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 发展改革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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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改委)是自治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调控部门。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1名,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等27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重大问题研究】  2017年,自治区发改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提交的提案议案中,2项成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团全团建议案,1项成为驻自治区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研究提出的41项政策建议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做好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预判,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供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许多建议转化为自治区政策并落地实施。加快规划编制和执行评估,58项自治区政府审批类专项规划已印发54项,报送自治区政府待发3项。编制完成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提请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项目资金管理】  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鄂尔多斯至沧州输气管道等重大项目,以及纳林河等6个矿区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列入“三年滚动计划”的625个重大项目开复工580个,开复工率92.8%,完成投资4274.5亿元

    铁路方面  新增铁路运营里程317千米(其中高铁126千米),完成扩能改造863千米。乌兰浩特至白城至长春开通动车,成为自治区第一条出区快速客运铁路。呼张客专呼和浩特至集宁段投入运营,实现自治区高铁零的突破

    公路方面  京新高速临河至白疙瘩段等公路建成通车,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等公路项目开工建设,所有具备条件建制嘎查村通硬化路目标提前实现

    机场方面  阿鲁科尔沁旗、莫力达瓦旗通用机场等项目完工,海拉尔、包头2个运输机场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

    能源基础设施方面  锡林郭勒盟至山东等5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全部竣工,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全线贯通,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建成投运

    产业方面  中天合创360万吨甲醇、杉杉新能源汽车等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累计争取党中央预算内资金172.5亿元。获准发行企业债5只,融资规模68.9亿元。落实京蒙对口帮扶资金3.49亿元,比上年增长61.5%。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41个项目开展PPP模式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方面,完成地方煤矿810万吨年度煤炭去产能任务,争取国家批复产能置换方案36处、置换产能1.3亿吨;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1400万千瓦、节能改造472万千瓦。去库存方面,配合有关厅局推动任务落实,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6.5%,棚改货币化安置率97.7%。去杠杆方面,督促企业累计兑付债券48只,兑付本息141.4亿元,完成全年兑付任务。降成本方面,牵头落实各项降成本措施,预计发改业务范围内全年降低企业费用约163亿元。补短板方面,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方面推动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报请印发《落实“五个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编制《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建成航天十二院氢等离子体煤制乙炔示范项目,推动一批铝箔、航空及汽车级铝板带项目建成投产,电解铝加工转化率70%

    培育新兴产业  推进石墨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组建石墨烯新材料产学研用创新联盟。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编制《自治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

    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入推进赤峰市红山区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全面完成14个自治区级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10个服务业平台建设,推动自治区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完成8个项目投资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4个。加快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投资运营,支持11个项目建设。推动设立2只自治区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出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实施意见,争取国家将包头稀土高新区列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初步认定10家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

    推动开发区规范发展  牵头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全区拟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开发区80家。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出台《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改扩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5处、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16处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百县、千乡、万村”产业融合示范工程,全面推进4个旗县40个苏木乡镇和381个嘎查村试点建设,举办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场会。实施“改盐增草(饲)兴牧”示范工程,提请政府印发实施方案,落实盐碱地治理任务7.5万亩

    【全面深化改革】

    投融资体制改革  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制定上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

    价费体制改革  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制定天然气定价管理办法。完成国家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任务,累计向大豆种植户发放补贴26.4亿元。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食盐价格、铁路运价等收费。出台《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改为分级管理,扩大盟市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放开280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01个病种实现按病种收费

    电力体制改革  争取蒙西地区列为国家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8个项目列入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已批复第一个监管周期电价水平。合理调整电价结构,调高蒙西电网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在全国首创输配电价倒阶梯政策(蒙西地区),出台蒙西、蒙东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政策。

    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统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报请印发《自治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评估验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健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废止16件,部分废止2件,修订1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的全覆盖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18个区直部门和10个盟市的信用信息征集入库,累计归集5200多万条信息

    【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呼准鄂铁路全线开通,争取国家将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确定为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编制上报《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总体方案》《自治区关于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东部盟市加快发展,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推动东部盟市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内蒙古东部(通辽—赤峰)承接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自治区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的若干重要举措》。推动列入国家东北振兴重大项目三年2016—2018年)滚动计划的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21.8亿元。出台《自治区蒙东电网同网同价实施方案》,理顺蒙东电价矛盾,东西部大工业电价差距缩小到1.3分。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开展新型城镇化中期评估,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意见。完成扎兰屯市、包头市、准格尔旗、元宝山区等两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科尔沁左翼中旗、乌拉特中旗、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

    【扩大对外开放】

    推进服务试点  报请印发《自治区参与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实施方案》。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设施联通分论坛,研究提出22项重点任务。制定自治区支持中欧班列开行的若干政策,累计组织开行中欧(中亚)班列77列。二连浩特—扎门乌德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一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报请印发《自治区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若干政策举措的意见》

    外资利用  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意见。利用国外贷款,推动4个项目列入中国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贷款额11.7亿美元;争取2个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获国家批复,贷款额2.6亿美元

    招商引资  印发《自治区2017年投资指南》,承办第二届中蒙博览会中蒙投资环境与重点项目推介会,签约37个合作项目,总投资约364亿元。参与筹办“内蒙古与党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组团参加西洽会、青洽会、兰洽会等国内大型展会活动1—11月份,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3885.9亿元,增长8.7%

    区域合作  加大京蒙帮扶力度,北京市的帮扶资金由1.26亿元增加到2.5亿元,调整扩大京蒙对口帮扶重点地区范围,实现全区31个国贫旗县全覆盖。推动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与山东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落实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1300万亩,争取国家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每亩1500元提高到1600元。编制完成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将浑善达克林场纳入规模化林场试点范围

    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  落实呼伦湖综合治理资金5.67亿元,完工11个项目,湿地面积扩大300平方公里。争取国家批复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将乌梁素海列入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研究制定《岱海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建设方案2018—2020年)》

    节能降碳  提请印发《自治区“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各盟市“十三五”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新建项目累计压减不合理能源消费40万吨标准煤。建8个节能重点工程项目,新增节能能力17.6万吨标准煤。发布自治区第一批《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广节能低碳技术59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1户企业入选国家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争取将乌海市、呼和浩特市列入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37个,重点流域污水处理项目17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推动赤峰红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推进包头“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7家,形成40万吨年回收利用“城市矿产”规模。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项目35个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提请印发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编制完成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县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形成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报告

    【扶贫工程建设】  分解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641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竣工479个。出台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和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细则。争取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建设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安排以工代赈示范项目8项,支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旗县基础设施建设

    【民生工程建设】  扎实推动清洁取暖,争取国家安排235万千瓦新建风电指标用于实施风电清洁供暖项目。有序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争取杭锦旗等4个旗县列入国家小康用电示范县名单

    【农牧户用电升级】  制定《自治区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工程实施意见》。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做好居民增收和就业工作,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争取托克托县等10个旗县列入国家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支持3个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报请印发《自治区“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一批民生领域发展规划。支持教育、卫生等八大领域267个项目建设。完成自治区中医院等卫生项目建设,推动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一期工程等体育设施项目基本完工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自治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第一期)》。推动全区68个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自查工作,对5个部门的6个“僵尸”信息系统开展清理工作,开展对11个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启动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建设,在原有政务云中心的基础上与国家平台进行对接,提前完成交换级联对接工作,实现自治区与国家的“网络通”;自治区所有厅局14个盟市(含2个计划单列市)101个旗县(市、区)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全区116个政务大厅中有104个接入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自治区内部部门、盟市与自治区平台的“网络通”。自治区信用体系、投资自然人、法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数据在一定业务范围内实现共享,自治区信用体系、投资平台实现部分协同应用。

    【荣誉】  2017年,自治区发改委被评为中国改革年鉴2017年度编纂工作先进单位,获得2017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最佳组织奖、最佳布展奖,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奖2017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标兵

    (撰稿人:李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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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发改委)是自治区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调控部门。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1名,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等27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重大问题研究】  2017年,自治区发改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提交的提案议案中,2项成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团全团建议案,1项成为驻自治区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研究提出的41项政策建议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做好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预判,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供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许多建议转化为自治区政策并落地实施。加快规划编制和执行评估,58项自治区政府审批类专项规划已印发54项,报送自治区政府待发3项。编制完成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提请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项目资金管理】  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鄂尔多斯至沧州输气管道等重大项目,以及纳林河等6个矿区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列入“三年滚动计划”的625个重大项目开复工580个,开复工率92.8%,完成投资4274.5亿元

    铁路方面  新增铁路运营里程317千米(其中高铁126千米),完成扩能改造863千米。乌兰浩特至白城至长春开通动车,成为自治区第一条出区快速客运铁路。呼张客专呼和浩特至集宁段投入运营,实现自治区高铁零的突破

    公路方面  京新高速临河至白疙瘩段等公路建成通车,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等公路项目开工建设,所有具备条件建制嘎查村通硬化路目标提前实现

    机场方面  阿鲁科尔沁旗、莫力达瓦旗通用机场等项目完工,海拉尔、包头2个运输机场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

    能源基础设施方面  锡林郭勒盟至山东等5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全部竣工,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全线贯通,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建成投运

    产业方面  中天合创360万吨甲醇、杉杉新能源汽车等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累计争取党中央预算内资金172.5亿元。获准发行企业债5只,融资规模68.9亿元。落实京蒙对口帮扶资金3.49亿元,比上年增长61.5%。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41个项目开展PPP模式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方面,完成地方煤矿810万吨年度煤炭去产能任务,争取国家批复产能置换方案36处、置换产能1.3亿吨;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1400万千瓦、节能改造472万千瓦。去库存方面,配合有关厅局推动任务落实,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6.5%,棚改货币化安置率97.7%。去杠杆方面,督促企业累计兑付债券48只,兑付本息141.4亿元,完成全年兑付任务。降成本方面,牵头落实各项降成本措施,预计发改业务范围内全年降低企业费用约163亿元。补短板方面,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方面推动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报请印发《落实“五个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编制《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建成航天十二院氢等离子体煤制乙炔示范项目,推动一批铝箔、航空及汽车级铝板带项目建成投产,电解铝加工转化率70%

    培育新兴产业  推进石墨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组建石墨烯新材料产学研用创新联盟。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编制《自治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规划》

    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入推进赤峰市红山区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全面完成14个自治区级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10个服务业平台建设,推动自治区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完成8个项目投资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4个。加快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投资运营,支持11个项目建设。推动设立2只自治区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出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实施意见,争取国家将包头稀土高新区列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初步认定10家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

    推动开发区规范发展  牵头开展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全区拟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开发区80家。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出台《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改扩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5处、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16处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实施“百县、千乡、万村”产业融合示范工程,全面推进4个旗县40个苏木乡镇和381个嘎查村试点建设,举办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场会。实施“改盐增草(饲)兴牧”示范工程,提请政府印发实施方案,落实盐碱地治理任务7.5万亩

    【全面深化改革】

    投融资体制改革  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制定上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

    价费体制改革  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制定天然气定价管理办法。完成国家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任务,累计向大豆种植户发放补贴26.4亿元。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食盐价格、铁路运价等收费。出台《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将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改为分级管理,扩大盟市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放开280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01个病种实现按病种收费

    电力体制改革  争取蒙西地区列为国家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8个项目列入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已批复第一个监管周期电价水平。合理调整电价结构,调高蒙西电网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在全国首创输配电价倒阶梯政策(蒙西地区),出台蒙西、蒙东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政策。

    其他重点领域改革  统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报请印发《自治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评估验收,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健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废止16件,部分废止2件,修订1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的全覆盖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18个区直部门和10个盟市的信用信息征集入库,累计归集5200多万条信息

    【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呼准鄂铁路全线开通,争取国家将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确定为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编制上报《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总体方案》《自治区关于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东部盟市加快发展,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推动东部盟市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内蒙古东部(通辽—赤峰)承接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方案》《自治区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的若干重要举措》。推动列入国家东北振兴重大项目三年2016—2018年)滚动计划的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21.8亿元。出台《自治区蒙东电网同网同价实施方案》,理顺蒙东电价矛盾,东西部大工业电价差距缩小到1.3分。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开展新型城镇化中期评估,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意见。完成扎兰屯市、包头市、准格尔旗、元宝山区等两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科尔沁左翼中旗、乌拉特中旗、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

    【扩大对外开放】

    推进服务试点  报请印发《自治区参与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实施方案》。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设施联通分论坛,研究提出22项重点任务。制定自治区支持中欧班列开行的若干政策,累计组织开行中欧(中亚)班列77列。二连浩特—扎门乌德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中方一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报请印发《自治区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若干政策举措的意见》

    外资利用  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意见。利用国外贷款,推动4个项目列入中国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贷款额11.7亿美元;争取2个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获国家批复,贷款额2.6亿美元

    招商引资  印发《自治区2017年投资指南》,承办第二届中蒙博览会中蒙投资环境与重点项目推介会,签约37个合作项目,总投资约364亿元。参与筹办“内蒙古与党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组团参加西洽会、青洽会、兰洽会等国内大型展会活动1—11月份,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3885.9亿元,增长8.7%

    区域合作  加大京蒙帮扶力度,北京市的帮扶资金由1.26亿元增加到2.5亿元,调整扩大京蒙对口帮扶重点地区范围,实现全区31个国贫旗县全覆盖。推动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与山东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

    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落实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1300万亩,争取国家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每亩1500元提高到1600元。编制完成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将浑善达克林场纳入规模化林场试点范围

    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  落实呼伦湖综合治理资金5.67亿元,完工11个项目,湿地面积扩大300平方公里。争取国家批复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将乌梁素海列入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研究制定《岱海湖流域水生态保护建设方案2018—2020年)》

    节能降碳  提请印发《自治区“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分解下达各盟市“十三五”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新建项目累计压减不合理能源消费40万吨标准煤。建8个节能重点工程项目,新增节能能力17.6万吨标准煤。发布自治区第一批《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推广节能低碳技术59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1户企业入选国家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争取将乌海市、呼和浩特市列入国家第三批低碳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37个,重点流域污水处理项目17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推动赤峰红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推进包头“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7家,形成40万吨年回收利用“城市矿产”规模。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项目35个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提请印发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编制完成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县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形成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报告

    【扶贫工程建设】  分解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641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竣工479个。出台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和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细则。争取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建设指标,全部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安排以工代赈示范项目8项,支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旗县基础设施建设

    【民生工程建设】  扎实推动清洁取暖,争取国家安排235万千瓦新建风电指标用于实施风电清洁供暖项目。有序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争取杭锦旗等4个旗县列入国家小康用电示范县名单

    【农牧户用电升级】  制定《自治区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工程实施意见》。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做好居民增收和就业工作,报请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争取托克托县等10个旗县列入国家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支持3个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报请印发《自治区“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一批民生领域发展规划。支持教育、卫生等八大领域267个项目建设。完成自治区中医院等卫生项目建设,推动内蒙古革命历史博物馆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一期工程等体育设施项目基本完工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自治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第一期)》。推动全区68个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自查工作,对5个部门的6个“僵尸”信息系统开展清理工作,开展对11个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启动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建设,在原有政务云中心的基础上与国家平台进行对接,提前完成交换级联对接工作,实现自治区与国家的“网络通”;自治区所有厅局14个盟市(含2个计划单列市)101个旗县(市、区)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全区116个政务大厅中有104个接入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自治区内部部门、盟市与自治区平台的“网络通”。自治区信用体系、投资自然人、法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数据在一定业务范围内实现共享,自治区信用体系、投资平台实现部分协同应用。

    【荣誉】  2017年,自治区发改委被评为中国改革年鉴2017年度编纂工作先进单位,获得2017年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最佳组织奖、最佳布展奖,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奖2017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标兵

    (撰稿人:李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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