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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检察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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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治区检察院)设内设机构25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现有检察人员293名(含派驻纪检组),员额制检察官65名,占政法专项编29.02%

    全区共有检察院129个。其中:盟市地区院15个,旗县级院113个。全区检察机关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749名,事业(工勤)编制745名

    2017年,自治区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尽心竭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33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自治区全部进入第一、二方阵,其中17项进入先进行列,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媒体建设等18项工作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思想建设】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检察长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讲党课、检察长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各地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博、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和展示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自治区检察院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决定》,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与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部署推进,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区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日常简称“14条意见”),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采取有效举措,护航“一带一路”建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全国人大解放军代表团视察自治区检察工作时,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落实新发展理念,先后出台服务和保障自治区“七网”“七业”建设、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等意见措施,指导司法办案,提升法治服务精准度。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共批捕刑事犯罪17014人,起诉35216人。积极参与全区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对78件案件挂牌督办。持续深入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对6个地区的10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40人。部署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犯罪嫌疑人2人。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领域严重刑事犯罪,批捕424人,起诉855人,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自治区院挂牌督办的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挂牌督办案件。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全面运行“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综合检察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挥基层检察室法律监督触角作用,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新巴尔虎右旗“草原检察直通车”,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草原深处,被评为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毫不放松抓好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办案效率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94件1567人,查办人数同比上升3.6%。其中,2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318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8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8人(其中厅局级10人,省部级1人)。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集中优势开展党中央交办的4·26”专案查办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绩。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压茬部署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15件234人(20万元以上贪污受贿大案、重特大案件27件),保障脱贫攻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百日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与扶贫部门组成宣讲团赴全区12个盟市开展巡回宣讲,各盟市、旗县区、乡镇党政领导、扶贫职能部门责任人员5000余人次接受现场教育。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全区三级院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和网上警示教育基地,浏览量逾百万次。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组建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宣传脱贫政策、法治理念和廉政知识,提升了预防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做好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和相关资产移交,以及查办案件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建设,实现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委调查的无缝衔接

    【法律监督】  加大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6件,撤案407件,追捕355人,追诉83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74件次。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3件5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8件159人。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提出刑事抗诉245件,同比增加9.38%;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82件,同比增加30%。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11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精品优质案件。以政法网为依托,加快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实现了与法院、监狱的互联互通和案件网上协同办理。继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坚持动态跟踪监督,逐人逐案问效,清理此类罪犯44人。呼伦贝尔市院将1名脱管达20余年的重刑犯监督收监执行。深入推进“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全区基层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同比增长64.92%,办结案件量同比增长159.15%,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夯实。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下半年,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6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51件,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区三级院同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全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仅自治区巡讲团就深入10个盟市17个旗县区开展巡讲(在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开展了蒙语巡讲,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巡讲318场次,覆盖311个学校,20余万名中小学生受到教育

    【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区择优选任首批员额制检察官2458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2%。制定出台《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暂行办法》,构建有进有出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办案组织,系统搭建了“1+7+9”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框架。在合理授权的同时,以随机分案、业务管理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为支撑,对检察官履职进行全面动态监督,促进了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从2016年10月新的办案机制运行后,全区入额检察官办案101973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15689件,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财物统管取得新进展,三级院机构编制职数已统一上划至自治区,全部实现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职业保障改革稳步推进,工资薪酬政策基本落地。盟市、旗县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展开,内部层级管理扁平高效

    作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全区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深入试点,摸索经验。截至年底,全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42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6件,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通过办理公益诉讼诉案件,恢复被破坏草原74980亩,恢复被毁坏林地7835亩,治理被破坏其他土地500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54.3万元,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106万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违法排污企业、非法河道采砂企业及个人220家(户),纠正违法使用国有土地近4000亩,集中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考察团专程考察自治区试点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在全国介绍经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公益诉讼试点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呼和浩特市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对自治区院两名同志分别被授予一等功和嘉奖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建成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两微一端”四项并重的检务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23条、重要案件信息2339条,法律文书18655份,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结合全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日常简称“19条意见”),引导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忠诚、干净、担当”整顿建设专项行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规定动作,把“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共产党员”活动作为自选动作,广泛开展向廖俊波、潘志荣、黄大年等同志学习活动。“七一”期间,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为全院干警做了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党课报告。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忠诚、干净、担当”演讲比赛,运用“两微一端一站”新媒体平台推送学习教育内容和动态信息,形成“网上网下”结合的浓厚学习氛围。坚持以岗位素能标准为指引,针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的分级分类分岗培训。2017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6个,培训2261人次。配合高检院第九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内蒙古巡讲组赴5个盟市开展实地巡讲,通过视频方式辐射三级院干警。坚持“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实训模式,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信息化技能练兵比武、第二届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等活动,推进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高层次专门人才、特需人才的培养。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年活动,召开推进会、出台指导意见,明确精细化管理的实施路径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精细顽疾,巩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完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修订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实施方案,充实评估内容、调整评估方式、完善评估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使抽样评估更加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鄂尔多斯市院和杭锦旗院为被评估院,选派精干力量紧锣密鼓开展上下互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继续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印发工作方案,对2017年申报的36个项目完成程序审查、初审评选、专家评审等环节工作,将入围项目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范围

    【基层基础】  推进“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评选出2016年度“八化”建设全面示范院5个,司法、队伍、管理、保障等单项示范院12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基层院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结合实地调研掌握的情况,修订示范院创建办法,使“八化”建设更接地气。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在建设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的基础上,召开“智慧检务”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更高水平的“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办案流程专业化管控、司法办案智能化辅助、执法司法精准化监督、案件质量信息化评查和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信息技术对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助推精细化管理、促进队伍建设的作用更加凸显。检务公开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以门户网站集群、案件公开平台为基础,以“两微一端”、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与融媒体中心等为补充的检务公开矩阵。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362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00条,公开法律文书21199份,接受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2333次,检察公共服务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撰稿人: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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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治区检察院)设内设机构25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现有检察人员293名(含派驻纪检组),员额制检察官65名,占政法专项编29.02%

    全区共有检察院129个。其中:盟市地区院15个,旗县级院113个。全区检察机关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749名,事业(工勤)编制745名

    2017年,自治区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尽心竭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33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自治区全部进入第一、二方阵,其中17项进入先进行列,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媒体建设等18项工作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思想建设】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检察长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讲党课、检察长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各地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微博、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和展示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自治区检察院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决定》,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与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部署推进,进一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区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亮丽内蒙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日常简称“14条意见”),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采取有效举措,护航“一带一路”建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全国人大解放军代表团视察自治区检察工作时,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落实新发展理念,先后出台服务和保障自治区“七网”“七业”建设、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等意见措施,指导司法办案,提升法治服务精准度。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共批捕刑事犯罪17014人,起诉35216人。积极参与全区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对78件案件挂牌督办。持续深入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对6个地区的10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40人。部署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犯罪嫌疑人2人。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领域严重刑事犯罪,批捕424人,起诉855人,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自治区院挂牌督办的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挂牌督办案件。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全面运行“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综合检察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发挥基层检察室法律监督触角作用,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新巴尔虎右旗“草原检察直通车”,把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草原深处,被评为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毫不放松抓好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办案效率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94件1567人,查办人数同比上升3.6%。其中,2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318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8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8人(其中厅局级10人,省部级1人)。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势头。集中优势开展党中央交办的4·26”专案查办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绩。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压茬部署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15件234人(20万元以上贪污受贿大案、重特大案件27件),保障脱贫攻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百日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与扶贫部门组成宣讲团赴全区12个盟市开展巡回宣讲,各盟市、旗县区、乡镇党政领导、扶贫职能部门责任人员5000余人次接受现场教育。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全区三级院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和网上警示教育基地,浏览量逾百万次。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组建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宣传脱贫政策、法治理念和廉政知识,提升了预防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做好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和相关资产移交,以及查办案件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建设,实现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委调查的无缝衔接

    【法律监督】  加大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6件,撤案407件,追捕355人,追诉83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74件次。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3件5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8件159人。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提出刑事抗诉245件,同比增加9.38%;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82件,同比增加30%。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11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精品优质案件。以政法网为依托,加快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实现了与法院、监狱的互联互通和案件网上协同办理。继续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坚持动态跟踪监督,逐人逐案问效,清理此类罪犯44人。呼伦贝尔市院将1名脱管达20余年的重刑犯监督收监执行。深入推进“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全区基层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同比增长64.92%,办结案件量同比增长159.15%,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夯实。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下半年,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46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51件,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区三级院同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全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仅自治区巡讲团就深入10个盟市17个旗县区开展巡讲(在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开展了蒙语巡讲,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巡讲318场次,覆盖311个学校,20余万名中小学生受到教育

    【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区择优选任首批员额制检察官2458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2%。制定出台《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暂行办法》,构建有进有出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办案组织,系统搭建了“1+7+9”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框架。在合理授权的同时,以随机分案、业务管理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为支撑,对检察官履职进行全面动态监督,促进了司法办案提质增效。从2016年10月新的办案机制运行后,全区入额检察官办案101973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15689件,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人财物统管取得新进展,三级院机构编制职数已统一上划至自治区,全部实现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职业保障改革稳步推进,工资薪酬政策基本落地。盟市、旗县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展开,内部层级管理扁平高效

    作为全国13个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全区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深入试点,摸索经验。截至年底,全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42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6件,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通过办理公益诉讼诉案件,恢复被破坏草原74980亩,恢复被毁坏林地7835亩,治理被破坏其他土地500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454.3万元,收回国有资产和权益价值1106万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违法排污企业、非法河道采砂企业及个人220家(户),纠正违法使用国有土地近4000亩,集中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考察团专程考察自治区试点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试点工作在全国介绍经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公益诉讼试点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呼和浩特市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对自治区院两名同志分别被授予一等功和嘉奖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建成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两微一端”四项并重的检务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23条、重要案件信息2339条,法律文书18655份,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结合全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日常简称“19条意见”),引导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忠诚、干净、担当”整顿建设专项行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规定动作,把“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共产党员”活动作为自选动作,广泛开展向廖俊波、潘志荣、黄大年等同志学习活动。“七一”期间,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为全院干警做了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党课报告。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忠诚、干净、担当”演讲比赛,运用“两微一端一站”新媒体平台推送学习教育内容和动态信息,形成“网上网下”结合的浓厚学习氛围。坚持以岗位素能标准为指引,针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的分级分类分岗培训。2017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6个,培训2261人次。配合高检院第九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内蒙古巡讲组赴5个盟市开展实地巡讲,通过视频方式辐射三级院干警。坚持“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实训模式,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信息化技能练兵比武、第二届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等活动,推进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高层次专门人才、特需人才的培养。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年活动,召开推进会、出台指导意见,明确精细化管理的实施路径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精细顽疾,巩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完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修订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实施方案,充实评估内容、调整评估方式、完善评估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使抽样评估更加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鄂尔多斯市院和杭锦旗院为被评估院,选派精干力量紧锣密鼓开展上下互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继续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印发工作方案,对2017年申报的36个项目完成程序审查、初审评选、专家评审等环节工作,将入围项目提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范围

    【基层基础】  推进“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评选出2016年度“八化”建设全面示范院5个,司法、队伍、管理、保障等单项示范院12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基层院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结合实地调研掌握的情况,修订示范院创建办法,使“八化”建设更接地气。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在建设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的基础上,召开“智慧检务”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更高水平的“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办案流程专业化管控、司法办案智能化辅助、执法司法精准化监督、案件质量信息化评查和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信息技术对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助推精细化管理、促进队伍建设的作用更加凸显。检务公开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以门户网站集群、案件公开平台为基础,以“两微一端”、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与融媒体中心等为补充的检务公开矩阵。2017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362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00条,公开法律文书21199份,接受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2333次,检察公共服务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撰稿人: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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