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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卷

  • 组织领导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农牧办)是自治区党委为加强对全区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加强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2011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议研究,并报经党中央编委批准,设立的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内设6个处级处室:综合处、经济发展处、城乡统筹处、社会发展处、县域经济发展处、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是: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对三农三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开展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固定观察点的各项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改善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万名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县域经济工作组织协调和自治区党委、党中央对口工作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动态监测,收集、整理和报送样本嘎查村户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三农三牧综合信息和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信息采集监测以及农牧户种植业生产意向调查;承担农村牧区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户生产生活中难点、热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承担观察点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有关管理工作。

    【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  224—25日,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内蒙古三农三牧工作,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和2016三农三牧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分别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廉素、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陈羽出席会议。会议讨论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盟市党委、政府和农口部门负责同志,国家扶贫重点旗县和自治区扩权强县试点旗县委书记,内蒙古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负责同志,自治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派驻盟市调研督导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重要文稿起草】  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内党发〔20161号)和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内党办发〔201619号)等重要文件。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合作,起草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在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全区十个全覆盖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撰写《关于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基本情况及下一个五年重点工作建议的汇报》《推动内蒙古三农三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涉及的几个问题报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及未来五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思路》等专题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关于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基本情况及下一个五年重点工作建议的汇报》上作了重要批示。向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农办)上报《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内蒙古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和产业扶贫情况报告》《关于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专题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落实2016年党中央1号文件情况的报告》等材料。

    【重大问题调研】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农三牧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牧业机械化、农村牧区信息化、嘎查村集体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及扩权强县试点等方面,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根据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的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自治区农牧办牵头组织自治区政府研究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3个专项调研组,深入5个盟市、15个旗县区,召开各级领导、肉羊养殖户、肉羊加工企业及餐饮企业、大型超市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活羊收购价格、羊肉市场终端价格变动情况,形成《关于内蒙古肉羊价格变动情况的调研报告》,完成党中央及自治区领导交办的任务。

    【重点工作督查落实】  对内党发〔20161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关于自治区1号文件落实情况的报告》。配合国家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在全区开展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审计工作,完成太原办事处部署的各项报告材料。狠抓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形成《十个全覆盖工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万名干部下乡驻村2015年度推进情况的报告》《2015年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制定自治区2016年度县域经济、十个全覆盖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及考评办法,完成2015年县域经济发展、十个全覆盖评价考核工作,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与自治区省级领导带队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及时上报《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全年完成自治区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件33件。

    【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  完成万名干部下乡驻村督导”“三项重点工作。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作用,推动督导组和各盟市、旗县按照责任分工着力抓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建设3项重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基本结束,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高,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巩固。1214日,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总结大会。

    【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十个全覆盖基本完成,截至2016年底,据自治区统计部门数据,全区十个全覆盖累计完成投资1451.7亿元。全区48 193个嘎查村中,共有4万余个实现全覆盖,占全部嘎查村总数80%以上。累计实施危房改造134.61万户,解决403.0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街巷硬化里程近12万公里,解决15万户以上无电及低标准用电升级问题,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近100万户,新建、恢复学校(幼儿园)近1000个,建成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便民连锁超市分别为8306个、12 190个和10 845个,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数226.16万,享受高龄津贴的低保老人10.82万。先后组织召开全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暨盟市旗县农工部长业务培训会、全区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完成2016年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的申报、审核和确定工作,起草2016年全区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绩效目标和绩效报告。对2012年以来全区确定的1198个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进行全面审查,将示范嘎查村建设规划文本和申报材料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汇编《内蒙古十个全覆盖工作资料》《内蒙古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概况》。

    【县域经济发展】  做好自治区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对9个方面61项管理权限下放情况进行回头看,为试点旗县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组织召开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座谈会,17个不同发展类型旗县和7个相关厅局做交流发言,为下一步谋划县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编印《自治区县域经济工作资料汇编》《102个旗县(市、区)领导论十三五县域经济发展》《自治区县域经济专题调研分析报告专辑》等资料汇编。

    【农村牧区改革】  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综合性实施意见》,把农村牧区改革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实施。建立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后续管护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分类管理、加强考核评价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厅发〔201623号文件正式印发执行。继续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对旗县普遍要求下放的权限进行梳理和研究,并借鉴相关省区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经验,探索研究第二批扩大旗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牵头组织发改、统计、财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赴试点旗县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把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扩权强县试点旗县相关工作的考核,推动试点政策的落实。

    【固定观察点工作】  完成10个党中央观察点和28个自治区观察点的数据录入和上报任务,以及对所承担的5项专项调查任务。召开全区东西片区调查员培训会,加强对固定观察点人员的培训。加大调查数据开发利用的力度,汇编《2016年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分析报告集》。

    (撰稿人:李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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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农牧办)是自治区党委为加强对全区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加强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2011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议研究,并报经党中央编委批准,设立的自治区党委工作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内设6个处级处室:综合处、经济发展处、城乡统筹处、社会发展处、县域经济发展处、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是: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对三农三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开展新农村新牧区示范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固定观察点的各项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改善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万名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县域经济工作组织协调和自治区党委、党中央对口工作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中心,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动态监测,收集、整理和报送样本嘎查村户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三农三牧综合信息和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信息采集监测以及农牧户种植业生产意向调查;承担农村牧区发展、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户生产生活中难点、热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承担观察点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有关管理工作。

    【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  224—25日,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二五时期内蒙古三农三牧工作,研究部署十三五时期和2016三农三牧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分别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廉素、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陈羽出席会议。会议讨论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盟市党委、政府和农口部门负责同志,国家扶贫重点旗县和自治区扩权强县试点旗县委书记,内蒙古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负责同志,自治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派驻盟市调研督导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重要文稿起草】  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内党发〔20161号)和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内党办发〔201619号)等重要文件。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合作,起草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在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大会、全区十个全覆盖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撰写《关于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基本情况及下一个五年重点工作建议的汇报》《推动内蒙古三农三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涉及的几个问题报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及未来五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思路》等专题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关于自治区三农三牧工作基本情况及下一个五年重点工作建议的汇报》上作了重要批示。向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农办)上报《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内蒙古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和产业扶贫情况报告》《关于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专题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落实2016年党中央1号文件情况的报告》等材料。

    【重大问题调研】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三农三牧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牧业机械化、农村牧区信息化、嘎查村集体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及扩权强县试点等方面,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根据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的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自治区农牧办牵头组织自治区政府研究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3个专项调研组,深入5个盟市、15个旗县区,召开各级领导、肉羊养殖户、肉羊加工企业及餐饮企业、大型超市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活羊收购价格、羊肉市场终端价格变动情况,形成《关于内蒙古肉羊价格变动情况的调研报告》,完成党中央及自治区领导交办的任务。

    【重点工作督查落实】  对内党发〔20161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关于自治区1号文件落实情况的报告》。配合国家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在全区开展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审计工作,完成太原办事处部署的各项报告材料。狠抓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形成《十个全覆盖工作2015年度工作报告》《万名干部下乡驻村2015年度推进情况的报告》《2015年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制定自治区2016年度县域经济、十个全覆盖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及考评办法,完成2015年县域经济发展、十个全覆盖评价考核工作,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与自治区省级领导带队开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及时上报《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全年完成自治区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件33件。

    【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  完成万名干部下乡驻村督导”“三项重点工作。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作用,推动督导组和各盟市、旗县按照责任分工着力抓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建设3项重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基本结束,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牧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提高,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巩固。1214日,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总结大会。

    【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十个全覆盖基本完成,截至2016年底,据自治区统计部门数据,全区十个全覆盖累计完成投资1451.7亿元。全区48 193个嘎查村中,共有4万余个实现全覆盖,占全部嘎查村总数80%以上。累计实施危房改造134.61万户,解决403.0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街巷硬化里程近12万公里,解决15万户以上无电及低标准用电升级问题,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近100万户,新建、恢复学校(幼儿园)近1000个,建成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便民连锁超市分别为8306个、12 190个和10 845个,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数226.16万,享受高龄津贴的低保老人10.82万。先后组织召开全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暨盟市旗县农工部长业务培训会、全区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完成2016年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的申报、审核和确定工作,起草2016年全区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绩效目标和绩效报告。对2012年以来全区确定的1198个新农村新牧区示范点进行全面审查,将示范嘎查村建设规划文本和申报材料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汇编《内蒙古十个全覆盖工作资料》《内蒙古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概况》。

    【县域经济发展】  做好自治区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对9个方面61项管理权限下放情况进行回头看,为试点旗县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条件。组织召开全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座谈会,17个不同发展类型旗县和7个相关厅局做交流发言,为下一步谋划县域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编印《自治区县域经济工作资料汇编》《102个旗县(市、区)领导论十三五县域经济发展》《自治区县域经济专题调研分析报告专辑》等资料汇编。

    【农村牧区改革】  起草《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综合性实施意见》,把农村牧区改革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实施。建立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后续管护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分类管理、加强考核评价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厅发〔201623号文件正式印发执行。继续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对旗县普遍要求下放的权限进行梳理和研究,并借鉴相关省区推进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经验,探索研究第二批扩大旗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牵头组织发改、统计、财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赴试点旗县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把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扩权强县试点旗县相关工作的考核,推动试点政策的落实。

    【固定观察点工作】  完成10个党中央观察点和28个自治区观察点的数据录入和上报任务,以及对所承担的5项专项调查任务。召开全区东西片区调查员培训会,加强对固定观察点人员的培训。加大调查数据开发利用的力度,汇编《2016年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分析报告集》。

    (撰稿人:李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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