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 就业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领导名录】

      长:王又红

    副局长:李广智 王林

    【概况】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依照公务员管理,承担就业管理职能的准厅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就业管理处、农牧民工管理处、失业保险处、培训处5个职能处室。2012年,就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至年底,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就业人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8%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4%)。实现“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目标。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3%,低于年初控制目标0.27个百分点。

    【技能培训】全区城镇培训人员1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6%;培训后实现就业13.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3%;农牧民工转移技能培训15.95万人,完成计划的123%

    【创业带动就业】全区创业培训人数5.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培训后创业成功人数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00%;带动就业人数14.3万人。全区创业人数与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4。全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8亿元,完成年贷款计划的143%

    【农牧民转移就业】全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266.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1%。其中,转移就业个6月以上的为198.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0%

    【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32.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有5.1万人按时足额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到相关待遇。

    【扩大就业】一是建立目标责任体系,自下而上确定目标任务,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完善和落实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制度,按月调度全区就业工作的主要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研究判断工作形势。二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就服字【20122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三是开展专题督查调研。先后由自治区政府、厅党组和局牵头开展了三次促进就业专题督查调研,研究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工作。四是围绕就业中心工作,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报道,促进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落实。

    【技能培训】一是完善落实培训政策,更加注重培训工作由量到质的转变。二是以促进稳定就业为目标,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全区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占当年培训总数的比例达到53.5%。三是不断培育特色培训。全区优秀培训品牌初具规模,依托培训品牌优势,助推提升培训质量和稳定就业。四是着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投入4 490万元扶持35个培训机构,改善其实训条件。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一是鼓励全民创业。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二是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基本建成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服务体系,小额贷款发放额创历史新高。三是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四是开展创业培训。打造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创业师资储备。

    【畅通转移就业渠道】一是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各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能力建设。组织6个示范县先行先试、引领带动作用。三是推动家庭服务业促就业工作。下发《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盟市基本建立了协调机制和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一批家政服务公司被评为“全国百强家政服务企业”。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一是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取得明显成效,全区信息录入率和数据质量均排在全国前列,被人社部列入推进实名制管理和就业信息监测试点省份。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对信息系统部分业务功能模块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就业服务各项业务经办要求。三是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四是强化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以五类困难人员为重点,落实援助措施,建立援助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修订创建标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全区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1 703个,占全区社区总数的76.6%。六是不断强化就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统计指标,强化对数据的调度和分析,做到各项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强化失业保险功能】一是积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做实失业保险参统人数,保持基金持续增长势头。二是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作用。确保5.1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盟市级统筹。三是全力推开失业动态监测,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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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领导名录】

      长:王又红

    副局长:李广智 王林

    【概况】自治区就业服务局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依照公务员管理,承担就业管理职能的准厅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就业管理处、农牧民工管理处、失业保险处、培训处5个职能处室。2012年,就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至年底,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就业人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8%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4%)。实现“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的目标。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3%,低于年初控制目标0.27个百分点。

    【技能培训】全区城镇培训人员1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6%;培训后实现就业13.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3%;农牧民工转移技能培训15.95万人,完成计划的123%

    【创业带动就业】全区创业培训人数5.3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培训后创业成功人数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00%;带动就业人数14.3万人。全区创业人数与带动就业人数之比为14。全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8亿元,完成年贷款计划的143%

    【农牧民转移就业】全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266.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1%。其中,转移就业个6月以上的为198.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0%

    【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32.8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有5.1万人按时足额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到相关待遇。

    【扩大就业】一是建立目标责任体系,自下而上确定目标任务,签订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完善和落实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制度,按月调度全区就业工作的主要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研究判断工作形势。二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就服字【20122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三是开展专题督查调研。先后由自治区政府、厅党组和局牵头开展了三次促进就业专题督查调研,研究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工作。四是围绕就业中心工作,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报道,促进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落实。

    【技能培训】一是完善落实培训政策,更加注重培训工作由量到质的转变。二是以促进稳定就业为目标,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全区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占当年培训总数的比例达到53.5%。三是不断培育特色培训。全区优秀培训品牌初具规模,依托培训品牌优势,助推提升培训质量和稳定就业。四是着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投入4 490万元扶持35个培训机构,改善其实训条件。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一是鼓励全民创业。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二是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基本建成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服务体系,小额贷款发放额创历史新高。三是推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四是开展创业培训。打造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创业师资储备。

    【畅通转移就业渠道】一是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各盟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能力建设。组织6个示范县先行先试、引领带动作用。三是推动家庭服务业促就业工作。下发《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盟市基本建立了协调机制和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一批家政服务公司被评为“全国百强家政服务企业”。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一是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实名制动态管理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取得明显成效,全区信息录入率和数据质量均排在全国前列,被人社部列入推进实名制管理和就业信息监测试点省份。二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对信息系统部分业务功能模块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就业服务各项业务经办要求。三是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四是强化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以五类困难人员为重点,落实援助措施,建立援助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修订创建标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全区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1 703个,占全区社区总数的76.6%。六是不断强化就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统计指标,强化对数据的调度和分析,做到各项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强化失业保险功能】一是积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做实失业保险参统人数,保持基金持续增长势头。二是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作用。确保5.1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盟市级统筹。三是全力推开失业动态监测,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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