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13卷  /  内蒙古政府

2013卷

  • 地方志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杨泽荣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29月。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内设机构4个:综合处、自治区志业务处、盟市志业务处、地情资料处,在编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12个盟市中独立建制的地方志办公室有6家,党史地方志合署办公的有3家,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家合署办公的有3家。全区102个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有50多个旗县(市、区)是三家合一,30多个旗县(市、区)是两家合一,其他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任务归属到政府办公室,还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全区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处级以上规格建制有11家,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46%的单位实现参公管理。

    【首轮修志工作】按照“全国省级方志机构主任会议”对一轮修志工作进行收尾的要求,2012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首轮专业志书进行全面收尾工作。2012年评审了《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稿)、《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改革志》(稿)、《内蒙古自治区志·草原志》(稿)3部,近200万字。验收了《内蒙古自治区志·文物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共青团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教育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改革志》4部,合计430万字。至年底,74部首轮专业志各分卷共出版52部,8部已经验收、11部已经评审,1部待评审,2部正在编纂中。第一轮专业志基本完成。

    【二轮修志工作】全区第二轮修志从2003年开始启动,至201212月,自治区专业志中,内蒙古测绘局编纂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测绘志》(1988~2008)已经出版;内蒙古电力公司编纂的《内蒙古自治区志·电力工业志》(1991~2003)已完成评审,有15个厅局单位已开始编纂第二轮志书。在14个盟市和计划单列市中,通辽市、满洲里市已全部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兴安盟、阿拉善盟、乌海市已完成盟市志;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已完成旗县志的90%;102个旗县区中,34个旗县市区志已出版,已完成评审的有2个,正在编写的旗县市区志有38个。2012年,评审了《赤峰市红山区志》。对《正蓝旗志》进行了初评;验收了《乌海市志》、《阿拉善盟志19902009年》、《卓资县志》、《赤峰市红山区志》、《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志》5部志书。全年审读志稿共计1 890余万字。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二轮修志:一是通过全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督促检查二轮修志工作。二是深入自治区部分厅局和盟市、旗县就开展二轮修志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开展业务指导,先后深入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地进行调研,针对志书质量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形成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指导。5月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上海干部培训中心,对全区120多名修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地方志知名专家授课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受训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利用评审验收机会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对自治区部分厅局和盟市、旗县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水平。

    【年鉴编纂】年初,向全区下发了关于组织编纂《内蒙古年鉴》2012卷有关事宜通知,制定了《内蒙古年鉴(2012卷)》编纂方案,明确了岗位责任编辑制。由专人负责向各个单位进行电话和上门催稿,组织专业人员分头审核修改年鉴初稿,由专人进行排版、校对,年鉴编纂分工协作,职责明确,通过严格修改、校对、统稿和总审,保证了编纂质量。12月底,《内蒙古年鉴(2012卷)》按要求完成编纂工作,共收录310个单位、约4 000个条目,共计180余万字,全面反映了年度内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

    【期刊编辑】进一步加强刊物流程管理,不断改进刊物编辑方法,对刊物征稿、编辑、校对、排版、送印、发行等进行了创新改进,特别注重严把文稿的质量关,努力提高刊物整体水平。2012年按要求完成编辑出版6期刊物的任务,总计约62万字,发行赠送6 000余份。刊物编排效果明显提升,内容的选取上更加精炼得当,不但有效地服务于地方志业内人士,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地方志立法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出台。为了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规范全区地方志管理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经过2年的努力,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申请、调研、汇报和协调,上半年《规定》进入立法程序。92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经自治区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主席令公布,自2012121日起施行,为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方志馆申请立项】鉴于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要求,针对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实际,建立集方志编纂、收藏、研究、利用和展示于一体的功能完善的方志馆已经成为地方志重要的工作任务,摆上了主要的议事日程。2012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认真组织调研,反复进行论证,就建立内蒙古方志馆问题,先后多次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分管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和协调,项目申请文件已报自治区发改委,有望下年立项。

    【信息化建设】继12个盟市首轮志书电子版制作完成后,随即启动了102个旗县(市、区)首轮志书的电子版制作任务,至12月底,所有旗县电子版志书已经全部制作完成。在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情网”按照主页14个一级栏目和 62个二级栏目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内容,逐一分解细化到4个处室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责任、选稿要求和上传进度,突出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的时效性、综合性、宣传性等特点,强化了网站的关注度和点击率。“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内容丰富全面,特点亮点突出,逐步成为宣传内蒙古的重要窗口,成为地方志服务于社会各界的重要平台。

    为落实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担的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提高地方志信息化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地方志办公室主动调研了解兄弟省市区信息化建设经验,结合自治区地方志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地方志网络信息化数据库平台建设方案》,及时向自治区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协调,解决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问题,经过不懈努力,上半年完成了立项,并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投标。至12月底,已完成招投标,开始信息化项目建设。

    【班子队伍建设】地方志办公室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经过一年多的磨合运转,班子的整体合力大幅度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贯彻落实的力度逐步加大,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得到显现。各处室按照单位年初工作计划,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各处长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本处人员认真积极开展工作,处室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明显突破和成效。

    【推进创先争优】按照厅机关党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转入常态化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结合单位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创先争优常态化、时效化的具体举措,把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通过狠抓志书评审、验收、校对等责任制,严把修志质量关等措施,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促进工作落实。

    【干部下基层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成立干部下基层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下基层人员汇报,专题分析下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以提高帮扶实效。2012年单位主要领导深入赤峰宁城县南窝铺村一次,实地对帮扶点进行调研了解,单位派驻的长期蹲点干部韩泽同志,克服家庭困难,每次都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成了群众的贴心人。韩泽同志全年累计蹲点100多天,找群众谈话200多次,为群众解决政策难题10余次,组织单位人员为贫困户捐物100多件,单位捐赠电脑等物折款2 000多元。《内蒙古日报》对韩泽同志帮扶群众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党风廉政建设】2012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和领导讲话等内容,积极参加办公厅组织的有关廉政教育讲座,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逐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做到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决定。党支部与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及全年工作的重点。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当地方志实际,认真落实办公厅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如项目建设、重大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投标程序和财务制度执行,超过5万元的支出由主任会议决定,超过10万元的开支走招投标程序。四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意义,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开展清权确权,科学配置权力,从而有效制定出个人、处室和单位的防控措施,逐级签订了防控风险责任书。通过扎扎实实的、一环扣一环的防控工作程序,确实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纪念地方志成立30周年活动】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批准,1219日,纪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30周年暨2012年度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杭桂林出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泽荣作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直单位、盟市地方志机构以及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代表作了发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呼成员,全区12个盟市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和启动二轮修志的自治区委办厅局和企事业单位地方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常海主持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为会议题词或发来贺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发来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分别为会议题词。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办公室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领导、有关委办厅局和全区12个盟市行署、政府分别以不同形式表示祝贺。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地方志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杨泽荣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29月。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内设机构4个:综合处、自治区志业务处、盟市志业务处、地情资料处,在编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12个盟市中独立建制的地方志办公室有6家,党史地方志合署办公的有3家,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家合署办公的有3家。全区102个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有50多个旗县(市、区)是三家合一,30多个旗县(市、区)是两家合一,其他旗县(市、区)地方志工作任务归属到政府办公室,还没有专门的修志机构。全区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处级以上规格建制有11家,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46%的单位实现参公管理。

    【首轮修志工作】按照“全国省级方志机构主任会议”对一轮修志工作进行收尾的要求,2012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首轮专业志书进行全面收尾工作。2012年评审了《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化志》(稿)、《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改革志》(稿)、《内蒙古自治区志·草原志》(稿)3部,近200万字。验收了《内蒙古自治区志·文物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共青团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教育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改革志》4部,合计430万字。至年底,74部首轮专业志各分卷共出版52部,8部已经验收、11部已经评审,1部待评审,2部正在编纂中。第一轮专业志基本完成。

    【二轮修志工作】全区第二轮修志从2003年开始启动,至201212月,自治区专业志中,内蒙古测绘局编纂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测绘志》(1988~2008)已经出版;内蒙古电力公司编纂的《内蒙古自治区志·电力工业志》(1991~2003)已完成评审,有15个厅局单位已开始编纂第二轮志书。在14个盟市和计划单列市中,通辽市、满洲里市已全部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兴安盟、阿拉善盟、乌海市已完成盟市志;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已完成旗县志的90%;102个旗县区中,34个旗县市区志已出版,已完成评审的有2个,正在编写的旗县市区志有38个。2012年,评审了《赤峰市红山区志》。对《正蓝旗志》进行了初评;验收了《乌海市志》、《阿拉善盟志19902009年》、《卓资县志》、《赤峰市红山区志》、《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志》5部志书。全年审读志稿共计1 890余万字。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二轮修志:一是通过全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督促检查二轮修志工作。二是深入自治区部分厅局和盟市、旗县就开展二轮修志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开展业务指导,先后深入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地进行调研,针对志书质量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形成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指导。5月份,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上海干部培训中心,对全区120多名修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地方志知名专家授课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受训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利用评审验收机会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对自治区部分厅局和盟市、旗县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水平。

    【年鉴编纂】年初,向全区下发了关于组织编纂《内蒙古年鉴》2012卷有关事宜通知,制定了《内蒙古年鉴(2012卷)》编纂方案,明确了岗位责任编辑制。由专人负责向各个单位进行电话和上门催稿,组织专业人员分头审核修改年鉴初稿,由专人进行排版、校对,年鉴编纂分工协作,职责明确,通过严格修改、校对、统稿和总审,保证了编纂质量。12月底,《内蒙古年鉴(2012卷)》按要求完成编纂工作,共收录310个单位、约4 000个条目,共计180余万字,全面反映了年度内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

    【期刊编辑】进一步加强刊物流程管理,不断改进刊物编辑方法,对刊物征稿、编辑、校对、排版、送印、发行等进行了创新改进,特别注重严把文稿的质量关,努力提高刊物整体水平。2012年按要求完成编辑出版6期刊物的任务,总计约62万字,发行赠送6 000余份。刊物编排效果明显提升,内容的选取上更加精炼得当,不但有效地服务于地方志业内人士,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地方志立法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出台。为了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规范全区地方志管理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经过2年的努力,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申请、调研、汇报和协调,上半年《规定》进入立法程序。921日,《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经自治区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主席令公布,自2012121日起施行,为今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方志馆申请立项】鉴于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要求,针对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实际,建立集方志编纂、收藏、研究、利用和展示于一体的功能完善的方志馆已经成为地方志重要的工作任务,摆上了主要的议事日程。2012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认真组织调研,反复进行论证,就建立内蒙古方志馆问题,先后多次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分管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和协调,项目申请文件已报自治区发改委,有望下年立项。

    【信息化建设】继12个盟市首轮志书电子版制作完成后,随即启动了102个旗县(市、区)首轮志书的电子版制作任务,至12月底,所有旗县电子版志书已经全部制作完成。在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内蒙古自治区情网”按照主页14个一级栏目和 62个二级栏目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内容,逐一分解细化到4个处室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责任、选稿要求和上传进度,突出内蒙古自治区情网的时效性、综合性、宣传性等特点,强化了网站的关注度和点击率。“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内容丰富全面,特点亮点突出,逐步成为宣传内蒙古的重要窗口,成为地方志服务于社会各界的重要平台。

    为落实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担的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提高地方志信息化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地方志办公室主动调研了解兄弟省市区信息化建设经验,结合自治区地方志实际,制定了《内蒙古地方志网络信息化数据库平台建设方案》,及时向自治区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积极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协调,解决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问题,经过不懈努力,上半年完成了立项,并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投标。至12月底,已完成招投标,开始信息化项目建设。

    【班子队伍建设】地方志办公室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经过一年多的磨合运转,班子的整体合力大幅度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贯彻落实的力度逐步加大,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得到显现。各处室按照单位年初工作计划,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各处长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和带领本处人员认真积极开展工作,处室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明显突破和成效。

    【推进创先争优】按照厅机关党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转入常态化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结合单位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创先争优常态化、时效化的具体举措,把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通过狠抓志书评审、验收、校对等责任制,严把修志质量关等措施,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促进工作落实。

    【干部下基层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成立干部下基层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下基层人员汇报,专题分析下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以提高帮扶实效。2012年单位主要领导深入赤峰宁城县南窝铺村一次,实地对帮扶点进行调研了解,单位派驻的长期蹲点干部韩泽同志,克服家庭困难,每次都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成了群众的贴心人。韩泽同志全年累计蹲点100多天,找群众谈话200多次,为群众解决政策难题10余次,组织单位人员为贫困户捐物100多件,单位捐赠电脑等物折款2 000多元。《内蒙古日报》对韩泽同志帮扶群众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党风廉政建设】2012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和领导讲话等内容,积极参加办公厅组织的有关廉政教育讲座,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逐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做到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决定。党支部与各处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及全年工作的重点。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当地方志实际,认真落实办公厅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如项目建设、重大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投标程序和财务制度执行,超过5万元的支出由主任会议决定,超过10万元的开支走招投标程序。四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意义,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开展清权确权,科学配置权力,从而有效制定出个人、处室和单位的防控措施,逐级签订了防控风险责任书。通过扎扎实实的、一环扣一环的防控工作程序,确实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纪念地方志成立30周年活动】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批准,1219日,纪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30周年暨2012年度地方志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杭桂林出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泽荣作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直单位、盟市地方志机构以及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代表作了发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呼成员,全区12个盟市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和启动二轮修志的自治区委办厅局和企事业单位地方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常海主持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为会议题词或发来贺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发来贺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分别为会议题词。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办公室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领导、有关委办厅局和全区12个盟市行署、政府分别以不同形式表示祝贺。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