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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综述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监察厅合署办公,自治区纪委厅机关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厅(下设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下设5家事业单位:即时代风纪杂志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大青山廉政教育管理局。2017年共有工作人员235人

    派驻(出)机构36个,即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组、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组、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驻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驻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检组、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纪检组、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共有编制238名,实有131人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性成效

    狠抓学习,在学懂上见行动  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内容,自治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专题学习研讨中共十九大报告、党章和十八届党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九大的工作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六个聚焦”的要求,采取党课辅导、支部研讨、专题讲座、读书会、周末讲堂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在反复研读中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向和路径,获得解答理论困惑的依据和答案,“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大力宣传,在弄通上下功夫  自治区纪委领导同志深入农村牧区、林区厂矿、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带头宣讲、调研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班,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解读管党治党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在网络平台开设“聚焦十九大”等专题专栏,《时代风纪》杂志出版蒙汉双语专刊,自治区纪委微信公众号开设蒙古语专栏,累计向党中央和自治区媒体推送稿件50余条,努力把中共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让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注重转化,在做实上出成效  对标中共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对表十八届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任务,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谋划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主体责任落实】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

    以督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两个责任”纵向传导逐级递减、横向传导逐层递减问题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对12个盟市和50个区直机关、国企、高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向被督导地区单位反馈问题62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7份、涉及问题503个,下发风险提示单95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31个,问责3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根据党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7类问题线索开展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94人、诫勉21人、通报批评9人,发出整改建议书18份。对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启动问责程序,问责33人

    以打假较真规范政治生活  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列为巡视巡察“两个责任”督导、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造假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严肃查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造假等问题,并在全区通报曝光。严格监督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风气,自治区纪委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34人次

    以惩处警示立起政治规矩  坚决查处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精神的言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自治区政府某直属机关主要负责人张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照检查2017年,全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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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监察厅合署办公,自治区纪委厅机关内设机构16个:即办公厅(下设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下设5家事业单位:即时代风纪杂志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大青山廉政教育管理局。2017年共有工作人员235人

    派驻(出)机构36个,即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组、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组、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驻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驻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检组、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纪检组、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共有编制238名,实有131人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性成效

    狠抓学习,在学懂上见行动  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内容,自治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专题学习研讨中共十九大报告、党章和十八届党中央纪委向中共十九大的工作报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六个聚焦”的要求,采取党课辅导、支部研讨、专题讲座、读书会、周末讲堂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在反复研读中找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向和路径,获得解答理论困惑的依据和答案,“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大力宣传,在弄通上下功夫  自治区纪委领导同志深入农村牧区、林区厂矿、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带头宣讲、调研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班,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解读管党治党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部署;在网络平台开设“聚焦十九大”等专题专栏,《时代风纪》杂志出版蒙汉双语专刊,自治区纪委微信公众号开设蒙古语专栏,累计向党中央和自治区媒体推送稿件50余条,努力把中共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让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注重转化,在做实上出成效  对标中共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对表十八届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任务,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谋划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主体责任落实】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

    以督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两个责任”纵向传导逐级递减、横向传导逐层递减问题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对12个盟市和50个区直机关、国企、高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向被督导地区单位反馈问题62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07份、涉及问题503个,下发风险提示单95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31个,问责36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根据党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7类问题线索开展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94人、诫勉21人、通报批评9人,发出整改建议书18份。对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启动问责程序,问责33人

    以打假较真规范政治生活  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列为巡视巡察“两个责任”督导、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造假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严肃查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造假等问题,并在全区通报曝光。严格监督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风气,自治区纪委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34人次

    以惩处警示立起政治规矩  坚决查处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精神的言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自治区政府某直属机关主要负责人张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并将其作为典型案例,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照检查2017年,全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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