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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卷

  • 银监局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副局长:陈志韬 ***   ***

    纪委书记:韩雅芳(女)

    副巡视员:林雪清( 蒙古族)

    【概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系200310月成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2009年末,内蒙古银监局在辖内各盟市设11个银监分局和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另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系统共有工作人员863人。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其信息披露;负责分析、研究辖内银行业金融风险,并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辖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2009年末,辖内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6 442亿元,同比增长41.1%。其中:农业贷款余额452亿元,同比增长44%;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 859亿元,同比增长45.7%

    【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针对辖内银行业案件防控的严峻形势,内蒙古银监局加强对辖内银行业基层网点和重点业务的突击检查,大力开展案防教育和合规教育,指导推动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开展全员经济联保责任制试点工作。建立与自治区纪委和公检法等部门合力打击银行业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严肃查处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2009年,全区银行业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百万元以上案件均实现大幅下降。全年发生案件同比下降64%;涉案金额同比下降34%。辖内银行业未发生重大抢劫、盗窃等重大责任事故。

    【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高风险领域监管】一是加大对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督促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积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大高管人员交流、强制休假工作力度。二是加强辖内银行业信贷投放高速增长背景下的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大对集团客户授信、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票据和理财等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向相关机构进行风险提示。三是指导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好董事会,制定持续的资本补充计划和拔备提取计划,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至2009年末,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18.9亿元;不良率比年初下降2.08个百分点。四是认真做好银行业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银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督促4家国有商业银行切实做好协解人员上访矛盾化解和稳控措施,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对本局通过信访核查提高监管有效性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解决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4月至10月,内蒙古银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贷款自报、自查、自纠“三自一承诺”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出257名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贷款610笔、金额6 683万元。责令相关银行机构对256名高管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撤职5人,记大过4人,记过18人,警告71人。公开处理和通报了一批违规贷款典型案件。全区1 944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分别与监事会和监管部门签订承诺书。此项工作得到银监会的充分肯定,并将本局的工作情况作为典型经验在银监会系统通报推广。

    【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内蒙古银监局大力加强监管组织架构建设,积极改进监管方式手段,实现了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一是注重强化非现场监管的分析预警功能和对现场检查的引领作用。2009年共对辖内银行业进行风险提示123次,约见会谈88次,有效传导了监管政策和意图。二是有效开展各类现场检查。全年共完成银监会安排的现场检查33项,自行安排的29项,查出违法违规问题644个,提出监管意见405条。三是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辖内银行业违法违规问题。2009年内蒙古银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52件。其中:罚款352万元,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1名。责令银行业机构对542名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记过150人、记大过60人、撤职16人、开除14人。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核事项445件,不予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名。

    【经营】内蒙古银监局继续加快外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引进步伐,积极推进辖内法人机构改革发展,加强对自治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银行业服务功能和经营绩效进一步提升。年内,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重组为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在深圳成都批准设立分行;渣打、兴业、光大银行获批在自治区成立分行;招商、浦发、中信等股份制银行在包头、鄂尔多斯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有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继筹建和开业。2009年末,辖内银行业资产总额10 609亿元、负债总额10 3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32.4%32.1%;实现利润149.5亿元,同比增长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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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副局长:陈志韬 ***   ***

    纪委书记:韩雅芳(女)

    副巡视员:林雪清( 蒙古族)

    【概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系200310月成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2009年末,内蒙古银监局在辖内各盟市设11个银监分局和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另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系统共有工作人员863人。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其信息披露;负责分析、研究辖内银行业金融风险,并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辖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2009年末,辖内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6 442亿元,同比增长41.1%。其中:农业贷款余额452亿元,同比增长44%;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 859亿元,同比增长45.7%

    【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针对辖内银行业案件防控的严峻形势,内蒙古银监局加强对辖内银行业基层网点和重点业务的突击检查,大力开展案防教育和合规教育,指导推动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开展全员经济联保责任制试点工作。建立与自治区纪委和公检法等部门合力打击银行业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严肃查处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2009年,全区银行业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百万元以上案件均实现大幅下降。全年发生案件同比下降64%;涉案金额同比下降34%。辖内银行业未发生重大抢劫、盗窃等重大责任事故。

    【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高风险领域监管】一是加大对高风险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督促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积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大高管人员交流、强制休假工作力度。二是加强辖内银行业信贷投放高速增长背景下的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大对集团客户授信、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票据和理财等重点风险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向相关机构进行风险提示。三是指导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好董事会,制定持续的资本补充计划和拔备提取计划,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至2009年末,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18.9亿元;不良率比年初下降2.08个百分点。四是认真做好银行业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银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督促4家国有商业银行切实做好协解人员上访矛盾化解和稳控措施,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党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对本局通过信访核查提高监管有效性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解决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20094月至10月,内蒙古银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贷款自报、自查、自纠“三自一承诺”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出257名高管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贷款610笔、金额6 683万元。责令相关银行机构对256名高管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撤职5人,记大过4人,记过18人,警告71人。公开处理和通报了一批违规贷款典型案件。全区1 944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分别与监事会和监管部门签订承诺书。此项工作得到银监会的充分肯定,并将本局的工作情况作为典型经验在银监会系统通报推广。

    【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内蒙古银监局大力加强监管组织架构建设,积极改进监管方式手段,实现了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一是注重强化非现场监管的分析预警功能和对现场检查的引领作用。2009年共对辖内银行业进行风险提示123次,约见会谈88次,有效传导了监管政策和意图。二是有效开展各类现场检查。全年共完成银监会安排的现场检查33项,自行安排的29项,查出违法违规问题644个,提出监管意见405条。三是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辖内银行业违法违规问题。2009年内蒙古银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52件。其中:罚款352万元,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1名。责令银行业机构对542名责任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记过150人、记大过60人、撤职16人、开除14人。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核事项445件,不予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名。

    【经营】内蒙古银监局继续加快外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引进步伐,积极推进辖内法人机构改革发展,加强对自治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银行业服务功能和经营绩效进一步提升。年内,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重组为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在深圳成都批准设立分行;渣打、兴业、光大银行获批在自治区成立分行;招商、浦发、中信等股份制银行在包头、鄂尔多斯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有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继筹建和开业。2009年末,辖内银行业资产总额10 609亿元、负债总额10 3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32.4%32.1%;实现利润149.5亿元,同比增长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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