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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卷

  • 保险监管
  • 【概况】  200111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正式成立。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保监局)。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内蒙古保监局履行如下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据中国保监会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行业发展】 截至年末,辖区共有保险省级分公司41家,其他各级分支机构2730家,搭建起覆盖全区的保险机构网络体系。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申请设立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87亿元,同比增速23%。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71亿元,同比增长9%;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315亿元,同比增长32%。赔付支出137亿元,同比增长10%。全区保险公司资产总计965亿元,较年初增长24%。行业增速较大幅度高于全区GDP增速,在全区各行业发展增速中排名靠前。

    【结构调整】  车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11.17亿元,同比增长12.5%,高于上年同期4.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3个百分点。农业保险平稳推进,实现保费收入32.06亿元,居全国第2位,同比增长2.27%。其他非车非农险种低速运行,实现保费收入28.16亿元,同比增长6.16%。人身险规模保费增速32.12%、标准保费增速42.54%、非保险合同新增交费增速59.15%,均不同程度高于十二五时期平均水平。

    【保险业供给侧改革】  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配合开展年度农险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农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取消37个产粮大县(旗、区)种植业保险地方配套保费补贴,为贫困地区释放财政补贴资金1.28亿元。指导各农险经办公司修订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全面提高玉米、林木、奶牛等10类农畜产品保额,下调费率,将内涝、地震等灾害纳入保险责任,大幅拓宽保障范围。发掘市场新需求,将肉羊、蒙古马、骆驼等10多种特色农畜产品纳入保障范围,不断丰富农业保险产品结构。2016年夏季,自治区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农作物受灾面积3780万亩,保险业支付种植业保险赔款22亿元,农业保险的综合保障功能日益显现。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  加强监督,建立商业车险非现场监测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各公司商业车险承保、增速、折扣及市场反应等情况,对监测指标变动异常、市场反映问题突出的公司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商业车险改革后市场运行情况,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保费与风险更加匹配,消费者普遍获益,出现投保率、保额上升、车均保费下降两升一降的良好局面。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百姓点菜、政府下单、保险做菜为民生保障服务路径。通过百姓点菜对接广大保险消费者的迫切需求,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和新农合经办工作。通过政府下单转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对保险服务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配合做好政府委托经办或直接购买的民生保障保险项目。通过保险做菜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针对贫困人群设计差异化保险方案,降低保险费率,通过开辟绿色理赔通道等途径提升保险服务。强化监管,开展大病保险自查督导与调研,跟踪各盟市大病保险项目招投标进展情况,完善监管制度,启动大病保险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优化大病保险风险保费测算模型,促进大病保险业务规范发展。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以出口信用保险为抓手,引导行业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保险服务。自治区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推进,保费规模(上半年)900万元,为自治区940家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承担风险4.7亿美元,连续5年实现小微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为扩大出口保驾护航。

    【服务险资入蒙  协调促成自治区领导走访保险公司总部,协调部分保险总公司到内蒙古自治区考察洽谈。保险资金在内蒙古投资余额突破500亿元,涵盖9个盟市的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及能源建设项目。

    【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发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责任险等险种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保险业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央贷扶支农支小再贷款工程等惠农贷款项目,为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辟新路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诉讼保全责任险等险种取得新突破。

    【保险精准扶贫】  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扶贫部门搭建合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选定一批贫困旗县作为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示范旗县,制定意外伤害保险、特色农畜产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6大类22个特惠产品,并引入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保费补贴,合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推出针对低保人员、困难学生等特困人群保险产品。健全完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动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信贷小额人身保险+信贷模式,为农牧民提供金融支持,借助保险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信贷环境。1124日,中国保监会、内蒙古保监局赴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小海子村,协助驻村第一书记开展保险行业定点扶贫村项目启动工作,为村民带来1.2亿元的风险保障,助力保险业精准扶贫。

    【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疑难案件内部会商机制,对消费投诉渠道反映的市场问题与风险隐患,加强内部交流,及时反映并妥善处置市场风险。强化监管约谈机制,强化公司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规范保险纠纷案件调解机制运行,指导各级保险合同调解委员会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调解程序,扩大调解影响力,推动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公平公正地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覆盖面,指导多个保险行业协会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案件转交调解工作。加强与地方法院、发改委、工商局沟通联系,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全面发挥“12378”热线作用,结合当地区特点,聘用蒙古语话务员,热线自开通以来,共接听受理消费者来电12 000多个,接通率保持在95%以上。通过“12378”热线投诉数量已占总投诉量9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在保监会系统2016年前三季度综合考核中,12378热线内蒙古分中心名列全国三甲。

    【维护市场秩序】

    车险市场秩序整治按保监会工作部署,针对内蒙古地区商业车险市场相关经营指标异常的保险公司予以业务叫停。针对市场违规赠送乱象,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出台《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销售活动中赠送行为的通知》,严格市场管控。根据非现场监测结果,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启动车险现场专项检查,对扰乱市场的违规经营予以监管处罚,促进市场秩序健康运行。

    对银邮机构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产品录音录像联合内蒙古银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地区商业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邮代理保险业务机构网点实施保单录音录像双录制度,对呼和浩特、赤峰、乌兰察布等多地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网点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实地督查,从源头有效防范销售误导、代签名、代抄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风险防范一是通过全面实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农业保险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以及非现场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对公司内控业务流程、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交叉式、全流程监管,排查各类风险点,切实防范风险。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国保监会和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与自治区金融办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保监局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发挥合力,同查共处。三是加强司法案件监管,防范大案要案风险。开展大案要案现场调查,摸清发案根源,督促相关公司做好后续处置,堵塞风险漏洞。

    市场整治按照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原则,重点开展农业保险、车险手续费恶性竞争、银邮代理渠道、司法案件等专项检查工作,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对市场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做到抓紧抓实、一抓到底,强化监管震慑力。

     三反工作加强警保执法联动,全方位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加强与全区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指导辖区保险业开展安宁2016”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周密部署,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组织辖区保险业以慧眼·守信·明责为主题,开展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月活动,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落实保监会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督促保险机构排查风险做到有部署、有记录、有档案,保证风险排查取得实效。加强监管合作,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与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同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宣传,组织保险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加强数据监测,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窗口指导、风险质询,有效控制风险的积累和蔓延。

    【荣誉】 

    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修订的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获评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内蒙古保监局 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2016年度维护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奖

    (撰稿人:安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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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监管
  • 【概况】  200111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正式成立。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保监局)。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内蒙古保监局履行如下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依据中国保监会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行业发展】 截至年末,辖区共有保险省级分公司41家,其他各级分支机构2730家,搭建起覆盖全区的保险机构网络体系。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申请设立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87亿元,同比增速23%。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71亿元,同比增长9%;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315亿元,同比增长32%。赔付支出137亿元,同比增长10%。全区保险公司资产总计965亿元,较年初增长24%。行业增速较大幅度高于全区GDP增速,在全区各行业发展增速中排名靠前。

    【结构调整】  车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11.17亿元,同比增长12.5%,高于上年同期4.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3个百分点。农业保险平稳推进,实现保费收入32.06亿元,居全国第2位,同比增长2.27%。其他非车非农险种低速运行,实现保费收入28.16亿元,同比增长6.16%。人身险规模保费增速32.12%、标准保费增速42.54%、非保险合同新增交费增速59.15%,均不同程度高于十二五时期平均水平。

    【保险业供给侧改革】  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配合开展年度农险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农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取消37个产粮大县(旗、区)种植业保险地方配套保费补贴,为贫困地区释放财政补贴资金1.28亿元。指导各农险经办公司修订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全面提高玉米、林木、奶牛等10类农畜产品保额,下调费率,将内涝、地震等灾害纳入保险责任,大幅拓宽保障范围。发掘市场新需求,将肉羊、蒙古马、骆驼等10多种特色农畜产品纳入保障范围,不断丰富农业保险产品结构。2016年夏季,自治区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农作物受灾面积3780万亩,保险业支付种植业保险赔款22亿元,农业保险的综合保障功能日益显现。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  加强监督,建立商业车险非现场监测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各公司商业车险承保、增速、折扣及市场反应等情况,对监测指标变动异常、市场反映问题突出的公司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商业车险改革后市场运行情况,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保费与风险更加匹配,消费者普遍获益,出现投保率、保额上升、车均保费下降两升一降的良好局面。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百姓点菜、政府下单、保险做菜为民生保障服务路径。通过百姓点菜对接广大保险消费者的迫切需求,推进大病保险全覆盖和新农合经办工作。通过政府下单转变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对保险服务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配合做好政府委托经办或直接购买的民生保障保险项目。通过保险做菜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针对贫困人群设计差异化保险方案,降低保险费率,通过开辟绿色理赔通道等途径提升保险服务。强化监管,开展大病保险自查督导与调研,跟踪各盟市大病保险项目招投标进展情况,完善监管制度,启动大病保险客户服务满意度调查,优化大病保险风险保费测算模型,促进大病保险业务规范发展。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以出口信用保险为抓手,引导行业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保险服务。自治区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推进,保费规模(上半年)900万元,为自治区940家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承担风险4.7亿美元,连续5年实现小微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为扩大出口保驾护航。

    【服务险资入蒙  协调促成自治区领导走访保险公司总部,协调部分保险总公司到内蒙古自治区考察洽谈。保险资金在内蒙古投资余额突破500亿元,涵盖9个盟市的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及能源建设项目。

    【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发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责任险等险种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保险业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同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央贷扶支农支小再贷款工程等惠农贷款项目,为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辟新路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诉讼保全责任险等险种取得新突破。

    【保险精准扶贫】  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扶贫部门搭建合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选定一批贫困旗县作为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示范旗县,制定意外伤害保险、特色农畜产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6大类22个特惠产品,并引入专项扶贫资金300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保费补贴,合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推出针对低保人员、困难学生等特困人群保险产品。健全完善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动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信贷小额人身保险+信贷模式,为农牧民提供金融支持,借助保险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信贷环境。1124日,中国保监会、内蒙古保监局赴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小海子村,协助驻村第一书记开展保险行业定点扶贫村项目启动工作,为村民带来1.2亿元的风险保障,助力保险业精准扶贫。

    【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疑难案件内部会商机制,对消费投诉渠道反映的市场问题与风险隐患,加强内部交流,及时反映并妥善处置市场风险。强化监管约谈机制,强化公司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规范保险纠纷案件调解机制运行,指导各级保险合同调解委员会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调解程序,扩大调解影响力,推动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公平公正地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覆盖面,指导多个保险行业协会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案件转交调解工作。加强与地方法院、发改委、工商局沟通联系,推进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全面发挥“12378”热线作用,结合当地区特点,聘用蒙古语话务员,热线自开通以来,共接听受理消费者来电12 000多个,接通率保持在95%以上。通过“12378”热线投诉数量已占总投诉量9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在保监会系统2016年前三季度综合考核中,12378热线内蒙古分中心名列全国三甲。

    【维护市场秩序】

    车险市场秩序整治按保监会工作部署,针对内蒙古地区商业车险市场相关经营指标异常的保险公司予以业务叫停。针对市场违规赠送乱象,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出台《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销售活动中赠送行为的通知》,严格市场管控。根据非现场监测结果,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启动车险现场专项检查,对扰乱市场的违规经营予以监管处罚,促进市场秩序健康运行。

    对银邮机构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产品录音录像联合内蒙古银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地区商业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邮代理保险业务机构网点实施保单录音录像双录制度,对呼和浩特、赤峰、乌兰察布等多地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网点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实地督查,从源头有效防范销售误导、代签名、代抄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风险防范一是通过全面实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农业保险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以及非现场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对公司内控业务流程、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交叉式、全流程监管,排查各类风险点,切实防范风险。二是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国保监会和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与自治区金融办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保监局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发挥合力,同查共处。三是加强司法案件监管,防范大案要案风险。开展大案要案现场调查,摸清发案根源,督促相关公司做好后续处置,堵塞风险漏洞。

    市场整治按照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原则,重点开展农业保险、车险手续费恶性竞争、银邮代理渠道、司法案件等专项检查工作,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对市场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做到抓紧抓实、一抓到底,强化监管震慑力。

     三反工作加强警保执法联动,全方位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加强与全区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指导辖区保险业开展安宁2016”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周密部署,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组织辖区保险业以慧眼·守信·明责为主题,开展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月活动,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落实保监会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督促保险机构排查风险做到有部署、有记录、有档案,保证风险排查取得实效。加强监管合作,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与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共同开展保险业反洗钱宣传,组织保险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加强数据监测,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窗口指导、风险质询,有效控制风险的积累和蔓延。

    【荣誉】 

    内蒙古保监局与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修订的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获评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内蒙古保监局 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2016年度维护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奖

    (撰稿人:安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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