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 国土资源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副厅长:王富友 陈伟 

    总工程师:张宏

    纪检组长:敖拉(达斡尔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管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是自治区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内设处室1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审计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厅机关行政编制97人。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管理与改革创新】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从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着手,系统性地创新管理,加快制度供给,不断增强破“两难”、促“三保”的能力。结合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提出以严守“四条防线”(严守耕地红线、严守廉政底线、严守维稳高压线、严守资源和环境保护生命线)、建立“五大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收储机制、建立健全以比价招标为核心的项目招投标机制、推进和构建资源资本化机制、进一步强化地质找矿机制、构建矿产资源引导集中机制)为核心和符合区情的“1+5”用地保障新机制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3+2”的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各项管理新机制及相应政策措施已经基本完善,其基础性、全局性、统领性的作用正在逐步发挥。同时,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通过组织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流程再造,服务效益和水平显著提升。

    【土地计划指标】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在规划用地空间和优化规划空间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评估修改,拓展规划用地规模。形成“15”组合机制,全力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组合机制中:“1”是指扩大增量,积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国家核准项目使用国家预留指标。“5”是指内部存量的统筹优化。一是通过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复垦利用挖潜;二是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来源;三是水利工程用地提质瘦身,挖掘用地潜力;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利用,不断提高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度。五是实施矿山用地管理改革,试行矿山用地作为临时用地。通过组合政策保障机制,有效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土地利用】全面落实全区“保发展、稳增长、保民生”部署,保障沿黄沿线投资10亿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工业项目。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用地,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全年供地663宗,面积1 428.01公顷。土地收储方面,已报送各金融机构土地收储贷款155亿元,预计收储面积15 976公顷。强化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标准。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尽可能向丘陵、沙地和山地缓坡区等未利用地延展,用好荒山、荒滩地,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不断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园区用地短期出让或租赁制度。

    【地籍管理】全面完成2011年度2.4万个监测图斑,114.7万亩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并配合国家8个重点地区实地核实和2个重点抽查组对实地的抽查及地方复核等工作,为今后地区发展和有效使用未利用土地创造有利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宗地数131 036宗,面积为8 415.15万公顷,确权发证率100%。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建立了自治区级、盟市级地籍数据中心和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实现全区土地登记工作“四统一”(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登记),并延伸至苏木乡镇服务。编制《内蒙古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实施方案》及《内蒙古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技术方案》,指导全区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耕地保护】全年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核心,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耕地储备库建设为重点,全区耕地实现了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投入5亿元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本年度又投入4亿元开展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18万亩。全区共投入耕地开垦费和自行补充耕地资金1.8亿元,实施耕地储备库项目57个,建设规模11 10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 042公顷,共储备补充耕地指标15.06万亩。全区耕地数量稳定保持在1.07亿亩,基本农田保持在9 100万亩。

    【地质勘查】年度内全区共投入地勘资金95.5亿元。其中非油气勘查投入55.5亿元,资金投入量列全国第二。完成1:25万区调修测面积2.1万平方公里,重力测量1.55万平方公里;发现物化探异常区9 164个,确定找矿远景区256个。勘查含煤盆地49个,煤炭资源总量达8 000亿吨以上,查明煤炭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全区已形成大中型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地和远景区30余处,共查明铅金属资源储量1 084万吨、锌金属资源储量2 268.4万吨,均居全国第一位;查明铜金属储量686.5万吨,居全国第四位;查明钼金属储量135.8万吨,居全国第四位;查明金储量551.4吨,居全国第六位;查明银储量3.41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发现世界级超大型大营铀矿、曹四夭和哈达门2个超大型钼矿、金矿。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不断加强,储量动态监测扎实推进,储量登记管理不断规范。

    【矿产资源管理】围绕矿业开发的集约、集聚和延伸产业链发展思路,重点推行“3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3”是指提升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度、引导资源向大企业集中、促进一体化开发,“2”是指引入专业深加工企业、促进基地化发展),积极引导全区矿产资源整合和资源向大企业集中。引入专业深加工企业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石墨矿、呼伦贝尔甲乌拉多金属矿整合,形成一体化开发、基地化发展的典型范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通过资源整合,大幅提高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全区地下开采的金属矿产采区回采率达87.5%以上,露天开采达90.8%以上;非煤矿产选矿回收率同比由87.15提高到87.48%

    采矿权质押取得创新性突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抵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采矿权实行份额抵押、银团抵押和为第三方抵押方面进行探索,有效提升项目抵押融资能力。全年办理采矿权抵押108宗,贷款总额305亿元,分别较上年度增长58.8%501%

    和谐矿区建设积极推进,在鄂尔多斯、锡林郭勒两个试点地区共治理矿山环境125平方公里,完成复垦绿化面积112平方公里。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建立了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制度,制定了科学的搬迁补偿标准,实行“四个一”政策(即提供一套住房、安置一份工作、落实一份社保、发放一份补贴),全区搬迁矿区居民7.16万人,基本构建起了矿地共建、相互支持、矿民互惠共赢新机制,保障了矿区和谐稳定。

    【资源有偿使用】受国内外经济下行的影响,全年国土资源收益570.68亿元,同比减少172.51亿元,下降23%。其中:土地出让金459.71亿元,同比减少114.67亿元,下降2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91亿元,增加0.39亿元,增长2%;探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63.64亿元,同比减少60.05亿元,下降49%;矿产资源补偿费26.11亿元,同比增加1.77亿元,增长7%

    【地质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全区4 971家矿山企业缴存首期治理保证金21.37亿元,缴存率为93.22%

    自治区本级下达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2.04亿元,共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个,治理面积25.4平方公里。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安排预算资金1亿元。此外,争取国家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资金9 000万元,用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争取国家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 589万元。全区335家矿山企业投入资金4.225亿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共治理塌陷面积30.34平方公里、固体废弃物堆放面积52.45平方公里、露天采坑面积65.99平方公里、尾矿库面积170平方公里。

    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地质公园总数达到15个,其中世界级2个。克什克腾、阿拉善、阿尔山、二连浩特等四家地质公园旅游收入43.2145亿元,同比增长28.5%

    【地勘单位改革】三大地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保增长、保发展,产业经济运行平稳。全年总收入116.22亿元,比上年度增长4.82%;实现利税16.89亿元,比上年度下降6.4%。其中经营性收入106.63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净资产增值率115.6%,职工人均收入增长,民生得到改善。积极推进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社会资本的引进与合作,促进勘查资本与勘查主体的有效衔接,全年共开展各类地勘项目1 521个,初步探明大型矿床4处,大中型矿床12处,小型矿床33处,新发现具有良好找矿前景矿产地52处。境外勘查取得较好进展,有13个下属单位在境外设立了项目公司。

    【基础测绘】安排基础测绘资金1亿元,完成1:1万地形图2 600多幅。全区基础测绘覆盖率达到44.2%,较“十一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建成全球导航卫星连续运行参考站106个,完成GPS B级点布测850个,完成三等水准测量5 000多公里,现代测量基准体系基本建立。启动11个盟市和2个旗(市)的“数字城市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数字包头”项目已通过国家测绘局验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创新和强化管理措施,实行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和执法总队合署办公,强化了监察体制,提高了工作效能。违法案件大幅下降,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 445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35件,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突出,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群众来信、来访和违法举报线索同比分别下降了21.03%38.33%72%;国土资源“12336”违法线索举报中心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百家12336为民服务示范窗口”。

    【党风廉政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全面开展“创先争优、争名升位、走进前列”主题实践活动,“八个走在前头”目标有了新突破,大力选树表彰先进典型,建立了含500名先进组织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库。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行政服务网络,改进政务大厅服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在系统内开展提速增效、提升服务水平活动,土地、矿产、测绘等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间1/3以上,专项工作得到有关部门表彰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年度行风评议名次大幅前移,社会形象稳步提升,行政效能工作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充分肯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被自治区和国土部评为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

    增设审计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干部轮岗制度》等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对8个盟市国土资源局长及厅机关部分处室和厅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有序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巡视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对重点业务引入外部专业审计机制,扎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机制上保障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召开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会议,以廉洁从政教育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和首届国土资源“北国风·大地情”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暨展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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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名录】

    副厅长:王富友 陈伟 

    总工程师:张宏

    纪检组长:敖拉(达斡尔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管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是自治区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内设处室1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与科技处、审计处、财务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矿产资源储量处、矿产开发管理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测绘管理处、执法监察局、离退休管理处、纪检组、机关党委,厅机关行政编制97人。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自治区测绘事业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国土资源信息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储备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管理与改革创新】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从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着手,系统性地创新管理,加快制度供给,不断增强破“两难”、促“三保”的能力。结合内蒙古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提出以严守“四条防线”(严守耕地红线、严守廉政底线、严守维稳高压线、严守资源和环境保护生命线)、建立“五大机制”(健全和完善土地收储机制、建立健全以比价招标为核心的项目招投标机制、推进和构建资源资本化机制、进一步强化地质找矿机制、构建矿产资源引导集中机制)为核心和符合区情的“1+5”用地保障新机制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3+2”的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各项管理新机制及相应政策措施已经基本完善,其基础性、全局性、统领性的作用正在逐步发挥。同时,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通过组织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流程再造,服务效益和水平显著提升。

    【土地计划指标】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在规划用地空间和优化规划空间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评估修改,拓展规划用地规模。形成“15”组合机制,全力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组合机制中:“1”是指扩大增量,积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国家核准项目使用国家预留指标。“5”是指内部存量的统筹优化。一是通过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复垦利用挖潜;二是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来源;三是水利工程用地提质瘦身,挖掘用地潜力;四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利用,不断提高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度。五是实施矿山用地管理改革,试行矿山用地作为临时用地。通过组合政策保障机制,有效支撑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土地利用】全面落实全区“保发展、稳增长、保民生”部署,保障沿黄沿线投资10亿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工业项目。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用地,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全年供地663宗,面积1 428.01公顷。土地收储方面,已报送各金融机构土地收储贷款155亿元,预计收储面积15 976公顷。强化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标准。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尽可能向丘陵、沙地和山地缓坡区等未利用地延展,用好荒山、荒滩地,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不断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园区用地短期出让或租赁制度。

    【地籍管理】全面完成2011年度2.4万个监测图斑,114.7万亩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并配合国家8个重点地区实地核实和2个重点抽查组对实地的抽查及地方复核等工作,为今后地区发展和有效使用未利用土地创造有利条件。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其中: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宗地数131 036宗,面积为8 415.15万公顷,确权发证率100%。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建立了自治区级、盟市级地籍数据中心和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实现全区土地登记工作“四统一”(统一模式、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登记),并延伸至苏木乡镇服务。编制《内蒙古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实施方案》及《内蒙古宗地统一代码编制技术方案》,指导全区的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对推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实现地籍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基础。

    【耕地保护】全年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核心,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耕地储备库建设为重点,全区耕地实现了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投入5亿元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本年度又投入4亿元开展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18万亩。全区共投入耕地开垦费和自行补充耕地资金1.8亿元,实施耕地储备库项目57个,建设规模11 10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 042公顷,共储备补充耕地指标15.06万亩。全区耕地数量稳定保持在1.07亿亩,基本农田保持在9 100万亩。

    【地质勘查】年度内全区共投入地勘资金95.5亿元。其中非油气勘查投入55.5亿元,资金投入量列全国第二。完成1:25万区调修测面积2.1万平方公里,重力测量1.55万平方公里;发现物化探异常区9 164个,确定找矿远景区256个。勘查含煤盆地49个,煤炭资源总量达8 000亿吨以上,查明煤炭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全区已形成大中型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地和远景区30余处,共查明铅金属资源储量1 084万吨、锌金属资源储量2 268.4万吨,均居全国第一位;查明铜金属储量686.5万吨,居全国第四位;查明钼金属储量135.8万吨,居全国第四位;查明金储量551.4吨,居全国第六位;查明银储量3.41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发现世界级超大型大营铀矿、曹四夭和哈达门2个超大型钼矿、金矿。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不断加强,储量动态监测扎实推进,储量登记管理不断规范。

    【矿产资源管理】围绕矿业开发的集约、集聚和延伸产业链发展思路,重点推行“3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3”是指提升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度、引导资源向大企业集中、促进一体化开发,“2”是指引入专业深加工企业、促进基地化发展),积极引导全区矿产资源整合和资源向大企业集中。引入专业深加工企业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石墨矿、呼伦贝尔甲乌拉多金属矿整合,形成一体化开发、基地化发展的典型范例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通过资源整合,大幅提高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全区地下开采的金属矿产采区回采率达87.5%以上,露天开采达90.8%以上;非煤矿产选矿回收率同比由87.15提高到87.48%

    采矿权质押取得创新性突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抵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采矿权实行份额抵押、银团抵押和为第三方抵押方面进行探索,有效提升项目抵押融资能力。全年办理采矿权抵押108宗,贷款总额305亿元,分别较上年度增长58.8%501%

    和谐矿区建设积极推进,在鄂尔多斯、锡林郭勒两个试点地区共治理矿山环境125平方公里,完成复垦绿化面积112平方公里。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建立了矿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制度,制定了科学的搬迁补偿标准,实行“四个一”政策(即提供一套住房、安置一份工作、落实一份社保、发放一份补贴),全区搬迁矿区居民7.16万人,基本构建起了矿地共建、相互支持、矿民互惠共赢新机制,保障了矿区和谐稳定。

    【资源有偿使用】受国内外经济下行的影响,全年国土资源收益570.68亿元,同比减少172.51亿元,下降23%。其中:土地出让金459.71亿元,同比减少114.67亿元,下降2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91亿元,增加0.39亿元,增长2%;探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63.64亿元,同比减少60.05亿元,下降49%;矿产资源补偿费26.11亿元,同比增加1.77亿元,增长7%

    【地质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全区4 971家矿山企业缴存首期治理保证金21.37亿元,缴存率为93.22%

    自治区本级下达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2.04亿元,共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0个,治理面积25.4平方公里。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安排预算资金1亿元。此外,争取国家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资金9 000万元,用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争取国家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 589万元。全区335家矿山企业投入资金4.225亿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共治理塌陷面积30.34平方公里、固体废弃物堆放面积52.45平方公里、露天采坑面积65.99平方公里、尾矿库面积170平方公里。

    全区自治区级以上地质公园总数达到15个,其中世界级2个。克什克腾、阿拉善、阿尔山、二连浩特等四家地质公园旅游收入43.2145亿元,同比增长28.5%

    【地勘单位改革】三大地勘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保增长、保发展,产业经济运行平稳。全年总收入116.22亿元,比上年度增长4.82%;实现利税16.89亿元,比上年度下降6.4%。其中经营性收入106.63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净资产增值率115.6%,职工人均收入增长,民生得到改善。积极推进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社会资本的引进与合作,促进勘查资本与勘查主体的有效衔接,全年共开展各类地勘项目1 521个,初步探明大型矿床4处,大中型矿床12处,小型矿床33处,新发现具有良好找矿前景矿产地52处。境外勘查取得较好进展,有13个下属单位在境外设立了项目公司。

    【基础测绘】安排基础测绘资金1亿元,完成1:1万地形图2 600多幅。全区基础测绘覆盖率达到44.2%,较“十一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建成全球导航卫星连续运行参考站106个,完成GPS B级点布测850个,完成三等水准测量5 000多公里,现代测量基准体系基本建立。启动11个盟市和2个旗(市)的“数字城市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数字包头”项目已通过国家测绘局验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创新和强化管理措施,实行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和执法总队合署办公,强化了监察体制,提高了工作效能。违法案件大幅下降,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 445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35件,对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成效突出,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群众来信、来访和违法举报线索同比分别下降了21.03%38.33%72%;国土资源“12336”违法线索举报中心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百家12336为民服务示范窗口”。

    【党风廉政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制,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全面开展“创先争优、争名升位、走进前列”主题实践活动,“八个走在前头”目标有了新突破,大力选树表彰先进典型,建立了含500名先进组织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库。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行政服务网络,改进政务大厅服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在系统内开展提速增效、提升服务水平活动,土地、矿产、测绘等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间1/3以上,专项工作得到有关部门表彰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年度行风评议名次大幅前移,社会形象稳步提升,行政效能工作得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充分肯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被自治区和国土部评为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

    增设审计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干部轮岗制度》等制度。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对8个盟市国土资源局长及厅机关部分处室和厅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有序开展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巡视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对重点业务引入外部专业审计机制,扎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机制上保障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召开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会议,以廉洁从政教育培训、警示教育活动和首届国土资源“北国风·大地情”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暨展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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