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史青晓

    副局长:王英夫  

    副巡视员:孟国庆(蒙古族)  刘大群

    【概况】自治区安监局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政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规定动作和《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重点在抓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多下工夫,下大工夫。到20091231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3 880起,死亡1 887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94%,死亡人数下降9.06%。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国家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93.42%,在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范围之内。

    从各盟市控制情况看,12个盟市中,除锡林郭勒盟同比死亡人数上升外,其它11个盟市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乌海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阿拉善盟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21.31%20.73%18.48%17.07%。锡林郭勒盟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主要是在道路交通领域,与2008年相比,死亡人数增加25人。

    从行业、领域控制情况看,在列入统计的七大行业(领域)中,水上交通和铁路运输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工矿商贸、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民航飞行和农牧业机械等五个行业(领域)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消防火灾和农牧业机械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23.4%22.22%

    从事故等级分类看,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同比死亡人数减少283人,下降15.03%;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上升幅度增大,事故死亡人数增加95人,上升49.48%;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总体讲,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但随着危化领域投产项目的增多,停产半停产企业的逐步复产,今后一个阶段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引起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煤炭行业】针对春季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部分地区“安全监管麻痹松劲、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完全到位”等八个方面的问题,相应制定了多项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贯彻,这些措施得到了国家煤监局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煤炭行业深刻吸取山西屯兰“2·22”特大煤与瓦斯爆炸事故教训,4月份,自治区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区煤矿瓦斯治理体系建设暨部署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对全区煤矿瓦斯治理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盟市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及煤炭生产企业切实吸取区内外煤矿事故的惨痛教训,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全力推动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煤矿瓦斯治理县20条标准和瓦斯治理矿30条标准,所有产煤旗县区和全部煤矿都要逐条落实达标工作,对已列入国家“双百工程”的6个示范旗县和47个示范煤矿要率先达标。

    高度重视和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各盟市、旗县政府和各煤矿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必须坚持矿井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完善健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全区煤矿领域正在加紧落实《加快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加强边角煤开采安全生产管理规程》两项规定,确保煤矿生产本质安全。为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稳定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自治区有关部门先后4次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和专家,赴各地督查,现场抽查了11个产煤盟市共111处煤矿,查出各类隐患共742条,向盟市、旗县通报意见35份,向煤矿下达整改执法文书111份。同时,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监机构都按照相关部署开展了督促检查;各煤矿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检。对查出的隐患绝大多数已整改落实。

    【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及相关行业】在严格生产企业复工验收的同时,重点狠抓全区尾矿库的专项整治,经过安监、发改、国土资源和环保四部门的共同努力,为期两年的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全区共有尾矿库565座,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51座,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在建库112座。对于乌兰察布市2座危库的治理问题,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组织召开主席办公会后,自治区安监局认真落实办公会纪要内容,6月份已将尾矿库直接威胁到的下游147户居民全部迁出库区,正在实施闭库施工,闭库资金790万元已全部到位。在强化标准化建设、推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抓4个地采矿山较多的盟市、30个重点旗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典型示范、全面推进。针对进入6月份以来,39人较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情况,自治区安监局又于10月份在阿拉善盟召开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座谈会,分析已发生几起事故的原因,落实责任追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另外,2009年以来,加强了对冶金、有色、建材、石油天然气采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了准入门槛,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手续,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风险,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行业】由于自治区重化工上马项目大幅度增多而监管力量不适应发展要求等诸多原因,危险化学品监管一直是各级监管部门的软肋。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65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座谈会,对全区所有的建设项目逐一清理摸底。72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区违规建设和试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限期进入合规建设试生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经过治理,经自治区项目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有232个,已开工建设的76个项目中,有40个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现象。自治区要求各盟市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促使项目依规合法建设。对未经设立安全审查即已开工建设的8个和虽经设立安全审查但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即已开工建设的25个建设项目,项目所在盟市安监局责令企业在9月中旬前已进入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安全许可程序,并且实行进度月报告制度,促进项目依规合法进行建设。对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虽经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但未经试生产备案即进行违规试生产的10个建设项目,有3个经过整改已销号;有4个项目自治区安委会已责成所在盟市立即责令企业停止试生产,这些企业主要是小硅铁、小化肥和小硫酸,产品在市场上也不是很紧俏,因此要求他们先停下来补齐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另外3个项目,中海油天野化工30万吨甲醇项目甲醇生产储存区已符合要求;乌海化工已批准试生产方案备案;黄河铬盐已由两家甲级评价机构进行评价,自治区安监局已验收通过,正在办理安全许可手续。违规建设的还有14家,其中,10家通过设立审查,4家未履行任何“三同时”手续。对于不执行执法文书要求仍然继续试生产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停止试生产,以避免伊泰煤制油“4·8”事故和中盐吉兰泰“3·1”事故等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自治区安监局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违规建设项目实行月报告、违规试生产实行周报告,及时掌握和跟踪通报建设项目进度及安全许可情况,扎实有效地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规定履行安全许可程序。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10月份,在阿拉善盟召开了西部六盟、市氯碱化工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分析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结合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 对事故原因、救援措施、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分析,所聘请的专家对企业的技术分析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点评。会议收到良好效果。另外,在重点监控企业相对集中的鄂尔多斯、乌海和阿拉善等地区,组织聘请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巡查组,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定期督查。效果也非常明显。

    【烟花爆竹领域】按照“逐步引导规范,35年内退出烟花爆竹行业”的整体要求,2009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关、停、转以及上等升级等多种措施,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全区原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9家,其中赤峰市占79家。因此,赤峰市是烟花爆竹整顿关闭的重点。自治区确定赤峰市2008年和2009年共关闭所有烟花爆竹企业的40%,其中,2008年关闭30%2009年关闭10%,两年合计关闭32家,保留47家。赤峰以外的20户,已关闭8户,全区关闭40%的任务已完成。对确定的关闭企业正在实施拆除清理工作。

    【对赤峰市烟花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延期换证的时机,严格把握复工程序、复工条件和复工验收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复产;二是开展打击“招户租线”和“三超一改”专项行为。一经发现存在“招户租线”行为,立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做好关闭企业的“一拆除、两清理、两吊销”工作。即:拆除工房,清理成品半成品、清理原材料和废弃物,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四是经过验收复工的企业全部实施视频监测监控。对生产过程实时监测监控,2009年开工生产的47家企业全部实现视频监测监控。生产企业在1031日全部结束生产活动。关闭企业的自治区200万补助资金也已到位,正在向企业逐一落实。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09年,在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上,自治区安监局进一步加大综合监管的工作力度。

    针对年初连续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自治区安委办在组织联合上路督查之后,对元月份15天内连续发生的3起恶性交通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地交通、公安、安监部门尽快按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通报》要求,认真部署防控措施,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紧整改“人、车、路”方面存在的具体事故隐患,力保春运安全。年中,又针对高速公路上的道路施工维修伤亡事故,先后会同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建设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维护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公路施工维护占道作业,再次强调了安全监管事权及应负的责任,确立道路维护审核制度,规范施工路段警示标志及防护设置要求。并结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对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的安全监管部门均起到警示告诫作用。消除安全管理上的隐患。

    针对个别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事故多发等问题,自治区安监局以安委办名义多次召集有关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各有关方面应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另外,对内蒙古交通海事部门承办的呼市托克托县黄河段“8·26”翻船事故的调查处理,召开工作督查会,依法依规地对其调查报告结果提出纠正意见。

    遏制铁路路外事故高发势头一季度末,在2008年对境内四个铁路主管部门调研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掌握了各家铁路部门改造治理无人管控道口的完成情况,并结合事故发生性质、地点及原因分析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和继续降低路外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及安监部门积极主动的配合当地铁路部门,共同做好无人管控道口整治,区间线路的巡防封闭,新建铁路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审验把关和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动员工作。从三季度实地抽查哈尔滨铁路局海拉尔办事处和沈阳局的赤峰车务段情况看,整治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另外,为更进一步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遏制危化、工程建设等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安监局以安委办名义先后两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411,就中盐吉盐化工安全生产暴露出的严重问题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115,就内蒙古冀东水泥43天内连续发生两次亡人事故正式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警告提醒了大连万达和呼市中燃两家企业。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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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史青晓

    副局长:王英夫  

    副巡视员:孟国庆(蒙古族)  刘大群

    【概况】自治区安监局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政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规定动作和《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重点在抓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多下工夫,下大工夫。到20091231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3 880起,死亡1 887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4.94%,死亡人数下降9.06%。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国家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93.42%,在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进度范围之内。

    从各盟市控制情况看,12个盟市中,除锡林郭勒盟同比死亡人数上升外,其它11个盟市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乌海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阿拉善盟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21.31%20.73%18.48%17.07%。锡林郭勒盟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主要是在道路交通领域,与2008年相比,死亡人数增加25人。

    从行业、领域控制情况看,在列入统计的七大行业(领域)中,水上交通和铁路运输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工矿商贸、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民航飞行和农牧业机械等五个行业(领域)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消防火灾和农牧业机械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23.4%22.22%

    从事故等级分类看,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同比死亡人数减少283人,下降15.03%;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上升幅度增大,事故死亡人数增加95人,上升49.48%;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总体讲,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但随着危化领域投产项目的增多,停产半停产企业的逐步复产,今后一个阶段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引起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煤炭行业】针对春季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部分地区“安全监管麻痹松劲、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完全到位”等八个方面的问题,相应制定了多项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贯彻,这些措施得到了国家煤监局的充分肯定。自治区煤炭行业深刻吸取山西屯兰“2·22”特大煤与瓦斯爆炸事故教训,4月份,自治区在鄂尔多斯市召开全区煤矿瓦斯治理体系建设暨部署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会议,对全区煤矿瓦斯治理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盟市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及煤炭生产企业切实吸取区内外煤矿事故的惨痛教训,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全力推动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煤矿瓦斯治理县20条标准和瓦斯治理矿30条标准,所有产煤旗县区和全部煤矿都要逐条落实达标工作,对已列入国家“双百工程”的6个示范旗县和47个示范煤矿要率先达标。

    高度重视和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各盟市、旗县政府和各煤矿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必须坚持矿井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完善健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全区煤矿领域正在加紧落实《加快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加强边角煤开采安全生产管理规程》两项规定,确保煤矿生产本质安全。为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稳定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自治区有关部门先后4次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和专家,赴各地督查,现场抽查了11个产煤盟市共111处煤矿,查出各类隐患共742条,向盟市、旗县通报意见35份,向煤矿下达整改执法文书111份。同时,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旗县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监机构都按照相关部署开展了督促检查;各煤矿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检。对查出的隐患绝大多数已整改落实。

    【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及相关行业】在严格生产企业复工验收的同时,重点狠抓全区尾矿库的专项整治,经过安监、发改、国土资源和环保四部门的共同努力,为期两年的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全区共有尾矿库565座,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51座,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在建库112座。对于乌兰察布市2座危库的治理问题,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组织召开主席办公会后,自治区安监局认真落实办公会纪要内容,6月份已将尾矿库直接威胁到的下游147户居民全部迁出库区,正在实施闭库施工,闭库资金790万元已全部到位。在强化标准化建设、推行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在全区范围内重点抓4个地采矿山较多的盟市、30个重点旗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典型示范、全面推进。针对进入6月份以来,39人较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情况,自治区安监局又于10月份在阿拉善盟召开全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座谈会,分析已发生几起事故的原因,落实责任追究,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另外,2009年以来,加强了对冶金、有色、建材、石油天然气采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了准入门槛,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设施、设备“三同时”手续,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风险,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行业】由于自治区重化工上马项目大幅度增多而监管力量不适应发展要求等诸多原因,危险化学品监管一直是各级监管部门的软肋。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65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座谈会,对全区所有的建设项目逐一清理摸底。72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区违规建设和试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限期进入合规建设试生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经过治理,经自治区项目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有232个,已开工建设的76个项目中,有40个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现象。自治区要求各盟市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促使项目依规合法建设。对未经设立安全审查即已开工建设的8个和虽经设立安全审查但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即已开工建设的25个建设项目,项目所在盟市安监局责令企业在9月中旬前已进入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安全许可程序,并且实行进度月报告制度,促进项目依规合法进行建设。对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或虽经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但未经试生产备案即进行违规试生产的10个建设项目,有3个经过整改已销号;有4个项目自治区安委会已责成所在盟市立即责令企业停止试生产,这些企业主要是小硅铁、小化肥和小硫酸,产品在市场上也不是很紧俏,因此要求他们先停下来补齐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另外3个项目,中海油天野化工30万吨甲醇项目甲醇生产储存区已符合要求;乌海化工已批准试生产方案备案;黄河铬盐已由两家甲级评价机构进行评价,自治区安监局已验收通过,正在办理安全许可手续。违规建设的还有14家,其中,10家通过设立审查,4家未履行任何“三同时”手续。对于不执行执法文书要求仍然继续试生产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停止试生产,以避免伊泰煤制油“4·8”事故和中盐吉兰泰“3·1”事故等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自治区安监局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违规建设项目实行月报告、违规试生产实行周报告,及时掌握和跟踪通报建设项目进度及安全许可情况,扎实有效地推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规定履行安全许可程序。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10月份,在阿拉善盟召开了西部六盟、市氯碱化工生产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分析会,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临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结合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 对事故原因、救援措施、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分析,所聘请的专家对企业的技术分析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点评。会议收到良好效果。另外,在重点监控企业相对集中的鄂尔多斯、乌海和阿拉善等地区,组织聘请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成立巡查组,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定期督查。效果也非常明显。

    【烟花爆竹领域】按照“逐步引导规范,35年内退出烟花爆竹行业”的整体要求,2009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关、停、转以及上等升级等多种措施,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全区原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9家,其中赤峰市占79家。因此,赤峰市是烟花爆竹整顿关闭的重点。自治区确定赤峰市2008年和2009年共关闭所有烟花爆竹企业的40%,其中,2008年关闭30%2009年关闭10%,两年合计关闭32家,保留47家。赤峰以外的20户,已关闭8户,全区关闭40%的任务已完成。对确定的关闭企业正在实施拆除清理工作。

    【对赤峰市烟花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延期换证的时机,严格把握复工程序、复工条件和复工验收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工复产;二是开展打击“招户租线”和“三超一改”专项行为。一经发现存在“招户租线”行为,立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做好关闭企业的“一拆除、两清理、两吊销”工作。即:拆除工房,清理成品半成品、清理原材料和废弃物,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四是经过验收复工的企业全部实施视频监测监控。对生产过程实时监测监控,2009年开工生产的47家企业全部实现视频监测监控。生产企业在1031日全部结束生产活动。关闭企业的自治区200万补助资金也已到位,正在向企业逐一落实。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009年,在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上,自治区安监局进一步加大综合监管的工作力度。

    针对年初连续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自治区安委办在组织联合上路督查之后,对元月份15天内连续发生的3起恶性交通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地交通、公安、安监部门尽快按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通报》要求,认真部署防控措施,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抓紧整改“人、车、路”方面存在的具体事故隐患,力保春运安全。年中,又针对高速公路上的道路施工维修伤亡事故,先后会同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建设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维护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对公路施工维护占道作业,再次强调了安全监管事权及应负的责任,确立道路维护审核制度,规范施工路段警示标志及防护设置要求。并结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对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的安全监管部门均起到警示告诫作用。消除安全管理上的隐患。

    针对个别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业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事故多发等问题,自治区安监局以安委办名义多次召集有关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各有关方面应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另外,对内蒙古交通海事部门承办的呼市托克托县黄河段“8·26”翻船事故的调查处理,召开工作督查会,依法依规地对其调查报告结果提出纠正意见。

    遏制铁路路外事故高发势头一季度末,在2008年对境内四个铁路主管部门调研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掌握了各家铁路部门改造治理无人管控道口的完成情况,并结合事故发生性质、地点及原因分析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和继续降低路外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及安监部门积极主动的配合当地铁路部门,共同做好无人管控道口整治,区间线路的巡防封闭,新建铁路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审验把关和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动员工作。从三季度实地抽查哈尔滨铁路局海拉尔办事处和沈阳局的赤峰车务段情况看,整治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另外,为更进一步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遏制危化、工程建设等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安监局以安委办名义先后两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411,就中盐吉盐化工安全生产暴露出的严重问题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115,就内蒙古冀东水泥43天内连续发生两次亡人事故正式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警告提醒了大连万达和呼市中燃两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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