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统一战线工作
  • 【概况】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副部长张裔炯先后到内蒙古考察指导和实地调研检查工作。自治区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初步构建起了大统战工作格局,为开展统战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着力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各领域调查研究,着力推动工作创新,提高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水平。

    【党派工作】2016年,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推进政党协商,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年度协商计划,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或委托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协商座谈会6次。重视协助民主党派换届工作,依据党中央意见,协助出台各民主党派区委换届方案和市级组织换届意见,并召开会议对市级党派组织换届进行部署。严把政策关、程序关、纪律关,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换届基本完成。着力推进区委换届初步工作,形成人事方案,赴党中央统战部进行“三方协商”。为民主党派履职搞好服务,协调各盟市普遍提高了人员、经费保障,改善了民主党派办公条件。协助筹备召开民革党中央十二届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协调推动呼伦贝尔、通辽、巴彦淖尔市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升格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召开全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议和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强化传统领域工作,推进自治区各直属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战工作,起草《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内蒙古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成立党组,支持呼和浩特市及2所高校成立留学人员联谊组织,支持包头市建立“留学报国基地”。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统计全区社会阶层人士底数,建立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呼市、包头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抓好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建立代表人物库,号召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继续组织开展“同心·高级专家团”品牌公益活动及新阶层人士“春暖童心”救助贫困儿童活动。

    【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全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达到10个、自治区级129个,分别比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前增加5个和64个。兴安盟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配合党中央统战部开展“民族地区脱贫工作”调研,协调推动差别化政策深入落实,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结合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邀请和组织有关社会力量总结提炼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经验。

    【宗教工作】将自治区宗教局纳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管理,健全完善体制机制。采取分批试点方式加强三级宗教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召开6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成立内蒙古道教协会,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增加了驻会人员生活补贴,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加强宗教对外交流,指导并协助自治区佛教协会完成蒙古国佛教协会代表团来内蒙古自治区参访交流接待工作,组织内蒙古自治区佛教界代表团赴蒙古国进行回访。

    【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新的政策文件,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盟市出台相应配套文件,牵头完善非公有制经济考核指标,促进了各项政策深入落实。参与自治区蒙商大会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全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已覆盖所有旗县(市、区)。2016年,实施复明手术5283例。规范非公经济人士相关安排,建立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召开全区工商联换届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三级工商联换届,加强前期工作调研,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发《关于全区工商联(总商会)2017年换届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对自治区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常委的述职考评。

    【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加强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自治区政协港区委员进行增补,举办自治区政协港澳委员暨海联会理事区情研修班。不断扩大同港澳台海外的交流合作,承办并协办“海外侨胞故乡行·走进内蒙古”、内蒙古·香港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自治区首届蒙商大会、第二届内蒙古台湾名品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全区新增台资企业8家。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民营企业在台投入运营,接待港澳台海外来访团组,组织团体赴港澳台交流。召开内蒙古海联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侨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台联六届四次理事会,协调指导自治区政协港澳委员、港澳内蒙古籍人士成立香港内蒙古工商联合总会和澳门内蒙古联谊会。加强涉台事务管理,注重维护台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困难台胞、归侨侨眷帮扶,相关工作得到党中央台办、全国台联肯定。包头市侨商会被评为“全国优秀侨商社会组织”。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视党外后备干部发现和储备,依据有关政策和工作需要,更新完善全区党外厅局级副职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人选名单。对照统战工作《条例》,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党外干部进退留转进行测算,协助党委起草《全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协换届有关意见》。强化党外干部教育培养,举办党外县处级干部培训班,选派3名干部参加党中央三部委挂职锻炼。加大党外干部安排使用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党外政府参事选聘工作。加强党外干部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提升统战部自身建设水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不断增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效,保证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巩固“统战工作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强化业务学习、岗位锻炼和“传帮带”,提升统战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持续推进统战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研究,全区共完成创新研究成果217篇,向党中央统战部推荐上报15篇。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开通内蒙古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工作在全国排名位次提升至第十一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连续第五年被党中央统战部评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学习培训和建言献策工作】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开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强化统一战线各领域教育培训,全年举办主体班次和资助、联合各盟市及本科院校开展培训52期,培训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2600余人次,增强了统战成员“四个自信”,筑牢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鼓励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特别是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分发挥调研献策作用。协助自治区党委起草《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工商联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制度》,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和自治区工商联科学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并协助自治区党委筹备召开重点课题调研成果汇报会。落实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全年刊发《党外人士反映》4期,编发党外人士建议66条。九三学社社员彭丽的建议被《零讯》采纳,并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批示。民盟区委“关于成立内蒙古国际蒙医药大学”的协商意见,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纳,得到积极落实。

    【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了全区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统筹各领域资源力量,为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凝聚智慧和力量。在和林格尔县建立“同心实践基地”,落实首批捐赠款物、捐建项目。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全年投入1700余万元帮助部机关扶贫联系点——兴安盟太平山嘎查改善基础设施,协调蒙羊公司在当地建设万只肉羊养殖基地;成立内蒙古光彩事业基金会,大力开展“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行动,全区有359家非公企业与村(嘎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举办“助力兴安发展民企进阿尔山”招商引资暨扶贫项目推荐会,达成合作项目协议资金33.5亿元。

    (撰稿人:曹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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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副部长张裔炯先后到内蒙古考察指导和实地调研检查工作。自治区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初步构建起了大统战工作格局,为开展统战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着力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化各领域调查研究,着力推动工作创新,提高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水平。

    【党派工作】2016年,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推进政党协商,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年度协商计划,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或委托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协商座谈会6次。重视协助民主党派换届工作,依据党中央意见,协助出台各民主党派区委换届方案和市级组织换届意见,并召开会议对市级党派组织换届进行部署。严把政策关、程序关、纪律关,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换届基本完成。着力推进区委换届初步工作,形成人事方案,赴党中央统战部进行“三方协商”。为民主党派履职搞好服务,协调各盟市普遍提高了人员、经费保障,改善了民主党派办公条件。协助筹备召开民革党中央十二届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协调推动呼伦贝尔、通辽、巴彦淖尔市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升格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召开全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议和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强化传统领域工作,推进自治区各直属企业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战工作,起草《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内蒙古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成立党组,支持呼和浩特市及2所高校成立留学人员联谊组织,支持包头市建立“留学报国基地”。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统计全区社会阶层人士底数,建立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呼市、包头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抓好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建立代表人物库,号召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继续组织开展“同心·高级专家团”品牌公益活动及新阶层人士“春暖童心”救助贫困儿童活动。

    【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全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达到10个、自治区级129个,分别比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前增加5个和64个。兴安盟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配合党中央统战部开展“民族地区脱贫工作”调研,协调推动差别化政策深入落实,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结合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邀请和组织有关社会力量总结提炼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经验。

    【宗教工作】将自治区宗教局纳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管理,健全完善体制机制。采取分批试点方式加强三级宗教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召开6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维护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成立内蒙古道教协会,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增加了驻会人员生活补贴,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加强宗教对外交流,指导并协助自治区佛教协会完成蒙古国佛教协会代表团来内蒙古自治区参访交流接待工作,组织内蒙古自治区佛教界代表团赴蒙古国进行回访。

    【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协助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新的政策文件,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盟市出台相应配套文件,牵头完善非公有制经济考核指标,促进了各项政策深入落实。参与自治区蒙商大会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全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已覆盖所有旗县(市、区)。2016年,实施复明手术5283例。规范非公经济人士相关安排,建立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召开全区工商联换届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三级工商联换届,加强前期工作调研,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发《关于全区工商联(总商会)2017年换届工作的意见》。启动实施对自治区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常委的述职考评。

    【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加强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自治区政协港区委员进行增补,举办自治区政协港澳委员暨海联会理事区情研修班。不断扩大同港澳台海外的交流合作,承办并协办“海外侨胞故乡行·走进内蒙古”、内蒙古·香港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自治区首届蒙商大会、第二届内蒙古台湾名品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全区新增台资企业8家。内蒙古自治区首家民营企业在台投入运营,接待港澳台海外来访团组,组织团体赴港澳台交流。召开内蒙古海联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侨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台联六届四次理事会,协调指导自治区政协港澳委员、港澳内蒙古籍人士成立香港内蒙古工商联合总会和澳门内蒙古联谊会。加强涉台事务管理,注重维护台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加强困难台胞、归侨侨眷帮扶,相关工作得到党中央台办、全国台联肯定。包头市侨商会被评为“全国优秀侨商社会组织”。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重视党外后备干部发现和储备,依据有关政策和工作需要,更新完善全区党外厅局级副职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人选名单。对照统战工作《条例》,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党外干部进退留转进行测算,协助党委起草《全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协换届有关意见》。强化党外干部教育培养,举办党外县处级干部培训班,选派3名干部参加党中央三部委挂职锻炼。加大党外干部安排使用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党外政府参事选聘工作。加强党外干部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提升统战部自身建设水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不断增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效,保证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巩固“统战工作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强化业务学习、岗位锻炼和“传帮带”,提升统战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持续推进统战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研究,全区共完成创新研究成果217篇,向党中央统战部推荐上报15篇。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开通内蒙古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工作在全国排名位次提升至第十一名。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连续第五年被党中央统战部评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学习培训和建言献策工作】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开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强化统一战线各领域教育培训,全年举办主体班次和资助、联合各盟市及本科院校开展培训52期,培训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2600余人次,增强了统战成员“四个自信”,筑牢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鼓励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特别是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分发挥调研献策作用。协助自治区党委起草《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工商联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制度》,指导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委和自治区工商联科学确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并协助自治区党委筹备召开重点课题调研成果汇报会。落实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全年刊发《党外人士反映》4期,编发党外人士建议66条。九三学社社员彭丽的建议被《零讯》采纳,并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批示。民盟区委“关于成立内蒙古国际蒙医药大学”的协商意见,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纳,得到积极落实。

    【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了全区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统筹各领域资源力量,为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凝聚智慧和力量。在和林格尔县建立“同心实践基地”,落实首批捐赠款物、捐建项目。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全年投入1700余万元帮助部机关扶贫联系点——兴安盟太平山嘎查改善基础设施,协调蒙羊公司在当地建设万只肉羊养殖基地;成立内蒙古光彩事业基金会,大力开展“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行动,全区有359家非公企业与村(嘎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举办“助力兴安发展民企进阿尔山”招商引资暨扶贫项目推荐会,达成合作项目协议资金33.5亿元。

    (撰稿人:曹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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