》、《马头琴响起的时候》、《大汉骄子》等近40部重点舞台剧,大部分已投向市场,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舞蹈、曲艺、小戏、歌曲等创作也保持良好势头,全区涌现出300多个新创作品。一批优秀作品先后获得国家文化艺术政府奖和比赛大奖,其中《草原记忆》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舞蹈《东归兄弟》获得全国舞蹈比赛二等奖等,展示全区艺术创作风采。乌兰牧骑建设得到加强。开展评估调研工作,召开全区乌兰牧骑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将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名义下发实施,不断推动新形势下乌兰牧骑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全区各类文艺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主办和承办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第六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全区首届马头琴艺术节、首届二人台艺术节、首届全区民族文艺会演等一系列重大文艺活动。通过举办这些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艺术活动,使自治区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全面深入的挖掘、梳理、展示和提升,对于弘扬草原文化核心理念,推动民族文化创新,促进全民文化自觉都有重要作用。出色完成了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活动内蒙古彩车《草原飞虹》的设计、制作、展出任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自治区赢得了荣誉。“团结奋进的内蒙古”大型展览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充分展示60年来自治区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在北京民族宫连续展出20天,接待观众38万人次,15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参观展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

    【文化遗产保护】

    资源普查成果显著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已完成全区总面积的80%以上,验收扫尾工作全面铺开。全区101个旗县都开展实地调查,投入普查经费2 400多万元,向基层一线赠发普查车100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7 887处,其中有5处荣列国家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长城资源调查顺利进行,统计并公布全区明长城总里程712.6公里,查明全区战国秦汉长城900余公里。完成中蒙两国在自治区境内的蒙古族长调民歌田野调查任务,对5个盟市16个旗13个长调风格区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名录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930日,蒙古族呼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实现“非遗”申报和保护工作又一重大突破。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评审推荐97个项目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全区有16人被列为第三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第二批自治区级“非遗”111个新增项目和27个扩展项目,自治区级名录项目已达251个,12个盟市全部建立本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正在向旗县延伸。古籍保护取得新成果,42部古籍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实施重大保护工程和项目全区“四少”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纳入国家工程;投入经费1 950万元,重点对辽陵、居延、辽上京等大遗址进行保护;赤峰市二道井子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成果;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入攻坚阶段,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文本编制、文物保护、环境恢复等工作有序推进;“草原神灯”安防工作成效明显;对自治区境内12 000公里长城遗址沿线设立保护碑,并对重点地段进行了抢修;启动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评审工作,锡林郭勒盟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工作正在稳步进行,第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于年底公布。

    【博物馆建设】完成《内蒙古民族博物馆体系建设纲要》编制工作,加快民族特色博物馆布局调整和建设步伐。全区18座博物馆,分别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年接待观众近百万人次。

    【文化市场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文化市场管理责任目标,进一步完善责任书制度,细化监管责任目标,与各地签订监管责任书。转变管理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制定了文化市场行政许可规范,统一许可文书格式,规范文化市场行政行为。

    创新和延伸管理手段推进网络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完成软件开发、线路改造,实现与文化部党中央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地对接,提高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和技术手段。积极探索建立网吧社会监督制度,全区共聘请“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2 484名,在网吧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控制网吧总量,停止了规划新增网吧的审批工作。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经营活动,强化对网吧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全年检查经营场所26 000多家次,办结行政案件618件,查处取缔“黑网吧”46家。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清理不符合开办条件的网吧和娱乐场所。开展网络百日执法行动,治理互联网低俗之风,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组织动漫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为网络游戏、动漫等新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文化产业发展】

    健全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推动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先后参与起草和出台了自治区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关于促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和规划,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盟、赤峰、呼伦贝尔、乌海等地相继制定或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规划以及优惠政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加强典型引导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规模适度聚集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全区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两家,自治区级10家,已经规划和正在建设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20家,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区8家文化企业和单位参加了第四届北京国际创意产业博览会,开展宣传推介工作,达成多项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取得实效。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发展为全区10家文化企业向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协调解决融资难问题,已进入银行审核阶段。

    大力推动民族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7月份,举办“首届内蒙古文化产业工艺美术创新作品大赛”和工艺美术精品展,参赛作品800余件(套),评选命名6家自治区级优秀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和8位工艺美术家,此次活动受到自治区领导和业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培育新兴文化业态重点发展民族动漫产业举办第二届动漫展和动漫高峰论坛,成立自治区动漫游戏协会,制定出台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规程,开展对全区动漫企业认定工作,遴选并向文化部申报了4家企业,组织开展国家“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向文化部申报23个原创作品和团队,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推动全区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的起步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文艺演出院团改革拟定内蒙古民族演艺集团组建实施方案,完善路线图,明确时间表。确定内蒙古杂技团作为转企改制的试点单位,拟定改制方案,内蒙古杂技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工作正顺利推进。乌兰牧骑改革已基本定调,下一步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是强化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呼和浩特市整合市歌舞团、民间歌舞团、晋剧团和演出、舞美公司的艺术资源,筹建呼和浩特演艺集团,其中呼和浩特市歌舞团年底前将率先实现整体转制。包头市整合市漫瀚剧团、晋剧团、青年晋剧团等,组建包头市漫瀚剧院。

    推进文化单位职能撤建和资源整合根据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撤销原内蒙古文化艺术干部学校,成立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整合内蒙古博物馆、内蒙古将军衙署博物院、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三个区直文博单位,组建内蒙古博物院,6月份完成领导班子配置和内部机构建制,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电影公司划转工作顺利推进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完成划转,各地划转工作年底前将基本完成。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自治区和盟市两级13个文化稽查队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67个旗县区已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为下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奠定基础。

    【对外文化交流】紧紧围绕国家“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在国内外举办的中国文化节、文化周以及各类重要演出、展览等,对外文化交流亮点迭出、空前活跃。全区各级艺术院团、文化单位分别赴21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481 103人次,引进24个国家39个文化代表团和艺术表演团(组)1 384人次,文化交流项目数量和人次创历年之最。

    对欧美国家交流日益深入“安达组合”在美国中西部5个州成功进行4065场巡演,还随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俄罗斯,参加“庆祝中俄两国建交60周年暨中国文化节开幕式”演出活动,得到党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文化部给予通报表扬。内蒙古杂技团在德国、瑞士、芬兰持续演出660多场,观众达273.8万人次。呼和浩特歌舞团赴德国、荷兰、比利时进行巡演,历时24天,演出32场。全区文物精品还参加“欧罗巴利亚中国艺术节”《丝绸之路展》。

    与周边国家交流更加活跃与韩国两个地区签订了文化交流协议,确定了交流项目。内蒙古博物院《成吉思汗——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展》在日本巡展。鄂尔多斯市5支乌兰牧骑赴亚洲8国访演,《鄂尔多斯婚礼》还参加在日本东京举行的“2009中国文化节开幕式”并进行专场演出。特别是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在鄂尔多斯市成功举办,极大提升了全区的知名度和文化影响力,加深同亚洲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对蒙古国交流呈现全方位、多层次的新格局。党中央领导出席中蒙建交60周年“乌兰巴托·中国内蒙古文化周”开幕式,并为内蒙古摄影艺术展剪彩,“友谊彩虹”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与蒙古国在考古发掘、蒙古族长调保护、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和加强,取得了重要成果。

    对港澳台交流亮点纷呈内蒙古杂技团《成吉思汗风》在香港连演5场。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先后赴香港参加“第23届澳门国际音乐节”和“第三届中华民族文化周”演出活动,并随文化部团组赴台湾参加“国风·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内蒙古博物院《父亲的草原 母亲的河—蒙古族文物精品展》在台湾“故宫博物院”隆重开幕,“文化入台”系列活动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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