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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卷

  • 保监局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局长 党委书记:智鹏飞

    副局长 纪委书记:刘甄

    副局长 党委委员:徐德宁

    【概况】2001110日,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正式成立,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依据其所获授权履行辖区保险业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法制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等7个处室。

    【保费规模】2008年,全区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141.35亿元,同比增长44.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3.59亿元,同比增长43.47%;寿险保费收入79.15亿元,同比增长47.93%;健康险保费收入5.14亿元,同比增长49.2%;意外险保费收入3.46亿元,同比增长0.63%。

    【市场培育】全年新增市场主体6家,至年底,全区共有保险公司分公司25家,中心支公司165家,支公司及以下机构1 44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25家(其中法人机构56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3 289家,营销员54 159人。

    【保险功能作用】全年保险业共承担各类风险3.6万亿元,同比增长106.9%,累计赔款和给付43.52亿元,同比增长35.09%,为2 200多万人次提供近2万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健康积累寿险责任准备金243.53亿元。

    农业保险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0.93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倍多。其中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共承保农作物种植面积4 514.84万亩,参保农户255.42万户次,承保面达93.85%,提供风险保障107.30亿元,实现保费收入10亿元。

    责任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交强险费率、责任限额调整工作如期完成,业务平稳发展,实现保费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9.37%。道路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进一步发展,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28.85%。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从内蒙古保险市场实际出发,抓住车险、农业保险、银邮代理、团险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销售误导、理赔难、非理性价格竞争和数据不真实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从重从严处理。全年共对各类机构实施现场检查78次,累计派出检查人员322人次,下发监管函7份,实施监管谈话7次,罚款15万元。对问题严重的安华农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做出停止接受新业务6个月、责令撤换高管人员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管控不严、长期存在亏损或无保险公司委托的11家保险代理公司、6家保险代理公司分支机构和254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予以注销。

    【信访投诉】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73件次,同比增长181%,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营造环境】与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有效沟通,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到位和规范运作问题。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密切协作,把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作为道路畅通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在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开展试点工作,受到社会好评,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人大法工委、高级法院等六单位联合评选确定为“2008年十大法治事件”之一。积极协调自治区地税局,解决乌海、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呼和浩特等地区因车船税代收代缴引发的近千万罚款问题,较好地规范了保险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为国家税收入库做出积极贡献。加大宣传力度,在内蒙古电视台经济频道与党中央教育电视台合作开办“保险周刊”,在《北方家庭报》、交通台开办“保险专栏”,多方面打造保险业宣传平台。

    【抗震救灾】5月,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内蒙古保监局积极组织全行业开展赈灾活动,累计捐款约220万元。

    (郑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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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局长 党委书记:智鹏飞

    副局长 纪委书记:刘甄

    副局长 党委委员:徐德宁

    【概况】2001110日,中国保监会呼和浩特特派员办事处正式成立,20042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依据其所获授权履行辖区保险业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法制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等7个处室。

    【保费规模】2008年,全区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141.35亿元,同比增长44.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3.59亿元,同比增长43.47%;寿险保费收入79.15亿元,同比增长47.93%;健康险保费收入5.14亿元,同比增长49.2%;意外险保费收入3.46亿元,同比增长0.63%。

    【市场培育】全年新增市场主体6家,至年底,全区共有保险公司分公司25家,中心支公司165家,支公司及以下机构1 44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25家(其中法人机构56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3 289家,营销员54 159人。

    【保险功能作用】全年保险业共承担各类风险3.6万亿元,同比增长106.9%,累计赔款和给付43.52亿元,同比增长35.09%,为2 200多万人次提供近2万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健康积累寿险责任准备金243.53亿元。

    农业保险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0.93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倍多。其中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共承保农作物种植面积4 514.84万亩,参保农户255.42万户次,承保面达93.85%,提供风险保障107.30亿元,实现保费收入10亿元。

    责任保险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交强险费率、责任限额调整工作如期完成,业务平稳发展,实现保费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9.37%。道路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进一步发展,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28.85%。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从内蒙古保险市场实际出发,抓住车险、农业保险、银邮代理、团险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销售误导、理赔难、非理性价格竞争和数据不真实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从重从严处理。全年共对各类机构实施现场检查78次,累计派出检查人员322人次,下发监管函7份,实施监管谈话7次,罚款15万元。对问题严重的安华农险兴安盟中心支公司做出停止接受新业务6个月、责令撤换高管人员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管控不严、长期存在亏损或无保险公司委托的11家保险代理公司、6家保险代理公司分支机构和254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予以注销。

    【信访投诉】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73件次,同比增长181%,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营造环境】与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有效沟通,解决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到位和规范运作问题。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密切协作,把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作为道路畅通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在呼和浩特、包头和赤峰开展试点工作,受到社会好评,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人大法工委、高级法院等六单位联合评选确定为“2008年十大法治事件”之一。积极协调自治区地税局,解决乌海、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呼和浩特等地区因车船税代收代缴引发的近千万罚款问题,较好地规范了保险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为国家税收入库做出积极贡献。加大宣传力度,在内蒙古电视台经济频道与党中央教育电视台合作开办“保险周刊”,在《北方家庭报》、交通台开办“保险专栏”,多方面打造保险业宣传平台。

    【抗震救灾】5月,四川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内蒙古保监局积极组织全行业开展赈灾活动,累计捐款约220万元。

    (郑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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