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卷

  • 审计
  •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领导名录】

      长:长  江(蒙古族)

    副厅长:赵慧容(女)

    纪检组长:王玉璋

    副厅长:王月胜 孙德志(满族) 吕靖原

    总审计师:郭少华

    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靳素平

    副巡视员:千梅海(朝鲜族)

    【概况】2009年,自治区审计厅共设行政编制151  人,其中厅机关行政编制111人,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行政编制40人,厅机关事业编制46人;行政在编111人,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行政在编32人,厅机关事业在编42 人。厅机关处室设置为: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组、法制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金融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外资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处、审理处;另设有派驻赤峰、海拉尔两个审计处;下设审计科研培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计信息与计算技术服务中心及内部审计管理中心四个直属事业单位。

    是年,全区共审计4 739个单位,审计调查902个单位。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4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 220万元,收缴财政金额9.4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金额1.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亿元,核减投资额10亿元。上报审计专题报告、信息5 576篇。提出审计建议3 623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48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8项,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90项。

    【财政审计】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关注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层面上揭示问题,关注财政支出方向,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管理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完善。二是关注审计本级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揭示和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三是关注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关注揭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征管质量。五是关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政府投资审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910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12亿元,上缴财政金额4 671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 132万元,核减投资额10.5亿元。一是对党中央和自治区新增投资项目加大了监督力度,关注新增投资的使用效果,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推动自治区宏观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审计方法创新,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三是整合审计资源,加大全区行业性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对10条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对7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病险水库综合报告和黄河防汛工程审计专题报告上报自治区政府后,政府领导作出了批示。

    【金融外资审计】全区审计金融单位3个,查处了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自治区信用联社近两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6个旗县信用社和5个基层营业网点。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在跟踪审计常规外债项目的同时,为外资项目及时出具了公证审计报告,为政府性外债及时拨付到位提供了保障。对结核病等关系民生的项目进行效益审计,提出后续项目完善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专项资金审计】全区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1 243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9.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亿元,上缴财政金额1 805万元。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共审计生态工程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款单位780个,审计调查建设项目464个,走访农牧民千余户,查处违规金额5.7亿元。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单位201个,项目工程336个,查处各类违规金额1.7亿元。按照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审计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三级审计机关积极参与了“小金库”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审计厅对自治区本级10个厅局、58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检查。

    【社保资金审计】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在社保审计方面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基金进行了审计。查处少缴欠缴社会保险基金,开户银行少计利息收入,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有关部门滞留社保基金,以物抵费、挤占挪用、账外核算等问题。深入剖析了五项社保基金收支在政策执行和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开展了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并剖析了部分盟市未按规定将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结余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盟市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全区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有部分救灾资金结存在盟市旗县民政、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的现象,提出了要采取措施,及时拨付灾区,确保各项救灾款物专款专用的建议。

    【国有企业审计】全区企业审计106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5.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亿元。开展了全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通行费收支的审计。此项工作调查了106条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清理了近10年的账目,最终确认了全区已投入运营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数额。

    【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重点抓了“一个提高、两个探索。”即提高任中审计比重,积极探索旗县委书记和旗县长“一并审计”,积极探索任前审计。在实施中,注意把握了以下五点:一是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作用;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监督。突出对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审计监督,关注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即“三权一廉”;三是推进审计成果运用,扩大审计影响。自治区1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结果汇总梳理后,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各大企业、盟市委、行署政府进行了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对于扩大审计影响,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扩大了群众知情权;五是扩大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开展乡镇长、村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旗县委书记、旗县长一并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2009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1 27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包括县处级)130人,县处级以下1 0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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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长  江(蒙古族)

    副厅长:赵慧容(女)

    纪检组长:王玉璋

    副厅长:王月胜 孙德志(满族) 吕靖原

    总审计师:郭少华

    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靳素平

    副巡视员:千梅海(朝鲜族)

    【概况】2009年,自治区审计厅共设行政编制151  人,其中厅机关行政编制111人,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行政编制40人,厅机关事业编制46人;行政在编111人,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行政在编32人,厅机关事业在编42 人。厅机关处室设置为: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组、法制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金融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外资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处、审理处;另设有派驻赤峰、海拉尔两个审计处;下设审计科研培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计信息与计算技术服务中心及内部审计管理中心四个直属事业单位。

    是年,全区共审计4 739个单位,审计调查902个单位。审计查处违规金额14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 220万元,收缴财政金额9.4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金额1.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9亿元,核减投资额10亿元。上报审计专题报告、信息5 576篇。提出审计建议3 623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48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8项,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90项。

    【财政审计】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关注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层面上揭示问题,关注财政支出方向,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管理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完善。二是关注审计本级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揭示和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三是关注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关注揭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征管质量。五是关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政府投资审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910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12亿元,上缴财政金额4 671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 132万元,核减投资额10.5亿元。一是对党中央和自治区新增投资项目加大了监督力度,关注新增投资的使用效果,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推动自治区宏观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审计方法创新,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三是整合审计资源,加大全区行业性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对10条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对7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病险水库综合报告和黄河防汛工程审计专题报告上报自治区政府后,政府领导作出了批示。

    【金融外资审计】全区审计金融单位3个,查处了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自治区信用联社近两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了6个旗县信用社和5个基层营业网点。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在跟踪审计常规外债项目的同时,为外资项目及时出具了公证审计报告,为政府性外债及时拨付到位提供了保障。对结核病等关系民生的项目进行效益审计,提出后续项目完善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专项资金审计】全区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1 243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9.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亿元,上缴财政金额1 805万元。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共审计生态工程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款单位780个,审计调查建设项目464个,走访农牧民千余户,查处违规金额5.7亿元。审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单位201个,项目工程336个,查处各类违规金额1.7亿元。按照自治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审计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三级审计机关积极参与了“小金库”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审计厅对自治区本级10个厅局、58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检查。

    【社保资金审计】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在社保审计方面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保基金进行了审计。查处少缴欠缴社会保险基金,开户银行少计利息收入,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有关部门滞留社保基金,以物抵费、挤占挪用、账外核算等问题。深入剖析了五项社保基金收支在政策执行和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开展了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并剖析了部分盟市未按规定将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净结余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盟市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全区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有部分救灾资金结存在盟市旗县民政、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的现象,提出了要采取措施,及时拨付灾区,确保各项救灾款物专款专用的建议。

    【国有企业审计】全区企业审计106个单位,查处违规金额5.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亿元。开展了全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通行费收支的审计。此项工作调查了106条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清理了近10年的账目,最终确认了全区已投入运营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数额。

    【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重点抓了“一个提高、两个探索。”即提高任中审计比重,积极探索旗县委书记和旗县长“一并审计”,积极探索任前审计。在实施中,注意把握了以下五点:一是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作用;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监督。突出对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审计监督,关注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即“三权一廉”;三是推进审计成果运用,扩大审计影响。自治区1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结果汇总梳理后,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各大企业、盟市委、行署政府进行了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对于扩大审计影响,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扩大了群众知情权;五是扩大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开展乡镇长、村主任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旗县委书记、旗县长一并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2009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1 27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包括县处级)130人,县处级以下1 0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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