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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卷

  • 国家税务
  • 发布时间: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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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国税局)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党中央税和党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内蒙古国税局机关现有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巡视工作办公室、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5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系统下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正处级),125个旗县(市、区)国税局(含开发区),实有干部职工13969人,平均年龄41.7岁。截至2017年12月底,内蒙古国税局所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2017年,内蒙古国税局组织税收收入1425.2亿元。年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27件次,指导国税工作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情况

    项目

    收入(亿元)

    增减(亿元)

    同比(%)

    国内税收收入总计

    1425.3

    443.2

    45.1

    国内增值税

    1012.8

    356.4

    54.3

    国内消费税

    139.0

    -3.2

    -2.2

    企业所得税

    213.9

    74.1

    53

    车辆购置税

    59.6

    15.9

    36.3

     

    【税收收入】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539.3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增收476.72亿元,增幅44.87%。其中,海关代征完成114.1亿元,增加33.5亿元,同比增长41.5%;办理出口退税25.9亿元,同比增加5.33亿元,同比增长25.9%。此外,非税收入2.15亿元。其中,水利建设专项收入1.27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5191万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1790万元,罚没收入1891万元;代征地税收入2.84亿元,其中,代征个人所得税2.44亿元,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2672万元,代征教育费附加收入1313万元

     

    2012—2017年自治区国税局税收收入情况对比图

     

     

    【税收收入特点】  税收收入增幅大,高于全国国税系统平均增速22.2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三增一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增长,消费税减收),其中增值税完成1012.7亿元,增收356.4亿元,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80.4%12个盟市及2个单列市全部增收,但地区税收增速分化明显,高低相差88.9个百分点。除电力和石油加工行业外,煤炭、建筑、房地产、金融等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实现增收。煤炭行业(采选和运销)入库360.7亿元,占全部收入比重为25.3%,较上年同期上升9.4个百分点

    【影响税收收入主要原因】  煤炭、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主要工业产品量价齐升,国内增值税实现大幅增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改善,企业所得税实现增收。卷烟产销量增加、重点企业延期缴纳,国内消费税小幅下滑。汽车消费量价齐升,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较2016年增长2.5%,车辆购置税大幅增长。加大征管主观努力程度,通过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共查补税收38.2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开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累计培训1500余场8500人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4.05万户,其中“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资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12.4万户;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31.65万户2017年1—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209.24亿元,“营改增”累计减税188.53亿元

    【税收法治】  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立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办理法律事务249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件,受理复议案件1件建成法治基地8个、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5个

    【税收政策落实】  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征收起征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调控措施,累计减免税款265.8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5.9亿元。其中,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7.4亿元,惠及93.6万户,受益面97.8%2017年10月1日起,全区商贸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税种管理】  编印《内蒙古增值税发票管理操作指引》《内蒙古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指引》。稳妥推行“一表集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辅助系统。开发推行“增值税风险快速管理系统”,全年预警疑点3.3万户次,挽回税款损失6.5亿元

    【纳税服务】  “提升·创响”为主题,连续第四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推出5类20项49条便民措施。实现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和自助办税,211项税收业务全区通办。开展2017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研发纳税人需求管理系统。运用新媒体,开展“直言税语”纳税人访谈直播活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来电总量42.21万通。运行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国排名第16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3分

    【税收征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管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名办税采集信息135.78万人次。建成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3个。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区域间税收合作。推进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税务稽查】  2017年,立案检查1211户,查处违法企业931户,查补入库13.3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立案276户,结案111户。受理举报案件168件,结案52件,查补税款6850.64万元

    【大企业税收】  依托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建成省级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团队。研发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大企业视频互动沙龙。被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为三大指标模型验证基地之一,完成指标模型验证工作。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大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税收遵从协议管理制度。2017年,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入库税款3.86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45亿元

    【国际税收】  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27.95%。调查反避税案件6起,入库税款0.13亿元,同比增长211%。制定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制度5项。同新西兰税务局就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完成定价磋商工作。开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检查。更新《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2017版)》,完善“走出去”纳税人清册和档案

    【电子税务】  建立健全金税三期工程运行维护工作机制,保障平稳顺畅有序运行。完善内蒙古国税、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59.37万户纳税人实现网上办税。整合核心征管、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等系统数据以及第三方、互联网采集数据到大数据平台,提升大数据平台基础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质量。建成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平台。

    【政务管理】  组织各类会议63次,同比减少4.5%。办理收文6666份,同比减少12.53%。发文2543份,同比减少1.5%。持续完善信访应急预案和联席机制,横纵联动筑牢“大预防”格局。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注的涉税信息。加大绩效管理机考指标占比,出台绩效制度办法近40项,绩效管理有序开展2017年,绩效管理全国排名第24位,同比下降5位

    【财务管理】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党中央财政预算收入17.74亿元,实际支出18.45亿元。审批开工项目15个,投资总额4557万元,批复竣工项目15个,新增基建修缮立项申请16个,投资总额6953万元。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调拨流程。升级完善资产管理、基建管理、津贴补贴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政府采购】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完成采购预算7689.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97.07万元,节约资金792.82万元,节约率为10.3%。其中,批量集中采购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083.88万元,协议供货实际完成采购478.28万元

    【人事管理】  提任、调整副处级、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109名。与地税部门联合出台《2017—2020年干部交流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国地税之间干部交流力度

    【教育培训】  举办各类培训41期,培训32649人次。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远程教学,开通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全区国税系统注册11000多人。持续推进素质提升115”工程,开展纳税服务类业务大比武活动。选拔全区国税系统兼职教师82名

    【基层建设】  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基层建设座谈会和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32条82项基层建设具体措施有序推进。下拨基层单位补助经费8500余万元

    【督察审计】  完成内控监督平台上线筹备和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全覆盖”式税收执法督察,发现整改问题1495个,责任追究1685人次。完成审计项目95个,查找问题715个,涉及金额5417.68万元,比上年增长167.22%

    【巡察工作】  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巡察组操作指引》,制定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巡察档案管理办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完成对兴安盟、满洲里市国税局党组的巡察,实现十八大期间巡察全覆盖2017年,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巡察32个单位,发现问题528个

    【税收科研】  完成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从增值税发票流向看内蒙古煤炭行业的贸易和税收、百户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效应分析等8篇重点课题,其中1篇获2015—2016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发挥《内蒙古国税论坛》税收科研阵地作用,刊发优秀税收科研成果130余篇。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税收高端论坛。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国税志2004—2015)》初审稿

    【荣誉】  开展提炼“中国税务精神”、弘扬“蒙古马精神”活动。建成“草原税史陈列馆”。拍摄法治微电影《蒙古马》,获第14届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暨内蒙古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一等奖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5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标兵,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8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撰稿人:张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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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
  • 发布时间:02-14
  • 来源: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国税局)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党中央税和党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内蒙古国税局机关现有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巡视工作办公室、教育处、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5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内蒙古税务干部学校)。系统下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国税局(正处级),125个旗县(市、区)国税局(含开发区),实有干部职工13969人,平均年龄41.7岁。截至2017年12月底,内蒙古国税局所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2017年,内蒙古国税局组织税收收入1425.2亿元。年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27件次,指导国税工作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收入情况

    项目

    收入(亿元)

    增减(亿元)

    同比(%)

    国内税收收入总计

    1425.3

    443.2

    45.1

    国内增值税

    1012.8

    356.4

    54.3

    国内消费税

    139.0

    -3.2

    -2.2

    企业所得税

    213.9

    74.1

    53

    车辆购置税

    59.6

    15.9

    36.3

     

    【税收收入】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539.3亿元(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同比增收476.72亿元,增幅44.87%。其中,海关代征完成114.1亿元,增加33.5亿元,同比增长41.5%;办理出口退税25.9亿元,同比增加5.33亿元,同比增长25.9%。此外,非税收入2.15亿元。其中,水利建设专项收入1.27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5191万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1790万元,罚没收入1891万元;代征地税收入2.84亿元,其中,代征个人所得税2.44亿元,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2672万元,代征教育费附加收入1313万元

     

    2012—2017年自治区国税局税收收入情况对比图

     

     

    【税收收入特点】  税收收入增幅大,高于全国国税系统平均增速22.2个百分点。主体税种“三增一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增长,消费税减收),其中增值税完成1012.7亿元,增收356.4亿元,对税收增长贡献率达80.4%12个盟市及2个单列市全部增收,但地区税收增速分化明显,高低相差88.9个百分点。除电力和石油加工行业外,煤炭、建筑、房地产、金融等重点税源行业税收实现增收。煤炭行业(采选和运销)入库360.7亿元,占全部收入比重为25.3%,较上年同期上升9.4个百分点

    【影响税收收入主要原因】  煤炭、有色金属、化工产品等主要工业产品量价齐升,国内增值税实现大幅增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改善,企业所得税实现增收。卷烟产销量增加、重点企业延期缴纳,国内消费税小幅下滑。汽车消费量价齐升,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较2016年增长2.5%,车辆购置税大幅增长。加大征管主观努力程度,通过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共查补税收38.2亿元,堵漏增收成效明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开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累计培训1500余场8500人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4.05万户,其中“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资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12.4万户;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共31.65万户2017年1—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收入209.24亿元,“营改增”累计减税188.53亿元

    【税收法治】  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立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办理法律事务249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件,受理复议案件1件建成法治基地8个、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5个

    【税收政策落实】  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征收起征点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调控措施,累计减免税款265.8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5.9亿元。其中,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7.4亿元,惠及93.6万户,受益面97.8%2017年10月1日起,全区商贸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税种管理】  编印《内蒙古增值税发票管理操作指引》《内蒙古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指引》。稳妥推行“一表集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辅助系统。开发推行“增值税风险快速管理系统”,全年预警疑点3.3万户次,挽回税款损失6.5亿元

    【纳税服务】  “提升·创响”为主题,连续第四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推出5类20项49条便民措施。实现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和自助办税,211项税收业务全区通办。开展2017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研发纳税人需求管理系统。运用新媒体,开展“直言税语”纳税人访谈直播活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来电总量42.21万通。运行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国排名第16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3分

    【税收征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自治区国税局管辖纳税人138万户,同比增长24.3%。其中一般纳税人10.9万户,同比增长40.8%;个体工商户127.1万户,同比增长57.65%。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名办税采集信息135.78万人次。建成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3个。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区域间税收合作。推进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

    【税务稽查】  2017年,立案检查1211户,查处违法企业931户,查补入库13.3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立案276户,结案111户。受理举报案件168件,结案52件,查补税款6850.64万元

    【大企业税收】  依托呼和浩特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建成省级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化团队。研发大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大企业视频互动沙龙。被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为三大指标模型验证基地之一,完成指标模型验证工作。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大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税收遵从协议管理制度。2017年,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入库税款3.86亿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45亿元

    【国际税收】  实现非居民税收收入3.79亿元,同比增长27.95%。调查反避税案件6起,入库税款0.13亿元,同比增长211%。制定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制度5项。同新西兰税务局就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完成定价磋商工作。开展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检查。更新《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2017版)》,完善“走出去”纳税人清册和档案

    【电子税务】  建立健全金税三期工程运行维护工作机制,保障平稳顺畅有序运行。完善内蒙古国税、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59.37万户纳税人实现网上办税。整合核心征管、增值税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等系统数据以及第三方、互联网采集数据到大数据平台,提升大数据平台基础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质量。建成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平台。

    【政务管理】  组织各类会议63次,同比减少4.5%。办理收文6666份,同比减少12.53%。发文2543份,同比减少1.5%。持续完善信访应急预案和联席机制,横纵联动筑牢“大预防”格局。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关注的涉税信息。加大绩效管理机考指标占比,出台绩效制度办法近40项,绩效管理有序开展2017年,绩效管理全国排名第24位,同比下降5位

    【财务管理】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党中央财政预算收入17.74亿元,实际支出18.45亿元。审批开工项目15个,投资总额4557万元,批复竣工项目15个,新增基建修缮立项申请16个,投资总额6953万元。加强闲置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调拨流程。升级完善资产管理、基建管理、津贴补贴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政府采购】  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完成采购预算7689.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97.07万元,节约资金792.82万元,节约率为10.3%。其中,批量集中采购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083.88万元,协议供货实际完成采购478.28万元

    【人事管理】  提任、调整副处级、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109名。与地税部门联合出台《2017—2020年干部交流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国地税之间干部交流力度

    【教育培训】  举办各类培训41期,培训32649人次。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远程教学,开通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全区国税系统注册11000多人。持续推进素质提升115”工程,开展纳税服务类业务大比武活动。选拔全区国税系统兼职教师82名

    【基层建设】  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基层建设座谈会和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32条82项基层建设具体措施有序推进。下拨基层单位补助经费8500余万元

    【督察审计】  完成内控监督平台上线筹备和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开展“全覆盖”式税收执法督察,发现整改问题1495个,责任追究1685人次。完成审计项目95个,查找问题715个,涉及金额5417.68万元,比上年增长167.22%

    【巡察工作】  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巡察组操作指引》,制定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巡察档案管理办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完成对兴安盟、满洲里市国税局党组的巡察,实现十八大期间巡察全覆盖2017年,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巡察32个单位,发现问题528个

    【税收科研】  完成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从增值税发票流向看内蒙古煤炭行业的贸易和税收、百户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效应分析等8篇重点课题,其中1篇获2015—2016年度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等奖。发挥《内蒙古国税论坛》税收科研阵地作用,刊发优秀税收科研成果130余篇。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税收高端论坛。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国税志2004—2015)》初审稿

    【荣誉】  开展提炼“中国税务精神”、弘扬“蒙古马精神”活动。建成“草原税史陈列馆”。拍摄法治微电影《蒙古马》,获第14届内蒙古草原文化节暨内蒙古首届法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一等奖2017年,全区国税系统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5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标兵,6个单位被命名为第八届全区文明单位8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撰稿人:张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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