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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41名,实有35人。其中,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2名(副厅级),处长10名,副处长6名,调研员6名,副调研员4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5名。设9个内设机构:综合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执法监督处、合法性审查监督处、依法行政指导处、研究室。下辖2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培训中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督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处室调整: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将秘书处更名为综合处,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处更名为合法性审查监督处,撤销审改办,成立研究室(挂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对法制办的内设处室职责进行调整

    职责调整:1.增加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2.增加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的职责3.增加草拟、修改、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名义签署的法律事务文件;参与研究、论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职责。

    人员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副主任张小平调任自治区编办任编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离2名副处级干部到自治区编办工作。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2名;提拔机关副处级实职干部5名,二级事业单位副处级实职干部1名

    【政府立法工作】  2017年,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9项、政府规章15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40件

    【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  2017年,共完成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请示建议类文件合法性审查320件,审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15件。审查的文件内容涉及自治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通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保证自治区政府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可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规规章清理方面,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提请自治区政府废止《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等政府规章17项,修改14项;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6个文件,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和自治区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共清理文件9517件,其中废止399件,拟废止275件,修改30件,拟修改204件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起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委托第三方组成督查组随机抽查4个厅局2个盟市的121卷行政处罚案卷,发现并纠正600余个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共核发新版执法证件99786个,清理不符合持证资格的人员53028人

    【行政复议工作】  执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全区1267名行政复议人员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组织第三方专项评查组对3个盟市4个厅局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评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出台《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规定》,规范全区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3件,已全部办结。办理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案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代理出庭应诉28次

    【仲裁工作】  指导呼和浩特、包头等4个仲裁委员会,分别建立金融仲裁院7月,组织召开首届中国金融仲裁论坛,申请设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指导各仲裁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提高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法律顾问工作】  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组建由65人组成的自治区法律专家库,选聘自治区政府首批10名法律顾问,制定《法律专家库管理办法》《法律顾问选聘规则》《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重大疑难案件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发挥。

    【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2017年,党中央驻自治区媒体、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等20余家新闻网络媒体各类媒体刊发、转载自治区法制办新闻稿件45篇;所报信息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和自治区政府网站采用46条。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5期、《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0期;编发微信公众号“北疆法制”192期,编辑机关刊物《法治北疆》6期

    【四项重点活动】  组织开展“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和“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四项活动。年内,有39个旗县(市、区)参加10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组织219期,各盟市组织106期,各旗县(市、区)组织300多期,全区领导干部进课堂累计12000多人次;全区共有1961个行政执法单位784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初赛,10月27日举行全区总决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共选聘10326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4项活动以“打造过硬执法队伍、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既有基层示范,又抓关键少数,既促进执法人员遵法学法,又发动人民群众监督执法活动,通过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多种形式、广泛参与,达到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的。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三重一大”工作暂行办法》《内部监督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会议管理办法》《内务内部控制办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财、物日常监督管理中,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完成内部职责调整改革。经自治区编办批准,调整内部各处室职能职责,建立“权责明晰、相互配合、监督制约、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体系,形成“职能科学、分工合理、流程顺畅、管办分离”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全办所有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实现办党组对各处室、各处室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全覆盖”;以“三级评定”的方式,把包括不易量化的业务在内的全部工作都进行量化分解,做到指标设定科学、权重设计合理、考核尺度统一,将党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指标“全量化”;建成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并行的电子考勤系统和OA办公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实施全员绩效管理,全面实行网上签到、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注重日常考核,逐月进行通报,年底自动形成平时考核结果,各处室和所有工作人员随时了解各自的平时考核情况,实现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全公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真正发挥实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做到“四个挂钩”: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干部教育管理、表彰奖励直接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信息化建设年”活动】  2017年,投入260余万元资金,建立法制办OA办公系统,公文运转、案件办理、财务审批、考勤考核、请销假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公;及时更新配备一批办公电脑,升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查询系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筹原有的办公软件;建成法制办视频会议室和数字化智能会议室,提升会议效率,节约办公成本

    【国务院法制办督查组到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8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甘藏春带队,对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察,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建民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汇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会议。会后督察组一行深入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进行督察调研。

    (撰稿人: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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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41名,实有35人。其中,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2名(副厅级),处长10名,副处长6名,调研员6名,副调研员4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5名。设9个内设机构:综合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复议二处、行政执法监督处、合法性审查监督处、依法行政指导处、研究室。下辖2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培训中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督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处室调整: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将秘书处更名为综合处,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处更名为合法性审查监督处,撤销审改办,成立研究室(挂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对法制办的内设处室职责进行调整

    职责调整:1.增加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的职责。2.增加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的职责3.增加草拟、修改、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名义签署的法律事务文件;参与研究、论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职责。

    人员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副主任张小平调任自治区编办任编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调离2名副处级干部到自治区编办工作。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2名;提拔机关副处级实职干部5名,二级事业单位副处级实职干部1名

    【政府立法工作】  2017年,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9项、政府规章15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40件

    【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  2017年,共完成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请示建议类文件合法性审查320件,审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15件。审查的文件内容涉及自治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通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保证自治区政府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可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规规章清理方面,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提请自治区政府废止《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等政府规章17项,修改14项;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印发《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6个文件,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和自治区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共清理文件9517件,其中废止399件,拟废止275件,修改30件,拟修改204件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起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委托第三方组成督查组随机抽查4个厅局2个盟市的121卷行政处罚案卷,发现并纠正600余个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共核发新版执法证件99786个,清理不符合持证资格的人员53028人

    【行政复议工作】  执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全区1267名行政复议人员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组织第三方专项评查组对3个盟市4个厅局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评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出台《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规定》,规范全区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3件,已全部办结。办理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案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代理出庭应诉28次

    【仲裁工作】  指导呼和浩特、包头等4个仲裁委员会,分别建立金融仲裁院7月,组织召开首届中国金融仲裁论坛,申请设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指导各仲裁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提高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法律顾问工作】  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组建由65人组成的自治区法律专家库,选聘自治区政府首批10名法律顾问,制定《法律专家库管理办法》《法律顾问选聘规则》《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重大疑难案件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发挥。

    【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2017年,党中央驻自治区媒体、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等20余家新闻网络媒体各类媒体刊发、转载自治区法制办新闻稿件45篇;所报信息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和自治区政府网站采用46条。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5期、《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0期;编发微信公众号“北疆法制”192期,编辑机关刊物《法治北疆》6期

    【四项重点活动】  组织开展“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和“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四项活动。年内,有39个旗县(市、区)参加10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组织219期,各盟市组织106期,各旗县(市、区)组织300多期,全区领导干部进课堂累计12000多人次;全区共有1961个行政执法单位784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初赛,10月27日举行全区总决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共选聘10326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4项活动以“打造过硬执法队伍、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既有基层示范,又抓关键少数,既促进执法人员遵法学法,又发动人民群众监督执法活动,通过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多种形式、广泛参与,达到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的。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三重一大”工作暂行办法》《内部监督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会议管理办法》《内务内部控制办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一系列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财、物日常监督管理中,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完成内部职责调整改革。经自治区编办批准,调整内部各处室职能职责,建立“权责明晰、相互配合、监督制约、运转高效”的内设机构体系,形成“职能科学、分工合理、流程顺畅、管办分离”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将全办所有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实现办党组对各处室、各处室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全覆盖”;以“三级评定”的方式,把包括不易量化的业务在内的全部工作都进行量化分解,做到指标设定科学、权重设计合理、考核尺度统一,将党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指标“全量化”;建成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并行的电子考勤系统和OA办公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实施全员绩效管理,全面实行网上签到、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注重日常考核,逐月进行通报,年底自动形成平时考核结果,各处室和所有工作人员随时了解各自的平时考核情况,实现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全公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真正发挥实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做到“四个挂钩”: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干部教育管理、表彰奖励直接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信息化建设年”活动】  2017年,投入260余万元资金,建立法制办OA办公系统,公文运转、案件办理、财务审批、考勤考核、请销假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公;及时更新配备一批办公电脑,升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查询系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筹原有的办公软件;建成法制办视频会议室和数字化智能会议室,提升会议效率,节约办公成本

    【国务院法制办督查组到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8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甘藏春带队,对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察,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建民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改革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汇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会议。会后督察组一行深入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进行督察调研。

    (撰稿人: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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