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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检察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察长:邢宝玉

    副检察长:于江(4月离任)  杨怀武   周忠清   张敏( 满族)   李茂林

    纪检组长:旭江(蒙古族)

    副检察长:郑锦春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杨卫平

    副厅级检察员:邢志文 李晓钟

    副厅级检委会专职委员:苑瑞先( 10月任职)

    副厅级检察员:赵如意(蒙古族) 王根和(10月离任)

    【概况】2008年,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面对上半年自治区刑事案件大幅上升、奥运安保任务艰巨的新形势,  自治区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全区检察机关全力以赴、积极投入奥运安保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密防范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及时审查处理、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 382人,提起公诉19 629人,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9.0%。自治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批捕“万里大造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指导包头市检察院起诉该案10名被告人,妥善处理有关人员的群体上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平安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正确把握查办重点和主攻方向。加强举报宣传,健全奖励、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自治区检察院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带头查办大案要案,发挥分市院的办案主体作用和基层院的基础作用,既集中查办热点行业、领域发生的案件,又及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31796人,同比分别上升6.8%和12.6%。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02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50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8人,大要案比例达到46%,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6173人,这项工作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开展查办涉农涉牧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8l228人;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重点是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8998人;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3034人;坚决惩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2633人。

    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实施办法,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检察职能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网络覆盖到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帮助各部门、各系统落实预防措施583项,提出检察建议227件,接受预防咨询306件,防止经济损失2 400.7万元,列全国第三位。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433次,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对策研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检企共建,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意识,在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上下功夫。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4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5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30人、追加起诉294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1件次。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92件,法院已审结56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25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9件次,已纠正43件。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324人。持续监督超期羁押问题,全区各诉讼环节实现“零超押”。四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21件,法院已审结115件,改判50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9件,原审改变率达65.2%。对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大量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五是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办公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778人,维护了司法公正。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涉检重信重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认真摸排、依法审查,逐级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与各地党委、政府协调,举全系统之力,合力攻坚,办结息诉了多年的积案65件,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未发生进京到呼涉检上访案件。协调社会各方,解决上访人生活救济、社会保险等资金165万余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带案下访、深入基层巡访等便民利民措施,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正确处理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关系,把四者的有机统一作为评价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准,促进执法办案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并重的综合型转变。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坚持案件复查制度,继续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优质案件”和“优胜单位”评选活动,不断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全年起诉的刑事案件已判决17 262人,其中有罪判决17 253人,有罪判决率达99.9%;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决618人,其中有罪判决616人,有罪判决率达99.7%。适应办案工作要求,着手解决以检代警的问题,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警务保障。开展规范执法教育和办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安全防范三十条工作规范,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全系统三级院联动,在全国率先开展清理职务犯罪积案专项工作,共清理历年积案386件。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实行政策攻心和奖励抓捕相结合,抓捕逃犯和投案自首共50人,是上年总数的3倍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依法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立案和各种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条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 00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 068人。积极探索、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探索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使宽严相济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继续深化检察改革】为从机制上解决制约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力量,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论证,制定《20092012年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盟市分院检察业务管理考评和自治区院机关部门实绩考核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论证,分别制定符合正确的执法导向和政绩观的考评方案。着手研究建立与有关部门信息的交流机制,建立完善侦查一体化和侦、捕、诉结合机制,探索建立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化检察权的配置。继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公诉方式和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审查方式改革,试行重点难点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提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以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为主体,以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部门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思路,有效地加强民行、监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增强了有关部门工作的协调,形成了办案合力。全年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1014人、监管人员职务犯罪1212人,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内外部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区三级检察院选任的822名人民监督员中,到届换任366名,全年监督结案“三类案件”264299人。

    【检察理论研究】坚持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正确方针,努力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检察工作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作用。实行了课题负责制,加强了检察理论研究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成立了内蒙古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为更好地凝聚系统内外力量、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以“法律监督与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三届“正义论坛”,调动和吸引了全区检察人员和法学法律界有关人士踊跃参与,是历届论坛参与面最广、论文数量最多、研究成果最丰硕的一次,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

    【科技强检】依托自治区政法网,自治区院、15个分市地区院和103个基层检察院专线网实现了互联互通,并同步建成了视频会议系统。自治区院和5个分市院、基层院开通了因特网门户网站。下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自治区院和盟市分院召开视频会议和进行视频培训150次,呼市、包头、通辽3个试点地区的30个检察院在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三个部门试行了网上办案,办案量已达10 736件,为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提供有益的经验。2007年,自治区检察院被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加强自治区院和盟市分院法医类、司法会计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心理测试等项司法鉴定设备的配备,加强自治区院和4个重点地区检验鉴定中心的建设,检察科技装备的配备初具规模。制定2008~2010年全区检察技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全区检察技术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各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全区已有98.3%的院完成“两房”建设任务。

    【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自治区检察院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广泛开展解放思想、执法为民的讨论,努力查找并下大力解决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影响、制约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促进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把宣传先进典型、为检察人员树立执法为民的榜样,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检察院做出向包头市土右旗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张章宝同志学习的决定,与包头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动员大会,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联合发出学习通知并召开座谈会,组织党中央和自治区多家媒体采访报道,培养、树立张章宝这个“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的重大先进典型,展示新时期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全系统掀起了学先进、赶先进、创业绩,争做亲民、爱民、为民模范的热潮。

    【学历教育】全区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9.8%,其中,检察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2.2%。以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了网上岗位练兵和视频网络全员培训,全区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9 467人次,其中,网络培训7 872人次。实施查办职务犯罪人才建设工程,开展高层次人才评定和培养工作,加快全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聘请高等院校法学法律专业教师到检察机关挂职,三级检察院上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推进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坚持队伍建设重点抓班子、班子建设突出抓廉政的思路,认真落实巡视、上级检察院负责人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互查,结合换届和班子调整,加强对分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协管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在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部分盟市开展了检务督察,对个别检察人员警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了9名违纪检察人员。

    【基层检察院建设】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基层稳、全局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后四年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规划,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座谈会,举办了新一届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培训班。完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机制,调整、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坚持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认真解决基层检察院存在的实际困难,党中央下拨的装备和办案补助专款主要支持基层检察院。积极与各地党委政府协调,督促各地落实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标准。继续下大力破解基层检察人员断档难题,在2007年考录补员的基础上,2008年又为基层检察院考录补员334名,占全系统录用总数的8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法院校为基层检察院定向培养人才工作,2008年为23个基层检察院培养专业人才24名,其中蒙汉兼通人员20名;连续四年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2008年通过225人,比上年增加53人,通过率达36.9%,超过全国检察系统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为进一步调动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基层检察院建设,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自治区各大媒体深度采访、连续报道,百万群众积极参与评选,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检察院及时向当地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检察机关的活动,在工作上给予指导。自治区检察院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了全区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并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征求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坚持为本级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2008年又创办了《内蒙古检察工作通报》,及时向自治区人大代表送阅,已编发4期。对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和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各级院及时办理,按期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了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创新联络方式,拓宽联络渠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座谈,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

    200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了系列庆祝活动。隆重召开纪念大会,组织系列宣传报道,评选“双十佳”、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专题论坛、检察人员书画摄影作品展、内蒙古检察史陈列展,编纂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志·检察志》,编辑《全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重要文件选编》。活动前夕,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领导同志为自治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题词,  自治区主要领导接见了全区检察机关模范代表。通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全面展示和宣传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的成就,总结了历史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使广大检察人员受到宪法精神、改革开放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教育,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决心和信心,对内教育了干警、鼓舞了士气,对外扩大宣传和影响,展示形象。这项活动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2008年受自治区院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优秀反贪污贿赂局”、“优秀反渎职侵权局”、“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优秀侦查员”(2008〕高检政发3号,表彰时间2008110)

    ()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慧泽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优秀反贪污贿赂局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张东升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优秀侦查员

    王晓忠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闫瑞卿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云瑞鹏(蒙古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优秀接待员”(2008〕高检政发27号,表彰时间2008219)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文明接待室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三)全国检察机关已表彰并继续被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全国检察机关已表彰并继续被评为“文明接待室”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兴安盟检察分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

    党有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员

    三、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党字〔20081号,表彰时间2008111)

    ()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鄂克托前旗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先进个人

    单佳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检察员

    李世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云龙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赵劲松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杰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

    污贿赂局局长

    潘喜龙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斌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段树盛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李唯东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刘瑞薪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撖莉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李巧霞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杨世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国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高文山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室主任

    四、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给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记二等功人员

    单佳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检察员

    李世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云龙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赵劲松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杰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

    污贿赂局局长

    潘喜龙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斌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段树盛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李唯东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刘瑞薪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撖莉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李巧霞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杨世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国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高文山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室主任

    五、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先进个人

    赵玺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玉梅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

    科科长

    包太平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丛雨虹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刘畅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处长

    周江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监所检察处

    书记

    徐桂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

    金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中心副科长

    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表彰的“2008年度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党政法〔2008122号,表彰时间20081229)

    ()先进集体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先进个人

    马翔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主任科员

    七、自治区院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审查逮捕工作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1号,表彰时间200818)

    ()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包头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先进个人

    云志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刘德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检察员

    孙丹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王俊荣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常燕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科长

    马海鹰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韩满全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赵改玲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韩军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马万荣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李雅清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陈丽玲呼和浩特铁路检察分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扎木钦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室副主任

    国立名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室副主任

    马艳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助理检察员

    八、自治区院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考试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2号,表彰时间2008125)

    ()优秀组织奖

    兴安盟检察分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集体三等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集体嘉奖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个人二等功

    其其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助

    理检察员

    ()个人三等功

    王红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部学校借调干部

    陈建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助

    理检察员

    胡大光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李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包美英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助理检察员

    石一鸣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书记员

    九、自治区院表彰的二○○七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胜单位和查办职务犯罪优质案件(内检发政字〔2008153号,表彰时间200863)

    ()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

    案件优胜单位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优胜单位: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优胜单位: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优胜

    案件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王军红贪污、挪用公款案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查办的院保卫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刘勇胜、赵利忠贪污案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王建立、史起明私分国有资产案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张纬贪污案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刘佰祥受贿、挪用公款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姚桂香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何莉茹、春玲受贿、挪用公款和何成挪用公款案

    十、自治区院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64号,表彰时间2008613)

    (一)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个人

    孟广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装备

    科长

    连志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处长

    包明春(蒙古族)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行政装

    备科科长

    潘喜龙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刚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副

    局长

    郝占军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会计

    张文俊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奇平祥(蒙古族)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继荣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钢苏雅拉(蒙古族)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计划财

    务装备处处长

    宋智韬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

    孙百全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张明才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十一、自治区院记功的集体和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49号,表彰时间2008429)

    ()集体一等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

    ()集体二等功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翻译处

    ()个人一等功

    阿木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处长

    ()个人二等功

    邬俊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贺希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吉如木巴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助理检察员

    照日木图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翻译处处长

    ()个人三等功

    邰红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助理检察员

    阿拉木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助理检察员

    锡林高娃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哈斯巴根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原翻译科科长

    乌恩其其格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十二、自治区院记功的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261号,表彰时间2008922)

    张章宝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

    十三、自治区检察院表彰的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内蒙古十佳检察官”(内检发政字〔2008322号,表彰时间20081115)

    ()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首届“内蒙古十佳检察官”

    张章宝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

    李世云(女锡伯族)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云瑞鹏(蒙古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王晓文(蒙古族)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伟平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单佳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检察员

    张云龙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陈文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奇平祥(蒙古族)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杰(蒙古族)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

    察长

    ()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提名奖”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首届“内蒙古十佳检察官提名奖”

    林忠军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副

    检察长

    菅志国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和义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室主任

    王晓忠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范存志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十四、自治区检察院表彰的“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内检发政字〔2008349号,表彰时间20081231)

     ()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27)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4个)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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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检察长:邢宝玉

    副检察长:于江(4月离任)  杨怀武   周忠清   张敏( 满族)   李茂林

    纪检组长:旭江(蒙古族)

    副检察长:郑锦春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杨卫平

    副厅级检察员:邢志文 李晓钟

    副厅级检委会专职委员:苑瑞先( 10月任职)

    副厅级检察员:赵如意(蒙古族) 王根和(10月离任)

    【概况】2008年,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面对上半年自治区刑事案件大幅上升、奥运安保任务艰巨的新形势,  自治区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全区检察机关全力以赴、积极投入奥运安保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密防范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及时审查处理、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 382人,提起公诉19 629人,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9.0%。自治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批捕“万里大造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指导包头市检察院起诉该案10名被告人,妥善处理有关人员的群体上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平安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正确把握查办重点和主攻方向。加强举报宣传,健全奖励、实名举报答复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自治区检察院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带头查办大案要案,发挥分市院的办案主体作用和基层院的基础作用,既集中查办热点行业、领域发生的案件,又及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31796人,同比分别上升6.8%和12.6%。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02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50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8人,大要案比例达到46%,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6173人,这项工作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开展查办涉农涉牧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8l228人;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商业贿赂、重点是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8998人;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高考移民”专项整治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3034人;坚决惩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2633人。

    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实施办法,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检察职能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网络覆盖到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帮助各部门、各系统落实预防措施583项,提出检察建议227件,接受预防咨询306件,防止经济损失2 400.7万元,列全国第三位。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433次,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对策研究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检企共建,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意识,在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上下功夫。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4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5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30人、追加起诉294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1件次。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92件,法院已审结56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25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9件次,已纠正43件。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324人。持续监督超期羁押问题,全区各诉讼环节实现“零超押”。四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21件,法院已审结115件,改判50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9件,原审改变率达65.2%。对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大量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司法的权威。五是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办公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778人,维护了司法公正。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涉检重信重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认真摸排、依法审查,逐级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挂牌督办,与各地党委、政府协调,举全系统之力,合力攻坚,办结息诉了多年的积案65件,确保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未发生进京到呼涉检上访案件。协调社会各方,解决上访人生活救济、社会保险等资金165万余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带案下访、深入基层巡访等便民利民措施,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

    【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正确处理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关系,把四者的有机统一作为评价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准,促进执法办案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并重的综合型转变。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坚持案件复查制度,继续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优质案件”和“优胜单位”评选活动,不断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全年起诉的刑事案件已判决17 262人,其中有罪判决17 253人,有罪判决率达99.9%;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决618人,其中有罪判决616人,有罪判决率达99.7%。适应办案工作要求,着手解决以检代警的问题,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警务保障。开展规范执法教育和办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制定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安全防范三十条工作规范,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全系统三级院联动,在全国率先开展清理职务犯罪积案专项工作,共清理历年积案386件。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实行政策攻心和奖励抓捕相结合,抓捕逃犯和投案自首共50人,是上年总数的3倍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依法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立案和各种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条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 00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 068人。积极探索、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探索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使宽严相济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

    【继续深化检察改革】为从机制上解决制约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力量,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论证,制定《20092012年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盟市分院检察业务管理考评和自治区院机关部门实绩考核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论证,分别制定符合正确的执法导向和政绩观的考评方案。着手研究建立与有关部门信息的交流机制,建立完善侦查一体化和侦、捕、诉结合机制,探索建立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化检察权的配置。继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公诉方式和民事行政案件提请抗诉审查方式改革,试行重点难点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和不批捕、不起诉答疑说理制度,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提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以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为主体,以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部门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思路,有效地加强民行、监所部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增强了有关部门工作的协调,形成了办案合力。全年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1014人、监管人员职务犯罪1212人,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内外部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区三级检察院选任的822名人民监督员中,到届换任366名,全年监督结案“三类案件”264299人。

    【检察理论研究】坚持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正确方针,努力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检察工作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作用。实行了课题负责制,加强了检察理论研究的保障机制、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成立了内蒙古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为更好地凝聚系统内外力量、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以“法律监督与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第三届“正义论坛”,调动和吸引了全区检察人员和法学法律界有关人士踊跃参与,是历届论坛参与面最广、论文数量最多、研究成果最丰硕的一次,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支持。

    【科技强检】依托自治区政法网,自治区院、15个分市地区院和103个基层检察院专线网实现了互联互通,并同步建成了视频会议系统。自治区院和5个分市院、基层院开通了因特网门户网站。下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自治区院和盟市分院召开视频会议和进行视频培训150次,呼市、包头、通辽3个试点地区的30个检察院在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三个部门试行了网上办案,办案量已达10 736件,为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提供有益的经验。2007年,自治区检察院被自治区政府评为全区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加强自治区院和盟市分院法医类、司法会计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心理测试等项司法鉴定设备的配备,加强自治区院和4个重点地区检验鉴定中心的建设,检察科技装备的配备初具规模。制定2008~2010年全区检察技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全区检察技术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各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全区已有98.3%的院完成“两房”建设任务。

    【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自治区检察院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广泛开展解放思想、执法为民的讨论,努力查找并下大力解决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影响、制约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促进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把宣传先进典型、为检察人员树立执法为民的榜样,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检察院做出向包头市土右旗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张章宝同志学习的决定,与包头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动员大会,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联合发出学习通知并召开座谈会,组织党中央和自治区多家媒体采访报道,培养、树立张章宝这个“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的重大先进典型,展示新时期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全系统掀起了学先进、赶先进、创业绩,争做亲民、爱民、为民模范的热潮。

    【学历教育】全区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9.8%,其中,检察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2.2%。以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了网上岗位练兵和视频网络全员培训,全区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9 467人次,其中,网络培训7 872人次。实施查办职务犯罪人才建设工程,开展高层次人才评定和培养工作,加快全区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聘请高等院校法学法律专业教师到检察机关挂职,三级检察院上下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推进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坚持队伍建设重点抓班子、班子建设突出抓廉政的思路,认真落实巡视、上级检察院负责人与下级检察院负责人谈话、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互查,结合换届和班子调整,加强对分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协管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坚持在全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部分盟市开展了检务督察,对个别检察人员警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了9名违纪检察人员。

    【基层检察院建设】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基层稳、全局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后四年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规划,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座谈会,举办了新一届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培训班。完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机制,调整、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坚持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政策,认真解决基层检察院存在的实际困难,党中央下拨的装备和办案补助专款主要支持基层检察院。积极与各地党委政府协调,督促各地落实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标准。继续下大力破解基层检察人员断档难题,在2007年考录补员的基础上,2008年又为基层检察院考录补员334名,占全系统录用总数的8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法院校为基层检察院定向培养人才工作,2008年为23个基层检察院培养专业人才24名,其中蒙汉兼通人员20名;连续四年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2008年通过225人,比上年增加53人,通过率达36.9%,超过全国检察系统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为进一步调动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基层检察院建设,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和“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自治区各大媒体深度采访、连续报道,百万群众积极参与评选,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为基层检察院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检察院及时向当地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检察机关的活动,在工作上给予指导。自治区检察院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了全区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情况,并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征求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坚持为本级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2008年又创办了《内蒙古检察工作通报》,及时向自治区人大代表送阅,已编发4期。对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和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各级院及时办理,按期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了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创新联络方式,拓宽联络渠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座谈,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

    200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了系列庆祝活动。隆重召开纪念大会,组织系列宣传报道,评选“双十佳”、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专题论坛、检察人员书画摄影作品展、内蒙古检察史陈列展,编纂出版《内蒙古自治区志·检察志》,编辑《全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重要文件选编》。活动前夕,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领导同志为自治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题词,  自治区主要领导接见了全区检察机关模范代表。通过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全面展示和宣传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的成就,总结了历史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使广大检察人员受到宪法精神、改革开放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教育,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的决心和信心,对内教育了干警、鼓舞了士气,对外扩大宣传和影响,展示形象。这项活动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2008年受自治区院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优秀反贪污贿赂局”、“优秀反渎职侵权局”、“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优秀侦查员”(2008〕高检政发3号,表彰时间2008110)

    ()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慧泽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优秀反贪污贿赂局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张东升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优秀侦查员

    王晓忠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闫瑞卿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云瑞鹏(蒙古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优秀接待员”(2008〕高检政发27号,表彰时间2008219)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文明接待室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三)全国检察机关已表彰并继续被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全国检察机关已表彰并继续被评为“文明接待室”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兴安盟检察分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

    党有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员

    三、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党字〔20081号,表彰时间2008111)

    ()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

    鄂克托前旗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先进个人

    单佳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检察员

    李世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云龙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赵劲松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杰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

    污贿赂局局长

    潘喜龙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斌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段树盛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李唯东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刘瑞薪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撖莉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李巧霞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杨世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国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高文山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室主任

    四、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给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记二等功人员

    单佳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检察员

    李世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云龙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赵劲松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杰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

    污贿赂局局长

    潘喜龙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文斌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段树盛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李唯东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刘瑞薪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撖莉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李巧霞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杨世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国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高文山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室主任

    五、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奥运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先进个人

    赵玺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玉梅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

    科科长

    包太平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丛雨虹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刘畅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处长

    周江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监所检察处

    书记

    徐桂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

    金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中心副科长

    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表彰的“2008年度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党政法〔2008122号,表彰时间20081229)

    ()先进集体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先进个人

    马翔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主任科员

    七、自治区院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审查逮捕工作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1号,表彰时间200818)

    ()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包头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

    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先进个人

    云志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

    刘德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检察员

    孙丹红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王俊荣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常燕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科长

    马海鹰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韩满全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赵改玲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韩军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马万荣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李雅清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

    陈丽玲呼和浩特铁路检察分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扎木钦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室副主任

    国立名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室副主任

    马艳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助理检察员

    八、自治区院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考试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2号,表彰时间2008125)

    ()优秀组织奖

    兴安盟检察分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集体三等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集体嘉奖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个人二等功

    其其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助

    理检察员

    ()个人三等功

    王红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部学校借调干部

    陈建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助

    理检察员

    胡大光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

    李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包美英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助理检察员

    石一鸣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书记员

    九、自治区院表彰的二○○七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胜单位和查办职务犯罪优质案件(内检发政字〔2008153号,表彰时间200863)

    ()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

    案件优胜单位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优胜单位:

    阿拉善盟检察分院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优胜单位: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优胜

    案件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王军红贪污、挪用公款案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查办的院保卫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及刘勇胜、赵利忠贪污案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王建立、史起明私分国有资产案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张纬贪污案

    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刘佰祥受贿、挪用公款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姚桂香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何莉茹、春玲受贿、挪用公款和何成挪用公款案

    十、自治区院表彰的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64号,表彰时间2008613)

    (一)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全区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个人

    孟广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装备

    科长

    连志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处长

    包明春(蒙古族)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行政装

    备科科长

    潘喜龙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刚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副

    局长

    郝占军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会计

    张文俊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奇平祥(蒙古族)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继荣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钢苏雅拉(蒙古族)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计划财

    务装备处处长

    宋智韬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

    孙百全保安沼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张明才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十一、自治区院记功的集体和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149号,表彰时间2008429)

    ()集体一等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

    ()集体二等功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翻译处

    ()个人一等功

    阿木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处长

    ()个人二等功

    邬俊艺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贺希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

    吉如木巴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助理检察员

    照日木图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翻译处处长

    ()个人三等功

    邰红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助理检察员

    阿拉木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翻译处助理检察员

    锡林高娃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哈斯巴根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原翻译科科长

    乌恩其其格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十二、自治区院记功的个人(内检发政字〔2008261号,表彰时间2008922)

    张章宝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

    十三、自治区检察院表彰的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内蒙古十佳检察官”(内检发政字〔2008322号,表彰时间20081115)

    ()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首届“内蒙古十佳检察官”

    张章宝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科长

    李世云(女锡伯族)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云瑞鹏(蒙古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王晓文(蒙古族)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伟平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单佳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检察员

    张云龙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陈文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奇平祥(蒙古族)乌拉特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杰(蒙古族)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副检

    察长

    ()首届“内蒙古十佳基层检察院提名奖”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首届“内蒙古十佳检察官提名奖”

    林忠军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副

    检察长

    菅志国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和义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室主任

    王晓忠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范存志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

    十四、自治区检察院表彰的“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内检发政字〔2008349号,表彰时间20081231)

     ()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27)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人民检察院

    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

    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检察院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

    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4个)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薛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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