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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政法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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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协调政法各单位职能、统筹指导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监督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13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宣传处,综治办综合处、一处、二处、三处、四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协调督办处。机关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比照处级单位管理)。代管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党委防范办)挂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5年9月,经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含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核定行政编制61名。现有在编公务员58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综治办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2名(副厅级),维稳办副主任1名(副厅级),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15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12副)。机关少数民族干部19人,占机关总人数的33.4%;女性14人,占机关总人数的24.6%;研究生学历10人(其中,党校在职研究生5人),本科46人,大专1人

    【社会治理能力】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打击“黄赌毒”“三打击一整治”、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盗抢骗犯罪、“追逃犯保大庆”“云端2017”“2017猎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17年,全区共查处治安案件145220起,同比下降11.9%;立侵财案件58372起,同比下降11.5%;累计破获涉枪涉爆、涉“黄赌毒”刑事治安案件903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8280人。全区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被自治区评为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大隐患  先后3次组织召开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会,5次对全区社会治安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暗访发现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场所)挂牌整治8处,限期整改61处,按期摘牌14处,延期摘牌4处2017年,共沟通警示77个地区单位,诫勉约谈7个地区单位,挂牌整治23个地区单位

    安保维稳工作  针对中共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第十三次缔约方会议、“一带一路”峰会、金鸡百花电影节、中蒙博览会、金砖国家峰会等系列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维稳安保活动,自治区层面先后召开37次维稳会商研判联席会议,56次对安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妥善处置150余件突出隐患问题,收发各类涉稳情报信息1400余件。实现了自治区“七个坚决防止发生”的目标要求。

    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2017年,全区共破获网络诈骗案件7044起。其中,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03起。一期省(区)际电信网络诈骗电话拦截系统投入运行,累计拦截诈骗电话呼叫量182.4万次,拦截诈骗电话号总量12万余个,遏制了电信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上升势头

    【维护公共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  持续开展“平安”“震慑”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源头管理。2017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8%2.25%

    消防安全管理  加大对煤化工、冷库、足浴等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力度。自治区综治办对2016年挂牌整治未完成任务的7家单位进行通报,对全区11家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整治2017年,全区共发生火灾8051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下降2.94%14.17%

    寄递物流安全管理  以落实“三个100%”制度为核心,全面加强中共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寄递渠道管理和检查。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化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实名收寄信息化工作,实现重大活动期间邮件快件寄递“零事故”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2017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28.75%和24.23%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  集中开展2次全区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摸排各类矛盾纠纷问题11类2889件,建立26个重点涉稳群体基础信息数据库,排查个人极端倾向人员461名。集中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包联盟市带案督查,其他省级领导包联旗县带案督查,加大对信访骨头案、钉子案化解力度。截至2017年底,梳理出的126件重点信访积案化解106件,化解率84.1%。民办代课教师和20世纪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突出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区已登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辞退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全面开展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甄别工作

    多元化解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区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6623个,现有人民调解员76805人。建立道路交通、医疗、物业、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60多个,实现在旗县政府所在地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5191件,成功化解99265件,履行92263件,化解成功率94.37%。实施社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全区共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177件。其中,准予实施1682件,暂缓实施32件,不予实施3件,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了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梳理出自治区级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共5批39件。截至年底,化解27件,化解率近70%

    命案防控  实行各盟市命案零报告制度,逐月统计、分析、报告一次死亡3人以上命案,并将作为综治月报考核机制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督导和责任追究,对全区命案发案数前16位的旗县及发生“3人以上命案”的盟市进行警示2017年,全区命案发案同比下降20.19%,其中发生“3人以上命案”6起,同比减少1起

    【政法综治基础建设】

    “雪亮工程”  完善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协调工作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期间规划方案》,整合接入自治区本级视频监控平台视频资源54529路,实现与盟市100%的互联互通,全区有94个旗县(市、区)实现与党中央综治办、自治区视联网的视频会议功能,联网覆盖率91.26%,圆满完成十九大期间党中央综治办对自治区的视频巡查调度工作。自治区本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基础建设首批200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全面启动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两个国家示范城市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平台建设。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网格化管理  加强统筹协调、考核验收,实行末位管理,坚持分级建设、分类指导、分期达标,积极探索城区、农区、牧区、林区综治中心建设的新模式,推动综治中心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派出4个督查考核组,对各盟市、旗县(市区)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全区五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100%,共有网格员168109人

    平安创建  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在全区各个盟市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89个。开展“平安铁路”创建工作,全区路外人身伤亡事故较控制指标下降67.7%,未发生危行、货盗案件。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推进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民转刑”命案的预防化解工作;加强妇女维权工作,探索社会力量购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项目。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新一轮创安联系点工作。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会上,自治区有6个旗县区获得“2017年全国平安建设优秀旗县”荣誉称号

    群防群治  健全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逐步形成警群联勤、草原110”“红袖标巡防队”“蒙古包哨所”“都贵楞”“阿睦尔”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全区共有治安协警、联防队员、综治协管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民兵等群防群治队员331528人。其中:专职人49867人,兼职289790人,每万人拥有群防群治队员数量1.36人

    法学研究  推进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双百”宣讲活动约200余场次,累计培训10万余人。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承办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组织论文800余篇。开展重大法治课题研究,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执法规范化建设】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加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2017年,共有1524名代理律师化解案件805件,发现问题31件,代理申诉166件,帮助申请救助43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资金4113万元,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1311件案件1453人依法进行救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2017年,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522件

    监督执法司法活动  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抽调专业人员从进京访、重复访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筛选出重点案件,进行集中、封闭案件评查。开展自治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保证矛盾化解工作有序进行,避免信访人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全年未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不廉案件。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制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类案指导,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死刑案件核准率。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一期建设任务已经完成,二期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实施。自治区级信息平台已正式运行,涉案财物数据已部分上载到平台,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政法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  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关于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邵兵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区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学习宣传邵兵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履职能力建设  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蒙汉双语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6—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培养措施,着力解决自治区蒙汉双语人才短缺的问题。组织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干部参加党中央政法委举办的“政法干部学习讲座”。在党中央党校举办全区综治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班,310多名干部参训。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区维稳涉诉信访专题培训班”,提升维稳干部处置复杂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组织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大数据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199期,全面提升政法队伍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委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双休日讲座”,参训率100%。推选10名律师为自治区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法治类人才。举办全区政法系统第六届“忠诚杯”乒乓球比赛。

    纪律作风建设  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政法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剖析、全面整改落实,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观2017年,全区政法干警受党政纪处分人数较上年下降3.4%,追究刑事责任人数较上年下降31.1%

    政法综治宣传  开展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评选组织推荐活动,自治区共有4部作品获得6个奖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得优秀组织奖。其中,微电影《一念》获第五届亚洲电影节金海棠奖。推荐广播专题《内蒙古首例保护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启我区草原保护新篇章》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一等奖。通讯《庭审直播“可视正义”指日可待》获得第二十五届内蒙古新闻三等奖。举办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荐摄影作品《做习近平主席的好战士》入选“中国长安网2017年度照片” “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全年共发布18期信息。申请开通“内蒙古长安网”官方微博。内蒙古长安网被评为2017年中国优秀政法网站。开展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传播法治声音,讲述政法故事”活动,共收到稿件500余篇。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评选出获奖作品40件,优秀编辑记者和通讯记者共30名,优秀新闻网站2个,优秀组织奖12个,微电影微视频30个。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典型培树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挖掘和培树工作典型

    见义勇为  先后两次对84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金106.6万元。开展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工作,2017年,共争取见义勇为救助补助金139万元,累计救助35人。弘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编辑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英雄谱》

    【司法体制改革】

    人员分类管理  制定出台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实施办法,推行员额动态管理,基本形成有进有出的法官检察官履职激励机制。出台《法官等级晋升暂行办法》《法官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推进未入额法官转岗法官助理1333人,有效解决环节干部和入额法官等级晋升问题,保证了审判工作有序进行

    司法责任制  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权限,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科学设置审判团队类型和数量,全区组建审判团队2260个,85%的人员配置在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均办案数同比增长38.75%。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强化院庭长放权与控权相统一

    职业保障机制  完成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择优选升,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政策,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全区三级法检两院全部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发挥绩效考核奖金的激励作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立“领导过问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出台《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职业保障方案》,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职业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

    人财物统一管理  自治区以下法检人财物统管改革一步到位,全区法检两院234个单位,全部上划作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公安、司法行政改革  全面推开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牧业人口、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群的落户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可“零门槛”落户。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警务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方案》,构建事权划分合理、职能定位准确、警力配置科学的公安机关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完善五级法律服务网络、内蒙古法网、12348”电话热线三大平台,创新开发电视、微信、移动客户端,形成“六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统筹指导全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4次联席会议,联合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制定下发1+4制度体系”等10项制度,明确人员转隶、案件管辖调整、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留置、非法证据排查等重点环节的衔接工作,重点细化技术侦查措施《特殊对象审批程序》,明确适用范围、审批流程、协作要求。组织协调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编办加大对留置场所在申请立项、经费保障、警力编制上的支持力度,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全区计划新改扩建留置场所97处,新增留置场所专职看护警力编制720个。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82名符合晋升“一高”“二高”条件的检察官进行等级考核,确保转隶前完成职称晋升

    【依法治区】

    地方立法工作  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等10多项成果,涉及水源保护、人口发展、湿地保护、气象灾害、电信设施保护、安全生产、文件备案审查等领域。

    依法行政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方案计划,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审查、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等27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全民守法  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搭建“12348”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全区首届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服务新战略、喜迎十九大”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等多项成果。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评办法,编辑出版《公务员学法用法问答》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帮扶活动、吸毒人员排查管控行动、脱失吸毒人员“神鹰猎鼠”等专项行动,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患者监护责任,提高政策保障水平,为全区符合条件的7655名患者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发放奖补资金1700余万元。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化、多元化、专业化水平。协调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列入自治区人大2018—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

    (撰稿人:田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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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含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核定行政编制61名。现有在编公务员58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综治办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2名(副厅级),维稳办副主任1名(副厅级),巡视员1名,副巡视员1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15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12副)。机关少数民族干部19人,占机关总人数的33.4%;女性14人,占机关总人数的24.6%;研究生学历10人(其中,党校在职研究生5人),本科46人,大专1人

    【社会治理能力】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打击“黄赌毒”“三打击一整治”、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盗抢骗犯罪、“追逃犯保大庆”“云端2017”“2017猎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2017年,全区共查处治安案件145220起,同比下降11.9%;立侵财案件58372起,同比下降11.5%;累计破获涉枪涉爆、涉“黄赌毒”刑事治安案件903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8280人。全区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被自治区评为2017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大隐患  先后3次组织召开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会,5次对全区社会治安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暗访发现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场所)挂牌整治8处,限期整改61处,按期摘牌14处,延期摘牌4处2017年,共沟通警示77个地区单位,诫勉约谈7个地区单位,挂牌整治23个地区单位

    安保维稳工作  针对中共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第十三次缔约方会议、“一带一路”峰会、金鸡百花电影节、中蒙博览会、金砖国家峰会等系列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维稳安保活动,自治区层面先后召开37次维稳会商研判联席会议,56次对安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妥善处置150余件突出隐患问题,收发各类涉稳情报信息1400余件。实现了自治区“七个坚决防止发生”的目标要求。

    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2017年,全区共破获网络诈骗案件7044起。其中,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03起。一期省(区)际电信网络诈骗电话拦截系统投入运行,累计拦截诈骗电话呼叫量182.4万次,拦截诈骗电话号总量12万余个,遏制了电信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上升势头

    【维护公共安全】

    交通安全管理  持续开展“平安”“震慑”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源头管理。2017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8%2.25%

    消防安全管理  加大对煤化工、冷库、足浴等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力度。自治区综治办对2016年挂牌整治未完成任务的7家单位进行通报,对全区11家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整治2017年,全区共发生火灾8051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下降2.94%14.17%

    寄递物流安全管理  以落实“三个100%”制度为核心,全面加强中共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寄递渠道管理和检查。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邮件、快件实名收寄信息化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实名收寄信息化工作,实现重大活动期间邮件快件寄递“零事故”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2017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28.75%和24.23%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排查化解  集中开展2次全区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摸排各类矛盾纠纷问题11类2889件,建立26个重点涉稳群体基础信息数据库,排查个人极端倾向人员461名。集中开展信访积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包联盟市带案督查,其他省级领导包联旗县带案督查,加大对信访骨头案、钉子案化解力度。截至2017年底,梳理出的126件重点信访积案化解106件,化解率84.1%。民办代课教师和20世纪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突出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区已登记被辞退的民办教师辞退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全面开展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登记、甄别工作

    多元化解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区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6623个,现有人民调解员76805人。建立道路交通、医疗、物业、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60多个,实现在旗县政府所在地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05191件,成功化解99265件,履行92263件,化解成功率94.37%。实施社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全区共备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177件。其中,准予实施1682件,暂缓实施32件,不予实施3件,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了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梳理出自治区级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共5批39件。截至年底,化解27件,化解率近70%

    命案防控  实行各盟市命案零报告制度,逐月统计、分析、报告一次死亡3人以上命案,并将作为综治月报考核机制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督导和责任追究,对全区命案发案数前16位的旗县及发生“3人以上命案”的盟市进行警示2017年,全区命案发案同比下降20.19%,其中发生“3人以上命案”6起,同比减少1起

    【政法综治基础建设】

    “雪亮工程”  完善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协调工作制度,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期间规划方案》,整合接入自治区本级视频监控平台视频资源54529路,实现与盟市100%的互联互通,全区有94个旗县(市、区)实现与党中央综治办、自治区视联网的视频会议功能,联网覆盖率91.26%,圆满完成十九大期间党中央综治办对自治区的视频巡查调度工作。自治区本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项目基础建设首批2000万元资金拨付到位。全面启动呼和浩特市、乌海市两个国家示范城市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平台建设。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网格化管理  加强统筹协调、考核验收,实行末位管理,坚持分级建设、分类指导、分期达标,积极探索城区、农区、牧区、林区综治中心建设的新模式,推动综治中心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派出4个督查考核组,对各盟市、旗县(市区)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全区五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100%,共有网格员168109人

    平安创建  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在全区各个盟市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89个。开展“平安铁路”创建工作,全区路外人身伤亡事故较控制指标下降67.7%,未发生危行、货盗案件。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推进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民转刑”命案的预防化解工作;加强妇女维权工作,探索社会力量购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项目。启动实施为期3年的新一轮创安联系点工作。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会上,自治区有6个旗县区获得“2017年全国平安建设优秀旗县”荣誉称号

    群防群治  健全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逐步形成警群联勤、草原110”“红袖标巡防队”“蒙古包哨所”“都贵楞”“阿睦尔”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全区共有治安协警、联防队员、综治协管员、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民兵等群防群治队员331528人。其中:专职人49867人,兼职289790人,每万人拥有群防群治队员数量1.36人

    法学研究  推进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双百”宣讲活动约200余场次,累计培训10万余人。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承办第十二届“东北法治论坛”,组织论文800余篇。开展重大法治课题研究,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执法规范化建设】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加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2017年,共有1524名代理律师化解案件805件,发现问题31件,代理申诉166件,帮助申请救助43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资金4113万元,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1311件案件1453人依法进行救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2017年,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522件

    监督执法司法活动  开展专项案件评查,抽调专业人员从进京访、重复访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筛选出重点案件,进行集中、封闭案件评查。开展自治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梳理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保证矛盾化解工作有序进行,避免信访人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全年未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不廉案件。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制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类案指导,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提升死刑案件核准率。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一期建设任务已经完成,二期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实施。自治区级信息平台已正式运行,涉案财物数据已部分上载到平台,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

    【政法队伍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  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关于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印发《关于学习宣传邵兵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区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学习宣传邵兵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履职能力建设  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队伍蒙汉双语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6—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培养措施,着力解决自治区蒙汉双语人才短缺的问题。组织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干部参加党中央政法委举办的“政法干部学习讲座”。在党中央党校举办全区综治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培训班,310多名干部参训。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区维稳涉诉信访专题培训班”,提升维稳干部处置复杂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组织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大数据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199期,全面提升政法队伍正规划、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委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双休日讲座”,参训率100%。推选10名律师为自治区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法治类人才。举办全区政法系统第六届“忠诚杯”乒乓球比赛。

    纪律作风建设  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政法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深入查找剖析、全面整改落实,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观2017年,全区政法干警受党政纪处分人数较上年下降3.4%,追究刑事责任人数较上年下降31.1%

    政法综治宣传  开展第二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评选组织推荐活动,自治区共有4部作品获得6个奖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得优秀组织奖。其中,微电影《一念》获第五届亚洲电影节金海棠奖。推荐广播专题《内蒙古首例保护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启我区草原保护新篇章》获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一等奖。通讯《庭审直播“可视正义”指日可待》获得第二十五届内蒙古新闻三等奖。举办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推荐摄影作品《做习近平主席的好战士》入选“中国长安网2017年度照片” “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全年共发布18期信息。申请开通“内蒙古长安网”官方微博。内蒙古长安网被评为2017年中国优秀政法网站。开展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筑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传播法治声音,讲述政法故事”活动,共收到稿件500余篇。组织开展政法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评选出获奖作品40件,优秀编辑记者和通讯记者共30名,优秀新闻网站2个,优秀组织奖12个,微电影微视频30个。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典型培树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挖掘和培树工作典型

    见义勇为  先后两次对84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发放奖金106.6万元。开展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工作,2017年,共争取见义勇为救助补助金139万元,累计救助35人。弘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编辑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英雄谱》

    【司法体制改革】

    人员分类管理  制定出台法官检察官退出员额实施办法,推行员额动态管理,基本形成有进有出的法官检察官履职激励机制。出台《法官等级晋升暂行办法》《法官助理管理办法(暂行)》,推进未入额法官转岗法官助理1333人,有效解决环节干部和入额法官等级晋升问题,保证了审判工作有序进行

    司法责任制  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权限,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科学设置审判团队类型和数量,全区组建审判团队2260个,85%的人员配置在办案岗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均办案数同比增长38.75%。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强化院庭长放权与控权相统一

    职业保障机制  完成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择优选升,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政策,完成工资制度改革。全区三级法检两院全部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发挥绩效考核奖金的激励作用。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立“领导过问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出台《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职业保障方案》,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职业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

    人财物统一管理  自治区以下法检人财物统管改革一步到位,全区法检两院234个单位,全部上划作为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公安、司法行政改革  全面推开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牧业人口、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群的落户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可“零门槛”落户。研究制定《公安机关警务管理体制改革调研工作方案》,构建事权划分合理、职能定位准确、警力配置科学的公安机关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完善五级法律服务网络、内蒙古法网、12348”电话热线三大平台,创新开发电视、微信、移动客户端,形成“六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统筹指导全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召开4次联席会议,联合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制定下发1+4制度体系”等10项制度,明确人员转隶、案件管辖调整、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留置、非法证据排查等重点环节的衔接工作,重点细化技术侦查措施《特殊对象审批程序》,明确适用范围、审批流程、协作要求。组织协调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编办加大对留置场所在申请立项、经费保障、警力编制上的支持力度,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全区计划新改扩建留置场所97处,新增留置场所专职看护警力编制720个。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82名符合晋升“一高”“二高”条件的检察官进行等级考核,确保转隶前完成职称晋升

    【依法治区】

    地方立法工作  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等10多项成果,涉及水源保护、人口发展、湿地保护、气象灾害、电信设施保护、安全生产、文件备案审查等领域。

    依法行政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方案计划,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审查、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等27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全民守法  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搭建“12348”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全区首届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服务新战略、喜迎十九大”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等多项成果。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评办法,编辑出版《公务员学法用法问答》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刑满释放人员排查走访帮扶活动、吸毒人员排查管控行动、脱失吸毒人员“神鹰猎鼠”等专项行动,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患者监护责任,提高政策保障水平,为全区符合条件的7655名患者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发放奖补资金1700余万元。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化、多元化、专业化水平。协调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列入自治区人大2018—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

    (撰稿人:田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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