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机关事务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63日,自治区党委2016年第3次书记专题会议决定成立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承担“四大班子”机关事务服务工作。7月,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原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职责基础上,对自治区“四大班子”后勤保障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机构由副厅级调整为正厅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调整后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编制为85人,共设18个处级机构和3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级机构。其中,内设处室为10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统建管理处、接待处、保卫处、公共机构节能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下设处级事业单位为8个,分别为:第一后勤服务中心、第二后勤服务中心、第三后勤服务中心、第四后勤服务中心、第一车辆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服务中心、第三车辆服务中心、党政机关文印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级事业单位3个:党委机关幼儿园、政府机关幼儿园、机关门诊部。同时,代管内蒙古新城宾馆。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盟市旗县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拟定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重点工程建设;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的车辆及党委、政府办公厅的文印服务工作;承担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新城宾馆的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党委办公北区、政府办公北区、省级干部住宅区及相关住宅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协会日常工作;指导各盟市驻外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封停公车处置工作。在前期完成对拟处置公务用车进行封停、评估工作基础上,综合实际情况,对所有封停车辆通过报废、调剂和公开拍卖三种渠道进行处置。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编制标准和要求,共核定自治区党政公务用车编制504辆,实物保障用车126辆,封停一般公务用车749辆。公车公开拍卖工作于4月启动,按期完成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分7批次对433台封停涉改车辆进行拍卖,总挂牌金额1469.25万元,总成交额2155.66万元,平均溢价率56.11%,圆满完成7%的节支率。指导和组建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接待保障平台。指导完成3个公务用车平台组建工作,调剂56辆用于组建自治区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调剂51辆用于组建自治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调剂50辆用于组建自治区接待用车服务平台。完成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对自治区本级446家参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摸底统计工作,涉及车辆共计2858台,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结合自治区本级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初步拟定《自治区本级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  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能耗、人均用水分别下降22.32%11.45%17.88%,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得到国家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肯定。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盟市、区直各单位上报参评公共机构200余家。组织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18家单位被评为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2276栋,对300家公共机构、516栋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楼宇能耗在线监测200栋,设置计量监测点2500个,建设完成1个自治区级数据中心和12个盟市数据中心,建设了2个自治区级展示中心。

    【办公用房清理】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合理调配办公用房资源。2016年,对第一批10家试点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并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疗养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同时,继续做好自治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和调剂使用工作。2016年,调剂分配自治区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共计5400平方米。完成在职省级干部住房清理工作。在认真审慎确保住房信息完整准确的基础上,逐一梳理存在的住房清理问题,按照“全覆盖、明界限、有区别”的工作要求和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工作原则,形成《自治区省级干部住房清理整改方案》,同时配合各省级干部归口服务部门完成在职省级干部住房清理工作。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为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进行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于20167月正式进入软件开发阶段,并着手进行分步研发和数据库组建工作。完成信息化平台的方案设计,并通过全面分析和论证,最终确定功能模块分区和权限管理范围等具体问题。

    【基建与资产管理】  省级干部保障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经过前期对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于20166月举行自治区省级干部保障房建设项目奠基仪式。截至年底,已完成整体工程进度40%,完成建安产值8000万元,计划201711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开展办公区建筑安全大检查。年内多次组织区内外建筑、结构消防、暖通等方面的专家,分别对自治区党政办公区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区所有建筑物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制定相关改进制度,为下一步办公区维修改造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各项维修改造项目持续推进。全年组织实施36项维修任务,包括2015年未完工维修改造项目10项、 2016年专项维修7项、应急维修项目6项、其他维修项目13项。2016年,共完成22个项目4469万元的招标任务;严把预决算审核,审核维修工程42项,核减1500余万元。

    【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  为加强与信访、公安、武警等部门的联动配合,20163月成立保卫值班室,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特警队、武警中队和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政机关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为加强党政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人员全覆盖巡查制度,专门为党政机关办公区增加15名保安员,加强了常委楼、主席楼和会议中心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2016年,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456起、7000余人次,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奖励。

    【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后勤总务工作】  按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总体安排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拟定《自治区70周年庆祝活动后勤总务组工作方案》《党中央代表团赠送内蒙古自治区70周年大庆纪念品工作方案》《后勤总务组工作流程图》等方案及图表。在参考新疆、西藏等地区庆祝活动纪念品设计方案的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就纪念品设计发放等相关事宜与国家民委、国管局进行多次对接。做好经费和办公设备设施保障工作,及时上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使用审计监管,确保筹委办和后勤总务组各项工作经费规范使用。做好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办公场所的安排、租用等相关工作。

    【接待服务和办事机构管理】  坚持务实节俭原则,规范接待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公务接待范围规定,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全年共接待区内外宾客249批次2608人。拟定《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驻呼和浩特市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驻省会城市办事处管理工作。

    【后勤保障】

    自治区党政办公区    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年底,常委楼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481天,主席楼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481天,综合楼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484天,会议中心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349天,办公区5个变电站安全运行4242天。配合特种行业检查所对办公区电梯进行4次季度检修工作,完成日常检修工作30次。对常委楼、主席楼4部电梯进行安全大修,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综合楼电梯更换工作。对各变电站进行5次安全大检查及停电春检工作,更换了92台应急电源柜和部分配电值班室内的陶瓷静电地板。

    自治区政府办公区    全力保障政府办公区职工食堂建设及营业工作,并于2016912日正式投入使用。截至12月底,共接待7万余人用餐;稳步实施政府办公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社会化,提升整体服务保障水平。办公区中心服务的区域和政苑小区、丁香小区率先实行的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车辆服务】  在保证领导及机关用车任务的同时,开展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组建及运行工作,做好执法平台用车的选车、接车、续保、检修、年检、过户等工作,制定服务保障流程和用车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平台于201610月正式启动运行,为各执法单位提供车辆服务580趟次,总共行驶29 575公里;做好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筹建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年底,51台划拨车辆全部接收完毕,并与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沟通有关车辆划拨事宜,抓紧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机关文印】  加强文印质量,规范管理水平。2016年共完成产值1600万元,用纸5589令,完成40多个委办厅局会议材料、各类文件汇编的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  按时报送全国“十二五”时期机关运行统计工作,数据共计5大类34项科目,有效数据超过1.5万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与国管局、各省(区、市)沟通协调120余次,为做好机关事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201610月,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主要发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政策、动态及新闻,为加强机关事务工作宣传、增进机关事务工作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截至年底,共发布各类新闻动态近50条次,关注人数超过600人。

    【财务审计】  做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系统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工作,累计办理自治区办公厅本级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212批次,采购资金累计1.2亿元。圆满完成政府办公厅系统资产清查核实和损益认定工作,清查增加资产6000余万元,减少资产7000余万元,减少负债200余万元。对自治区政府所属48个部门、82单位报送的机关运形成本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填报。加强对所辖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法制建设】  拟定《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一系列工作流程、制度和规定,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撰稿人: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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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事务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63日,自治区党委2016年第3次书记专题会议决定成立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承担“四大班子”机关事务服务工作。7月,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原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职责基础上,对自治区“四大班子”后勤保障服务机构进行整合,机构由副厅级调整为正厅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调整后的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编制为85人,共设18个处级机构和3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级机构。其中,内设处室为10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统建管理处、接待处、保卫处、公共机构节能处、公务用车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下设处级事业单位为8个,分别为:第一后勤服务中心、第二后勤服务中心、第三后勤服务中心、第四后勤服务中心、第一车辆服务中心、第二车辆服务中心、第三车辆服务中心、党政机关文印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级事业单位3个:党委机关幼儿园、政府机关幼儿园、机关门诊部。同时,代管内蒙古新城宾馆。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自治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盟市旗县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拟定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及直属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重点工程建设;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四大班子”的车辆及党委、政府办公厅的文印服务工作;承担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新城宾馆的财务审计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党委办公北区、政府办公北区、省级干部住宅区及相关住宅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后勤服务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协会日常工作;指导各盟市驻外办事机构开展工作。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封停公车处置工作。在前期完成对拟处置公务用车进行封停、评估工作基础上,综合实际情况,对所有封停车辆通过报废、调剂和公开拍卖三种渠道进行处置。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编制标准和要求,共核定自治区党政公务用车编制504辆,实物保障用车126辆,封停一般公务用车749辆。公车公开拍卖工作于4月启动,按期完成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分7批次对433台封停涉改车辆进行拍卖,总挂牌金额1469.25万元,总成交额2155.66万元,平均溢价率56.11%,圆满完成7%的节支率。指导和组建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接待保障平台。指导完成3个公务用车平台组建工作,调剂56辆用于组建自治区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调剂51辆用于组建自治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调剂50辆用于组建自治区接待用车服务平台。完成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对自治区本级446家参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摸底统计工作,涉及车辆共计2858台,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结合自治区本级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初步拟定《自治区本级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共机构节能】  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能耗、人均用水分别下降22.32%11.45%17.88%,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得到国家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肯定。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盟市、区直各单位上报参评公共机构200余家。组织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18家单位被评为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2276栋,对300家公共机构、516栋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楼宇能耗在线监测200栋,设置计量监测点2500个,建设完成1个自治区级数据中心和12个盟市数据中心,建设了2个自治区级展示中心。

    【办公用房清理】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巩固前期整改成果,合理调配办公用房资源。2016年,对第一批10家试点单位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并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疗养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同时,继续做好自治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和调剂使用工作。2016年,调剂分配自治区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共计5400平方米。完成在职省级干部住房清理工作。在认真审慎确保住房信息完整准确的基础上,逐一梳理存在的住房清理问题,按照“全覆盖、明界限、有区别”的工作要求和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工作原则,形成《自治区省级干部住房清理整改方案》,同时配合各省级干部归口服务部门完成在职省级干部住房清理工作。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为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进行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于20167月正式进入软件开发阶段,并着手进行分步研发和数据库组建工作。完成信息化平台的方案设计,并通过全面分析和论证,最终确定功能模块分区和权限管理范围等具体问题。

    【基建与资产管理】  省级干部保障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经过前期对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于20166月举行自治区省级干部保障房建设项目奠基仪式。截至年底,已完成整体工程进度40%,完成建安产值8000万元,计划201711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开展办公区建筑安全大检查。年内多次组织区内外建筑、结构消防、暖通等方面的专家,分别对自治区党政办公区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区所有建筑物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制定相关改进制度,为下一步办公区维修改造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各项维修改造项目持续推进。全年组织实施36项维修任务,包括2015年未完工维修改造项目10项、 2016年专项维修7项、应急维修项目6项、其他维修项目13项。2016年,共完成22个项目4469万元的招标任务;严把预决算审核,审核维修工程42项,核减1500余万元。

    【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  为加强与信访、公安、武警等部门的联动配合,20163月成立保卫值班室,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特警队、武警中队和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政机关办公区和政府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为加强党政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人员全覆盖巡查制度,专门为党政机关办公区增加15名保安员,加强了常委楼、主席楼和会议中心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2016年,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456起、7000余人次,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奖励。

    【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后勤总务工作】  按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工作总体安排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拟定《自治区70周年庆祝活动后勤总务组工作方案》《党中央代表团赠送内蒙古自治区70周年大庆纪念品工作方案》《后勤总务组工作流程图》等方案及图表。在参考新疆、西藏等地区庆祝活动纪念品设计方案的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就纪念品设计发放等相关事宜与国家民委、国管局进行多次对接。做好经费和办公设备设施保障工作,及时上报财政预算。强化资金使用审计监管,确保筹委办和后勤总务组各项工作经费规范使用。做好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办公场所的安排、租用等相关工作。

    【接待服务和办事机构管理】  坚持务实节俭原则,规范接待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公务接待范围规定,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全年共接待区内外宾客249批次2608人。拟定《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驻呼和浩特市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加强驻省会城市办事处管理工作。

    【后勤保障】

    自治区党政办公区    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年底,常委楼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481天,主席楼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481天,综合楼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484天,会议中心消防监控安全运行3349天,办公区5个变电站安全运行4242天。配合特种行业检查所对办公区电梯进行4次季度检修工作,完成日常检修工作30次。对常委楼、主席楼4部电梯进行安全大修,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综合楼电梯更换工作。对各变电站进行5次安全大检查及停电春检工作,更换了92台应急电源柜和部分配电值班室内的陶瓷静电地板。

    自治区政府办公区    全力保障政府办公区职工食堂建设及营业工作,并于2016912日正式投入使用。截至12月底,共接待7万余人用餐;稳步实施政府办公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社会化,提升整体服务保障水平。办公区中心服务的区域和政苑小区、丁香小区率先实行的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车辆服务】  在保证领导及机关用车任务的同时,开展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组建及运行工作,做好执法平台用车的选车、接车、续保、检修、年检、过户等工作,制定服务保障流程和用车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平台于201610月正式启动运行,为各执法单位提供车辆服务580趟次,总共行驶29 575公里;做好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筹建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年底,51台划拨车辆全部接收完毕,并与自治区财政厅积极沟通有关车辆划拨事宜,抓紧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机关文印】  加强文印质量,规范管理水平。2016年共完成产值1600万元,用纸5589令,完成40多个委办厅局会议材料、各类文件汇编的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  按时报送全国“十二五”时期机关运行统计工作,数据共计5大类34项科目,有效数据超过1.5万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与国管局、各省(区、市)沟通协调120余次,为做好机关事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201610月,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主要发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政策、动态及新闻,为加强机关事务工作宣传、增进机关事务工作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截至年底,共发布各类新闻动态近50条次,关注人数超过600人。

    【财务审计】  做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系统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等政府采购工作,累计办理自治区办公厅本级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212批次,采购资金累计1.2亿元。圆满完成政府办公厅系统资产清查核实和损益认定工作,清查增加资产6000余万元,减少资产7000余万元,减少负债200余万元。对自治区政府所属48个部门、82单位报送的机关运形成本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填报。加强对所辖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法制建设】  拟定《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一系列工作流程、制度和规定,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撰稿人: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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