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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地方税务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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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税局)内设17个处室4个事业单位;下设12个盟市地方税务局2个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4个派出机构2017年,全年组织税费收入182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6.7亿元,社会保险费完成863.6亿元,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107.9亿元。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社会矛盾化解等,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税收意见建议,以税资政作用明显。按期推开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修订《房产税实施细则》《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完成59个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不断优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放管服”改革持续用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税收改革。大力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研发并试点运行电子税务局,完成内蒙古地税大数据平台“一库三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全系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建设扎实有效。自治区及盟市地税局获得多项国家及自治区级荣誉。

    【税收收入】  2017年,全系统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82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6.7亿元,位居全国地税系统第19位;社会保险费完成863.6亿元,同比增长30%;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107.9亿元,同比增长32.3%。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统计,完成各项收入78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95.2亿元;非税收入完成91.5亿元,同比增长35.4%,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税收政策落实】  严格执行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和支持双创、促进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160.53亿元,其中改善民生84.2亿元、区域发展14.78亿元、社保费7.3亿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税收改革】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30条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责事项清单,保留5项行政许可事项。巩固“多证合一”“两证整合”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区新增市场主体39.1万户。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提升征管质效。认真执行《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在8个方面有序开展国税地税合作,确定合作示范项目14项、自主创新项目22项,联合征管、联合服务、联合分析等合作项目制度化常态化运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认可。持续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导向作用愈加明显,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系统运行全面覆盖,全年通过风险平台实现税收60.9亿元,识别命中率为93.44%,成效贡献率为7%,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和3个百分点。稽查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管理层级提升,队伍力量增强,工作成效明显,有力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全年查补收入12.57亿元。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多处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累计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2.82亿元。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加强与财政、水利、环保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征管措施,确保“绿色税制”按期推开。为使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缴纳更为合理,推动完成全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全区59个矿产品全部完成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调节作用明显增强

    【纳税服务】  推出5类20项49条便利化服务措施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同城通办”和“免填单”等便民服务机制,主要涉税事项实现全区通办。推行网上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实现申报缴纳税款、查询缴纳社保费、涉税信息变更和查询等近20项业务自助办理,企业网报率93.8%,实现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建设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场所213个,建设联合办税服务窗口936个499个实现“一窗一人一机”服务模式,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实现涉税信息税务部门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开展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与相关部门实施征信互认联合激励,在发票领购、办税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在地税门户网站和“信用内蒙古”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9040条。开展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联合自治区国税局评出A级纳税人1182户,与相关部门实施征信互认联合激励,在发票领购、办税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同时对4393户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施惩戒。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在地税门户网站和“信用内蒙古”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9040条。大力推行“银税互动”,完善合作机制,推动相关金融机构为信用好的纳税人累计发放贷款449笔12.5亿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税收宣传培训,联合国税局启动第26个税收宣传月,改进完善12366纳税服务系统和纳税人学堂,满足了不同纳税人的需求。组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2017年自治区地税局纳税人满意度全国排名提升2个位次,呼和浩特市地税局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六

    【依法治税】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税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核心平台,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实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集体审议,2017年审理重大案件5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增强决策合法性、可行性和有效性。2017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均已聘请法律顾问,累计完成涉法事务性工作320多件。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联合国税部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现国地税“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上线运行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制定69个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将风险防控融入税收执法全过程。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严格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信息化建设】  研究制定《2017—2019年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确定9大类45项信息化重点建设任务,部分项目已经取得成果、产生效益。完成金税三期系统岗责优化调整,加强国地税信息共享和业务互通。完善“同城通办”和“全区通办”业务流程,切实扩大涉税事项通办业务范围。加速推进实名办税进程,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通过运维管理和呼叫平台,全年解答和处理运维问题2.67万个,升级应用系统73次。推进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办税平台建设,研发全功能电子税务局,将原网上办税服务厅29项功能拓展至224项。其中,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实现税款实时缴库等成为全国首创。推广移动办税(费)系统和自助办税(费)终端,努力拓展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新体验。实施大数据平台建设,搭建内蒙古地税大数据总体框架,完成“一库三中心”建设,可用数据资产达65亿条,已发布数据治理、纳税人画像、基因图谱等11项功能应用,数据比对覆盖11个税种,为各级地税机关进行大数据深度分析和风险识别提供有力抓手,实现征管方式由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全面开展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制度+科技”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防线、流程防线、信息防线、监督防线,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纪委的表扬

    2017年2月16日上午,内蒙古地税局移动办税(费)系统启动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标志着全区地税系统在税收信息化工作实践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干部队伍建设】  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选拔19名处级领导干部,强化专业配备,优化班子结构。全面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制定《自治区地税系统2017—2020年干部跨部门交流计划》,挂职交流375名干部。制定《盟市地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关于加强旗县地税局长管理的意见》,从严规范干部管理。严格落实个人申报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全系统共举办处级干部、基层局长、公务员初任等各级各类培训班264期,培训人员2.44万人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在2017年全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业务大比武中获得团体第10名、个人第5名的好成绩。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地税事业发展根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系统19个单位8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选树一批“最美基层公务员”“尽责圆梦践行者”先进个人和优秀旗县局长、办税厅主任,激发了基层干部向上向善、向好向优的内生动力。

    【国家级先进集体】  1月6日,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康巴什新区分局、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地方税务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地方税务局、兴安盟扎赉特旗地方税务局4家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集体”称号1月18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地方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称号2月27日,兴安盟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的称号3月15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地方税务局社保分局被共青团党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等22家单位授予“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4月,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办证厅、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地方税务局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9月28日,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2017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10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督察内审处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11月17日,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赤峰市地方税务局、赤峰市敖汉旗地方税务局3家单位被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12月11日,阿拉善盟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12月15日,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3家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称号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税务总局业务比武决赛中获得团体第10名

    【自治区级先进集体】  2017年6月5日,包头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等13家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地方税务局等13家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6月29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自治区直属机关‘双建双创’活动先进机关党委”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经济研究中心党支部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自治区直属机关‘双建双创’活动区直机关先进党支部”称号。9月25日,自治区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和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地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称号。

    【国家级先进个人】

    杨玉秀  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科科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敖特更吉日嘎拉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地方税务局税源二科科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周闯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地方税务局局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刘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科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侯艳萍  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1月2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5年度打击非法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马睿彦  巴彦淖尔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于2017年1月2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5年度打击非法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李小州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工作。于2017年7月17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个人三等功”

    邢东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征管分局局长。于2017年7月17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个人嘉奖”

    贾云龙  包头市石拐区地方税务局局长。于2017年7月17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个人嘉奖”

    郝耀忠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地方税务局工作2017年9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中国好税官”称号

    王振坤  赤峰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2017年10月25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6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石少伟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督察内审处工作。于2017年12月11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撰稿人:陈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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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税局)内设17个处室4个事业单位;下设12个盟市地方税务局2个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4个派出机构2017年,全年组织税费收入182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6.7亿元,社会保险费完成863.6亿元,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107.9亿元。围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社会矛盾化解等,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税收意见建议,以税资政作用明显。按期推开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动修订《房产税实施细则》《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完成59个矿产品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不断优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放管服”改革持续用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推进税收改革。大力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研发并试点运行电子税务局,完成内蒙古地税大数据平台“一库三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全系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建设扎实有效。自治区及盟市地税局获得多项国家及自治区级荣誉。

    【税收收入】  2017年,全系统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82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6.7亿元,位居全国地税系统第19位;社会保险费完成863.6亿元,同比增长30%;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107.9亿元,同比增长32.3%。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统计,完成各项收入78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95.2亿元;非税收入完成91.5亿元,同比增长35.4%,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税收政策落实】  严格执行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和支持双创、促进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费160.53亿元,其中改善民生84.2亿元、区域发展14.78亿元、社保费7.3亿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税收改革】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30条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权责事项清单,保留5项行政许可事项。巩固“多证合一”“两证整合”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区新增市场主体39.1万户。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提升征管质效。认真执行《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在8个方面有序开展国税地税合作,确定合作示范项目14项、自主创新项目22项,联合征管、联合服务、联合分析等合作项目制度化常态化运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认可。持续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导向作用愈加明显,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系统运行全面覆盖,全年通过风险平台实现税收60.9亿元,识别命中率为93.44%,成效贡献率为7%,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和3个百分点。稽查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管理层级提升,队伍力量增强,工作成效明显,有力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全年查补收入12.57亿元。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多处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累计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2.82亿元。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加强与财政、水利、环保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征管措施,确保“绿色税制”按期推开。为使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缴纳更为合理,推动完成全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全区59个矿产品全部完成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调节作用明显增强

    【纳税服务】  推出5类20项49条便利化服务措施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同城通办”和“免填单”等便民服务机制,主要涉税事项实现全区通办。推行网上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实现申报缴纳税款、查询缴纳社保费、涉税信息变更和查询等近20项业务自助办理,企业网报率93.8%,实现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跑马路”。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建设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场所213个,建设联合办税服务窗口936个499个实现“一窗一人一机”服务模式,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实现涉税信息税务部门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开展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与相关部门实施征信互认联合激励,在发票领购、办税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在地税门户网站和“信用内蒙古”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9040条。开展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联合自治区国税局评出A级纳税人1182户,与相关部门实施征信互认联合激励,在发票领购、办税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同时对4393户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施惩戒。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在地税门户网站和“信用内蒙古”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9040条。大力推行“银税互动”,完善合作机制,推动相关金融机构为信用好的纳税人累计发放贷款449笔12.5亿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开展税收宣传培训,联合国税局启动第26个税收宣传月,改进完善12366纳税服务系统和纳税人学堂,满足了不同纳税人的需求。组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2017年自治区地税局纳税人满意度全国排名提升2个位次,呼和浩特市地税局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六

    【依法治税】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安排部署税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核心平台,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作用,实行重大税务行政处罚集体审议,2017年审理重大案件5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增强决策合法性、可行性和有效性。2017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均已聘请法律顾问,累计完成涉法事务性工作320多件。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联合国税部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现国地税“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上线运行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制定69个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将风险防控融入税收执法全过程。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严格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信息化建设】  研究制定《2017—2019年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确定9大类45项信息化重点建设任务,部分项目已经取得成果、产生效益。完成金税三期系统岗责优化调整,加强国地税信息共享和业务互通。完善“同城通办”和“全区通办”业务流程,切实扩大涉税事项通办业务范围。加速推进实名办税进程,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实现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通过运维管理和呼叫平台,全年解答和处理运维问题2.67万个,升级应用系统73次。推进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办税平台建设,研发全功能电子税务局,将原网上办税服务厅29项功能拓展至224项。其中,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实现税款实时缴库等成为全国首创。推广移动办税(费)系统和自助办税(费)终端,努力拓展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新体验。实施大数据平台建设,搭建内蒙古地税大数据总体框架,完成“一库三中心”建设,可用数据资产达65亿条,已发布数据治理、纳税人画像、基因图谱等11项功能应用,数据比对覆盖11个税种,为各级地税机关进行大数据深度分析和风险识别提供有力抓手,实现征管方式由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全面开展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制度+科技”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防线、流程防线、信息防线、监督防线,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纪委的表扬

    2017年2月16日上午,内蒙古地税局移动办税(费)系统启动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标志着全区地税系统在税收信息化工作实践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干部队伍建设】  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选拔19名处级领导干部,强化专业配备,优化班子结构。全面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制定《自治区地税系统2017—2020年干部跨部门交流计划》,挂职交流375名干部。制定《盟市地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关于加强旗县地税局长管理的意见》,从严规范干部管理。严格落实个人申报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全系统共举办处级干部、基层局长、公务员初任等各级各类培训班264期,培训人员2.44万人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在2017年全国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业务大比武中获得团体第10名、个人第5名的好成绩。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地税系统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地税事业发展根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系统19个单位8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选树一批“最美基层公务员”“尽责圆梦践行者”先进个人和优秀旗县局长、办税厅主任,激发了基层干部向上向善、向好向优的内生动力。

    【国家级先进集体】  1月6日,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康巴什新区分局、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地方税务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地方税务局、兴安盟扎赉特旗地方税务局4家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集体”称号1月18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地方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称号2月27日,兴安盟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的称号3月15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地方税务局社保分局被共青团党中央、国家税务总局等22家单位授予“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4月,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办证厅、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地方税务局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9月28日,乌兰察布市地方税务局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2017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10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督察内审处被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11月17日,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赤峰市地方税务局、赤峰市敖汉旗地方税务局3家单位被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12月11日,阿拉善盟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12月15日,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呼伦贝尔市地方税务局、鄂尔多斯市地方税务局3家单位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称号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税务总局业务比武决赛中获得团体第10名

    【自治区级先进集体】  2017年6月5日,包头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等13家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地方税务局等13家单位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6月29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自治区直属机关‘双建双创’活动先进机关党委”称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经济研究中心党支部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自治区直属机关‘双建双创’活动区直机关先进党支部”称号。9月25日,自治区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和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地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称号。

    【国家级先进个人】

    杨玉秀  阿拉善盟地方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科科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敖特更吉日嘎拉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地方税务局税源二科科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周闯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地方税务局局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刘华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科长。于2017年1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工作者”称号

    侯艳萍  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1月2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5年度打击非法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马睿彦  巴彦淖尔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于2017年1月24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5年度打击非法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李小州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工作。于2017年7月17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个人三等功”

    邢东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征管分局局长。于2017年7月17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个人嘉奖”

    贾云龙  包头市石拐区地方税务局局长。于2017年7月17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营改增试点工作个人嘉奖”

    郝耀忠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地方税务局工作2017年9月,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中国好税官”称号

    王振坤  赤峰市地税局稽查局工作2017年10月25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2016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石少伟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督察内审处工作。于2017年12月11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撰稿人:陈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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