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3卷  /  财税

2013卷

  • 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常军政

    党组成员 巡视员:吴永新

    党组成员 副厅长:云宗元(蒙古族)张华 杨茂盛 刘义胜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赵兵

    党组成员 监督检查局局长:韩树清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张斐(8月任职)

    【概况】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5 988.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 447.43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9 032.47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增加值5 508.44亿元,增长9.4%。按照自治区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64 319元,增长11.3%,折合10 189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进入全国前列。三次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达到9.1:56.5:34.4,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起稳回升,走出了一条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路子。除农牧业大丰收外,自治区2012年工业增加值达到7 966.6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一半;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税收和城镇就业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9.8%70%

    2012年,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 543.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全年进出口总额112.57亿美元,同比下降4.9%,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3 150元,比上年增长13.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 611.3元,比上年增长14.6%,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1%

    2012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实现2 497.3亿元,比2011年增加235.5亿元,增长10.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 552.8亿元,增长14.5%;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944.5亿元,增加39.4亿元,增长4.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1 119.9亿元,增长16.7%,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2.1%;非税收入432.9亿元,增长16.7%,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9%;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99.2亿元,比2011年减少123.2亿元,降低15%;政府性基金支出662.1亿元,比2011年减少46.2亿元,降低6.5%。全年党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1 606.6亿元,增加51.1亿元。争取到党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58.6亿元,较2011年增长1.2倍。还争取到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5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2012年自治区公共财政支出3 429.4亿元,增长14.7%

    2012年,自治区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全年共下达盟市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784.4亿元,增长16.4%,持续加大对困难盟市特殊财力补助力度。

    【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始终把保增长、促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争取党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3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9%8.2%。为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自治区将争取到党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放到公益性基础建设项目中去,同时拉动社会投资528亿元,进一步放大了财政的乘数效应。另外还将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了自治区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针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大幅回落的严重形势,自治区本级财政应对时艰,创新方法,把规划在2013年实施的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前到2012年实施,下达资金118亿元,有效扩大了政府即期投资规模。合理调度国库资金,保障各地重点建设支出需要,全力支持各地保增长。投入科技创新资金27.3亿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公路里程2 000公里;全区铁路营运里程达到10 825公里,成为全国第一个营运里程超万里的省区。实施生产用电临时补贴政策,共投入补贴资金8.4亿元,新增工业税收48.7亿元。

    (三)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012年为企业和居民减轻负担100亿元,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后劲,有效促进了居民消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元,使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大大减轻。下拨财政补贴21.9亿元,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及时拨付家电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3.8亿元,进一步拉动农村牧区潜在消费需求。由于持续加大了对困难盟市财力补贴力度,2012年东部地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21.3%,高于西部地区近14个百分点。

    (四)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财税政策,支持物流、商贸、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下达建筑节能工程资金19.3亿元,增加9.6亿元,改造1 84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惠及92万人,每年可节约能源31.3万吨标准煤。大力推进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为推广示范省区。支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约2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争取党中央资金2.1亿元,大力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下拨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批破坏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争取党中央资金3.6亿元,支持沿河流域60个旗县建设污水管网472公里;下拨资金1.5亿元,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加快推进“新网工程”等农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投入资金2.3亿元,支持旅游项目150多个。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持调结构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全自治区化工、有色、装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提高66%47.9%44.9%。风电装机、光伏材料产能、云计算产业建设规模居全国前列。“一煤独大”的产业格局正在改变,多元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五)县域财政收入实现新跨越。全区101个旗县(市区)中,地方财政总收入超过10亿元的达48个,超过20亿元的达到33个,全部旗县(市区)超过了亿元,实现了超亿元旗县全覆盖。

    【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社会事业】按照自治区“富民强区”的总体要求,在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减收不减支,坚持集中财力优先向民生支出倾斜,尽量降低经济下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全自治区民生支出达2 200多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8%。其中投入1 105亿元,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2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资金26.5亿元,惠及全区中小学生186万人。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前一年实现高中阶段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全覆盖,惠及学生72万人,走进了全国前列。进一步健全了以小学到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惠及学生129万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健全了高等教育院校经费投入保障体制,全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生人均财政拨款达到13 800元,超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中小学校校安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竣工率居全国前列。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10%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分别增长18%30%;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同比分别增长20%18%;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下拨就业资金14.3亿元,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补贴,全年新增就业26万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际在建近60万套,规模为近年来最大;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稳步推进,下拨补助资金28亿元,惠及群众20.4万户。

    (三)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5%;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每年15元提高到25元,并实现城乡全覆盖。

    (四)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5亿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投入25.5亿元,积极支持平安内蒙古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惠农惠牧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1号文件,全区农林水、粮油物资管理等涉农涉牧支出525.1亿元,增长16.3%。争取党中央财政支农资金181亿元,比上年增长26亿元。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入“节水增粮行动”试点省区,从2012年起四年内全区将累计投入80亿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800万亩。全区已投入16亿元,完成节水增粮建设任务160万亩。投入2.5亿元,全面启动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23.6亿元,增长31.8%,改造中低产田94.3万亩。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党中央和自治区共安排补奖资金51.2亿元,补助农牧民146万户,农牧民增收与草原生态保护实现双赢。完善农牧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1.5亿元,受益农牧民7.9万户。支持天然林保护二期等重点工程建设,累计下达资金60.6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 274万亩,新增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3 195万亩。争取国家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5.8亿元,增加6.2亿元,增量居全国前列。党中央和自治区投入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15.1亿元,承保种植业面积8 000万亩、养殖业16.8万头。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扶贫工作,自治区本级扶贫资金由20111.9亿元增加到10.6亿元,增长4倍多,35.8万人脱贫。及时下拨资金9.9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全区678个苏木乡镇完成财政所重建工作。实施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 140个,总投资31.3亿元,受益农牧民617.4万人。完善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一卡通”发放资金突破240亿元,惠及城乡居民467万户,其中兑付种粮农民两项粮食直补资金57.5亿元。在全国率先完成乡村垫缴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得到财政部肯定。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为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省区,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顺利推进。2012年,自治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4%,高于经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财政改革和科学化管理】(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做到细编、早编预算,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深入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形式,积极支持税务部门等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了应收尽收。建立财政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深化支出领域改革,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全区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国家确定的工作目标。清理撤并财政专户1 017个,自治区和各盟市本级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管理。调整和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自治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稳步推进,缴税2 375.2亿元,征缴效率大幅提升。建成全区各级财政“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初步实现了区、市、县三级贯通。

    (三)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区实际采购规模达到319.8亿元,同比增长28%,资金节约率为9.3%。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初步建立。开展了“一卡通”涉农涉牧资金开发、会计信息质量、“三农三牧”等重点项目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保障了党中央和自治区政策的有效落实。

    (四)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总决算,12个区直部门试点公开了2011年部门决算、2012年部门预算和2011年“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决算。自治区财政厅被财政部选定为全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部门示范点,全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争取国家出台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 厅长:常军政

    党组成员 巡视员:吴永新

    党组成员 副厅长:云宗元(蒙古族)张华 杨茂盛 刘义胜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赵兵

    党组成员 监督检查局局长:韩树清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张斐(8月任职)

    【概况】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5 988.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 447.43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9 032.47亿元,增长14%;第三产业增加值5 508.44亿元,增长9.4%。按照自治区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64 319元,增长11.3%,折合10 189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进入全国前列。三次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达到9.1:56.5:34.4,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起稳回升,走出了一条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路子。除农牧业大丰收外,自治区2012年工业增加值达到7 966.6亿元,占全区经济总量的一半;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税收和城镇就业的贡献率分别达到49.8%70%

    2012年,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 543.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全年进出口总额112.57亿美元,同比下降4.9%,城镇居民均可支配收入23 150元,比上年增长13.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 611.3元,比上年增长14.6%,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1%

    2012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实现2 497.3亿元,比2011年增加235.5亿元,增长10.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 552.8亿元,增长14.5%;上划党中央税收收入944.5亿元,增加39.4亿元,增长4.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1 119.9亿元,增长16.7%,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2.1%;非税收入432.9亿元,增长16.7%,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9%;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99.2亿元,比2011年减少123.2亿元,降低15%;政府性基金支出662.1亿元,比2011年减少46.2亿元,降低6.5%。全年党中央财政补助自治区各类转移支付1 606.6亿元,增加51.1亿元。争取到党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58.6亿元,较2011年增长1.2倍。还争取到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5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2012年自治区公共财政支出3 429.4亿元,增长14.7%

    2012年,自治区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全年共下达盟市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784.4亿元,增长16.4%,持续加大对困难盟市特殊财力补助力度。

    【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始终把保增长、促发展放在首要位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争取党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3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9%8.2%。为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自治区将争取到党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放到公益性基础建设项目中去,同时拉动社会投资528亿元,进一步放大了财政的乘数效应。另外还将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了自治区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针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大幅回落的严重形势,自治区本级财政应对时艰,创新方法,把规划在2013年实施的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前到2012年实施,下达资金118亿元,有效扩大了政府即期投资规模。合理调度国库资金,保障各地重点建设支出需要,全力支持各地保增长。投入科技创新资金27.3亿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公路里程2 000公里;全区铁路营运里程达到10 825公里,成为全国第一个营运里程超万里的省区。实施生产用电临时补贴政策,共投入补贴资金8.4亿元,新增工业税收48.7亿元。

    (三)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2012年为企业和居民减轻负担100亿元,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后劲,有效促进了居民消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元,使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大大减轻。下拨财政补贴21.9亿元,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及时拨付家电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3.8亿元,进一步拉动农村牧区潜在消费需求。由于持续加大了对困难盟市财力补贴力度,2012年东部地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21.3%,高于西部地区近14个百分点。

    (四)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财税政策,支持物流、商贸、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下达建筑节能工程资金19.3亿元,增加9.6亿元,改造1 84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惠及92万人,每年可节约能源31.3万吨标准煤。大力推进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为推广示范省区。支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一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约2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争取党中央资金2.1亿元,大力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下拨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批破坏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争取党中央资金3.6亿元,支持沿河流域60个旗县建设污水管网472公里;下拨资金1.5亿元,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加快推进“新网工程”等农牧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投入资金2.3亿元,支持旅游项目150多个。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持调结构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全自治区化工、有色、装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提高66%47.9%44.9%。风电装机、光伏材料产能、云计算产业建设规模居全国前列。“一煤独大”的产业格局正在改变,多元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形成。

    (五)县域财政收入实现新跨越。全区101个旗县(市区)中,地方财政总收入超过10亿元的达48个,超过20亿元的达到33个,全部旗县(市区)超过了亿元,实现了超亿元旗县全覆盖。

    【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社会事业】按照自治区“富民强区”的总体要求,在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减收不减支,坚持集中财力优先向民生支出倾斜,尽量降低经济下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全自治区民生支出达2 200多亿元,占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8%。其中投入1 105亿元,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2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资金26.5亿元,惠及全区中小学生186万人。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前一年实现高中阶段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全覆盖,惠及学生72万人,走进了全国前列。进一步健全了以小学到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惠及学生129万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健全了高等教育院校经费投入保障体制,全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生人均财政拨款达到13 800元,超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中小学校校安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竣工率居全国前列。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10%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分别增长18%30%;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同比分别增长20%18%;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下拨就业资金14.3亿元,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补贴,全年新增就业26万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际在建近60万套,规模为近年来最大;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稳步推进,下拨补助资金28亿元,惠及群众20.4万户。

    (三)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5%;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每年15元提高到25元,并实现城乡全覆盖。

    (四)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区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5亿元,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投入25.5亿元,积极支持平安内蒙古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惠农惠牧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1号文件,全区农林水、粮油物资管理等涉农涉牧支出525.1亿元,增长16.3%。争取党中央财政支农资金181亿元,比上年增长26亿元。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入“节水增粮行动”试点省区,从2012年起四年内全区将累计投入80亿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800万亩。全区已投入16亿元,完成节水增粮建设任务160万亩。投入2.5亿元,全面启动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23.6亿元,增长31.8%,改造中低产田94.3万亩。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党中央和自治区共安排补奖资金51.2亿元,补助农牧民146万户,农牧民增收与草原生态保护实现双赢。完善农牧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1.5亿元,受益农牧民7.9万户。支持天然林保护二期等重点工程建设,累计下达资金60.6亿元,完成造林面积1 274万亩,新增重点公益林补偿面积3 195万亩。争取国家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5.8亿元,增加6.2亿元,增量居全国前列。党中央和自治区投入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15.1亿元,承保种植业面积8 000万亩、养殖业16.8万头。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扶贫工作,自治区本级扶贫资金由20111.9亿元增加到10.6亿元,增长4倍多,35.8万人脱贫。及时下拨资金9.9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全区678个苏木乡镇完成财政所重建工作。实施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 140个,总投资31.3亿元,受益农牧民617.4万人。完善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机制,“一卡通”发放资金突破240亿元,惠及城乡居民467万户,其中兑付种粮农民两项粮食直补资金57.5亿元。在全国率先完成乡村垫缴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得到财政部肯定。内蒙古自治区被国家列为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省区,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顺利推进。2012年,自治区农牧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4%,高于经济增速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财政改革和科学化管理】(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做到细编、早编预算,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深入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形式,积极支持税务部门等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了应收尽收。建立财政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深化支出领域改革,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全区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国家确定的工作目标。清理撤并财政专户1 017个,自治区和各盟市本级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管理。调整和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自治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稳步推进,缴税2 375.2亿元,征缴效率大幅提升。建成全区各级财政“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初步实现了区、市、县三级贯通。

    (三)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区实际采购规模达到319.8亿元,同比增长28%,资金节约率为9.3%。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初步建立。开展了“一卡通”涉农涉牧资金开发、会计信息质量、“三农三牧”等重点项目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保障了党中央和自治区政策的有效落实。

    (四)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总决算,12个区直部门试点公开了2011年部门决算、2012年部门预算和2011年“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决算。自治区财政厅被财政部选定为全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部门示范点,全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争取国家出台了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