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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卷

  • 纪律检查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领导名录】

      记:张力

    副书记:李杰 额尔德尼(蒙古族)韩世华 巴建光(蒙古族)

    常委:乔建东 任青原(6月离任)温树忠 朱俐萍(女 满族)苑瑞先(女)包波(蒙古族)

    秘书长:温树忠

    厅  长:李杰

    副厅长:乔建东 朱俐萍(女 满族)包波(蒙古族 9月任职)刘艳玲(女)

      长:李杰(兼任9月任职)

    副局长:乔建东(兼任9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7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3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

    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于2012517日经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723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挂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牌子,1026日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自治区预防腐败局设局长1名,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兼任;副局长2名,其中1名由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兼任,1名由自治区纪委常委兼任。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还下设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4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201272日成立)。

    【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稀土开发、城市规划、水利和林业改革发展等政策、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配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调查处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 812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 779个,提出监察建议277项,移交案件线索13条,立案53件,结案41件。组织处理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纠风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纠正284家大型零售商违规收费行为。查处电信运营企业违规收费17件,责任追究13人。查处银行违规收费项目178个,涉及金额307万余元,取消违规收费项目65个,清退违规收费1 020万元。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站点15个,减少收费金额2 741万余元。纠正地方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等问题20个。查处公路“三乱”案件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3人。查处挤占、截留、挪用、骗取教育经费行为19件,涉及金额1 789万余元,查处教育乱收费1 777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603件,责任追究34人。查处违法征地强拆案件37件。加强对惠农惠牧、扶贫、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规问题54件,涉及金额2 449万元,减轻农牧民负担398.6万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等问题615件,涉及金额310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64件。继续加强庆典、研讨会和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认真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的监管。采用"面对面"评议方式,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召开全区国土资源、教育系统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培养树立了30余名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新命名10个自治区级廉政教育基地、39个自治区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 60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 639人次,诫勉谈话643人次,函询247人次。对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认真开展巡视工作,提出巡视整改建议145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47条。结合全区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比上年压缩11.88亿元。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收缴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550余万元,查处违规放贷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1 445万元,14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查处违规单位68家,违规金额236万余元。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60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自治区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台账中的135项任务全部完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得到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展开。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国企、高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治区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成立,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案件查办】注重加强办案工作的基础保障。在办案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配合、队伍建设、模式创新、拓宽案源、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方面采取了新举措,提高了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能力。注重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先后查处了刘振财、赵云翔、李石贵、程建强、薛维林、殷贵花等一批大案要案。对自治区政法委原副书记、防范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自治区人大原常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副会长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调查已经结束,并移送司法机关受理。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区查处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6人。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及时督促相关地区、单位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2012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 869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 397件,立案1 170件,结案1 152件,移送司法机关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 36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5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 579万余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8, 涉及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10人,涉案金额630余万元。

    【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机制,制定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大要案件查办人员表彰奖励办法》,干部选用、办案表彰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加强干部交流和轮岗,充实了工作力量。加强对盟市纪委和派驻机构干部的系统管理,结合换届工作优化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结构。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干部培训、编发自学教材,推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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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张力

    副书记:李杰 额尔德尼(蒙古族)韩世华 巴建光(蒙古族)

    常委:乔建东 任青原(6月离任)温树忠 朱俐萍(女 满族)苑瑞先(女)包波(蒙古族)

    秘书长:温树忠

    厅  长:李杰

    副厅长:乔建东 朱俐萍(女 满族)包波(蒙古族 9月任职)刘艳玲(女)

      长:李杰(兼任9月任职)

    副局长:乔建东(兼任9月任职)

    【概况】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7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3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

    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于2012517日经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723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挂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牌子,1026日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自治区预防腐败局设局长1名,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兼任;副局长2名,其中1名由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兼任,1名由自治区纪委常委兼任。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还下设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4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201272日成立)。

    【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十二五”规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稀土开发、城市规划、水利和林业改革发展等政策、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配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调查处理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 812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 779个,提出监察建议277项,移交案件线索13条,立案53件,结案41件。组织处理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纠风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纠正284家大型零售商违规收费行为。查处电信运营企业违规收费17件,责任追究13人。查处银行违规收费项目178个,涉及金额307万余元,取消违规收费项目65个,清退违规收费1 020万元。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站点15个,减少收费金额2 741万余元。纠正地方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等问题20个。查处公路“三乱”案件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3人。查处挤占、截留、挪用、骗取教育经费行为19件,涉及金额1 789万余元,查处教育乱收费1 777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603件,责任追究34人。查处违法征地强拆案件37件。加强对惠农惠牧、扶贫、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规问题54件,涉及金额2 449万元,减轻农牧民负担398.6万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等问题615件,涉及金额310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64件。继续加强庆典、研讨会和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认真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的监管。采用"面对面"评议方式,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召开全区国土资源、教育系统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培养树立了30余名勤廉兼优先进典型,新命名10个自治区级廉政教育基地、39个自治区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 60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 639人次,诫勉谈话643人次,函询247人次。对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认真开展巡视工作,提出巡视整改建议145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47条。结合全区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开展了作风纪律整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比上年压缩11.88亿元。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收缴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550余万元,查处违规放贷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1 445万元,14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查处违规单位68家,违规金额236万余元。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60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自治区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台账中的135项任务全部完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得到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展开。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展顺利。国企、高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治区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成立,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案件查办】注重加强办案工作的基础保障。在办案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配合、队伍建设、模式创新、拓宽案源、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方面采取了新举措,提高了突破重要复杂案件的能力。注重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先后查处了刘振财、赵云翔、李石贵、程建强、薛维林、殷贵花等一批大案要案。对自治区政法委原副书记、防范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自治区人大原常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副会长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调查已经结束,并移送司法机关受理。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全区查处农村牧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6人。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及时督促相关地区、单位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2012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 869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 397件,立案1 170件,结案1 152件,移送司法机关3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 36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5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 579万余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8, 涉及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10人,涉案金额630余万元。

    【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机制,制定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大要案件查办人员表彰奖励办法》,干部选用、办案表彰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加强干部交流和轮岗,充实了工作力量。加强对盟市纪委和派驻机构干部的系统管理,结合换届工作优化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结构。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干部培训、编发自学教材,推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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