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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高等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名录】

    厅长 高校工委书记:李东升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7月离任)

    副厅长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何瑞芝(女)   达(蒙古族) 奇锦玉(蒙古族)

    厅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程  哲(蒙古族)

    厅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董方成

    副巡视员:王培英

    【高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实施意见》。成立呼和浩特地区民办高校党委,建立向部分民办高校选派联络员制度。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举办首届高校党务干部专题示范培训班。积极指导相关高校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和“公推直选”干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时间为2009年至2011年,工程目标是在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自治区于5月份启动实施该工程。自治区教育厅认真履行自治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研究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了三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经费筹措及指导督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至年底,完成了三年建设总任务的21.4%

    【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在全区12个旗县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研究。阿荣旗、东胜区、西乌珠穆沁旗等3个旗区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东胜区成为全区第一个实现“双高普九”目标的旗县。九原区等3个旗县区被评为年度“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旗县。对县级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评估,有21个旗县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全面实施新课程。研究制定了《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积极推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召开全区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明确了“以农村牧区为重点,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公办园为主”的办园体制和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报自治区政府待批。

    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教学、招生、评价、收费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面向各盟市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印发《关于严格禁止普通高中跨盟市招生的紧急通知》。加强学籍管理,对高一年级学生实行电子学籍注册。

    基础教育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自治区本级年内下达“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借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程”资金2.5亿元,批复项目学校77所,年内建设学生宿舍24万平方米、餐厅7.8万平方米。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一期)竣工面积6.16万平方米。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试点工程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共计投资8 832万元。台塑集团项目和邵氏基金赠款项目等工程项目到位捐赠款1 205万元。

    【中等职业教育】

    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年内自治区本级投入2亿元专项建设经费,安排了34个实训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中职学校实训条件。年内还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其它专项建设经费1.1亿元。

    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修订《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有3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较好成绩。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成了年度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研究制定了对盟市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力度,以初中毕业生为主体,同时面向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6类人群招生,年内共招生16.16万人,其中全日制招生14.2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34%,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成人教育工作方式与自治区相关厅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就业培训的通知》,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群众就业。继续实施“一网两工程”建设,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高等教育】

    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品牌专业、教学成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评选活动,年内有4个教学团队被评选为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课程被评选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项教学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另有10个专业获得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加强对高职院校建设的指导力度,成立了土建等8个高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完成了对通辽职业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的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3个实习实训基地被列为党中央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与南澳洲政府就引进TAFE学院课程和管理流程进行了多次会谈并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年内新增46个本科专业和57个高职专科专业。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了2期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培训班。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位与研究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规划和建设工作,确定内蒙古科技大学为国家2008~2015年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确定内蒙古医学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为自治区新增博士建设单位。全区高校新增2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种类和授权点分别达到14个和23个。根据自治区实施“草原英才”工程要求,研究制定工程子项目的《自治区重点学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科技平台建设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新一轮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基地建设,内大“哺乳动物生殖生物学及生物技术”科研团队入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实现了全区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零”的突破。积极组织高校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研项目,其中获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条件建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各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突破100项,“973”、“863”、“科技支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30余项,教育部相关科研项目34项。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学院等高校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高校设置工作取得新进展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经教育部批准,组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和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教育部正式备案。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达43所,其中本科高校16所(含2所独立学院),高职专科学校27所(28个办学实体)。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全区在学研究生达到17 160人;区内外高校在自治区共录取新生17.4万多人,录取比例达到70.73%,同比增长8.19%。全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35.19万人。

    【民族教育】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年内,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2 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支持了57所民族中小学校硬件建设;安排2.72亿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授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安排1 906万元用于蒙古语授课高中生考入区内高校的学费减免补助;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1 200万元用于7所民族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全年争取到国家民族教育各类补助资金888万元。

    扎实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加大民族人才培养力度全年审查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162种;编审高等院校统编蒙古文教材45种,审查修订教材22种。正式启动《蒙古语文应用水平等级考试》项目。完成了教育部委托制订的《蒙古族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和《蒙古族中小学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期间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的蒙古文版本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任务。继续协调扩大国家部属高校和内地高校在自治区的民族预科班招生规模。完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任务。

    【民办教育】

    稳步推进民办教育重新修订《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盟市。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有41所民办学校被评为示范校。审批设立11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全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达到73所。

    【体卫艺教育】

    体卫艺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完成对17个城区“33211”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验收,实现了“33211”工程全覆盖。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排名全国第9位。学生体育竞技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上,包头一中女排再夺桂冠,自治区团体总分居全国第14位。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有效维护了师生健康安全。以建国60周年庆典为契机,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歌咏活动”,举办全区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积极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语言文字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各地普遍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内蒙古赛区活动,有24所学校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6所学校被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培训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业务骨干600多人,完成对国家二类城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加强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深入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内蒙古大学与俄罗斯的高校合作建立“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并实现首批招生。对全区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办学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11家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至年底,大部分旗县兑现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水平明显提高。

    启动实施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9个盟市37个贫困旗县共招聘特岗教师889人。

    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和校长培训工作对全区中小学编制进行专题调研,会同自治区编办对中小学编制提出指导意见。全年共培训中小学校长2 800多人。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培训机构建设启动实施2009~2012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和农村牧区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试认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教育部“国培计划”、“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联合国儿基会项目骨干教师培训等培训活动。专项督导评估自治区级示范性旗县教师培训机构3所,自治区级示范性旗县教师培训机构达到49所。

    【促进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内,自治区共下达各种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4亿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农村牧区的265元和县镇的280元统一提高到3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农村牧区的395元和县镇的41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年内还免除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范围学校的寄宿生住宿费,自治区按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33个牧业旗市的3.6万名中职学生全部免除了学费。兑现了自治区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承诺,10.2万名高校学生享受到了国家奖助学金,3.2万名高校学生享受到财政贴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9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8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领取临时伙食补贴。592名在自治区高校就读的“5·12”灾区学生领取特别资助资金。近1.6万名高中生享受到“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政策。

    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全年通过实施“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民生工程”等途径选拔安排高校毕业生9 000余人。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人数达到1 200名。2009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78 776人,平均就业率为76.50%,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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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等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名录】

    厅长 高校工委书记:李东升

    副厅长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7月离任)

    副厅长 高校工委委员:何成保 何瑞芝(女)   达(蒙古族) 奇锦玉(蒙古族)

    厅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高校纪工委书记:程  哲(蒙古族)

    厅党组成员 高校工委委员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董方成

    副巡视员:王培英

    【高校党建工作】研究制定《〈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实施意见》。成立呼和浩特地区民办高校党委,建立向部分民办高校选派联络员制度。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举办首届高校党务干部专题示范培训班。积极指导相关高校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和“公推直选”干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时间为2009年至2011年,工程目标是在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自治区于5月份启动实施该工程。自治区教育厅认真履行自治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研究制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了三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经费筹措及指导督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至年底,完成了三年建设总任务的21.4%

    【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启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在全区12个旗县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研究。阿荣旗、东胜区、西乌珠穆沁旗等3个旗区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东胜区成为全区第一个实现“双高普九”目标的旗县。九原区等3个旗县区被评为年度“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先进旗县。对县级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评估,有21个旗县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全面实施新课程。研究制定了《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积极推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召开全区农村牧区学前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明确了“以农村牧区为重点,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公办园为主”的办园体制和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报自治区政府待批。

    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教学、招生、评价、收费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面向各盟市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印发《关于严格禁止普通高中跨盟市招生的紧急通知》。加强学籍管理,对高一年级学生实行电子学籍注册。

    基础教育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自治区本级年内下达“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借宿生生活用房建设工程”资金2.5亿元,批复项目学校77所,年内建设学生宿舍24万平方米、餐厅7.8万平方米。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一期)竣工面积6.16万平方米。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试点工程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共计投资8 832万元。台塑集团项目和邵氏基金赠款项目等工程项目到位捐赠款1 205万元。

    【中等职业教育】

    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年内自治区本级投入2亿元专项建设经费,安排了34个实训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中职学校实训条件。年内还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其它专项建设经费1.1亿元。

    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修订《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有3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较好成绩。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成了年度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研究制定了对盟市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力度,以初中毕业生为主体,同时面向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等6类人群招生,年内共招生16.16万人,其中全日制招生14.2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34%,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成人教育工作方式与自治区相关厅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就业培训的通知》,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群众就业。继续实施“一网两工程”建设,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高等教育】

    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品牌专业、教学成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评选活动,年内有4个教学团队被评选为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课程被评选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项教学成果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另有10个专业获得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资助项目。加强对高职院校建设的指导力度,成立了土建等8个高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完成了对通辽职业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的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3个实习实训基地被列为党中央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与南澳洲政府就引进TAFE学院课程和管理流程进行了多次会谈并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年内新增46个本科专业和57个高职专科专业。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配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了2期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培训班。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位与研究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规划和建设工作,确定内蒙古科技大学为国家2008~2015年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确定内蒙古医学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为自治区新增博士建设单位。全区高校新增2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种类和授权点分别达到14个和23个。根据自治区实施“草原英才”工程要求,研究制定工程子项目的《自治区重点学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科技平台建设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新一轮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基地建设,内大“哺乳动物生殖生物学及生物技术”科研团队入选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实现了全区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零”的突破。积极组织高校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研项目,其中获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条件建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各1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突破100项,“973”、“863”、“科技支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30余项,教育部相关科研项目34项。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医学院等高校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高校设置工作取得新进展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经教育部批准,组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和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在教育部正式备案。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达43所,其中本科高校16所(含2所独立学院),高职专科学校27所(28个办学实体)。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全区在学研究生达到17 160人;区内外高校在自治区共录取新生17.4万多人,录取比例达到70.73%,同比增长8.19%。全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35.19万人。

    【民族教育】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年内,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安排2 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支持了57所民族中小学校硬件建设;安排2.72亿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授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安排1 906万元用于蒙古语授课高中生考入区内高校的学费减免补助;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1 200万元用于7所民族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全年争取到国家民族教育各类补助资金888万元。

    扎实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加大民族人才培养力度全年审查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用书162种;编审高等院校统编蒙古文教材45种,审查修订教材22种。正式启动《蒙古语文应用水平等级考试》项目。完成了教育部委托制订的《蒙古族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和《蒙古族中小学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期间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的蒙古文版本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任务。继续协调扩大国家部属高校和内地高校在自治区的民族预科班招生规模。完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任务。

    【民办教育】

    稳步推进民办教育重新修订《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盟市。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有41所民办学校被评为示范校。审批设立11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全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达到73所。

    【体卫艺教育】

    体卫艺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完成对17个城区“33211”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验收,实现了“33211”工程全覆盖。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排名全国第9位。学生体育竞技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上,包头一中女排再夺桂冠,自治区团体总分居全国第14位。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全面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有效维护了师生健康安全。以建国60周年庆典为契机,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歌咏活动”,举办全区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积极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语言文字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各地普遍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举办首届全国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内蒙古赛区活动,有24所学校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16所学校被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培训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业务骨干600多人,完成对国家二类城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加强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深入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继续实施“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内蒙古大学与俄罗斯的高校合作建立“卡尔梅克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并实现首批招生。对全区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办学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11家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至年底,大部分旗县兑现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水平明显提高。

    启动实施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9个盟市37个贫困旗县共招聘特岗教师889人。

    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和校长培训工作对全区中小学编制进行专题调研,会同自治区编办对中小学编制提出指导意见。全年共培训中小学校长2 800多人。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培训机构建设启动实施2009~2012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和农村牧区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试认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教育部“国培计划”、“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联合国儿基会项目骨干教师培训等培训活动。专项督导评估自治区级示范性旗县教师培训机构3所,自治区级示范性旗县教师培训机构达到49所。

    【促进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内,自治区共下达各种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4亿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小学每生每年由农村牧区的265元和县镇的280元统一提高到30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农村牧区的395元和县镇的410元统一提高到500元,年内还免除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范围学校的寄宿生住宿费,自治区按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33个牧业旗市的3.6万名中职学生全部免除了学费。兑现了自治区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的承诺,10.2万名高校学生享受到了国家奖助学金,3.2万名高校学生享受到财政贴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9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8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领取临时伙食补贴。592名在自治区高校就读的“5·12”灾区学生领取特别资助资金。近1.6万名高中生享受到“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政策。

    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全年通过实施“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民生工程”等途径选拔安排高校毕业生9 000余人。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人数达到1 200名。2009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78 776人,平均就业率为76.50%,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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