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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综述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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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金融办)内设综合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地方金融处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20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下设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中心和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20人

    全区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099.85亿元,同比增长8.1%,比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快4.1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快2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6.83%,占比同比提高1.51个百分点

    【贷款业务】  全年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突破2万亿,达到21456.03亿元,同比增长10.82%,全年新增贷款2095.01亿元。各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从紧的情况下,争取金融机构总行倾斜支持,贷款投放实现“三个超过”:新增贷款超过新增存款;新增额存贷比117.24%,比全国高17.12个百分点;余额存贷比93.48%,比全国高20.27个百分点

    【直接融资业务】  全区企业实现直接融资1028.7亿元。其中:股权融资176.78亿元(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57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13.58亿元,私募股权投资1.6亿元,并购重组4.6亿元);债券融资851.92亿元。进入辅导期企业新增3家,总计16家。内蒙古能建集团在港交所上市,募集资金10.7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8家,挂牌企业累计达66家,新增5家进入股转系统创新层新三板挂牌企业。区域股权市场新增融资额17.47亿元,融资总额90.89亿元;新增挂牌数332家,累计1782家

    【保险业】  截至年末,全区有省级保险分公司4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4家,人身险公司17家),在盟市旗县及苏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2784家,保险从业人员35万人。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69.92亿元,每年吸纳和提供就业平台约10万人次,为全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15.56万亿元,全年赔付支出186.48亿元,同比增长35.3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森林保险承包规模分别居全国第2位和第1位,农险赔付支出43.25亿元,同比增长144.03%。保险资金投资余额超过812.52亿元,覆盖全区11个盟市

    【金融体系建设】  平安银行在内蒙古设立分行申请获批,亚太财险入驻自治区,广发银行在内蒙古设立分行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银监会,浙商银行启动设立申请上报工作。全区新增证券分公司7家,证券营业部12家。多元供给的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金融市场有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省级分支机构79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184家,其中:城商行4家、农村金融机构169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2家、财务公司5家、证券公司2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484家、融资担保法人机构143家。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已基本形成。

    【金融助力重点企业】  组织金融机构对包钢、太西煤、内蒙古矿业等10家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一企一策”的支持,通过协调续贷、增贷、降成本等方式,盘活包钢集团各类债务629亿元。通过协调过桥贷款、降本调息等方式,为矿业集团争取资产重组时间,避免资金链断裂。包头铝业实现债转股26.4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由53%下降至29%;白音华煤业实现债转股10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由73%下降至55%;伊东煤炭债务危机成功解决;包钢债转股方案已报政府常务会议待审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  实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指导金融机构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安置综合金融服务工作。年末,全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24.92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增速18.18个百分点。其中,产业扶贫710.05亿元,项目扶贫555.66亿元,个人扶贫贷款59.2亿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年末,全区10个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余额28.1亿元,贷款规模位列全国开展试点地区第三,同比增加12.62亿元。在全国291个开展“两权”抵押试点县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被人民银行列为全国4家典型之一

    【普惠金融】  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试点方案》。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全区农牧区助农取款服务点有28201个,各项业务笔数432.5万笔,同比增长29%,金额达29亿元,同比增长17.6%2016年以后,在和林格尔等全区32个旗县区开展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工作12个试点旗县区制定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初步形成开展县域金融工作的新模式

    【金融助力生态环保】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政府与兴业银行签署“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兴业银行将在“十三五”期间为内蒙古自治区提供各类绿色融资300亿元,为各类企业提供绿色直接融资承销服务300亿元,实现绿色资产管理规模1000亿元。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截至年末,全区绿色金融相关领域贷款余额1538亿元,已发行绿色债券7.5亿元,农业绿色保险保额1889.3亿元,保费收入27.5亿元

    【防控金融风险】  全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453.68亿元。启动运行债委会276个,涉及金额2750.7亿元,帮扶企业194户。年底,全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环比下降0.19个百分点,与2016年底持平,信用风险得到初步控制。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专项工作于9月末基本完成,排查整顿105家交易场所3家微盘交易平台和301家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制定《自治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等制度。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向各盟市发布非法集资预警风险信息29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3200万元。全区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数、参与人数、涉案金额实现三连降,分别下降27.7%68.%11.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非重点机构整治进度居全国第1位,重点机构整治进度居全国第10位。全区未发生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在全国率先区分虚拟货币的交易链和生产链的整治重点。

    【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  开展“一横九纵”农村牧区高利贷调研工作,印发《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的若干措施》,举办“金融知识宣传进农村牧区”活动和农牧民“算账理财活动”截至年末,各盟市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将该项工作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邮储银行、自治区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重点地区司法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催贷的专项行动,并依托苏木乡镇司法所调解和疏导民间借贷双方矛盾和纠纷。全区重点地区农村牧区高利贷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部分农牧民“借贷过日子”现象得到缓解

    【全区金融工作会议召开】  自治区政府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全区金融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全区金融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会议表彰了2016年度全区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金融支持旅游业】  3月,自治区金融办联合自治区旅游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自治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扩大信贷规模、拓宽融资渠道、改善支付环境等方面提出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6条措施

    14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与党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14家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与自治区签署“十三五”时期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占央企与自治区签约总数的一半

    【全区金融工作座谈会召开】  3月27日自治区金融办召开全区金融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农村牧区高利贷问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议题进行讨论交流,深入分析当前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工作思路和措施

    【内蒙古2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4月,内蒙古世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正式挂牌,乌海市、阿拉善盟实现新三板挂牌零突破。

    【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培训班】  4月26—27日,自治区金融办联合内蒙古自治区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培训班”,促进内蒙古贫困地区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推进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步伐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5月,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全面推动京蒙两地在要素市场领域、资本市场领域、金融扶贫协作、金融创新合作、金融风险防范等多领域开展深层次、高水平的金融合作交流,加强新时期京蒙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

    【内蒙古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直属国有企业】  7月18日,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H股主板成功实现整体上市,成为自治区第一家在香港成功上市的直属国有企业

    【金融对外开放】  8月16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动全区加快形成“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地对外开放新格局。

    (撰稿人:史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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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金融办)内设综合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地方金融处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20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下设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中心和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20人

    全区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099.85亿元,同比增长8.1%,比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快4.1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快2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6.83%,占比同比提高1.51个百分点

    【贷款业务】  全年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突破2万亿,达到21456.03亿元,同比增长10.82%,全年新增贷款2095.01亿元。各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从紧的情况下,争取金融机构总行倾斜支持,贷款投放实现“三个超过”:新增贷款超过新增存款;新增额存贷比117.24%,比全国高17.12个百分点;余额存贷比93.48%,比全国高20.27个百分点

    【直接融资业务】  全区企业实现直接融资1028.7亿元。其中:股权融资176.78亿元(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57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13.58亿元,私募股权投资1.6亿元,并购重组4.6亿元);债券融资851.92亿元。进入辅导期企业新增3家,总计16家。内蒙古能建集团在港交所上市,募集资金10.7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8家,挂牌企业累计达66家,新增5家进入股转系统创新层新三板挂牌企业。区域股权市场新增融资额17.47亿元,融资总额90.89亿元;新增挂牌数332家,累计1782家

    【保险业】  截至年末,全区有省级保险分公司4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24家,人身险公司17家),在盟市旗县及苏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2784家,保险从业人员35万人。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69.92亿元,每年吸纳和提供就业平台约10万人次,为全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15.56万亿元,全年赔付支出186.48亿元,同比增长35.3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森林保险承包规模分别居全国第2位和第1位,农险赔付支出43.25亿元,同比增长144.03%。保险资金投资余额超过812.52亿元,覆盖全区11个盟市

    【金融体系建设】  平安银行在内蒙古设立分行申请获批,亚太财险入驻自治区,广发银行在内蒙古设立分行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银监会,浙商银行启动设立申请上报工作。全区新增证券分公司7家,证券营业部12家。多元供给的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金融市场有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省级分支机构79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184家,其中:城商行4家、农村金融机构169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2家、财务公司5家、证券公司2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484家、融资担保法人机构143家。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已基本形成。

    【金融助力重点企业】  组织金融机构对包钢、太西煤、内蒙古矿业等10家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一企一策”的支持,通过协调续贷、增贷、降成本等方式,盘活包钢集团各类债务629亿元。通过协调过桥贷款、降本调息等方式,为矿业集团争取资产重组时间,避免资金链断裂。包头铝业实现债转股26.4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由53%下降至29%;白音华煤业实现债转股10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由73%下降至55%;伊东煤炭债务危机成功解决;包钢债转股方案已报政府常务会议待审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  实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指导金融机构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安置综合金融服务工作。年末,全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24.92亿元,同比增长29%,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增速18.18个百分点。其中,产业扶贫710.05亿元,项目扶贫555.66亿元,个人扶贫贷款59.2亿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年末,全区10个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余额28.1亿元,贷款规模位列全国开展试点地区第三,同比增加12.62亿元。在全国291个开展“两权”抵押试点县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被人民银行列为全国4家典型之一

    【普惠金融】  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惠金融试点方案》。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全区农牧区助农取款服务点有28201个,各项业务笔数432.5万笔,同比增长29%,金额达29亿元,同比增长17.6%2016年以后,在和林格尔等全区32个旗县区开展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工作12个试点旗县区制定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初步形成开展县域金融工作的新模式

    【金融助力生态环保】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自治区政府与兴业银行签署“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兴业银行将在“十三五”期间为内蒙古自治区提供各类绿色融资300亿元,为各类企业提供绿色直接融资承销服务300亿元,实现绿色资产管理规模1000亿元。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截至年末,全区绿色金融相关领域贷款余额1538亿元,已发行绿色债券7.5亿元,农业绿色保险保额1889.3亿元,保费收入27.5亿元

    【防控金融风险】  全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453.68亿元。启动运行债委会276个,涉及金额2750.7亿元,帮扶企业194户。年底,全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环比下降0.19个百分点,与2016年底持平,信用风险得到初步控制。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专项工作于9月末基本完成,排查整顿105家交易场所3家微盘交易平台和301家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制定《自治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等制度。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向各盟市发布非法集资预警风险信息29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3200万元。全区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数、参与人数、涉案金额实现三连降,分别下降27.7%68.%11.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非重点机构整治进度居全国第1位,重点机构整治进度居全国第10位。全区未发生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在全国率先区分虚拟货币的交易链和生产链的整治重点。

    【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  开展“一横九纵”农村牧区高利贷调研工作,印发《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的若干措施》,举办“金融知识宣传进农村牧区”活动和农牧民“算账理财活动”截至年末,各盟市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将该项工作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邮储银行、自治区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重点地区司法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暴力催贷的专项行动,并依托苏木乡镇司法所调解和疏导民间借贷双方矛盾和纠纷。全区重点地区农村牧区高利贷治理工作初见成效,部分农牧民“借贷过日子”现象得到缓解

    【全区金融工作会议召开】  自治区政府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全区金融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全区金融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会议表彰了2016年度全区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金融支持旅游业】  3月,自治区金融办联合自治区旅游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自治区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扩大信贷规模、拓宽融资渠道、改善支付环境等方面提出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6条措施

    14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在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与党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14家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与自治区签署“十三五”时期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占央企与自治区签约总数的一半

    【全区金融工作座谈会召开】  3月27日自治区金融办召开全区金融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农村牧区高利贷问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议题进行讨论交流,深入分析当前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工作思路和措施

    【内蒙古2家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4月,内蒙古世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沙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正式挂牌,乌海市、阿拉善盟实现新三板挂牌零突破。

    【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培训班】  4月26—27日,自治区金融办联合内蒙古自治区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举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培训班”,促进内蒙古贫困地区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推进贫困地区企业上市挂牌步伐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5月,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全面推动京蒙两地在要素市场领域、资本市场领域、金融扶贫协作、金融创新合作、金融风险防范等多领域开展深层次、高水平的金融合作交流,加强新时期京蒙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

    【内蒙古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直属国有企业】  7月18日,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H股主板成功实现整体上市,成为自治区第一家在香港成功上市的直属国有企业

    【金融对外开放】  8月16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动全区加快形成“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地对外开放新格局。

    (撰稿人:史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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