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卷

  • 工商行政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长:王玉英

    副局长:马麟  李彦

    纪检组长:巴瑞明(蒙古族)

    副局长:王玉成  霍武

    副巡视员:郭瑞峰(女) 李振华  双喜(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在职人员78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2名,少数民族35名,妇女干部21名。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装备处、公平交易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注册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基层建设指导)处、法制处、宣传调研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室等15个职能处室,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管理)协会、广告监测中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2个派出机构为东、中西部稽查分局。管辖全区12个正处级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2个准处级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检登记申报】全年新登记内资企业2 874户;注册资本298亿元,同比增长78%。制定并经自治区政府批转《关于大力扶持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意见》。全年新增服务业市场主体171 648户,新办理下岗失业人员个体登记4 145户,减免行政性收费1 334万元,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8 702人。全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42户。认真落实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46 882户,私营企业16 529户,同比分别增长21%20%。指导个私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并完成“登记申报、年检登记”等项工作。

    【商标战略】推荐并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69件。

    【服务“三农”工作】全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81户,同比增长232%;新登记农牧区个体工商户31 962户,注册资金9.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15%;新登记私营企业3 636户,注册资金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27%。“合同帮农”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共帮助农牧民签订订单合同15万份,涉及金额58亿元。农畜产品商标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在上年2件的基础上,2008年又有6件农畜产品商标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大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台账,部分地区实现市场主办者与工商部门监管软件联网,完善商品备案、消费查询、预警提示等项功能,经营者对市场准入、快速检测、下架退市等重点环节的自我监控能力不断提高,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一些地区还建立批发配送、零售经营和工商所相互贯通的电子监控系统,完善散装食品管理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监管食品安全的能力得到提高。全年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1万户,查办食品违法案件899件,案值295万元,取缔食品制假售假窝点123个。在配置设备、改进手段的基础上,全系统商品质量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共检测311 733个批次的商品,不合格率为27%,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依法责令停播主流媒体发布的78条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全年共监测各类广告435 200条(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33件,责令整改2 368条。

    健全沟通交流、联合执法、案件调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区域商标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执法行动,协助自治区奥运赞助企业打假维权。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196件,案值226万元。

    农资市场监管广泛推行农资电子地图、网上备案、电子手册、条形码监管等制度,全年共查办农资违法案件537件,案值1 375万元,取缔农资无照经营56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元。

    打击传销活动全年共查处传销案件7件,取缔传销窝点90处,遣散传销人员9 128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传销头目15人。

    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52件,案值1 163万元。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医疗、医药购销、学校、酒店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7件,案值637万元。

    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专项检查覆盖面达企业总数的50%,各类中介机构达90%。共查处“两虚一逃”案件383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

    查处无照经营加大对小矿山、食品经营、网吧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无照经营案件29 969件。针对倒卖油品、掺杂使假、标号不足等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共抽查油品1 495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3%,取缔非法加油站39个。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管理办法,查处了一批网络违法案件,网络市场监管取得新突破。2008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91 937件,案值2.25亿元。

    【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在全区建立“一会两站”4 401个,消费维权逐步拓展到农村牧区、企业、市场、学校、社区等领域。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13 3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 143万元。

    【推进“四化”建设】以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为重点,有效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继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修订企业登记文本格式,试行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实务工作得到加强。各级登记大厅普遍设置视频电子监察系统、政务公开触摸屏、群众满意度电子评价器等,树立良好的办事形象。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市场巡查更为规范。广泛开展服务标兵、办案能手评选和“工商文化在基层”活动,树立一批规范服务和依法行政先进典型。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业务软件开发利用取得新突破,部分盟市工商系统人员通过考试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监管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工商所监管职能职责转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891日起,全区工商系统全面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并顺利完成退还预收“两费”工作,全系统共退还预收“两费”1 788万元。与此同时,自治区工商局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圆满完成停征“两费”后系统经费核定、预算保障等任务,财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停征“两费”后基层监管职能顺利转型,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工商所职能战略转变的意见》、《基层工商所工作规范》和《基层工商所2009~2013年规范化建设规划》,全系统普遍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学习讨论活动,稳定基层干部思想,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坚持为基层着想、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制定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从扩大市场主体总量、提高发展质量、帮助解决经营困难、服务城乡统筹发展、提升群众消费信心等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并迅速批转各地执行,走在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前列。

     【干部队伍建设】自治区工商局推行以综合稽查、重点督查、专项抽查、执法检查和财务审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考核模式,实行工作实绩日常监控稽查、网上公开述职测评,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各地还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在地处偏远的农牧区工商所探索并实施流动监管,配备专用车辆和设备,实行上门登记、移动巡查、现场执法、快速检测、及时处理,监管触角向农牧区延伸。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并实施政务公开办法,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外网门户网站和内网办公网页公开工商政务政情。各盟市局普遍建立了旗县工商局履职履责通报和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年内有532个工商所的1 000多名正副所长述职述廉。全年共召开政风行风座谈会128次,参与各级“行风热线”节目73次,累计邀请监管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等14 000余人,对各级工商部门进行监督评议。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廉洁工商干部”评选活动,廉洁执法、服务发展的系统风尚全面形成。已有2个盟市工商局被列入行风评议免评单位,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工商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均走在当地前列。

    (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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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长:王玉英

    副局长:马麟  李彦

    纪检组长:巴瑞明(蒙古族)

    副局长:王玉成  霍武

    副巡视员:郭瑞峰(女) 李振华  双喜(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有在职人员78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2名,少数民族35名,妇女干部21名。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装备处、公平交易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注册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基层建设指导)处、法制处、宣传调研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派驻纪检监察室等15个职能处室,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管理)协会、广告监测中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2个派出机构为东、中西部稽查分局。管辖全区12个正处级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2个准处级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检登记申报】全年新登记内资企业2 874户;注册资本298亿元,同比增长78%。制定并经自治区政府批转《关于大力扶持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意见》。全年新增服务业市场主体171 648户,新办理下岗失业人员个体登记4 145户,减免行政性收费1 334万元,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8 702人。全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42户。认真落实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46 882户,私营企业16 529户,同比分别增长21%20%。指导个私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并完成“登记申报、年检登记”等项工作。

    【商标战略】推荐并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认定自治区著名商标69件。

    【服务“三农”工作】全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81户,同比增长232%;新登记农牧区个体工商户31 962户,注册资金9.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15%;新登记私营企业3 636户,注册资金1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27%。“合同帮农”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共帮助农牧民签订订单合同15万份,涉及金额58亿元。农畜产品商标战略取得重大进展,在上年2件的基础上,2008年又有6件农畜产品商标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大型商场、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建立电子台账,部分地区实现市场主办者与工商部门监管软件联网,完善商品备案、消费查询、预警提示等项功能,经营者对市场准入、快速检测、下架退市等重点环节的自我监控能力不断提高,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一些地区还建立批发配送、零售经营和工商所相互贯通的电子监控系统,完善散装食品管理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监管食品安全的能力得到提高。全年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1万户,查办食品违法案件899件,案值295万元,取缔食品制假售假窝点123个。在配置设备、改进手段的基础上,全系统商品质量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共检测311 733个批次的商品,不合格率为27%,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依法责令停播主流媒体发布的78条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全年共监测各类广告435 200条(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33件,责令整改2 368条。

    健全沟通交流、联合执法、案件调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区域商标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执法行动,协助自治区奥运赞助企业打假维权。全年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196件,案值226万元。

    农资市场监管广泛推行农资电子地图、网上备案、电子手册、条形码监管等制度,全年共查办农资违法案件537件,案值1 375万元,取缔农资无照经营56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元。

    打击传销活动全年共查处传销案件7件,取缔传销窝点90处,遣散传销人员9 128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传销头目15人。

    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52件,案值1 163万元。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医疗、医药购销、学校、酒店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7件,案值637万元。

    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专项检查覆盖面达企业总数的50%,各类中介机构达90%。共查处“两虚一逃”案件383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

    查处无照经营加大对小矿山、食品经营、网吧等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无照经营案件29 969件。针对倒卖油品、掺杂使假、标号不足等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共抽查油品1 495个批次,不合格率为33%,取缔非法加油站39个。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管理办法,查处了一批网络违法案件,网络市场监管取得新突破。2008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91 937件,案值2.25亿元。

    【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在全区建立“一会两站”4 401个,消费维权逐步拓展到农村牧区、企业、市场、学校、社区等领域。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13 3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 143万元。

    【推进“四化”建设】以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为重点,有效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继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修订企业登记文本格式,试行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规范,市场主体登记实务工作得到加强。各级登记大厅普遍设置视频电子监察系统、政务公开触摸屏、群众满意度电子评价器等,树立良好的办事形象。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市场巡查更为规范。广泛开展服务标兵、办案能手评选和“工商文化在基层”活动,树立一批规范服务和依法行政先进典型。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办公自动化和业务软件开发利用取得新突破,部分盟市工商系统人员通过考试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监管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工商所监管职能职责转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891日起,全区工商系统全面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并顺利完成退还预收“两费”工作,全系统共退还预收“两费”1 788万元。与此同时,自治区工商局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圆满完成停征“两费”后系统经费核定、预算保障等任务,财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停征“两费”后基层监管职能顺利转型,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工商所职能战略转变的意见》、《基层工商所工作规范》和《基层工商所2009~2013年规范化建设规划》,全系统普遍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学习讨论活动,稳定基层干部思想,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基础上,围绕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坚持为基层着想、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制定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从扩大市场主体总量、提高发展质量、帮助解决经营困难、服务城乡统筹发展、提升群众消费信心等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并迅速批转各地执行,走在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前列。

     【干部队伍建设】自治区工商局推行以综合稽查、重点督查、专项抽查、执法检查和财务审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考核模式,实行工作实绩日常监控稽查、网上公开述职测评,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各地还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在地处偏远的农牧区工商所探索并实施流动监管,配备专用车辆和设备,实行上门登记、移动巡查、现场执法、快速检测、及时处理,监管触角向农牧区延伸。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并实施政务公开办法,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外网门户网站和内网办公网页公开工商政务政情。各盟市局普遍建立了旗县工商局履职履责通报和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年内有532个工商所的1 000多名正副所长述职述廉。全年共召开政风行风座谈会128次,参与各级“行风热线”节目73次,累计邀请监管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等14 000余人,对各级工商部门进行监督评议。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廉洁工商干部”评选活动,廉洁执法、服务发展的系统风尚全面形成。已有2个盟市工商局被列入行风评议免评单位,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工商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均走在当地前列。

    (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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