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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卷

  • 公安
  • 【概况】  2016年,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开展一系列社会安全稳定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深化“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主动服务“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和谐内蒙古”建设,保障了自治区大局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巩固,各族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 112起、侵财案件25 8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 606名。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快侦快破一大批重大恶性案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影响和危害。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7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2名,捣毁窝点16个,打掉犯罪团伙27个,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755万元,紧急止付被骗资金2843万元。特别是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达拉特旗7.06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冻结赃款9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全年共破案25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9人,挽回经济损失2.63亿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380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1581名,打掉犯罪团伙40个,缴获各类毒品累计45.95公斤,收缴制毒原料折算毒品15.8公斤,缴获易制毒化学品6.67吨。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推进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断链”“扫黄打非”以及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或案事件的发生。全年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64 800起,查处违法人员120 832人;查处赌博类治安案件4443起,处理违法人员23 882人。在“扫黄打非”行动中,清查出版物销售单位538家、印刷复制企业785家,捣毁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窝点500个、印刷复制侵权盗版出版物窝点660个,收缴非法出版物17 792件;查处治安案件278起、侦办刑事案件37起,刑事处罚116人;处置网络有害信息28 969条,取缔关闭淫秽色情网站6个。持续开展“利剑”“利剑二号”“清水蓝天”等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78起,侦破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2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4名,打掉团伙48个,捣毁窝点77处,涉案金额1.2亿元。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要素的基础管控能力。以承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会为契机,推进边、牧、农、林、城“五大区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盟市、旗县(市区)、派出所、社区四级巡逻防控网络,形成“一网四级、一级多格、网网相扣、格格相联”的网格化巡逻防控格局。固化重点部位武装定点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逐步形成警群联勤、草原110联动、联户联防、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各盟市公安机关加大255个公路治安检查站建设及查控工作,检查车辆70余万辆,累计检查人员近145万名,查获吸贩毒人员119名、在逃人员37名、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359名,查缴假冒、套用车牌39套、仿真枪20支、烟花爆竹7136只(头)、管制刀具499把。

    【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将常态化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以公路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严管高速、景区、农村山区三类公路,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全年接报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171起,同比下降1.4%;造成972人死亡,同比下降0.41%3297人受伤,同比上升5.5%;直接财产损失1392.58万元,同比下降12.6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制度,连续开展6次“零点”、10次“震慑”系列行动和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城市综合体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年共发生火灾8060起,死亡34人,受伤15人,直接财产损失7986.61万元,4项指标同比全部下降,总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22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年查破涉枪、涉爆案件31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357人。从严管控危化物品,收缴各类枪支2330支,子弹24.79万发,炸药2.85万公斤,雷管17.3万枚,索类爆炸物品9.7万米,战争遗留炮弹1745枚,仿真枪8361支,管制刀具3.1万把。排查寄递物流企业4519家,检查快件12 446件,发现枪支9支、子弹30发,违禁物品14件。

    【公安行政管理服务】  推进落实外国人服务管理“进社区、入院校”工作机制,加大对旅店从业人员外国人住宿登记业务培训。开展“三非”外国人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涉外案事件231274人。严格规范出入境证件签发,制证发证服务效率提高,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清理重复户口16 742个。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落实,基本完成220万群众到期身份证换证工作。推进居住证制度实施,争取自治区财政追加专项经费1000万元,确保全区居住证制证等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财政公安人口基础信息核查交换共享项目顺利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公安改革】  按照党中央深改组明确的公安机关8项改革任务,自治区完成5项;公安部下达11项改革任务,自治区均出台实施意见或方案;自治区党委下达19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6项;自治区公安厅规划的95项公安改革任务,38项任务已出台相关意见方案并基本落实完毕。出台公安信访改革系列措施,将全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出台《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落实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建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754个,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到社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清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取消了公民、法人11类无谓证明。推行办证“一窗式”、网上缴费、微信预约等出入境信息化服务模式,全区公安出入境“一窗式”服务窗口109个,基本实现盟市、旗县全覆盖。在全区推广集治安、消防行政审批、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为一体的公安服务中心,审批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审批程序更加规范。下发《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快递行业安全监管机制,部署开展物流寄递安全检查活动,推动“三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安专业人才和法医等特殊专业民警单独招录制度,对公安院校毕业生和特殊专业人才实行分类招考,对特殊职位和边远地区考生放宽录用条件,畅通英烈子女入警渠道。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警辅人员管理意见精神,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关于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一批试点;对厅机关科级机构进行整合,精简机构53个,推动厅机关向“大部门”“扁平化”形态转变。全面落实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现了军警同等抚恤优待。在全国首家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 “校厅合作”框架协议,与江苏、河北、青海等省公安机关和中国刑警学院结成新一轮交流合作小组,开辟了素质强警的新途径。

    【公安“四项建设”】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取得新进展    成立全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全区公安机关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形成 “党委负责、科信牵头、警种参与、齐抓共管、共享应用”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区公安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任务,完成与公安部平台地对接,与相邻八省实现信息资源协调联动。完成公安机关与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任务,向全警提供查询、比对、碰撞服务1000余万次,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核查人员共计123万次,核查车辆19万次,比中在逃、吸贩毒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共计17 691人。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公安厅、12个盟市公安局、90多个旗县(市区)公安局新建或改造完成符合新国标的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三级平台联网率达90%以上。

    警务实战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依托自治区公安厅新指挥中心,建立社会治安形势每日分析研判机制,研判成果随时推送一线实战单位。完成三级公安机关网综平台建设,建成全区重点网站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预警平台、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平台,构建网上网下一体运作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完善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建立由指挥中心牵头的联勤指挥调度机制。出台《全区公安机关网格化巡控工作意见》,推进城区135分钟快速处警圈和让“110”再快1分钟工作机制建设。在牧区推广集“报警求助、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应急管理、治安防控”为一体的综合防控服务网络,为边远地区安全稳定提供了保障。

    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新水平    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向全区公安机关推广乌海市网上案管中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对特定对象公开的经验做法。大力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和受立案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力度,全面推行“四个一律”执法办案机制。建成自治区公安厅本级网上督察中心,健全了“7+2”网上督察系统,完善执法监督机制。5月份,在通辽市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区有10个单位入选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队伍正规划建设实现新突破  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编办等部门联合出台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公安机关机构管理、编制管理、专业人才招录、警务辅人员管理、从优待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2016年度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工作,录取优秀毕业生371名。积极协调争取,为全区公安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000名,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问题;落实公安民警警衔津贴新标准,自治区公安厅本级、12个盟市公安局及所辖的102个旗县公安局全部兑现警衔津贴新标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议,全面启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提出公安机关“十个一”学习教育要求,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在全国、全区推出宝音德力格尔、邵兵等一批先进楷模,举办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召开全区公安宣传工作会议、全区公安机关“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演讲比赛以及内蒙古公安机关第二届最佳业务标兵揭晓仪式,取得良好宣传教育效果;在党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共刊发稿件7662篇(件),及时宣传全区公安工作亮点,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撰稿人:邰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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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2016年,全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开展一系列社会安全稳定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深化“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主动服务“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和谐内蒙古”建设,保障了自治区大局稳定和经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巩固,各族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 112起、侵财案件25 8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 606名。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快侦快破一大批重大恶性案件,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影响和危害。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7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2名,捣毁窝点16个,打掉犯罪团伙27个,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755万元,紧急止付被骗资金2843万元。特别是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达拉特旗7.06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冻结赃款9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全年共破案25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9人,挽回经济损失2.63亿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380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1581名,打掉犯罪团伙40个,缴获各类毒品累计45.95公斤,收缴制毒原料折算毒品15.8公斤,缴获易制毒化学品6.67吨。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推进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断链”“扫黄打非”以及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或案事件的发生。全年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64 800起,查处违法人员120 832人;查处赌博类治安案件4443起,处理违法人员23 882人。在“扫黄打非”行动中,清查出版物销售单位538家、印刷复制企业785家,捣毁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窝点500个、印刷复制侵权盗版出版物窝点660个,收缴非法出版物17 792件;查处治安案件278起、侦办刑事案件37起,刑事处罚116人;处置网络有害信息28 969条,取缔关闭淫秽色情网站6个。持续开展“利剑”“利剑二号”“清水蓝天”等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78起,侦破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2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4名,打掉团伙48个,捣毁窝点77处,涉案金额1.2亿元。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要素的基础管控能力。以承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会为契机,推进边、牧、农、林、城“五大区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盟市、旗县(市区)、派出所、社区四级巡逻防控网络,形成“一网四级、一级多格、网网相扣、格格相联”的网格化巡逻防控格局。固化重点部位武装定点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逐步形成警群联勤、草原110联动、联户联防、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各盟市公安机关加大255个公路治安检查站建设及查控工作,检查车辆70余万辆,累计检查人员近145万名,查获吸贩毒人员119名、在逃人员37名、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359名,查缴假冒、套用车牌39套、仿真枪20支、烟花爆竹7136只(头)、管制刀具499把。

    【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将常态化执法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以公路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严管高速、景区、农村山区三类公路,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全年接报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171起,同比下降1.4%;造成972人死亡,同比下降0.41%3297人受伤,同比上升5.5%;直接财产损失1392.58万元,同比下降12.6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制度,连续开展6次“零点”、10次“震慑”系列行动和人员集中住宿场所、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城市综合体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年共发生火灾8060起,死亡34人,受伤15人,直接财产损失7986.61万元,4项指标同比全部下降,总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连续22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年查破涉枪、涉爆案件31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357人。从严管控危化物品,收缴各类枪支2330支,子弹24.79万发,炸药2.85万公斤,雷管17.3万枚,索类爆炸物品9.7万米,战争遗留炮弹1745枚,仿真枪8361支,管制刀具3.1万把。排查寄递物流企业4519家,检查快件12 446件,发现枪支9支、子弹30发,违禁物品14件。

    【公安行政管理服务】  推进落实外国人服务管理“进社区、入院校”工作机制,加大对旅店从业人员外国人住宿登记业务培训。开展“三非”外国人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涉外案事件231274人。严格规范出入境证件签发,制证发证服务效率提高,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清理重复户口16 742个。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落实,基本完成220万群众到期身份证换证工作。推进居住证制度实施,争取自治区财政追加专项经费1000万元,确保全区居住证制证等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财政公安人口基础信息核查交换共享项目顺利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公安改革】  按照党中央深改组明确的公安机关8项改革任务,自治区完成5项;公安部下达11项改革任务,自治区均出台实施意见或方案;自治区党委下达19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6项;自治区公安厅规划的95项公安改革任务,38项任务已出台相关意见方案并基本落实完毕。出台公安信访改革系列措施,将全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出台《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落实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建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754个,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到社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清理行政许可事项7项,取消了公民、法人11类无谓证明。推行办证“一窗式”、网上缴费、微信预约等出入境信息化服务模式,全区公安出入境“一窗式”服务窗口109个,基本实现盟市、旗县全覆盖。在全区推广集治安、消防行政审批、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为一体的公安服务中心,审批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审批程序更加规范。下发《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快递行业安全监管机制,部署开展物流寄递安全检查活动,推动“三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安专业人才和法医等特殊专业民警单独招录制度,对公安院校毕业生和特殊专业人才实行分类招考,对特殊职位和边远地区考生放宽录用条件,畅通英烈子女入警渠道。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规范警辅人员管理意见精神,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关于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一批试点;对厅机关科级机构进行整合,精简机构53个,推动厅机关向“大部门”“扁平化”形态转变。全面落实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现了军警同等抚恤优待。在全国首家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 “校厅合作”框架协议,与江苏、河北、青海等省公安机关和中国刑警学院结成新一轮交流合作小组,开辟了素质强警的新途径。

    【公安“四项建设”】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取得新进展    成立全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全区公安机关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形成 “党委负责、科信牵头、警种参与、齐抓共管、共享应用”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区公安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任务,完成与公安部平台地对接,与相邻八省实现信息资源协调联动。完成公安机关与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任务,向全警提供查询、比对、碰撞服务1000余万次,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核查人员共计123万次,核查车辆19万次,比中在逃、吸贩毒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共计17 691人。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公安厅、12个盟市公安局、90多个旗县(市区)公安局新建或改造完成符合新国标的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平台,三级平台联网率达90%以上。

    警务实战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依托自治区公安厅新指挥中心,建立社会治安形势每日分析研判机制,研判成果随时推送一线实战单位。完成三级公安机关网综平台建设,建成全区重点网站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预警平台、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控平台,构建网上网下一体运作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完善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建立由指挥中心牵头的联勤指挥调度机制。出台《全区公安机关网格化巡控工作意见》,推进城区135分钟快速处警圈和让“110”再快1分钟工作机制建设。在牧区推广集“报警求助、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应急管理、治安防控”为一体的综合防控服务网络,为边远地区安全稳定提供了保障。

    执法规范化建设达到新水平    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向全区公安机关推广乌海市网上案管中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对特定对象公开的经验做法。大力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和受立案制度,加大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力度,全面推行“四个一律”执法办案机制。建成自治区公安厅本级网上督察中心,健全了“7+2”网上督察系统,完善执法监督机制。5月份,在通辽市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全区有10个单位入选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队伍正规划建设实现新突破  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编办等部门联合出台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公安机关机构管理、编制管理、专业人才招录、警务辅人员管理、从优待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2016年度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工作,录取优秀毕业生371名。积极协调争取,为全区公安机关增加事业编制1000名,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问题;落实公安民警警衔津贴新标准,自治区公安厅本级、12个盟市公安局及所辖的102个旗县公安局全部兑现警衔津贴新标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议,全面启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提出公安机关“十个一”学习教育要求,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在全国、全区推出宝音德力格尔、邵兵等一批先进楷模,举办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召开全区公安宣传工作会议、全区公安机关“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演讲比赛以及内蒙古公安机关第二届最佳业务标兵揭晓仪式,取得良好宣传教育效果;在党中央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共刊发稿件7662篇(件),及时宣传全区公安工作亮点,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撰稿人:邰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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