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 驻京办事处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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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驻京办事处”)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在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成立于1949年3月,是北京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各省、区、辖市最早在首都成立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与党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同志在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信息专报》《驻京信息》《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工作和指导北京内蒙古商会“草原英才”联谊会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全区进入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

    驻京办事处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驻京机构工会办公室)、政务联络和接待处、经济联络和信息处、财务和资产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36人。核定厅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4正,6副)。下设机构4个: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天津联络处、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北京内蒙古大厦。

    【政务联络】  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北京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共计105次;协调联络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到京参加重要会议、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对接工作、学习班等共计450次;参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京举行重要政务、经济活动的联络服务共计120次;协助自治区各盟市和厅局在京开展联络的服务保障工作共计3900余人次;慰问和联系联络内蒙古籍和在内蒙古工作过的省部级在职及离退休领导干部65人次

    【政务接待】  全年迎送自治区领导共计1592人次,办理自治区领导和随员公务到京食宿安排共计4982人次。加强车队和车辆管理。车队全年安全行驶45万公里,公务出车4019次,安排司机加班、值班2195人次,全年车辆安全保障无事故

    【经济联络】  发挥沟通联络京蒙和区内外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主动积极联系国家机关、各在京企业集团向自治区推介合作项目。信息报送,全年为自治区主要领导报送《信息专报》24期;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两办信息处报送《驻京信息》223期3265条,文字编辑量265万余字,信息排名位居政府直属厅局系统第二位;完成政府办公厅指定信息《关于北京市等部分省区市网约车相关做法经验》,为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编发为办事处和盟市驻京联络处领导服务的《内部参阅》18期。组织草原英才联谊会的专家撰写《建言献策文集》第二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年编发《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16期,刊登各驻京机构工作动态34条;为全国各省市区驻京办事处信息协会网站提供内蒙古信息71条;在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宣传驻京机构工作动态28条。发挥商会和草原英才联谊会作用,协助完成商会换届工作和成立十周年庆典

    【财务管理】  完成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支出,全年接待经费预算251万元,实际使用57万元,结余194万元。按照程序办理政府采购,累计采购资金29.2万元,为办事处离退休老干部报回医药费105.7万元。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聘请审计事务所对办事处本级及所属3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全面掌握所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使办事处系统整体财务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信访维稳及劝返】  全年接劝返工作总量共5864人次,同比下降38.6%。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期间驻京信访工作安排部署周密。完成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十九大等共17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驻京信访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联动,有效减少了矛盾上行和一些过激行为的发生。全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驻京信访信息》377期、《驻京信访要情快报》120期、《督查事项通知书》14期、《督查通报》42期、《驻京信访工作动态》11期、《会议报告》4期,及时将驻京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为上级机关了解驻京信访工作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对盟市驻京信访队伍的管理,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

    【内蒙古大厦管理】  全年服务自治区来京公务人员8327人次(其中省级领导323人次),并与自治区110家单位建立和保持了服务保障关系。大厦相继完成国家机关、自治区政府委托的重大政治活动接待任务,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召开期间,大厦圆满完成内蒙古和青海两个代表团的保障工作;完成国家部委部署、自主承办的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内蒙古全球推介活动冷餐会,通过这个平台“讲好内蒙古饮食文化故事”,受到各国宾客、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保障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公务接待活动及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等2017年,实现总收入9622.64万元,完成预算6.79个百分点。其中,客房收入5495.52万元,餐饮收入3117.33万元,其他收入1009.79万元,经营利润2533.65万元,经营利润率26.38%。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房产税509.12万元,土地使用税12.74万元,员工保险费600.69万元,住房公积金80.56万元,做到了守法经营

    【天津联络处工作】  加强蒙津两地间的经济合作交流,协调帮助9个盟市12个旗县招商引资部门,到天津进行参观考察、召开招商引资推荐会等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成立“天津市内蒙古商会食品餐饮分会”,为自治区整合名优特色产品资源进入天津市场创造了条件。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全年收集整理上报信息3956条,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采用27条。推动综合办公楼工程遗留问题解决和酒店的筹备运营工作,通过两年来的协调,完成综合楼的评审及验收准备工作,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及反复研究形成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改进政务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制定完善政务接待、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接待自治区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6人次,其他重要宾客170多人次

    【指导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  协调北京有关部门简化内蒙古企业进京审批手续和人员备案程序。拓展业务领域,加快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把宁城县作为自治区首家劳务输出试点地区。立足本职工作,解决企业困难。依法完成对进京建筑企业的监管,完成施工企业进京备案、在京企业人员和合同备案工作。转变工作方式,为进京企业提供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上报拖欠报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春节农民工返乡等关键环节、节点的实际问题。

    【廉政建设】  召开机关干部、下属单位和各盟市驻京联络处领导参加的学习大会,认真地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等,明确具体要求,让大家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立起标准、树起标杆。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收看反腐倡廉录像警示片,让大家从别人的错误中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党纪政纪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党的十九大后的新要求,保持依法守纪、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主动聘请审计事务所对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进行审计,对固定资产重新进行登记,严格财务报销的程序,对经费使用进行规范。加强对下属单位廉洁行政的监督,由财务处牵头对下属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加强风险防范。充分发挥集体研究、公开监督作用,对涉及干部提拔、职工利益等敏感问题,在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结果公示制度,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采取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处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法,主任与副主任、副主任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之间分别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较好地传导了管党治党的压力

    (撰稿人: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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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驻京办事处”)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在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成立于1949年3月,是北京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各省、区、辖市最早在首都成立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与党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同志在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信息专报》《驻京信息》《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工作和指导北京内蒙古商会“草原英才”联谊会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全区进入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

    驻京办事处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驻京机构工会办公室)、政务联络和接待处、经济联络和信息处、财务和资产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36人。核定厅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4正,6副)。下设机构4个: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天津联络处、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北京内蒙古大厦。

    【政务联络】  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北京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共计105次;协调联络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到京参加重要会议、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对接工作、学习班等共计450次;参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京举行重要政务、经济活动的联络服务共计120次;协助自治区各盟市和厅局在京开展联络的服务保障工作共计3900余人次;慰问和联系联络内蒙古籍和在内蒙古工作过的省部级在职及离退休领导干部65人次

    【政务接待】  全年迎送自治区领导共计1592人次,办理自治区领导和随员公务到京食宿安排共计4982人次。加强车队和车辆管理。车队全年安全行驶45万公里,公务出车4019次,安排司机加班、值班2195人次,全年车辆安全保障无事故

    【经济联络】  发挥沟通联络京蒙和区内外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主动积极联系国家机关、各在京企业集团向自治区推介合作项目。信息报送,全年为自治区主要领导报送《信息专报》24期;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两办信息处报送《驻京信息》223期3265条,文字编辑量265万余字,信息排名位居政府直属厅局系统第二位;完成政府办公厅指定信息《关于北京市等部分省区市网约车相关做法经验》,为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编发为办事处和盟市驻京联络处领导服务的《内部参阅》18期。组织草原英才联谊会的专家撰写《建言献策文集》第二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年编发《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16期,刊登各驻京机构工作动态34条;为全国各省市区驻京办事处信息协会网站提供内蒙古信息71条;在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宣传驻京机构工作动态28条。发挥商会和草原英才联谊会作用,协助完成商会换届工作和成立十周年庆典

    【财务管理】  完成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和支出,全年接待经费预算251万元,实际使用57万元,结余194万元。按照程序办理政府采购,累计采购资金29.2万元,为办事处离退休老干部报回医药费105.7万元。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聘请审计事务所对办事处本级及所属3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全面掌握所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状况,使办事处系统整体财务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信访维稳及劝返】  全年接劝返工作总量共5864人次,同比下降38.6%。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期间驻京信访工作安排部署周密。完成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十九大等共17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驻京信访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联动,有效减少了矛盾上行和一些过激行为的发生。全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驻京信访信息》377期、《驻京信访要情快报》120期、《督查事项通知书》14期、《督查通报》42期、《驻京信访工作动态》11期、《会议报告》4期,及时将驻京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为上级机关了解驻京信访工作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加强对盟市驻京信访队伍的管理,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

    【内蒙古大厦管理】  全年服务自治区来京公务人员8327人次(其中省级领导323人次),并与自治区110家单位建立和保持了服务保障关系。大厦相继完成国家机关、自治区政府委托的重大政治活动接待任务,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召开期间,大厦圆满完成内蒙古和青海两个代表团的保障工作;完成国家部委部署、自主承办的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内蒙古全球推介活动冷餐会,通过这个平台“讲好内蒙古饮食文化故事”,受到各国宾客、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保障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公务接待活动及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等2017年,实现总收入9622.64万元,完成预算6.79个百分点。其中,客房收入5495.52万元,餐饮收入3117.33万元,其他收入1009.79万元,经营利润2533.65万元,经营利润率26.38%。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房产税509.12万元,土地使用税12.74万元,员工保险费600.69万元,住房公积金80.56万元,做到了守法经营

    【天津联络处工作】  加强蒙津两地间的经济合作交流,协调帮助9个盟市12个旗县招商引资部门,到天津进行参观考察、召开招商引资推荐会等合作交流活动;推动成立“天津市内蒙古商会食品餐饮分会”,为自治区整合名优特色产品资源进入天津市场创造了条件。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全年收集整理上报信息3956条,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采用27条。推动综合办公楼工程遗留问题解决和酒店的筹备运营工作,通过两年来的协调,完成综合楼的评审及验收准备工作,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及反复研究形成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改进政务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制定完善政务接待、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接待自治区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6人次,其他重要宾客170多人次

    【指导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  协调北京有关部门简化内蒙古企业进京审批手续和人员备案程序。拓展业务领域,加快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把宁城县作为自治区首家劳务输出试点地区。立足本职工作,解决企业困难。依法完成对进京建筑企业的监管,完成施工企业进京备案、在京企业人员和合同备案工作。转变工作方式,为进京企业提供服务,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上报拖欠报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春节农民工返乡等关键环节、节点的实际问题。

    【廉政建设】  召开机关干部、下属单位和各盟市驻京联络处领导参加的学习大会,认真地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等,明确具体要求,让大家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立起标准、树起标杆。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收看反腐倡廉录像警示片,让大家从别人的错误中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党纪政纪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党的十九大后的新要求,保持依法守纪、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主动聘请审计事务所对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进行审计,对固定资产重新进行登记,严格财务报销的程序,对经费使用进行规范。加强对下属单位廉洁行政的监督,由财务处牵头对下属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加强风险防范。充分发挥集体研究、公开监督作用,对涉及干部提拔、职工利益等敏感问题,在班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结果公示制度,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采取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处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法,主任与副主任、副主任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之间分别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较好地传导了管党治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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