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7卷  /  民主党派

2017卷

  • 民建
  • 【概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全年新发展会员98人。截至2016年底,全区会员总数2041人,会员平均年龄50.5岁,其中经济界1418人,占会员总数69.48%,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者895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569人,任政府及司法机关县处级以上职务的33人,担任各级人大和政协职务357人次。有直属地方(基层)组织10个,其中市级委员会5个: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等5个内设机构。机关核定编制12名,实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副厅级2名,处级3名。 

    2016年,在民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着力推进社会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思想建设】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继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走访自治区民主党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向全区下发文件,启动“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召开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升新闻宣传效果   全年编辑、印发《内蒙古民建》会刊4期。网站点击量22万次,编辑网站信息235篇。向会党中央报送稿件173篇,其中108篇信息被采用;报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简报196期;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86条宣传民建人物和活动的信息通讯。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获得2016年民建党中央网站评比三等奖,兼职编辑三等奖。《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庆祝成立25周年》被评为民建党中央20152016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工委委员撰写的《建立健全锻造工匠精神的制度体系》获民建党中央宣传部主办的“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中发掘和传承工匠精神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组织建设】

    召开全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民建党中央组织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区组织建设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提升了全区组织建设水平。

    加强会员发展管理牢牢把握“三个为主”的组织发展方针,坚持注重质量、注意数量、优化结构、保持特色的组织发展原则,发展与巩固相结合,制定全年组织发展计划,确保发展新会员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全年新发展会员98人。基层组织总数由84个增加到86个。完善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促进系统各项功能的充分利用,实现会员信息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在民建党中央开展的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高度重视各市级组织换届工作2016年是市级组织换届年。根据民建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关于民建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区市级组织换届工作会议,有序推进全区各市级组织和直属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在各地换届过程中,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积极同民建党中央、自治区和各地统战部、各地方(基层)组织协调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各地方(基层)组织认真落实换届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换届程序。截至2016年,共有8个需换届的地方(基层)组织已有7个(呼和浩特市委、包头市委、赤峰市委、通辽市总支部、兴安盟总支部、呼伦贝尔市总支部、巴彦淖尔市总支部)顺利完成换届。

    筹备区委换届工作按照民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领导班子候选人民主推荐工作。结合党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有关省级组织换届问题的参考说明》等文件,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下发《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等文件,有序推进区委换届工作顺利展开。

    坚持做好培训工作加大对基层组织主委的培训力度,举办40人参加的基层组织主委培训班,加强基层组织的能力和素质建设;同时,组织地方主委参加民建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基层组织主委培训班;组织会员参加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骨干会员培训班、“社院讲堂”和医疗卫生骨干培训班等培训。全年总计培训152人次。

    开展会章修改工作根据党中央《关于章程修改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向各地征求总纲和条文修改意见和建议。召开由专职会务工作者、骨干会员和专家学者参加的会章修改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收集整理上报。

    认真开展会内监督贯彻落实《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制度的意见》,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召开领导班子届中述职评议会,民建党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郭彩云出席会议,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主委代表领导班子对本届委员会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述职,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个人述职,参会的全体人员对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参加民建东北三省一区联席会议的机会,到民建黑龙江省委会进行考察交流。2016年,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监督委员会对乌海市委、巴彦淖尔总支部2个领导班子进行督查、述职和评议。在各地方组织换届过程中,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监督委员会深入基层,督促落实会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了纪律监督,为换届提供了纪律保障。

    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每周一的工作例会制度和学习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部门联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公车制度改革。对财务、档案、行政等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并认真抓好落实。机关支部完成换届工作。通过参加报告会、文艺会演、开展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报告》等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参政议政】

    认真参加高层协商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领导参加自治区党委举办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点课题调研协商座谈会、成果汇报会、自治区党外代表人士征求意见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举办的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自治区政府举办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协商会等9次,代表区委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受到自治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重视。

    做好政协提案、大会发言和人大建议工作在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报送19份大会发言全部被采用,36份集体提案其中33份被立案,3份提案转信息使用。会员个人名义提出大会发言4份,个人提案49份。《加大包头市棚户区改造与消化存量商品房工作力度》《重视资本市场的作用实现经济增长的转型》两份大会口头发言受到高度关注。《关于内蒙古直属机关公务员工资应实现“同城同酬”的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亲自督办,召开现场督办会并得到面对面答复,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提案》已被采纳,在已下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12号)中充分体现。《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受教育的提案》已促进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75号)。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全面激发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活力的提案也得到具体政策落实。《关于促进内蒙古创业投资业发展的提案》获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在全国“两会”上提交1份《关于加快牧草产业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大党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我区扶持力度的提案》《关于探索推广草原灾害政策性保险的提案》等7份提案。截至201612月共收到40份提案答复,其中3次面对面答复。全区各级组织认真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经统计,各地2016年提交市级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和议案共212件,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年初根据会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政府调研课题征选方向和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民建联系经济界的特点,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确定49个调研课题征选方向和10个重点调研课题,并及时下发各级组织和专委会,提出承担课题要求,布置2016年调研课题工作。各级组织和各专委会都及时部署安排,确定调研课题,由主要领导牵头,制定调研计划和方案,组建专家队伍,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共征选参政议政成果130份,内容涉及面广,针对性强。2016年,10个重点调研课题已全部完成并上报。其中《关于助推金融精准帮扶贫困县的建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促进创新发展》《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建议》《关于我区金融精准扶贫的建议》《化解内蒙古产能过剩的建议》同时也分别承接会党中央相关重点调研课题,由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财金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承担完成。《关于推进内蒙古农牧业投融资方式创新的建议》《关于如何抑制民间投资下滑地对策建议》《应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下岗再就业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建立市场政府双激励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关于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建议》也分别承接自治区党委调研课题,由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财金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企业委员会承担完成。自治区党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精准帮扶贫困县的建议》抓住《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新政策实施窗口期,率先提出利用资本市场作用助推自治区精准扶贫的建议,受到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机构落实。同时,报送民建党中央春季调研报告《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内蒙古经济的转型发展的建议》等17篇,报送民建党中央秋季调研报告《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促进创新发展》等22篇。

    完善社情民意信息駣稿机制报送自治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93篇,其中《关于辽代丰州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建议》《关于衔接棚户区改造与消化存量商品房的建议》《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亟待解决四个问题》被采用;报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信息68篇。其中:《关于我区马铃薯期货上市的建议》被《党外人士反映》采用;报送民建党中央社情民意信息15篇。其中:《加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力度,实现草原生态文明》《关于我区马铃薯期货上市的建议》被采用;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有5份社情民意信息被党中央统战部《零讯》采用,其中2份被党中央有关领导批示。

    推进专委会工作继续完善专委会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专委会全体会议、专家座谈会,落实《民建内蒙古第五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对专委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激励专委会委员为参政议政工作多做贡献。2016年各专委会承担大量课题调研任务,共向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提交成果62篇。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提交的大会发言、集体提案、专题调研报告和高层协商发言材料中近 80% 是由各专委会完成的课题转化而来,参政议政成果质量不断提升,较好地发挥了专委会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参政议政成果产生与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对2015年度全区参政议政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统战部召开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前,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及时召集参政议政骨干会员研究讨论并形成相关意见建议;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特约(邀)职务的会员,利用参加调研、检查、视察、交流等机会,认真了解党委政府工作,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社会服务】

    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抓住证监会新政策实施窗口期,与会内金融专家为武川县协调引进国融证券,每年可以贡献至少2000万元税收,并签署马铃薯种业、城市基础建设等结对帮扶系列项目协议,起到 “牵红线,搭平台”的作用。争取民建党中央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项目  2016年基金会继续为自治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医院捐赠救护车共33辆(几年来共捐55辆),并向全区各旗县捐赠价值2000万元的100套“移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方式,提高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参加民建党中央社会服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推动全区社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向大会提交区委换届以来的社会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区委8名先进个人和3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

    服务会员企业为促进会员企业参与合作,改革创新,组织会员参加民建党中央2016年“中国风险投资论坛”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 “第三期民建党中央企业家培训班”等大型会议和培训。与民建包头市委、中国经济时报社联合举办非公经济前沿圆桌会议,对国家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关爱扶贫工作呼和浩特市委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的公祭活动和“传承历史文化,共享现代文明”等主题日活动;包头市委在2015年与民建天津河西区委缔结友好组织基础上,20168月进行第一次经济合作项目交流对接;呼伦贝尔总支部组织会员为图里河白血病患者捐款活动,捐款1.75万元,乌兰察布市委为帮助高中残疾学生完成学业,组织会员共捐助11名学生2.2万元;兴安盟总支部组织会员为环卫工人发放50套羽绒服、70套环卫服和服装安全指示灯;直属工委委员向和林县和清水河县捐赠了价值30万元的食用油和面粉;通辽职业学院会员为推动贫困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进行多次创业讲座和辅导;巴彦淖尔市总支部继续做好对包扶村的扶贫工作,开展送法律、送温暖等主题活动;乌海市委每年重大节日前夕走访慰问老会员形成常态,让他们感受到会的关爱与温暖;赤峰市委委员发明家陈宝泽被国家人才规划编制委员会授予“十大国家级特殊贡献人物”称号;直属工委委员郗瑞雪、通辽总支部会员田春艳被内蒙古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撰稿人:赵姣)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民建
  • 【概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全年新发展会员98人。截至2016年底,全区会员总数2041人,会员平均年龄50.5岁,其中经济界1418人,占会员总数69.48%,具有中高级以上职称者895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569人,任政府及司法机关县处级以上职务的33人,担任各级人大和政协职务357人次。有直属地方(基层)组织10个,其中市级委员会5个: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社会服务部等5个内设机构。机关核定编制12名,实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副厅级2名,处级3名。 

    2016年,在民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着力推进社会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思想建设】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继续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走访自治区民主党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向全区下发文件,启动“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召开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升新闻宣传效果   全年编辑、印发《内蒙古民建》会刊4期。网站点击量22万次,编辑网站信息235篇。向会党中央报送稿件173篇,其中108篇信息被采用;报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简报196期;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86条宣传民建人物和活动的信息通讯。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获得2016年民建党中央网站评比三等奖,兼职编辑三等奖。《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庆祝成立25周年》被评为民建党中央20152016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工委委员撰写的《建立健全锻造工匠精神的制度体系》获民建党中央宣传部主办的“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中发掘和传承工匠精神研讨会”论文二等奖。

    【组织建设】

    召开全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民建党中央组织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区组织建设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提升了全区组织建设水平。

    加强会员发展管理牢牢把握“三个为主”的组织发展方针,坚持注重质量、注意数量、优化结构、保持特色的组织发展原则,发展与巩固相结合,制定全年组织发展计划,确保发展新会员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全年新发展会员98人。基层组织总数由84个增加到86个。完善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促进系统各项功能的充分利用,实现会员信息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在民建党中央开展的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高度重视各市级组织换届工作2016年是市级组织换届年。根据民建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关于民建市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区市级组织换届工作会议,有序推进全区各市级组织和直属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在各地换届过程中,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积极同民建党中央、自治区和各地统战部、各地方(基层)组织协调沟通,解决实际问题。各地方(基层)组织认真落实换届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换届程序。截至2016年,共有8个需换届的地方(基层)组织已有7个(呼和浩特市委、包头市委、赤峰市委、通辽市总支部、兴安盟总支部、呼伦贝尔市总支部、巴彦淖尔市总支部)顺利完成换届。

    筹备区委换届工作按照民建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领导班子候选人民主推荐工作。结合党中央《关于民建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有关省级组织换届问题的参考说明》等文件,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下发《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等文件,有序推进区委换届工作顺利展开。

    坚持做好培训工作加大对基层组织主委的培训力度,举办40人参加的基层组织主委培训班,加强基层组织的能力和素质建设;同时,组织地方主委参加民建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基层组织主委培训班;组织会员参加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骨干会员培训班、“社院讲堂”和医疗卫生骨干培训班等培训。全年总计培训152人次。

    开展会章修改工作根据党中央《关于章程修改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向各地征求总纲和条文修改意见和建议。召开由专职会务工作者、骨干会员和专家学者参加的会章修改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收集整理上报。

    认真开展会内监督贯彻落实《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制度的意见》,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召开领导班子届中述职评议会,民建党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郭彩云出席会议,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主委代表领导班子对本届委员会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述职,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个人述职,参会的全体人员对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参加民建东北三省一区联席会议的机会,到民建黑龙江省委会进行考察交流。2016年,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监督委员会对乌海市委、巴彦淖尔总支部2个领导班子进行督查、述职和评议。在各地方组织换届过程中,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监督委员会深入基层,督促落实会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了纪律监督,为换届提供了纪律保障。

    加强机关建设推进机关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每周一的工作例会制度和学习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部门联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公车制度改革。对财务、档案、行政等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并认真抓好落实。机关支部完成换届工作。通过参加报告会、文艺会演、开展学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报告》等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参政议政】

    认真参加高层协商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领导参加自治区党委举办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点课题调研协商座谈会、成果汇报会、自治区党外代表人士征求意见座谈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举办的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自治区政府举办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协商会等9次,代表区委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受到自治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重视。

    做好政协提案、大会发言和人大建议工作在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报送19份大会发言全部被采用,36份集体提案其中33份被立案,3份提案转信息使用。会员个人名义提出大会发言4份,个人提案49份。《加大包头市棚户区改造与消化存量商品房工作力度》《重视资本市场的作用实现经济增长的转型》两份大会口头发言受到高度关注。《关于内蒙古直属机关公务员工资应实现“同城同酬”的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亲自督办,召开现场督办会并得到面对面答复,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提案》已被采纳,在已下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12号)中充分体现。《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受教育的提案》已促进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75号)。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全面激发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活力的提案也得到具体政策落实。《关于促进内蒙古创业投资业发展的提案》获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在全国“两会”上提交1份《关于加快牧草产业发展的建议》和《关于加大党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我区扶持力度的提案》《关于探索推广草原灾害政策性保险的提案》等7份提案。截至201612月共收到40份提案答复,其中3次面对面答复。全区各级组织认真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经统计,各地2016年提交市级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和议案共212件,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年初根据会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政府调研课题征选方向和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民建联系经济界的特点,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确定49个调研课题征选方向和10个重点调研课题,并及时下发各级组织和专委会,提出承担课题要求,布置2016年调研课题工作。各级组织和各专委会都及时部署安排,确定调研课题,由主要领导牵头,制定调研计划和方案,组建专家队伍,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共征选参政议政成果130份,内容涉及面广,针对性强。2016年,10个重点调研课题已全部完成并上报。其中《关于助推金融精准帮扶贫困县的建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促进创新发展》《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建议》《关于我区金融精准扶贫的建议》《化解内蒙古产能过剩的建议》同时也分别承接会党中央相关重点调研课题,由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财金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承担完成。《关于推进内蒙古农牧业投融资方式创新的建议》《关于如何抑制民间投资下滑地对策建议》《应对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下岗再就业问题及对策建议》《关于建立市场政府双激励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关于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建议》也分别承接自治区党委调研课题,由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财金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企业委员会承担完成。自治区党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精准帮扶贫困县的建议》抓住《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新政策实施窗口期,率先提出利用资本市场作用助推自治区精准扶贫的建议,受到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并要求相关机构落实。同时,报送民建党中央春季调研报告《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内蒙古经济的转型发展的建议》等17篇,报送民建党中央秋季调研报告《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促进创新发展》等22篇。

    完善社情民意信息駣稿机制报送自治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93篇,其中《关于辽代丰州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建议》《关于衔接棚户区改造与消化存量商品房的建议》《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亟待解决四个问题》被采用;报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信息68篇。其中:《关于我区马铃薯期货上市的建议》被《党外人士反映》采用;报送民建党中央社情民意信息15篇。其中:《加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力度,实现草原生态文明》《关于我区马铃薯期货上市的建议》被采用;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有5份社情民意信息被党中央统战部《零讯》采用,其中2份被党中央有关领导批示。

    推进专委会工作继续完善专委会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专委会全体会议、专家座谈会,落实《民建内蒙古第五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对专委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激励专委会委员为参政议政工作多做贡献。2016年各专委会承担大量课题调研任务,共向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提交成果62篇。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提交的大会发言、集体提案、专题调研报告和高层协商发言材料中近 80% 是由各专委会完成的课题转化而来,参政议政成果质量不断提升,较好地发挥了专委会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参政议政成果产生与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对2015年度全区参政议政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统战部召开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前,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及时召集参政议政骨干会员研究讨论并形成相关意见建议;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特约(邀)职务的会员,利用参加调研、检查、视察、交流等机会,认真了解党委政府工作,关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社会服务】

    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抓住证监会新政策实施窗口期,与会内金融专家为武川县协调引进国融证券,每年可以贡献至少2000万元税收,并签署马铃薯种业、城市基础建设等结对帮扶系列项目协议,起到 “牵红线,搭平台”的作用。争取民建党中央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项目  2016年基金会继续为自治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医院捐赠救护车共33辆(几年来共捐55辆),并向全区各旗县捐赠价值2000万元的100套“移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方式,提高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参加民建党中央社会服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推动全区社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向大会提交区委换届以来的社会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区委8名先进个人和3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

    服务会员企业为促进会员企业参与合作,改革创新,组织会员参加民建党中央2016年“中国风险投资论坛”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 “第三期民建党中央企业家培训班”等大型会议和培训。与民建包头市委、中国经济时报社联合举办非公经济前沿圆桌会议,对国家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关爱扶贫工作呼和浩特市委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的公祭活动和“传承历史文化,共享现代文明”等主题日活动;包头市委在2015年与民建天津河西区委缔结友好组织基础上,20168月进行第一次经济合作项目交流对接;呼伦贝尔总支部组织会员为图里河白血病患者捐款活动,捐款1.75万元,乌兰察布市委为帮助高中残疾学生完成学业,组织会员共捐助11名学生2.2万元;兴安盟总支部组织会员为环卫工人发放50套羽绒服、70套环卫服和服装安全指示灯;直属工委委员向和林县和清水河县捐赠了价值30万元的食用油和面粉;通辽职业学院会员为推动贫困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进行多次创业讲座和辅导;巴彦淖尔市总支部继续做好对包扶村的扶贫工作,开展送法律、送温暖等主题活动;乌海市委每年重大节日前夕走访慰问老会员形成常态,让他们感受到会的关爱与温暖;赤峰市委委员发明家陈宝泽被国家人才规划编制委员会授予“十大国家级特殊贡献人物”称号;直属工委委员郗瑞雪、通辽总支部会员田春艳被内蒙古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撰稿人:赵姣)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