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质量技术监督
  • 【概况】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按照“突出质量主题、筑牢安全防线、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总基调,着力做好“服务发展、加强监管、改革与法治”三篇大文章,推进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

    【宏观质量管理】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编制“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计量发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品牌发展4个专项规划,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以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自治区2015年度盟市质量工作考核方案》《考核评分细则》《实地核查评分细则》作为考核依据,对盟市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国务院对自治区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国务院考核组对自治区质量工作给予肯定。评选内蒙古名牌产品207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和原生态产地保护产品28个。5家单位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蒙草抗旱公司获得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伊利、蓝哈达获得2016年度“质量之光”魅力品牌,包头市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示范城市”获得质检创新奖。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通告质量守信企业152家,组织144家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

    【质量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质监局)印发《2016年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建立19类重点消费品、1408家生产企业质量监管档案。开展学生校服、羊绒制品、木制家具、食品相关产品等8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加强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推进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实施羊绒制品质量提升和“三品三同”工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国家监督抽查、总局联动抽查、自治区监督抽查4971批次产品。国家监督抽查自治区144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8%,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重视风险监测和产品问题检出率,内蒙古质监局分三批对食品包装材料、发动机冷却液、煤炭等19种产品49个风险因素进行监测,监测样品1424批次,其中459批次检出问题,问题检出率32.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177,全区获证总数95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30件,全区获证企业总数146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资质许可74件,全区获证机构总数216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截至年底,全区在用特种设备212 681台(不含压力管道、气瓶数量),同比增长13.25%。全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685家(其中,设计单位26家;制造单位117家;零部件材料制造单位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694家;车用气瓶安装单位271家;气瓶充装单位575家),同比增长1.38%。全区检验锅炉14 823台、压力容器16 435台、电梯61 394台、起重机械10 414台、场(厂)内机动车辆4924台、游乐设施381台。气瓶检验229 114只、压力管道3520.37公里、安全阀校验49 381只,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8 658人。2016年,自治区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自治区质监局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系统和特种设备应急指挥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对2159台问题电梯进行整改,推动全区1.1万台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检验长输管道3646.25公里,检验覆盖率83.05%。配合国家环保督察组完成对自治区燃煤锅炉的执法检查,淘汰落后锅炉274台,推广高效锅炉27台,锅炉节能改造26台。全区累计出动特种设备监察执法人员31 281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7 911家次,检查设备22 442台,排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4116项,监督石化工程76项。特种设备产品制造和安装监督检验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为零。

    【执法打假】 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加大对农资、建材、危化品、成品油、10类重点消费品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规范建设“12365”系统和电子商务打假搜索引擎平台,针对自治区民族特色的羊绒制品、旅游工艺品主动作为开展电子商务执法打假,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专题报道自治区开展“网售羊绒制品隐忧”监督抽查活动,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的肯定。首次在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治区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处置指挥中心接听各类投诉举报和咨询电话6106件,其中咨询5386件,办结率为100%;投诉举报720件,办结703件,办结率为97.64%。全年出动打假执法人员51 032人次,检查企业16 091家次;查办案件841起,其中立案查处703起,取缔黑窝点5个,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8起,涉案货值共计5088万元,罚没款927万元,为消费者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13万元。

    【民生计量】  自治区质监局对全区144.5万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受检率95.7%,合格率97.4%。开展牛肉干、奶食品等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定量包装净含量监督抽查。开展全区计量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比对结果满意率97.2%。对全区911个物流网点的1541台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抽查。完成26家重点排放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现场核查工作,对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回头看”。组织开展“计量诚信单位”推选活动,52家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内蒙古计量院与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开展天然气大流量计量检定项目建设合作。

    【标准化战略】  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完成。梳理各类标准13 552项,制修订标准139项,初步建成自治区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标准体系和280个子体系框架。全区新增地方标准735项,增速排名全国第二。建设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62个,组建自治区标委会44个,建成涵盖各领域的标准化人才专家库,国家标准馆内蒙古分馆标准信息资源数量增至60万件。发挥“标准化+”效应,在畜牧业、现代工业、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等领域,推进实施32个标准化项目。自治区政府对盟市标准化工作进行年度考核。116日,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应邀参加全国标准化大会,作为唯一省级政府领导作典型发言。118日,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署《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自治区质监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家质检总局将在标准化、计量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助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34日,自治区质监局与蒙古国标准计量局签署《区域标准化合作协议》。在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中蒙跨境旅游标准化项目、蒙古族服饰国际标准项目、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信息清单等项目开展合作。530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推进标准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实施自治区政府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通报各盟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度考核结果。

    【认证认可】  截至年底,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1339张,获证企业239家。自愿性认证(不含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为5684张,企业3155家。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查批准481家,全区持有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机构共计948家。自治区质监局建立认证活动现场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全区120家获得认证的企业和124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19家检验机构,做出停业整改、约谈和罚款的处理。配合国家认监委完成机动车安检、环检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427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对全区936家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赤峰市敖汉旗和国营那吉屯农场被国家认监委批准成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推动检验检测联盟建设,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建材院、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共同组建全区检验检测联盟工作启动。

    【科技兴检】  2016年,自治区质监局制定《内蒙古质监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提升质监系统技术机构能力的意见》《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召开2016年全区质监科技创新大会。发挥科技组织作用,召开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成立质监系统科技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课题组。组成学科带头人评审组对上届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对新一届学科带头人资格进行评审。自治区质监系统获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5项、能力提升专项3项,获得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立项1项。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筹建“国家羊绒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内蒙古)”,国家煤炭产品质检中心(内蒙古)通过授权。自治区质监局批筹“内蒙古电站锅炉质检中心”等6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自治区质监系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一期建设基本完成。

    【质监改革】  自治区质监局精简、取消、下放行政权力98项。按照“受理、审核、审批”三分离原则,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业务1356件,办结发证982件。制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意见》,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层级清晰、相互促进、上下联动的质监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完成20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修订《内蒙古质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发《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出台《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现行129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清理评估和上报工作,对104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开展团体标准培育工作,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毛绒纤维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自治区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任务。

    【质监文化】  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群众、服务社区”学雷锋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群众合唱活动、“颂扬五四精神、分享身边故事”为主题的“标准化杯”微剧场演出活动、“升国旗、唱国歌、迎国庆” 活动,开展全系统妇女同志争创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建功“十三五”行动,开展“内蒙古好人”、第五届全区道德模范和区直机关“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促进文明和谐机关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成立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台球、棋类、户外运动、摄影、自行车、游泳9个职工活动兴趣小组,开展比赛活动。筹措100万元经费用于帮扶项目,抽调年轻精干人员组成两个驻村帮扶队,分期到村,落实精准扶贫对象和项目。2016年,自治区质监局被评为“自治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治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实绩突出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团支部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团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被中国纤维检验局评为2016年度全国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特检院)团支部被评为自治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自治区特检院李昱涵、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石化院)冯凯被评为“内蒙古好人”,自治区石化院李强获2015年度“内蒙古杰出人才奖”。

    (撰稿人:韩旭)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质量技术监督
  • 【概况】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按照“突出质量主题、筑牢安全防线、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总基调,着力做好“服务发展、加强监管、改革与法治”三篇大文章,推进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

    【宏观质量管理】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编制“十三五”时期质量发展、计量发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品牌发展4个专项规划,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质量强区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以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自治区2015年度盟市质量工作考核方案》《考核评分细则》《实地核查评分细则》作为考核依据,对盟市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国务院对自治区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国务院考核组对自治区质量工作给予肯定。评选内蒙古名牌产品207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和原生态产地保护产品28个。5家单位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蒙草抗旱公司获得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伊利、蓝哈达获得2016年度“质量之光”魅力品牌,包头市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示范城市”获得质检创新奖。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通告质量守信企业152家,组织144家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

    【质量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质监局)印发《2016年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建立19类重点消费品、1408家生产企业质量监管档案。开展学生校服、羊绒制品、木制家具、食品相关产品等8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加强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推进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实施羊绒制品质量提升和“三品三同”工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国家监督抽查、总局联动抽查、自治区监督抽查4971批次产品。国家监督抽查自治区144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8%,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重视风险监测和产品问题检出率,内蒙古质监局分三批对食品包装材料、发动机冷却液、煤炭等19种产品49个风险因素进行监测,监测样品1424批次,其中459批次检出问题,问题检出率32.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177,全区获证总数95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30件,全区获证企业总数146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资质许可74件,全区获证机构总数216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截至年底,全区在用特种设备212 681台(不含压力管道、气瓶数量),同比增长13.25%。全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685家(其中,设计单位26家;制造单位117家;零部件材料制造单位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694家;车用气瓶安装单位271家;气瓶充装单位575家),同比增长1.38%。全区检验锅炉14 823台、压力容器16 435台、电梯61 394台、起重机械10 414台、场(厂)内机动车辆4924台、游乐设施381台。气瓶检验229 114只、压力管道3520.37公里、安全阀校验49 381只,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8 658人。2016年,自治区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自治区质监局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系统和特种设备应急指挥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对2159台问题电梯进行整改,推动全区1.1万台电梯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检验长输管道3646.25公里,检验覆盖率83.05%。配合国家环保督察组完成对自治区燃煤锅炉的执法检查,淘汰落后锅炉274台,推广高效锅炉27台,锅炉节能改造26台。全区累计出动特种设备监察执法人员31 281人次,检查使用单位17 911家次,检查设备22 442台,排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4116项,监督石化工程76项。特种设备产品制造和安装监督检验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为零。

    【执法打假】 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行动,加大对农资、建材、危化品、成品油、10类重点消费品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规范建设“12365”系统和电子商务打假搜索引擎平台,针对自治区民族特色的羊绒制品、旅游工艺品主动作为开展电子商务执法打假,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专题报道自治区开展“网售羊绒制品隐忧”监督抽查活动,得到国家质检总局的肯定。首次在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治区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处置指挥中心接听各类投诉举报和咨询电话6106件,其中咨询5386件,办结率为100%;投诉举报720件,办结703件,办结率为97.64%。全年出动打假执法人员51 032人次,检查企业16 091家次;查办案件841起,其中立案查处703起,取缔黑窝点5个,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8起,涉案货值共计5088万元,罚没款927万元,为消费者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13万元。

    【民生计量】  自治区质监局对全区144.5万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受检率95.7%,合格率97.4%。开展牛肉干、奶食品等民族特色旅游产品定量包装净含量监督抽查。开展全区计量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比对结果满意率97.2%。对全区911个物流网点的1541台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抽查。完成26家重点排放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现场核查工作,对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企业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回头看”。组织开展“计量诚信单位”推选活动,52家单位被评为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内蒙古计量院与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开展天然气大流量计量检定项目建设合作。

    【标准化战略】  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完成。梳理各类标准13 552项,制修订标准139项,初步建成自治区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标准体系和280个子体系框架。全区新增地方标准735项,增速排名全国第二。建设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62个,组建自治区标委会44个,建成涵盖各领域的标准化人才专家库,国家标准馆内蒙古分馆标准信息资源数量增至60万件。发挥“标准化+”效应,在畜牧业、现代工业、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等领域,推进实施32个标准化项目。自治区政府对盟市标准化工作进行年度考核。116日,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应邀参加全国标准化大会,作为唯一省级政府领导作典型发言。118日,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署《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自治区质监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国家质检总局将在标准化、计量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助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34日,自治区质监局与蒙古国标准计量局签署《区域标准化合作协议》。在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中蒙跨境旅游标准化项目、蒙古族服饰国际标准项目、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信息清单等项目开展合作。530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推进标准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实施自治区政府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通报各盟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度考核结果。

    【认证认可】  截至年底,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1339张,获证企业239家。自愿性认证(不含食品农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为5684张,企业3155家。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查批准481家,全区持有效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机构共计948家。自治区质监局建立认证活动现场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全区120家获得认证的企业和124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19家检验机构,做出停业整改、约谈和罚款的处理。配合国家认监委完成机动车安检、环检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427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对全区936家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内蒙古自治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赤峰市敖汉旗和国营那吉屯农场被国家认监委批准成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推动检验检测联盟建设,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建材院、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共同组建全区检验检测联盟工作启动。

    【科技兴检】  2016年,自治区质监局制定《内蒙古质监科技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提升质监系统技术机构能力的意见》《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召开2016年全区质监科技创新大会。发挥科技组织作用,召开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会议,成立质监系统科技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课题组。组成学科带头人评审组对上届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对新一届学科带头人资格进行评审。自治区质监系统获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5项、能力提升专项3项,获得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立项1项。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筹建“国家羊绒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内蒙古)”,国家煤炭产品质检中心(内蒙古)通过授权。自治区质监局批筹“内蒙古电站锅炉质检中心”等6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自治区质监系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一期建设基本完成。

    【质监改革】  自治区质监局精简、取消、下放行政权力98项。按照“受理、审核、审批”三分离原则,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全年受理行政许可业务1356件,办结发证982件。制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权划分意见》,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层级清晰、相互促进、上下联动的质监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完成20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修订《内蒙古质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制发《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出台《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现行129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清理评估和上报工作,对1049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开展团体标准培育工作,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毛绒纤维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自治区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任务。

    【质监文化】  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群众、服务社区”学雷锋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群众合唱活动、“颂扬五四精神、分享身边故事”为主题的“标准化杯”微剧场演出活动、“升国旗、唱国歌、迎国庆” 活动,开展全系统妇女同志争创自治区三八红旗手(集体)建功“十三五”行动,开展“内蒙古好人”、第五届全区道德模范和区直机关“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工作,促进文明和谐机关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成立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台球、棋类、户外运动、摄影、自行车、游泳9个职工活动兴趣小组,开展比赛活动。筹措100万元经费用于帮扶项目,抽调年轻精干人员组成两个驻村帮扶队,分期到村,落实精准扶贫对象和项目。2016年,自治区质监局被评为“自治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自治区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实绩突出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团支部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团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被中国纤维检验局评为2016年度全国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特检院)团支部被评为自治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自治区特检院李昱涵、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自治区石化院)冯凯被评为“内蒙古好人”,自治区石化院李强获2015年度“内蒙古杰出人才奖”。

    (撰稿人: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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