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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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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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设机构18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现有工作人员128名

    2017年,全区各级组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务实推进,创新和完善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搞培训提素质、选干部配班子、育人才聚贤能、抓基层打基础等各项任务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中共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集中培训轮训  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分层分级开展集中培训轮训,实现对党员干部全覆盖,及时把中共十九大精神传递到一线、贯彻到基层。截至年底,全区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1087期次,累计培训党员干部14万人次

    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全区累计培训县处级干部16.3万人次。结合巡视整改,党性教育在主体班次中占比20%以上,学制1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全部设置党性分析内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主体班31期,赴北京、浙江等地举办“走出去”培训班6期,举办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8期。新创建命名鄂尔多斯市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等4个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多渠道加强干部实践锻炼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干部挂职工作的意见》,采取“上挂、下挂、外挂、互挂”等形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204名干部参加各类挂职锻炼。继续抓好京蒙对口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各盟市、旗县选派1.6万名干部到国家部委、发达地区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

    【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先后两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事业单位超编整改缓慢方面,全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超配的干部、超编的事业单位及超编人员全部完成消化。在整治“圈子文化”不绝方面,将整治“圈子文化”作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苏木乡镇党委进行深刻剖析。在干部考察中,就考察对象是否存在“小圈子”问题进行重点了解。加强换届风气督导,严防拉票贿选、搞“小圈子”行为。在整治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责令相关党组(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盟市、区直部门和高校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397个“三类”嘎查村党组织102个相对后进社区党组织全部完成转化。指导电力集团公司党委完成换届。在整治“三会一课”存在造假方面,出台《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区直机关2700余名党支部书记全部轮训一遍。在整治干部“带病提拔”方面,在全区集中开展 “带病提拔”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或被立案调查有关人员的选任过程进行倒查。在整治部分厅级正职调整过于频繁方面,对2013年以来调整的盟市、旗县党政正职和区直机关厅级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在整治干部管理不严格方面,对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较重、处理偏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查专项整治行动。对应退未退的干部全部办理退休手续。在整治有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尽责方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全区各级党委共对749名干部进行了调整、问责、免职。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下大力气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关于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等20多项制度文件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精心谋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座谈会精神,研究制定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2017年《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协调小组会、调研指导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周密组织实施  以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务骨干百日调研、典型案例推介引领、责任清单推进落实”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学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创新学习机制  全面推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基层党组织三个层面“六个一”学习机制,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学习教育任务落实。组织开展了向廖俊波、黄大年学习活动。以“迎学十九大,争当北疆先锋”为载体,部署开展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深入开展“党员联心帮扶群众”活动。普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销号整改,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统筹、实现两促进。

    强化督导宣传  向盟市、自治区直属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派出22个调研指导组,坚持每半月电话督导1次,每月实地督导1次,以精准督查指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编印《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典型案例》1书,编发《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通报》32期,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党建制度改革】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4月,组织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两个典型案例,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苏木乡镇党委围绕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全面规范嘎查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12个盟市和4个自治区直属党(工)委书记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指导各盟市、厅局、高校、国企分领域分层级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8.5万个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实现全覆盖。采取交叉互检方式,全面了解盟市和自治区直属党(工)委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党建制度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着力抓好主干性、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园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暂行办法》《盟市、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和择优选升等工作。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把最合适的人选放到合适的岗位,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在换届人事安排上,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从自治区金融机构、政法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择优选派13名年轻专业干部充实到盟市政府班子、法检“两长”队伍中,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和整体功能得到显著提升

    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情况。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把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从严抓好《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贯彻执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原则,保持贫困旗县党政正职稳定

    优化干部队伍来源和结构  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选调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305人,全部充实到苏木乡镇。拓宽选人视野,首次实施定向选调清华、北大2018年优秀毕业生工作。组织完成2017年自治区直属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1412人

    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  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例会制度,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切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制定《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操作规程》,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

    创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着眼于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地考实评准,研究出台“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建立起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考评体系。召开全区年度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年度考核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民意调查。

    【基层党组织建设】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农村实施“富民党建”,在城市实施“暖心党建”,在机关实施“活力党建”,在高校实施“树人党建”,在国企实施“聚力党建”,在“两新”组织实施“连心党建”,在边境实施“固边党建”,着力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召开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准选派10471名优秀党员干部到嘎查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坚持以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全区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嘎查村超过80%

    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召开全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制定出台《呼包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协同推进规划纲要(2017—2020年)》。开展“两个覆盖”专项行动“回头看”,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51.6%和45.2%,基本做到应建尽建。大力实施边境基层党建“五边行动”,积极推进“口岸党建”,构建了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格局

    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从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严把政治关口,注重在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发展党员,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全区8.5万个党组织和155万名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提高基层基础保障水平  全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经费提高到22.96亿元,每个社区年财政预算26.1万元;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2.3万元;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资3000元以上。建强带头人队伍,先后对142名不胜任脱贫攻坚任务书记进行组织调整;98.1%的社区配备专职副书记。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全区2416个社区中活动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99.9%;在非公企业启动实施“百千工程”,103个旗县50个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建立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活动场所1000个

    【激发人才工作创新创造活力】

    完善人才工作制度体系  加强人才工作整体设计和制度安排,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若干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以《实施意见》为总纲、以框架性制度为主干、以操作性制度为补充的1+N+X”的人才政策体系

    实施重点人才工程  深化拓展“草原英才”工程,完成第七批、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评审工作。举办第五届“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深化拓展京蒙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召开京蒙对口帮扶和人才区域合作座谈会

    创新方法“走出去”招才引智  在北京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政策推介和招才引智活动,与中国农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签订人才项目合作协议18个,首次举办“走进清华”内蒙古发展推介会暨清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首场招聘会。开展“鸿雁行动”招才引智活动,开展人才带产业带项目对接

    【中共十九大代表推选】  坚持把选好十九大代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推荐选举工作,包括张德江在内的41名候选人均全票当选十九大代表。坚持严把人选政治关,凡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律排除在外;严把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严把身份认定关,坚决杜绝“顶帽子”和弄虚作假现象。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全区共有8.59万个基层党组织157.28万名党员参加推荐提名,参与率分别为100%99.63%,自治区派出8个考察组对44名代表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实现党组织意志和广大党员意愿的高度统一

    【市县乡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  坚持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压茬推进,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换届工作。截至年底,全区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坚持及早调研谋划,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组成6个专题调研组分赴12个盟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换届专题调研报告》和《盟市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报告》,为科学制定换届政策奠定了基础。坚持周密部署推动,组织召开换届工作会、业务培训会、指导督查工作会等会议,对换届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大、政府和盟市、旗县(市、区)政协换届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换届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坚持严格审核把关,提前对1235名拟提名人选分别征求自治区纪委、统战部、“法检”两院意见,并查核所有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对12个盟市所辖103个旗县(市、区)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进行审核并批复。首次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旗县(市、区“法检”两长进行考察。派出12个换届考察组对各盟市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和成员“法检”两长及新提名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严把人选质量关,候选人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后批复各盟市。坚持从严抓好风气监督,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关于派出换届工作指导督查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换届指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纪委派出12个指导督查组,对各盟市“一对一”全程督查指导,同时巡查到旗县、延伸到苏木乡镇。认真落实“四必谈”“四必看”“四必训”要求,充分运用“两片一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将换届纪律要求向党外人士延伸。换届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分层分类培训换届人员9.4万人次,学习观看“两片一书”14.4万人次,谈心谈话10.4万人次,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9.8万余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自治区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按照党中央换届政策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会同自治区人大、政协党组和统战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意见》《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了解人选政治表现、专业特长、廉洁自律等情况,确保人选质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考察和委托考察等方式,对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审查。配合中共中央组织部换届考察组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和成员“法检”两长及拟提名人选换届考察任务。同时,按照党中央分配名额和结构比例,坚持标准、深入考察、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名推荐工作。

    (撰稿人:王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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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设机构18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现有工作人员128名

    2017年,全区各级组织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组织部长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务实推进,创新和完善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搞培训提素质、选干部配班子、育人才聚贤能、抓基层打基础等各项任务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中共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集中培训轮训  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分层分级开展集中培训轮训,实现对党员干部全覆盖,及时把中共十九大精神传递到一线、贯彻到基层。截至年底,全区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会1087期次,累计培训党员干部14万人次

    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全区累计培训县处级干部16.3万人次。结合巡视整改,党性教育在主体班次中占比20%以上,学制1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全部设置党性分析内容。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主体班31期,赴北京、浙江等地举办“走出去”培训班6期,举办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8期。新创建命名鄂尔多斯市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等4个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多渠道加强干部实践锻炼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干部挂职工作的意见》,采取“上挂、下挂、外挂、互挂”等形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派204名干部参加各类挂职锻炼。继续抓好京蒙对口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各盟市、旗县选派1.6万名干部到国家部委、发达地区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

    【党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先后两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事业单位超编整改缓慢方面,全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超配的干部、超编的事业单位及超编人员全部完成消化。在整治“圈子文化”不绝方面,将整治“圈子文化”作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点内容,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苏木乡镇党委进行深刻剖析。在干部考察中,就考察对象是否存在“小圈子”问题进行重点了解。加强换届风气督导,严防拉票贿选、搞“小圈子”行为。在整治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责令相关党组(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盟市、区直部门和高校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方面,397个“三类”嘎查村党组织102个相对后进社区党组织全部完成转化。指导电力集团公司党委完成换届。在整治“三会一课”存在造假方面,出台《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区直机关2700余名党支部书记全部轮训一遍。在整治干部“带病提拔”方面,在全区集中开展 “带病提拔”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或被立案调查有关人员的选任过程进行倒查。在整治部分厅级正职调整过于频繁方面,对2013年以来调整的盟市、旗县党政正职和区直机关厅级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在整治干部管理不严格方面,对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情节较重、处理偏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查专项整治行动。对应退未退的干部全部办理退休手续。在整治有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尽责方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全区各级党委共对749名干部进行了调整、问责、免职。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下大力气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关于健全完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等20多项制度文件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精心谋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座谈会精神,研究制定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2017年《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协调小组会、调研指导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周密组织实施  以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务骨干百日调研、典型案例推介引领、责任清单推进落实”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学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创新学习机制  全面推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基层党组织三个层面“六个一”学习机制,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学习教育任务落实。组织开展了向廖俊波、黄大年学习活动。以“迎学十九大,争当北疆先锋”为载体,部署开展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深入开展“党员联心帮扶群众”活动。普遍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销号整改,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统筹、实现两促进。

    强化督导宣传  向盟市、自治区直属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等派出22个调研指导组,坚持每半月电话督导1次,每月实地督导1次,以精准督查指导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编印《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典型案例》1书,编发《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通报》32期,指导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党建制度改革】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4月,组织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两个典型案例,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苏木乡镇党委围绕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全面规范嘎查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12个盟市和4个自治区直属党(工)委书记2016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指导各盟市、厅局、高校、国企分领域分层级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8.5万个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实现全覆盖。采取交叉互检方式,全面了解盟市和自治区直属党(工)委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党建制度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着力抓好主干性、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园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8个制度文件。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暂行办法》《盟市、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和择优选升等工作。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把最合适的人选放到合适的岗位,做到人事相宜、人岗相适。在换届人事安排上,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从自治区金融机构、政法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择优选派13名年轻专业干部充实到盟市政府班子、法检“两长”队伍中,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和整体功能得到显著提升

    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情况。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严把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从严抓好《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贯彻执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原则,保持贫困旗县党政正职稳定

    优化干部队伍来源和结构  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选调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305人,全部充实到苏木乡镇。拓宽选人视野,首次实施定向选调清华、北大2018年优秀毕业生工作。组织完成2017年自治区直属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1412人

    加大干部管理监督力度  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建立干部监督工作例会制度,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实施细则,切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制定《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操作规程》,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工作

    创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着眼于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地考实评准,研究出台“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建立起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考评体系。召开全区年度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年度考核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民意调查。

    【基层党组织建设】

    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农村实施“富民党建”,在城市实施“暖心党建”,在机关实施“活力党建”,在高校实施“树人党建”,在国企实施“聚力党建”,在“两新”组织实施“连心党建”,在边境实施“固边党建”,着力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

    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召开全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准选派10471名优秀党员干部到嘎查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坚持以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全区有集体经济收入的嘎查村超过80%

    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召开全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制定出台《呼包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协同推进规划纲要(2017—2020年)》。开展“两个覆盖”专项行动“回头看”,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51.6%和45.2%,基本做到应建尽建。大力实施边境基层党建“五边行动”,积极推进“口岸党建”,构建了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治边格局

    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从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标准,严把政治关口,注重在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发展党员,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全区8.5万个党组织和155万名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提高基层基础保障水平  全区农村牧区基层基础保障经费提高到22.96亿元,每个社区年财政预算26.1万元;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2.3万元;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资3000元以上。建强带头人队伍,先后对142名不胜任脱贫攻坚任务书记进行组织调整;98.1%的社区配备专职副书记。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全区2416个社区中活动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99.9%;在非公企业启动实施“百千工程”,103个旗县50个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建立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非公企业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活动场所1000个

    【激发人才工作创新创造活力】

    完善人才工作制度体系  加强人才工作整体设计和制度安排,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若干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以《实施意见》为总纲、以框架性制度为主干、以操作性制度为补充的1+N+X”的人才政策体系

    实施重点人才工程  深化拓展“草原英才”工程,完成第七批、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评审工作。举办第五届“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活动。深化拓展京蒙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召开京蒙对口帮扶和人才区域合作座谈会

    创新方法“走出去”招才引智  在北京开展“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内蒙古人才政策推介和招才引智活动,与中国农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签订人才项目合作协议18个,首次举办“走进清华”内蒙古发展推介会暨清华大学2018届毕业生首场招聘会。开展“鸿雁行动”招才引智活动,开展人才带产业带项目对接

    【中共十九大代表推选】  坚持把选好十九大代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推荐选举工作,包括张德江在内的41名候选人均全票当选十九大代表。坚持严把人选政治关,凡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律排除在外;严把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严把身份认定关,坚决杜绝“顶帽子”和弄虚作假现象。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全区共有8.59万个基层党组织157.28万名党员参加推荐提名,参与率分别为100%99.63%,自治区派出8个考察组对44名代表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实现党组织意志和广大党员意愿的高度统一

    【市县乡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  坚持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压茬推进,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换届工作。截至年底,全区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坚持及早调研谋划,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组成6个专题调研组分赴12个盟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换届专题调研报告》和《盟市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报告》,为科学制定换届政策奠定了基础。坚持周密部署推动,组织召开换届工作会、业务培训会、指导督查工作会等会议,对换届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大、政府和盟市、旗县(市、区)政协换届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换届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坚持严格审核把关,提前对1235名拟提名人选分别征求自治区纪委、统战部、“法检”两院意见,并查核所有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对12个盟市所辖103个旗县(市、区)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进行审核并批复。首次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旗县(市、区“法检”两长进行考察。派出12个换届考察组对各盟市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和成员“法检”两长及新提名人选进行深入考察,严把人选质量关,候选人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后批复各盟市。坚持从严抓好风气监督,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关于派出换届工作指导督查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换届指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纪委派出12个指导督查组,对各盟市“一对一”全程督查指导,同时巡查到旗县、延伸到苏木乡镇。认真落实“四必谈”“四必看”“四必训”要求,充分运用“两片一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将换届纪律要求向党外人士延伸。换届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分层分类培训换届人员9.4万人次,学习观看“两片一书”14.4万人次,谈心谈话10.4万人次,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9.8万余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自治区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按照党中央换届政策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会同自治区人大、政协党组和统战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意见》《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面了解人选政治表现、专业特长、廉洁自律等情况,确保人选质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直接考察和委托考察等方式,对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审查。配合中共中央组织部换届考察组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和成员“法检”两长及拟提名人选换届考察任务。同时,按照党中央分配名额和结构比例,坚持标准、深入考察、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名推荐工作。

    (撰稿人:王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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