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 烟草专卖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处、专卖监督管理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财务管理处、计划处、人事处、党建工作处、纪检监察处、安全管理处、烟叶管理处、卷烟销售管理处、物流管理处、投资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烟草学会秘书处、规范管理办公室、群团工作处、职业技能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

    2017年,全区烟草商业系统实现税利总额68.57亿元,税利总额增长6.39%。税利增速跃居全国烟草行业前列,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颁发“2017年省级局(公司)税利增长任务特别奖”。落实国家烤烟计划7.10万担,收购烟叶5.95万担,完成计划83.82%,实现了“双控目标”。截至2017年底,公司总资产140.8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3.50亿元,流动资产113.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0.14%

    【卷烟经营】  全区烟草商业系统销售卷烟106.63万箱,同比增长1.46%。全区烟草行业依靠品牌培育、整合规格、高端引领,持续提升卷烟结构,带动效益增长,实现卷烟销售收入(不含税)236.95亿元,同比增长5.36%。卷烟销售持续优化,以培育“冬虫夏草”品牌为标志,做好工商协同工作。冬虫夏草品牌销售同比增长97.81%,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91%

    【烟叶产销】  全年按订单落实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种植面积1.41万亩,签订合同832份,分解到4个旗县区13个乡镇40个村832户烟农,户均面积17亩。按订单组织生产,成为全区落实国家烟叶计划、实现坚守红线目标的重要举措。注重推进烟叶精益管理。召开全区精益烟叶现场会,以基层收购站和“两场一社”为基本平台,集中展现烟叶精益管理工作成果。加强“户籍化档案”“电子合同档案”“土壤肥力评测库”“气象资料数据库”和“质量评价资料库”5个生产数据库建设。注重提升烟叶收购等级质量,全区各收购站点严把收购管理“五个关口”,收购期间组织两次收购质量检查,各批次烟叶等级纯度较好,平均等级合格率分别达到80.77%81.37%,收购等级质量保持平稳,受到需求单位的普遍好评

    【专卖管理】  全区烟草行业围绕“全区防线、分片联动、结网查堵、协作互补,始终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发挥烟草、公安、工商、铁路、交通、海关、邮政联合协作机制作用,在打假打私基础上把卷烟非法流通治理、违法违规卖烟大户治理和“天价烟”专项治理作为重点,结合东、中、西部卷烟市场互检互查、“利剑四号”打击卷烟非法流通专项行动、“飓风九号”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上下联动,关口前移,联防联守,确保“红线不能碰、大门不能破、口子不能漏”。2017年,全区查获违法涉烟案件10746起,同比增长81.37%。全区共破获制售假私烟网络案件12起。其中:国标网络案件10起,区标网络案件2起。刑拘20人,逮捕19人,判刑18人。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全年受理卷烟真伪鉴别检验34715批次,没有发生一起检验结论复议案件

    【财务审计】  全区烟草行业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政策、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费用开支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水平。完成2016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动登记管理2016年度资产处置预案调整2017年国有资产处置预案、全区烟草行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存量资产统计上报,编印《内蒙古烟草行业财务制度汇编》(2017版),收录73篇规章制度。开展2017年度预算编制,10月份全区烟草行业全面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子系统上线运行。全年开展审计项目309项,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722条。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被国家审计署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审计厅评为“自治区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对标贯标】  牢固树立“大成本”观念,有效发挥对标引领和导向作用,全员参与、全员创新、全员节约,在管理创新上强基础、上水平、呈亮点。2017年,三项费用率5.79%,同比减少0.39%。全面贯彻落实采购项目“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强化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17年全区烟草行业共实施采购项目549项,公开招标金额占比94.23%;累计公开事项27041项,较上年增幅283.78%。全区烟草行业超额完成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和托盘联运目标,包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获得全国烟草行业物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安全管理】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1234”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百日安全大督查”,切实保障全区烟草行业安全稳定无事故,全年下达安全整改意见书137份,提出整改建议690条,隐患整改率在97.40%以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复评认定全区烟草行业各单位均有效保持安全标准化二级水平“全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实施,初步实现基础数据标准化、监督管控全程化、考核评价自动化、统计分析智能化。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下发安全检查计划、上传检查结果、开展隐患发起和隐患整改。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全区烟草各单位安全检查、隐患发现、整改情况。

    【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全员网上学法和考试,开展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并在全区烟草行业上线运行,认真抓好全区烟草行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区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合同、行政处罚案卷实现了法规部门100%前置审查,共审查招标文件185件、合同1105份,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44项,废止367项

    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推进机构编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群团工作处(工会办公室)、教育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等机构的调整组建工作,所属盟市局(公司)、旗县局(营销部)“三定”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中组部“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按照《全区行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从干部动议到推荐考察、公示任职每个环节步骤做到全程纪实,做到干部人事程序精细化,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年提拔处级干部16名,交流处级干部27名,区局(公司)机关派出11名科级干部到盟市局(公司)挂职

    (撰稿人:班晓华)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烟草专卖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处、专卖监督管理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财务管理处、计划处、人事处、党建工作处、纪检监察处、安全管理处、烟叶管理处、卷烟销售管理处、物流管理处、投资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烟草学会秘书处、规范管理办公室、群团工作处、职业技能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

    2017年,全区烟草商业系统实现税利总额68.57亿元,税利总额增长6.39%。税利增速跃居全国烟草行业前列,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颁发“2017年省级局(公司)税利增长任务特别奖”。落实国家烤烟计划7.10万担,收购烟叶5.95万担,完成计划83.82%,实现了“双控目标”。截至2017年底,公司总资产140.8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3.50亿元,流动资产113.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0.14%

    【卷烟经营】  全区烟草商业系统销售卷烟106.63万箱,同比增长1.46%。全区烟草行业依靠品牌培育、整合规格、高端引领,持续提升卷烟结构,带动效益增长,实现卷烟销售收入(不含税)236.95亿元,同比增长5.36%。卷烟销售持续优化,以培育“冬虫夏草”品牌为标志,做好工商协同工作。冬虫夏草品牌销售同比增长97.81%,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91%

    【烟叶产销】  全年按订单落实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种植面积1.41万亩,签订合同832份,分解到4个旗县区13个乡镇40个村832户烟农,户均面积17亩。按订单组织生产,成为全区落实国家烟叶计划、实现坚守红线目标的重要举措。注重推进烟叶精益管理。召开全区精益烟叶现场会,以基层收购站和“两场一社”为基本平台,集中展现烟叶精益管理工作成果。加强“户籍化档案”“电子合同档案”“土壤肥力评测库”“气象资料数据库”和“质量评价资料库”5个生产数据库建设。注重提升烟叶收购等级质量,全区各收购站点严把收购管理“五个关口”,收购期间组织两次收购质量检查,各批次烟叶等级纯度较好,平均等级合格率分别达到80.77%81.37%,收购等级质量保持平稳,受到需求单位的普遍好评

    【专卖管理】  全区烟草行业围绕“全区防线、分片联动、结网查堵、协作互补,始终保持打假打私高压态势,发挥烟草、公安、工商、铁路、交通、海关、邮政联合协作机制作用,在打假打私基础上把卷烟非法流通治理、违法违规卖烟大户治理和“天价烟”专项治理作为重点,结合东、中、西部卷烟市场互检互查、“利剑四号”打击卷烟非法流通专项行动、“飓风九号”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上下联动,关口前移,联防联守,确保“红线不能碰、大门不能破、口子不能漏”。2017年,全区查获违法涉烟案件10746起,同比增长81.37%。全区共破获制售假私烟网络案件12起。其中:国标网络案件10起,区标网络案件2起。刑拘20人,逮捕19人,判刑18人。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全年受理卷烟真伪鉴别检验34715批次,没有发生一起检验结论复议案件

    【财务审计】  全区烟草行业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政策、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费用开支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水平。完成2016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动登记管理2016年度资产处置预案调整2017年国有资产处置预案、全区烟草行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存量资产统计上报,编印《内蒙古烟草行业财务制度汇编》(2017版),收录73篇规章制度。开展2017年度预算编制,10月份全区烟草行业全面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子系统上线运行。全年开展审计项目309项,发现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722条。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被国家审计署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审计厅评为“自治区内部审计先进集体”

    【对标贯标】  牢固树立“大成本”观念,有效发挥对标引领和导向作用,全员参与、全员创新、全员节约,在管理创新上强基础、上水平、呈亮点。2017年,三项费用率5.79%,同比减少0.39%。全面贯彻落实采购项目“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强化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17年全区烟草行业共实施采购项目549项,公开招标金额占比94.23%;累计公开事项27041项,较上年增幅283.78%。全区烟草行业超额完成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和托盘联运目标,包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获得全国烟草行业物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安全管理】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1234”安全管理要求,深入开展“百日安全大督查”,切实保障全区烟草行业安全稳定无事故,全年下达安全整改意见书137份,提出整改建议690条,隐患整改率在97.40%以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工作,复评认定全区烟草行业各单位均有效保持安全标准化二级水平“全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实施,初步实现基础数据标准化、监督管控全程化、考核评价自动化、统计分析智能化。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下发安全检查计划、上传检查结果、开展隐患发起和隐患整改。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全区烟草各单位安全检查、隐患发现、整改情况。

    【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全员网上学法和考试,开展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并在全区烟草行业上线运行,认真抓好全区烟草行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区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合同、行政处罚案卷实现了法规部门100%前置审查,共审查招标文件185件、合同1105份,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44项,废止367项

    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推进机构编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群团工作处(工会办公室)、教育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等机构的调整组建工作,所属盟市局(公司)、旗县局(营销部)“三定”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中组部“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按照《全区行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从干部动议到推荐考察、公示任职每个环节步骤做到全程纪实,做到干部人事程序精细化,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年提拔处级干部16名,交流处级干部27名,区局(公司)机关派出11名科级干部到盟市局(公司)挂职

    (撰稿人:班晓华)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