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卷

  • 工商行政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陈洁

    副局长:李彦 霍武

    纪检组长:杨建平

    副局长:王爱平

    总会计师:洪宝注

    【概况】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辖12个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18个旗县(区)工商(分)局。系统在编人员11 544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 871名,少数民族3 215名,妇女干部3 935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6个职能处室和纪检监察室、稽查分局;下设信息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

    【优化市场主体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对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实施了政策支持。制定落实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首次举办市场主体新闻发布会,提高了服务发展的水平。鄂尔多斯市局在加强央企分支机构登记监管方面取得突破,增加了地方税收。全区内资企业发展到3.15万户、注册资本(金)5 3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外资企业3 114户,注册资本增加到104.3亿美元。

    【扶持个私经济发展】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资金数额、从业人员等限制,大力扶持经营能力强、资产规模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意见,率先免收了注册登记费。成功举办全国就业创业座谈会及光彩服务日启动仪式。呼和浩特市局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平台,通辽市局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社会反响良好。各级工商部门及个私协会帮助中小企业融资85亿元;举办98场用工招聘会,有5.6万人签订了用工意向协议。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96.72万户、申报资金数额41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14.3%;私营企业14.75万户、注册资本(金)7 36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9.9%

    【拓展非公党建领域】实现非公党建由摸清底数向全面抓好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党建的转变,进一步扩大了党建在非公领域的覆盖面。在克什克腾旗召开全区非公党建工作现场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给予了充分肯定。树立赤峰市喀喇沁旗、敖汉旗和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局等一批先进典型,分别被中组部、国家工商总局、中个协及自治区党委予以推广。全区已组建非公经济党委516个、党总支446个、党支部3 872个,吸纳党员12.7万名。

    【加大服务农村牧区力度】全年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总数已达22件,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新增6 134户,出资总额136.2亿元。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农资违法案件713件,案值1 140万元,维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包头市局推行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文本,被国家工商总局推广。

    【力促商标品牌战略】举办商标品牌战略研讨会,签署华北五省区商标侵权执法协作、五区三省商标战略合作等区域合作协议。多地盟市政府出台实施商标战略和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办法,对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予以奖励。2012年,全区有9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增长最快之年,行政认定总数已达46件,位居中国西部地区前列。 

    【广告产业】广告市场主体达到7 091户,从业人员6.73万人,年经营额近40亿元。通过努力,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包头市广告产业园区为国家级广告产业试点园区,财政部已投入先期建设资金2 500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自治区局与各盟市局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重点强化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及抽检工作。各盟市、旗县局设立食品监管专门工作机构,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巴彦淖尔市局在加强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方面成效突出。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全区工商系统被评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专项执法】突出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一批社会危害严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持续整治“两虚一逃”,查处虚假出资、虚报资本、抽逃资金案件299件,规范了市场准入秩序。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386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 285件,维护了知名企业权益。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违法案件832件,国家工商总局抽查检测自治区媒体广告的违法率同比下降10.6%,促进了广告业健康发展。

    【严打传销行为】取缔传销窝点50个,遣散传销人员4 274人,移送司法机关100人,维护了社会稳定。扫黄打非工作成效良好,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万余件。

    【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制定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测目录,建立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商品监测工作机制,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和好评。

    【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以提高维权效能、畅通诉求渠道为目标,进一步整合各级消保维权机构职能,切实加强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初步建立分工配合、协同有效的运行机制。全区建立“一会两站”7 776个,12315“五进”维权站点1 424个,聘用维权监督员8 280人。在各盟市设立保险业消费投诉站,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申诉举报8.7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亿元。有5个盟市政府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地方社会管理,并予以财政经费保障。乌海市、阿拉善盟局创新陕甘宁蒙十二盟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机制,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局建立中俄蒙维权执法合作机制,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推进依法行政】系统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无一件行政复议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重要商品质量监管、企业分类监管、12315申诉举报、行政指导、执法质量评查等工作规范,明确标准,统一程序,提高了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兴安盟局在强化效能考评、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基层基础建设】自治区局全年投入4 000多万元,新建及维修改造48个工商所,解决了16个盟市和旗县局办公楼的维修、扩建和尾欠问题;投入1 300多万元更换了165台工商所执法办案用车;投入2 300多万元新建和改造政府网站群、综合业务、视频会议、网络监管、移动办公、12315申诉举报等系统,进一步改善了基层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为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自治区局与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开展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工作,使首府的基层工商所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呼伦贝尔市局抓基层、打基础,开展创建“三好双优一化”活动,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以对口帮扶兴安盟为重点的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自治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深入基层,已争取和投入项目资金1 030万元,有效解决了帮扶点的用水、道路、住房、增收等困难。自治区局被评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典型,自治区和包头市局机关党委被自治区党委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多数盟市、旗县局受到当地党委表彰。

    【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政务管理、财务审计、食品安全、商标战略、广告监测等不同业务类别的培训。全系统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 100期,累计培训干部5万余人(次),其中:自治区局本级组织培训20期,投入经费130万元。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为自治区培训基层监管执法骨干和法制工作人员近600名,受到基层干部的好评。

    【反腐倡廉建设】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扎实开展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廉政约谈、述职述廉和函询等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专门教育。加强干部任前及离任财务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自治区和盟市局机关为重点,初步完成不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确立廉政风险点并建立了台账。坚持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继续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旗县局长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盟市局长和处室负责人向自治区局党组述职述廉等制度,改进了政风行风。在盟市局2012年工作绩效征求意见中,14个盟市五大班子及机关工委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的评价全部为“好”。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分局被自治区纪委评为廉政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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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长:陈洁

    副局长:李彦 霍武

    纪检组长:杨建平

    副局长:王爱平

    总会计师:洪宝注

    【概况】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辖12个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18个旗县(区)工商(分)局。系统在编人员11 544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 871名,少数民族3 215名,妇女干部3 935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6个职能处室和纪检监察室、稽查分局;下设信息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

    【优化市场主体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对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实施了政策支持。制定落实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首次举办市场主体新闻发布会,提高了服务发展的水平。鄂尔多斯市局在加强央企分支机构登记监管方面取得突破,增加了地方税收。全区内资企业发展到3.15万户、注册资本(金)5 3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外资企业3 114户,注册资本增加到104.3亿美元。

    【扶持个私经济发展】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进一步放宽经营范围、资金数额、从业人员等限制,大力扶持经营能力强、资产规模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意见,率先免收了注册登记费。成功举办全国就业创业座谈会及光彩服务日启动仪式。呼和浩特市局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平台,通辽市局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社会反响良好。各级工商部门及个私协会帮助中小企业融资85亿元;举办98场用工招聘会,有5.6万人签订了用工意向协议。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96.72万户、申报资金数额41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5%14.3%;私营企业14.75万户、注册资本(金)7 360.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9.9%

    【拓展非公党建领域】实现非公党建由摸清底数向全面抓好小微企业、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党建的转变,进一步扩大了党建在非公领域的覆盖面。在克什克腾旗召开全区非公党建工作现场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给予了充分肯定。树立赤峰市喀喇沁旗、敖汉旗和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局等一批先进典型,分别被中组部、国家工商总局、中个协及自治区党委予以推广。全区已组建非公经济党委516个、党总支446个、党支部3 872个,吸纳党员12.7万名。

    【加大服务农村牧区力度】全年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件,总数已达22件,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新增6 134户,出资总额136.2亿元。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农资违法案件713件,案值1 140万元,维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包头市局推行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文本,被国家工商总局推广。

    【力促商标品牌战略】举办商标品牌战略研讨会,签署华北五省区商标侵权执法协作、五区三省商标战略合作等区域合作协议。多地盟市政府出台实施商标战略和知名商标认定保护办法,对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予以奖励。2012年,全区有9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增长最快之年,行政认定总数已达46件,位居中国西部地区前列。 

    【广告产业】广告市场主体达到7 091户,从业人员6.73万人,年经营额近40亿元。通过努力,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包头市广告产业园区为国家级广告产业试点园区,财政部已投入先期建设资金2 500万元。

    【食品安全监管】自治区局与各盟市局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重点强化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及抽检工作。各盟市、旗县局设立食品监管专门工作机构,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巴彦淖尔市局在加强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方面成效突出。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全区工商系统被评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专项执法】突出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一批社会危害严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持续整治“两虚一逃”,查处虚假出资、虚报资本、抽逃资金案件299件,规范了市场准入秩序。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386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 285件,维护了知名企业权益。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违法案件832件,国家工商总局抽查检测自治区媒体广告的违法率同比下降10.6%,促进了广告业健康发展。

    【严打传销行为】取缔传销窝点50个,遣散传销人员4 274人,移送司法机关100人,维护了社会稳定。扫黄打非工作成效良好,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万余件。

    【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制定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测目录,建立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商品监测工作机制,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和好评。

    【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以提高维权效能、畅通诉求渠道为目标,进一步整合各级消保维权机构职能,切实加强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初步建立分工配合、协同有效的运行机制。全区建立“一会两站”7 776个,12315“五进”维权站点1 424个,聘用维权监督员8 280人。在各盟市设立保险业消费投诉站,开展“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申诉举报8.7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亿元。有5个盟市政府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地方社会管理,并予以财政经费保障。乌海市、阿拉善盟局创新陕甘宁蒙十二盟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机制,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局建立中俄蒙维权执法合作机制,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推进依法行政】系统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无一件行政复议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重要商品质量监管、企业分类监管、12315申诉举报、行政指导、执法质量评查等工作规范,明确标准,统一程序,提高了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兴安盟局在强化效能考评、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基层基础建设】自治区局全年投入4 000多万元,新建及维修改造48个工商所,解决了16个盟市和旗县局办公楼的维修、扩建和尾欠问题;投入1 300多万元更换了165台工商所执法办案用车;投入2 300多万元新建和改造政府网站群、综合业务、视频会议、网络监管、移动办公、12315申诉举报等系统,进一步改善了基层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为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自治区局与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开展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工作,使首府的基层工商所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呼伦贝尔市局抓基层、打基础,开展创建“三好双优一化”活动,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以对口帮扶兴安盟为重点的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自治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深入基层,已争取和投入项目资金1 030万元,有效解决了帮扶点的用水、道路、住房、增收等困难。自治区局被评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典型,自治区和包头市局机关党委被自治区党委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多数盟市、旗县局受到当地党委表彰。

    【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政务管理、财务审计、食品安全、商标战略、广告监测等不同业务类别的培训。全系统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 100期,累计培训干部5万余人(次),其中:自治区局本级组织培训20期,投入经费130万元。协调国家工商总局为自治区培训基层监管执法骨干和法制工作人员近600名,受到基层干部的好评。

    【反腐倡廉建设】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扎实开展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廉政约谈、述职述廉和函询等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专门教育。加强干部任前及离任财务审计,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自治区和盟市局机关为重点,初步完成不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确立廉政风险点并建立了台账。坚持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继续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旗县局长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盟市局长和处室负责人向自治区局党组述职述廉等制度,改进了政风行风。在盟市局2012年工作绩效征求意见中,14个盟市五大班子及机关工委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的评价全部为“好”。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分局被自治区纪委评为廉政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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