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8卷  /  人民团体

2018卷

  • 总工会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设有12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经济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5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是教科文卫体工会、建筑建材交通机冶工会、财贸轻纺农牧林水工会、国防邮电工会、能源化学地质工会,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传媒信息中心、工会干部学校、工人疗养院、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  自治区总工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履行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使命和担当,并对各级工会学习贯彻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引导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加深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进一步打牢思想根基,把握正确方向。中共十九大以来,自治区总工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全总要求,立即行动,精心安排部署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工会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全区劳模工匠代表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学习十九大、永远跟党走”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中共十九大基层职工代表分赴各盟市深入企业、车间、班组集中宣讲,邀请区内来自基层一线的8位十九大代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全区12个盟市,深入到企业的班组、车间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激励广大职工把干事创业的力量凝聚到中共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制定下发《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工会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紧紧围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工作重心,精心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提出具体要求。在全区工会系统、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热潮,实现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良好开局2月4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工作汇报,党委书记李纪恒对工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五次全委会议】  2月9日,自治区总工会在内蒙古职工之家召开十届五次全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总结2016年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副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作题为《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工作创新 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冯家举传达了党中央书记处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十届13次常委会会议李纪恒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履行了相关人事事项民主程序,替补、补选了自治区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上,6个盟市工会还汇报了重点工作情况。会前,杭桂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五次常委会会议。会议期间,自治区总工会经审委主任苏日娜主持召开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七次经审会议

    【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自治区总工会举办集表彰、技能竞赛、促就业为一体的系列活动。4月8日,在呼和浩特举办“2017年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进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暨呼和浩特招聘会”,邀请北京、天津、河北和南京等省(市)工会组织当地用人企业共同参与,重点帮助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现场共有620多家用人单位现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万多个,吸引2万多名求职者应聘4月24日,在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举办“中国梦·劳动美”2017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启动仪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全区大数据产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参赛选手、裁判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启动仪式。4月28日,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大会代全总向全区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集体颁奖,表彰在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获得集体,命名10名“北疆工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主持会议。会前,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会见先进模范代表,向他们和全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区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对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等自治区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起草自治区贯彻落实措施,并将此项改革列入年度改革任务。自治区总工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并着手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对起草代拟《实施意见》和关于成立领导小组等工作作出安排。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冯家举主持召开区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对《改革方案》主要举措中五大类25项任务逐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为更好制定《实施意见》,自治区总工会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派出调研组分赴包头、呼伦贝尔、通辽、赤峰、乌海、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等产业工人集中的地区,全面了解产业工人队伍总体状况和内部结构,准确把握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趋势、新特征,形成《关于我区产业工人地位及作用发挥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起草《实施意见》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代拟稿初稿形成后,自治区总工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先后两次征求《实施意见》涉及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29个委办厅局及群团组织意见和建议。在对各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对代拟稿再次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区总十届21次主席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过近8个月的努力,自治区党委于12月27日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

    【劳动和技能竞赛】  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以及事关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以“六比一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清洁生产、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发展循环经济等,开展节能减排立功竞赛活动和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广泛组织“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2017年,全区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单位达到建会企业的80%。深化“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联合有关厅局举办83个工种的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带动2.9万家企业单位组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参加职工108万人次,帮助2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扎实推进立足岗位全员创新、依托班组团队创新、创新工作室引领创新的“三位一体”职工创新体系,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427个,并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对160个自治区级创新工作室进行奖补。在全区首次开展“北疆工匠”选树宣传活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北疆职工好网民、点赞亮丽内蒙古”、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草原情·劳动美·辉煌70年”全区职工微影视作品展评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邀请全总文工团深入呼和浩特、赤峰、乌海,开展13场慰问演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类职工文体活动3800余场,参与职工达87.2万人次

    【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  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作为重点,通过争取党政支持、部门联动,创新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典型示范等措施,加强建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大力加强建会和农牧民工入会工作。全区基层工会达到6.4万个,涵盖单位9.2万家,会员570.8万人,农牧民工会员183.1万人,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农牧民工入会率保持在70%以上。制定《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双亮”“双创优”活动。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支持力度,将70%左右的经费支出用于直接服务职工和对下补助,每年安排5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补助。指导75个旗县(市区)工会开展普惠性服务工作,受惠会员84.2万人。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国工会基层工作会议上作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经验介绍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连续5年开展服务职工办实事计划,涉及促进就业、技能提升、教育培训、帮扶救助、会员普惠、法律援助、关爱环卫工人、关爱女职工、服务劳模、助力教育等方面。构建盟市、旗县(市区)、乡镇苏木(街道)园区、企业四级帮扶职工服务体系,全区共建帮扶中心139个,各类帮扶站点2170多家,并逐步将帮扶中心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打造集维权、服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和窗口。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策”要求,对全区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立卡工作进行规范,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度。截至2017年底,全区在档困难职工动态人数为5.5万户,已帮扶救助5.2万户,帮扶救助覆盖率94.1%。做强送温暖、金秋助学、跨区域促就业等帮扶品牌。“两节”期间共筹集送温暖资金8782.2万元,走访企业1238家,慰问一线职工7.9万人,困难职工6.4万户。金秋助学活动筹集发放资金4211.9万元,资助1.25万名包括农牧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子女。通过举办招聘会、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以及创业就业培训等方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创业就业。全区工会共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77场,免费为10万多人次提供就业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继续推进“环卫工人关爱行动”,安排770万元专项资金,为3.3万名一线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对新建成的1192家环卫工人驿站实施奖补。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公共场所、女职工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新建自治区级“爱心妈咪小屋”80家。积极开展公益救助活动,在33个贫困旗县实施了贫困地区职工子女大病医疗公益保险项目,为3.4万名职工子女捐赠了大病医疗公益保险;借助社会公益组织力量,对52名重特大疾病困难职工进行救助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落实。坚持把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实现“建会、协商、建制”三同步。推动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大力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制发《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建制情况督查监控,全区已建工会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指导企业规范民主管理程序,指导和督促改制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等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引导职工正确对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转岗安置和再就业等实际问题,通过民主管理渠道,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民主管理建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集体协商工作】  加强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的协调配合,推动将包括集体协商在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共同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的落实,制发盟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通过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推进区域行业协商、召开现场观摩会、加强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形式,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典型事例,及时向企业发出要约提示函,派出工作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培训职工协商代表、约谈企业负责人,推动形成“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社会共识。截至2017年底,全区各类建会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状况专题调研,制定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呼和浩特、包头开展试点。落实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推进区域行业协商,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方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积极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以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为服务重点,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各级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457起,提供法律咨询3941人次。加强职工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职工集体维权事件的处置与疏导

    【法治建设】  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全总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依法治会机制。召开全区工会推进法治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进工会法治化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抓基层夯基础建机制求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依法建会,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旗县(市、区)工会换届工作专项督查和考核,有效推进旗县(市、区)工会换届工作,逾期五年未换届的57个旗县(市、区)工会全部完成换届。加强旗县(市、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工会主席由同级人大、政协副职担任的旗县(市、区)工会达到36个。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组织召开全区产业工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不断改进产业工会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撰稿人:任丽媛)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总工会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设有12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保障工作部、经济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5个驻会产业工会,分别是教科文卫体工会、建筑建材交通机冶工会、财贸轻纺农牧林水工会、国防邮电工会、能源化学地质工会,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传媒信息中心、工会干部学校、工人疗养院、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  自治区总工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履行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使命和担当,并对各级工会学习贯彻工作及时作出安排,引导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加深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进一步打牢思想根基,把握正确方向。中共十九大以来,自治区总工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全总要求,立即行动,精心安排部署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工会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全区劳模工匠代表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座谈会、“学习十九大、永远跟党走”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中共十九大基层职工代表分赴各盟市深入企业、车间、班组集中宣讲,邀请区内来自基层一线的8位十九大代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全区12个盟市,深入到企业的班组、车间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激励广大职工把干事创业的力量凝聚到中共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制定下发《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工会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紧紧围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工作重心,精心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提出具体要求。在全区工会系统、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热潮,实现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良好开局2月4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工作汇报,党委书记李纪恒对工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五次全委会议】  2月9日,自治区总工会在内蒙古职工之家召开十届五次全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总结2016年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副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作题为《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工作创新 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冯家举传达了党中央书记处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十届13次常委会会议李纪恒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总结讲话。会议履行了相关人事事项民主程序,替补、补选了自治区总工会十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上,6个盟市工会还汇报了重点工作情况。会前,杭桂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五次常委会会议。会议期间,自治区总工会经审委主任苏日娜主持召开自治区总工会十届七次经审会议

    【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系列活动】  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自治区总工会举办集表彰、技能竞赛、促就业为一体的系列活动。4月8日,在呼和浩特举办“2017年京津冀蒙工会跨区域促进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暨呼和浩特招聘会”,邀请北京、天津、河北和南京等省(市)工会组织当地用人企业共同参与,重点帮助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现场共有620多家用人单位现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1万多个,吸引2万多名求职者应聘4月24日,在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举办“中国梦·劳动美”2017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启动仪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全区大数据产业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参赛选手、裁判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启动仪式。4月28日,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表彰大会,大会代全总向全区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集体颁奖,表彰在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自治区工人先锋号获得集体,命名10名“北疆工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主持会议。会前,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会见先进模范代表,向他们和全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区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对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等自治区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起草自治区贯彻落实措施,并将此项改革列入年度改革任务。自治区总工会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全国总工会要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并着手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杭桂林对起草代拟《实施意见》和关于成立领导小组等工作作出安排。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冯家举主持召开区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对《改革方案》主要举措中五大类25项任务逐条逐项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为更好制定《实施意见》,自治区总工会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派出调研组分赴包头、呼伦贝尔、通辽、赤峰、乌海、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等产业工人集中的地区,全面了解产业工人队伍总体状况和内部结构,准确把握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趋势、新特征,形成《关于我区产业工人地位及作用发挥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起草《实施意见》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代拟稿初稿形成后,自治区总工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先后两次征求《实施意见》涉及的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29个委办厅局及群团组织意见和建议。在对各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对代拟稿再次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区总十届21次主席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过近8个月的努力,自治区党委于12月27日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

    【劳动和技能竞赛】  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以及事关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以“六比一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围绕清洁生产、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发展循环经济等,开展节能减排立功竞赛活动和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广泛组织“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2017年,全区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单位达到建会企业的80%。深化“百万职工技术大比武”活,联合有关厅局举办83个工种的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带动2.9万家企业单位组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活动,参加职工108万人次,帮助2万名职工提升了职业技术等级。扎实推进立足岗位全员创新、依托班组团队创新、创新工作室引领创新的“三位一体”职工创新体系,新建各级职工创新工作室427个,并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对160个自治区级创新工作室进行奖补。在全区首次开展“北疆工匠”选树宣传活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北疆职工好网民、点赞亮丽内蒙古”、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草原情·劳动美·辉煌70年”全区职工微影视作品展评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邀请全总文工团深入呼和浩特、赤峰、乌海,开展13场慰问演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各类职工文体活动3800余场,参与职工达87.2万人次

    【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  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作为重点,通过争取党政支持、部门联动,创新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典型示范等措施,加强建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大力加强建会和农牧民工入会工作。全区基层工会达到6.4万个,涵盖单位9.2万家,会员570.8万人,农牧民工会员183.1万人,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农牧民工入会率保持在70%以上。制定《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双亮”“双创优”活动。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支持力度,将70%左右的经费支出用于直接服务职工和对下补助,每年安排5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补助。指导75个旗县(市区)工会开展普惠性服务工作,受惠会员84.2万人。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国工会基层工作会议上作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经验介绍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连续5年开展服务职工办实事计划,涉及促进就业、技能提升、教育培训、帮扶救助、会员普惠、法律援助、关爱环卫工人、关爱女职工、服务劳模、助力教育等方面。构建盟市、旗县(市区)、乡镇苏木(街道)园区、企业四级帮扶职工服务体系,全区共建帮扶中心139个,各类帮扶站点2170多家,并逐步将帮扶中心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打造集维权、服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和窗口。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策”要求,对全区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立卡工作进行规范,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度。截至2017年底,全区在档困难职工动态人数为5.5万户,已帮扶救助5.2万户,帮扶救助覆盖率94.1%。做强送温暖、金秋助学、跨区域促就业等帮扶品牌。“两节”期间共筹集送温暖资金8782.2万元,走访企业1238家,慰问一线职工7.9万人,困难职工6.4万户。金秋助学活动筹集发放资金4211.9万元,资助1.25万名包括农牧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子女。通过举办招聘会、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以及创业就业培训等方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创业就业。全区工会共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77场,免费为10万多人次提供就业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继续推进“环卫工人关爱行动”,安排770万元专项资金,为3.3万名一线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对新建成的1192家环卫工人驿站实施奖补。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公共场所、女职工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新建自治区级“爱心妈咪小屋”80家。积极开展公益救助活动,在33个贫困旗县实施了贫困地区职工子女大病医疗公益保险项目,为3.4万名职工子女捐赠了大病医疗公益保险;借助社会公益组织力量,对52名重特大疾病困难职工进行救助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推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落实。坚持把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扩大工作覆盖面作为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实现“建会、协商、建制”三同步。推动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在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大力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制发《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建制情况督查监控,全区已建工会的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指导企业规范民主管理程序,指导和督促改制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等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引导职工正确对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转岗安置和再就业等实际问题,通过民主管理渠道,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民主管理建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金点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集体协商工作】  加强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的协调配合,推动将包括集体协商在内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自治区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共同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深化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的落实,制发盟市工会集体协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通过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推进区域行业协商、召开现场观摩会、加强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等形式,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典型事例,及时向企业发出要约提示函,派出工作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深入企业宣传指导、培训职工协商代表、约谈企业负责人,推动形成“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的社会共识。截至2017年底,全区各类建会企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发展状况专题调研,制定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呼和浩特、包头开展试点。落实集体协商工作五年规划,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推进区域行业协商,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方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积极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以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为服务重点,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各级工会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457起,提供法律咨询3941人次。加强职工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职工集体维权事件的处置与疏导

    【法治建设】  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全总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依法治会机制。召开全区工会推进法治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进工会法治化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抓基层夯基础建机制求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依法建会,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旗县(市、区)工会换届工作专项督查和考核,有效推进旗县(市、区)工会换届工作,逾期五年未换届的57个旗县(市、区)工会全部完成换届。加强旗县(市、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工会主席由同级人大、政协副职担任的旗县(市、区)工会达到36个。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组织召开全区产业工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不断改进产业工会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撰稿人:任丽媛)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