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卷

  • 信访事务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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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以下简称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内设9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投诉受理处(建议征集办)、机关党委,行政编制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巡视员1名,副厅级督查专员1名,正处级督查专员2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11正11副)另设事业单位3个:联合接访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访信息中心,人员编制30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3正3副)

    2017年,自治区信访局实有工作人员76名,其中行政编46人,事业编30人。在编人员中女性领导及职工20人,占26.31%;少数民族22人(蒙古族22名)占28.94%;所有工作人员中,中共党员62名(预备党员2人),占所有人员的81.58%。大学及以上学历69人(大学及本科50人,研究生19人),占总人数90.79%;平均年龄39岁45岁以下46人

    2017年,自治区信访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来谋划,以“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信访工作总要求,以法治为统领,以改革为主线,深化“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三项改革”,抓好全区信访基层基础、信访体制机制、信访班子和队伍、信访文化、信访信息化“五大建设”,探索完善信访事项受理机制、信访工作考评机制,实现“社会矛盾可控、信访秩序良好、逐级走访常态、信访结构优化、改革见成效、建设出成果”的工作目标,部署和推进信访工作。实行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和全区信访情况每日研判调度机制。每天综合汇总进京访、赴区访、到自治区党政办公区涉访情况,每天点对点对盟市指导调度,每天上报自治区党政分管领导,做到重要情况马上处理,有效扭转了工作局面。并突出抓年终岁尾政府债务、农民工讨薪等突出问题,组织工作组进行重点督导,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和稳控了一批问题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7年10月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是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信访局局长 ***兼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书记。2017年10月以后调整为: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管信访工作,自治区副主席杨伟东协助主席分管信访工作;自治区信访局局长邱成刚兼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书记

    【来信办理】  2017年,办信处共受理群众来信7244件。其中,国家信访局交、转办1751件,占27.2%。交办16件,到期应办结12件,实际办结12件,到期办结率为100%;自治区本级受理5493件,占75.8%。其中,初信1780件,占32.4%。重复信3713件,占67.6%;联名信637件,占11.6%。交办216件,到期应办结179件,实际办结178件,到期办结率为99.4%

    按照诉访分离的工作要求,将1257件涉法涉诉类信件及时移交自治区涉法涉诉工作小组进行办理。按照自治区纪委开展的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每月梳理,共移交782件揭发控告类问题线索。按照自治区巡视工作“大协作”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分别于5月9月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263件巡视地区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全年实现了有效信件的交办和转送率为100%,上级交办件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汇报率为100%

    【网上信访】  2017年,共办理信访事项20723件次,同比(2016年为9535件)上升117.3%。全区三级网上信访总量同比上升,达到50.49%,超过全国43%的平均水平,完成国家信访局3分的考核标准;“三率”的6项指标中有5项高于全国平均值,位居全国中上游水平;人民意见建议有4条转化为自治区层面的政策措施,能够得1.5或2分,实现历年来该考核项零的突破

    【接访】  2017年,接待群众赴区来访5237批16221人次。其中,教育疏导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322批3908人次,被辞退民办教师1549人次,涉军人员94批273人次。梳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7批866人次。交办信访事项19件,到期办结14件,按期办结率87.5%。同时,2017年,来访接待一处持续坚持来访工作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重大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来访工作日报告217期

    【复查复核】  共接待有关复查复核来访群众781批次2952人次,其中直接劝返300批次1337人次,不予受理81批次232人次,不再受理209批次731人次,审核受理108批次325人次,要求落实复核意见12批次20人次。受理的108件复查复核申请中,已出具复核意见48件,其余事项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进京上访】  通过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查询,2017年,自治区群众进京上访5135批次7738人次,同比分别上升24.6%和0.6%,其中集体访513批次2733人次,同比批次上升35.4%、人次下降21%。群众进京上访中,越级访3058批次4948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3.3%和12.6%

    移交信访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件1793件,需由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受理的信访件2839件,无效信访件127件。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受理的2839件信访件,纯案1974件。其中,呼和浩特市414件,包头市228件,呼伦贝尔市161件,兴安盟66件,通辽市138件,赤峰市170件,锡林郭勒盟73件,乌兰察布市156件,鄂尔多斯市233件,巴彦淖尔市181件,乌海市43件,阿拉善盟15件,区直机关和企业96件。按照问题分类,农村农业类406件,国土资源管理类147件,城乡建设类578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282件,卫生计生类18件,教育文体类63件,民政类49件,经济管理类38件;交通运输类15件,商贸旅游类3件,科技与信息产业类3件,环境保护类9件,党务政务类2件,组织人事类160件,纪检监察类116件,其他类85件。所有梳理完的信访件已经移交给有关地区单位,并责成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行办理

    【积案化解】  梳理汇总、甄别筛选省级领导包联盟市及旗县(市、区)带案督查的积案;从各业务处室提供的3548件信访突出问题中筛选出91件信访积案,按地区、单位提请自治区党委分配给38名省级领导带案督查;及时将省级领导带案督查126件积案(含维稳办梳理的重大不稳定事项20件,政法委梳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5件)向12个盟市14个单位进行集中交办;要求各盟市和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形成上通下达的积案化解工作信息交流平台;牵头各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赴12个盟市和3个厅局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电话催办、微信提醒、书面通报等方式强化督查效果;全年共撰写专项行动积案化解专报、报告、汇报、通报等42份,制作统计表格36份,接收整理各盟市、单位报送信息200余次,整理、审核各盟市、单位积案化解报告90余份,向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月报积案化解进展工作;截至12月底,社会矛盾积案化解信访积案91件,已化解83件,化解率91.2%。依托信访信息网络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年向国家信访局报送相关工作情况13份。截至12月底,国家信访局标识交办的4件信访积案,到期3件全部化解,化解率100%,自治区及以下标识43件信访积案,到期40件,化解38件,化解率95%。截至12月底,向盟市及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682件,到期应办结682件,办结677件,办结率99.3%。其中,自治区本级交办566件,到期应办结566件,到期已办结561件,到期办结率99.1%,下发积案化解情况通报2次,开展网上督查63次,利用电话、微信督促指导82次

    “三跨三分离”问题】  对全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进行系统梳理摸底,全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共计249件。按责任地区划分,涉及自治区外的94件,占37.8%,涉及自治区内的155件,占比62.2%。收到各盟市上报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65件,其中审核退回或存档26件,通过发函、实地督查等形式交办39件,实现息诉罢访34件,向区外发函、电话沟通会商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67件,对疑难复杂、久拖未决、反映强烈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化解措施,确定包案领导,限定化解时限

    【信访信息】  以应用需求和“三率”指标为导向,规范系统流程,优化模块功能,严格按照《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对系统进行改进调试,确保应用单位数据安全。全年对办理、统计、查询等功能向开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50余条,并逐一落实,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30余项。针对数据不对齐情况,对历史信访数据重新上传至国家局系统;提供信息化服务,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形式为各应用单位答疑解惑,做好点对点技术支持解决

    【舆情信息】  2017年,自治区信访局被列为自治区舆情信息联席会商会议常设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舆情监测、核查、收集、上报、反馈、跟踪和处置化解等工作,并根据自治区网信办下发的重点舆情信息,协调盟市、部门核实解决,并负责跟踪落实。通过建立相应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充实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将舆情报送常态化、舆情处置责任化、上报信息程序化。全年共参加月会商会议9次、周研判会议36次,上报重点舆情及风险点范围52次,核实反馈舆情84次

    【数据统计】  为使全区各地、各部门更准确、有效监控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实效,信访数据统计已成为重要的参照指标。全年共印发“三率”通报12期,涉及全区12个信访部门,同时,对780家责任单位点对点通报,形成报表180张、数据44100条;形成报表上报国家局和自治区局有关业务处室116张、数据9984条,各项统计数据基本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党中央督查意见反馈】  4月20日,党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向自治区反馈督查意见,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会议并听取意见反馈。党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长、国家信访局督查室主任郭钦向自治区反馈在实地督查中群众反映的8件信访事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自治区相关责任部门针对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措施

    【荣誉】  4月27日,在全国“最美信访干部”颁奖活动上,自治区赤峰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潘昌赋获“最美信访干部”荣誉称号,自治区信访局获“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优秀组织奖5月16日,国家信访局下发2016年信访工作考核情况通报,通报中对成绩较为优秀的省市区和晋位突出的内蒙古、湖南予以通报表扬。内蒙古不仅在考核成绩上进步显著,在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环节的流程化贯通上也得到国家信访局表扬

    (撰稿人: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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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以下简称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内设9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办信处、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投诉受理处(建议征集办)、机关党委,行政编制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巡视员1名,副厅级督查专员1名,正处级督查专员2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11正11副)另设事业单位3个:联合接访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访信息中心,人员编制30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3正3副)

    2017年,自治区信访局实有工作人员76名,其中行政编46人,事业编30人。在编人员中女性领导及职工20人,占26.31%;少数民族22人(蒙古族22名)占28.94%;所有工作人员中,中共党员62名(预备党员2人),占所有人员的81.58%。大学及以上学历69人(大学及本科50人,研究生19人),占总人数90.79%;平均年龄39岁45岁以下46人

    2017年,自治区信访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来谋划,以“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信访工作总要求,以法治为统领,以改革为主线,深化“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三项改革”,抓好全区信访基层基础、信访体制机制、信访班子和队伍、信访文化、信访信息化“五大建设”,探索完善信访事项受理机制、信访工作考评机制,实现“社会矛盾可控、信访秩序良好、逐级走访常态、信访结构优化、改革见成效、建设出成果”的工作目标,部署和推进信访工作。实行处级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和全区信访情况每日研判调度机制。每天综合汇总进京访、赴区访、到自治区党政办公区涉访情况,每天点对点对盟市指导调度,每天上报自治区党政分管领导,做到重要情况马上处理,有效扭转了工作局面。并突出抓年终岁尾政府债务、农民工讨薪等突出问题,组织工作组进行重点督导,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和稳控了一批问题

    【组织领导】  自治区党委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7年10月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是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信访局局长 ***兼任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书记。2017年10月以后调整为: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管信访工作,自治区副主席杨伟东协助主席分管信访工作;自治区信访局局长邱成刚兼自治区信访局党组书记

    【来信办理】  2017年,办信处共受理群众来信7244件。其中,国家信访局交、转办1751件,占27.2%。交办16件,到期应办结12件,实际办结12件,到期办结率为100%;自治区本级受理5493件,占75.8%。其中,初信1780件,占32.4%。重复信3713件,占67.6%;联名信637件,占11.6%。交办216件,到期应办结179件,实际办结178件,到期办结率为99.4%

    按照诉访分离的工作要求,将1257件涉法涉诉类信件及时移交自治区涉法涉诉工作小组进行办理。按照自治区纪委开展的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每月梳理,共移交782件揭发控告类问题线索。按照自治区巡视工作“大协作”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分别于5月9月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263件巡视地区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全年实现了有效信件的交办和转送率为100%,上级交办件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汇报率为100%

    【网上信访】  2017年,共办理信访事项20723件次,同比(2016年为9535件)上升117.3%。全区三级网上信访总量同比上升,达到50.49%,超过全国43%的平均水平,完成国家信访局3分的考核标准;“三率”的6项指标中有5项高于全国平均值,位居全国中上游水平;人民意见建议有4条转化为自治区层面的政策措施,能够得1.5或2分,实现历年来该考核项零的突破

    【接访】  2017年,接待群众赴区来访5237批16221人次。其中,教育疏导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322批3908人次,被辞退民办教师1549人次,涉军人员94批273人次。梳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7批866人次。交办信访事项19件,到期办结14件,按期办结率87.5%。同时,2017年,来访接待一处持续坚持来访工作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重大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形成来访工作日报告217期

    【复查复核】  共接待有关复查复核来访群众781批次2952人次,其中直接劝返300批次1337人次,不予受理81批次232人次,不再受理209批次731人次,审核受理108批次325人次,要求落实复核意见12批次20人次。受理的108件复查复核申请中,已出具复核意见48件,其余事项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进京上访】  通过自治区信访信息系统查询,2017年,自治区群众进京上访5135批次7738人次,同比分别上升24.6%和0.6%,其中集体访513批次2733人次,同比批次上升35.4%、人次下降21%。群众进京上访中,越级访3058批次4948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3.3%和12.6%

    移交信访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件1793件,需由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受理的信访件2839件,无效信访件127件。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受理的2839件信访件,纯案1974件。其中,呼和浩特市414件,包头市228件,呼伦贝尔市161件,兴安盟66件,通辽市138件,赤峰市170件,锡林郭勒盟73件,乌兰察布市156件,鄂尔多斯市233件,巴彦淖尔市181件,乌海市43件,阿拉善盟15件,区直机关和企业96件。按照问题分类,农村农业类406件,国土资源管理类147件,城乡建设类578件,劳动和社会保障类282件,卫生计生类18件,教育文体类63件,民政类49件,经济管理类38件;交通运输类15件,商贸旅游类3件,科技与信息产业类3件,环境保护类9件,党务政务类2件,组织人事类160件,纪检监察类116件,其他类85件。所有梳理完的信访件已经移交给有关地区单位,并责成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行办理

    【积案化解】  梳理汇总、甄别筛选省级领导包联盟市及旗县(市、区)带案督查的积案;从各业务处室提供的3548件信访突出问题中筛选出91件信访积案,按地区、单位提请自治区党委分配给38名省级领导带案督查;及时将省级领导带案督查126件积案(含维稳办梳理的重大不稳定事项20件,政法委梳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5件)向12个盟市14个单位进行集中交办;要求各盟市和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形成上通下达的积案化解工作信息交流平台;牵头各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分别赴12个盟市和3个厅局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电话催办、微信提醒、书面通报等方式强化督查效果;全年共撰写专项行动积案化解专报、报告、汇报、通报等42份,制作统计表格36份,接收整理各盟市、单位报送信息200余次,整理、审核各盟市、单位积案化解报告90余份,向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月报积案化解进展工作;截至12月底,社会矛盾积案化解信访积案91件,已化解83件,化解率91.2%。依托信访信息网络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年向国家信访局报送相关工作情况13份。截至12月底,国家信访局标识交办的4件信访积案,到期3件全部化解,化解率100%,自治区及以下标识43件信访积案,到期40件,化解38件,化解率95%。截至12月底,向盟市及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682件,到期应办结682件,办结677件,办结率99.3%。其中,自治区本级交办566件,到期应办结566件,到期已办结561件,到期办结率99.1%,下发积案化解情况通报2次,开展网上督查63次,利用电话、微信督促指导82次

    “三跨三分离”问题】  对全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进行系统梳理摸底,全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共计249件。按责任地区划分,涉及自治区外的94件,占37.8%,涉及自治区内的155件,占比62.2%。收到各盟市上报 “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65件,其中审核退回或存档26件,通过发函、实地督查等形式交办39件,实现息诉罢访34件,向区外发函、电话沟通会商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67件,对疑难复杂、久拖未决、反映强烈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化解措施,确定包案领导,限定化解时限

    【信访信息】  以应用需求和“三率”指标为导向,规范系统流程,优化模块功能,严格按照《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对系统进行改进调试,确保应用单位数据安全。全年对办理、统计、查询等功能向开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50余条,并逐一落实,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30余项。针对数据不对齐情况,对历史信访数据重新上传至国家局系统;提供信息化服务,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形式为各应用单位答疑解惑,做好点对点技术支持解决

    【舆情信息】  2017年,自治区信访局被列为自治区舆情信息联席会商会议常设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舆情监测、核查、收集、上报、反馈、跟踪和处置化解等工作,并根据自治区网信办下发的重点舆情信息,协调盟市、部门核实解决,并负责跟踪落实。通过建立相应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充实人员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将舆情报送常态化、舆情处置责任化、上报信息程序化。全年共参加月会商会议9次、周研判会议36次,上报重点舆情及风险点范围52次,核实反馈舆情84次

    【数据统计】  为使全区各地、各部门更准确、有效监控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实效,信访数据统计已成为重要的参照指标。全年共印发“三率”通报12期,涉及全区12个信访部门,同时,对780家责任单位点对点通报,形成报表180张、数据44100条;形成报表上报国家局和自治区局有关业务处室116张、数据9984条,各项统计数据基本做到及时、准确,高效

    【党中央督查意见反馈】  4月20日,党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向自治区反馈督查意见,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会议并听取意见反馈。党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长、国家信访局督查室主任郭钦向自治区反馈在实地督查中群众反映的8件信访事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自治区相关责任部门针对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措施

    【荣誉】  4月27日,在全国“最美信访干部”颁奖活动上,自治区赤峰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潘昌赋获“最美信访干部”荣誉称号,自治区信访局获“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活动优秀组织奖5月16日,国家信访局下发2016年信访工作考核情况通报,通报中对成绩较为优秀的省市区和晋位突出的内蒙古、湖南予以通报表扬。内蒙古不仅在考核成绩上进步显著,在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实现工作环节的流程化贯通上也得到国家信访局表扬

    (撰稿人: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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