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 水利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名录】

      长:戈  锋(蒙古族)

    副厅长:冯国华(满族) 于长剑

    副巡视员:柴建华 云文秀(蒙古族)

    【水利投资】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准确把握党中央水利投资趋向,积极争取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牧区安全饮水等水利项目,全年下达水利投资计划36.2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8.28亿元,自治区投资12.51亿元,盟市、旗县配套5.50亿元。另外,还吸引社会融资10.42亿元。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吸纳投资大,产业链条长,能迅速形成实物工程量等优势。

    【《黄河宁蒙河段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可研报告》经水利部审查,报国家发改委审批】《黄河内蒙古河段应急分洪工程可研报告》经黄河委员会审查和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水利厅批复初步设计。《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正在批复中,工程移民和征地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自治区政府批复《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完成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近期三年实施规划,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划》经黄委审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完成《黄河十大孔兑治理规划》、《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和绰勒、尼尔基水库下游灌区前期工作,部署开展《全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旗县级小型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抗旱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坡改梯水土综合整治规划》、《牧区水利规划》和《节水灌溉规划》的编制工作。

    【防汛抗旱】春季开河期,自治区黄河防凌形势严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防指动员沿黄6个盟市、19个旗县区的力量,靠前指挥、超前部署、扎实应对、有效防御、科学防控,取得了防凌工作的全面胜利,实现了确保黄河防凌安全的目标。夏汛期全区降雨相对偏少,局部地区发生山洪灾害,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但由于准备充分,科学应对,取得了防汛工作的胜利。2009年,自治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干旱灾害,受旱范围涉及12个盟市,春旱、夏旱、秋旱接连不断。自治区防指首次启动抗旱三级应急响应,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墒情、雨情动态,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科学调度各类水利工程,加快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抗旱浇灌面积280万平方公里,临时解决66万人、164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最大限度地缓解了工农业缺水和人畜饮水困难。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抗旱资金1.9亿元,群众自筹抗旱资金10亿元。由于各项抗旱措施及时有力,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为自治区粮食生产在大旱之年夺得第二个大丰收提供了水利保障。

    【民生水利】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是党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重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出的“三个100%”要求,全力推进党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水利厅把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全区解决了120.4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稳步推进。自治区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31座水库全部开工建设,工程总体进展顺利。三是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加大。切实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和管理,启动了大型灌区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2万平方公里。四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积极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黄河流域淤地坝系工程等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建设,全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22万平方公里。

    【水资源配置】一是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抓好水资源配置管理工作。与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协调争取流域水权最大化,水利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编制批复了《全区工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明确了区域水资源配置和工业用水总量。二是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修订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积极推进呼、包、鄂等节水型城市试点建设。预计200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220立方米左右,提前完成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目标。三是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保护行动,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四是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继续调整黄河用水结构。编制完成《黄河内蒙古段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细化了沿黄各盟市年度取水指标。黄委批复《鄂尔多斯市引黄灌区水权转换暨现代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在一期已转换1.3亿立方米水量指标的基础上,再转换1亿立方米水量用于新增工业项目。五是黑河水量调度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首次实现东、西河两次全线过流,累计入湖水量5 672万立方米,最大水面达到42平方公里,东居延海实现连续5年不干涸,额济纳绿洲和东居延海周边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水利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和巩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组织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回头看”活动,加大对落实“两定”和“两费”的督查力度,全区水管单位人员经费财政资金落实率达到87%、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财政资金落实率达到62%,自治区水利厅直属的三个水管单位“两费”全部落实。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全区8 120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累计达到5.9万处。按照自治区政府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总体战略和2009年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授权自治区水利厅为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通过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增资注册42.54亿元、安排农业银行政府信贷额度20亿元,构建了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擎、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为载体的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为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格局奠定了基础。

    【依法行政】完成《内蒙古非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农村牧区饮用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开展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专项清障行动和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法专项执法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丰镇京隆电厂违法取水案件,进一步加大侵占河道和省际界河水事纠纷调处力度,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围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中的技术难题,安排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21项,有2项水利科研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建立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内蒙古推广示范基地,深入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机构改革】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自治区水利厅“三定”规定,为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增设水资源处,并挂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为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工程安全监督,设置水政与安全监督处;为加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和技术把关,增设总工程师(副厅级)。进一步明确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管理、矿泉水、地热水资源管理的职责分工,明确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其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盟市机构改革方案中,有8个盟市设置水务局,其中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更名为水务局,巴彦淖尔市组建水务局,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也决定组建水务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圆满完成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录用工作。强化水利信息宣传工作,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水利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水利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和保密信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全面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老干部的文化娱乐活动条件明显改善。以水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厅属水管单位和基层水管单位的经费保障得到加强。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抗旱防汛物资服务中心更名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水文总局在防凌防汛水文情报预报方面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积极开拓蒙古国水利技术服务市场,厅属各单位均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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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戈  锋(蒙古族)

    副厅长:冯国华(满族) 于长剑

    副巡视员:柴建华 云文秀(蒙古族)

    【水利投资】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准确把握党中央水利投资趋向,积极争取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牧区安全饮水等水利项目,全年下达水利投资计划36.2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8.28亿元,自治区投资12.51亿元,盟市、旗县配套5.50亿元。另外,还吸引社会融资10.42亿元。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吸纳投资大,产业链条长,能迅速形成实物工程量等优势。

    【《黄河宁蒙河段近期防洪工程建设可研报告》经水利部审查,报国家发改委审批】《黄河内蒙古河段应急分洪工程可研报告》经黄河委员会审查和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水利厅批复初步设计。《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正在批复中,工程移民和征地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自治区政府批复《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完成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近期三年实施规划,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划》经黄委审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完成《黄河十大孔兑治理规划》、《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和绰勒、尼尔基水库下游灌区前期工作,部署开展《全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旗县级小型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抗旱规划》、《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坡改梯水土综合整治规划》、《牧区水利规划》和《节水灌溉规划》的编制工作。

    【防汛抗旱】春季开河期,自治区黄河防凌形势严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防指动员沿黄6个盟市、19个旗县区的力量,靠前指挥、超前部署、扎实应对、有效防御、科学防控,取得了防凌工作的全面胜利,实现了确保黄河防凌安全的目标。夏汛期全区降雨相对偏少,局部地区发生山洪灾害,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但由于准备充分,科学应对,取得了防汛工作的胜利。2009年,自治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干旱灾害,受旱范围涉及12个盟市,春旱、夏旱、秋旱接连不断。自治区防指首次启动抗旱三级应急响应,水利部门密切关注墒情、雨情动态,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科学调度各类水利工程,加快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抗旱浇灌面积280万平方公里,临时解决66万人、164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最大限度地缓解了工农业缺水和人畜饮水困难。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抗旱资金1.9亿元,群众自筹抗旱资金10亿元。由于各项抗旱措施及时有力,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为自治区粮食生产在大旱之年夺得第二个大丰收提供了水利保障。

    【民生水利】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是党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重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出的“三个100%”要求,全力推进党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建设任务超额完成。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水利厅把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全区解决了120.4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稳步推进。自治区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31座水库全部开工建设,工程总体进展顺利。三是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加大。切实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和管理,启动了大型灌区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2万平方公里。四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积极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项目、黄河流域淤地坝系工程等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建设,全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22万平方公里。

    【水资源配置】一是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抓好水资源配置管理工作。与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协调争取流域水权最大化,水利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编制批复了《全区工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明确了区域水资源配置和工业用水总量。二是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修订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积极推进呼、包、鄂等节水型城市试点建设。预计2009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2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220立方米左右,提前完成自治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目标。三是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保护行动,划定地下水功能区,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四是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继续调整黄河用水结构。编制完成《黄河内蒙古段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按照“丰增枯减”的原则,细化了沿黄各盟市年度取水指标。黄委批复《鄂尔多斯市引黄灌区水权转换暨现代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在一期已转换1.3亿立方米水量指标的基础上,再转换1亿立方米水量用于新增工业项目。五是黑河水量调度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首次实现东、西河两次全线过流,累计入湖水量5 672万立方米,最大水面达到42平方公里,东居延海实现连续5年不干涸,额济纳绿洲和东居延海周边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水利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和巩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组织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回头看”活动,加大对落实“两定”和“两费”的督查力度,全区水管单位人员经费财政资金落实率达到87%、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财政资金落实率达到62%,自治区水利厅直属的三个水管单位“两费”全部落实。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力度,全区8 120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累计达到5.9万处。按照自治区政府构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总体战略和2009年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授权自治区水利厅为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通过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增资注册42.54亿元、安排农业银行政府信贷额度20亿元,构建了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擎、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内蒙古水务投资公司为载体的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为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格局奠定了基础。

    【依法行政】完成《内蒙古非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农村牧区饮用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开展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专项清障行动和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法专项执法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丰镇京隆电厂违法取水案件,进一步加大侵占河道和省际界河水事纠纷调处力度,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检查,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围绕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中的技术难题,安排水利科研与技术推广项目21项,有2项水利科研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建立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内蒙古推广示范基地,深入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机构改革】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的自治区水利厅“三定”规定,为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增设水资源处,并挂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为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工程安全监督,设置水政与安全监督处;为加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和技术把关,增设总工程师(副厅级)。进一步明确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管理、矿泉水、地热水资源管理的职责分工,明确将城市涉水事务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其确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方面的管理体制。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盟市机构改革方案中,有8个盟市设置水务局,其中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更名为水务局,巴彦淖尔市组建水务局,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也决定组建水务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圆满完成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录用工作。强化水利信息宣传工作,以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水利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水利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和保密信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利发展环境。全面加强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老干部的文化娱乐活动条件明显改善。以水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厅属水管单位和基层水管单位的经费保障得到加强。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抗旱防汛物资服务中心更名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水文总局在防凌防汛水文情报预报方面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积极开拓蒙古国水利技术服务市场,厅属各单位均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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